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
根据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经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于2017年3月2日通过,任命:
习文洪、刘富慧、郑超、胡绍雄、涂永红、覃建伟等6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春成、向卫国、刘晓宁、周坤、郑晓清、曾从华、瞿波等7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卫东、李作信、李昆、戚新宜等4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丁书海、肖胜华、宗志玺、姜蓉、龚亦学、谭丛新等6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向世兵、刘双陆、杨毅葵、郑春辉等4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桂元、向维忠、孙先红、李红兵、秦道见、曹毅、彭林波等7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向杰、李彧、陈蓉、郑永红等4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建国、江競、杨周莲、张红琼、秦庆红等5人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