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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6-02-17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议程

 
  1.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2.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草案)》;
  4.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漆晓军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5.听取和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6.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7.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8.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
  9.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10.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11.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
  12.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13.人事任免;
  14.其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日程

 

时间

内容

地点

主持人

2月17日

上午8:30

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董墉同志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说明;
2.自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戚新宜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
3.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覃建国同志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漆晓军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4.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英同志作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5.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董墉同志作关于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草案)和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的说明;
6.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光红同志作关于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人事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7.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覃建国同志作关于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3288

会议室

王功平

上午9:20

分组审议:
1.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草案)》;
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漆晓军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5. 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6.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7.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8.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9. 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10.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
1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12. 人事任免议案。

一组:

3298

会议室
二组:

11108

会议室

上午11:00

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3298

会议室

王功平

上午

11:2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各组召集人转达分组审议情况;
2. 表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漆晓军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3.表决人事任免名单。

3288

会议室

王功平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

                               (2016年2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长阳实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脱贫、领先、进位、厚积”的目标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扎实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进法治长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1.强化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长发〔2016〕3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县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是今年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力度,组织开展“落实年”活动,强化工作责任。协助县委制定贯彻落实决定任务分解方案;组织调研组赴各乡镇开展督办检查;召开贯彻落实决定推进会;提请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督办落实情况汇报。认真落实决定提出的支持人大行使职权,加强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乡(镇)人大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着力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县乡(镇)人大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成为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二、精心抓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加强全县国家机关建设

2.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下半年,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准确领会和把握选举法对人大代表选举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人大代表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制定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协助县委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实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相统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各种问题;严肃换届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乡镇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3.扎实开展民族立法工作。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地方立法工作体制,努力把立法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保障作用。做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报批备案工作;做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崩尖子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并修改完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
  4.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县级决算、审计整改、依法行政、环境保护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8个法定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农村电网改造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县宗教场所等进行视察。对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对自治县“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或调研,抓好涉法涉诉信访件的转办和督办,支持促进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
  5.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把县委决定提出的“一府两院”涉及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资金安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和调整等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6.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审议、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人大选举任命人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
  四、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7.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档案登记通报和代表述职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探索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依法开展代表就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约见相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积极探索人大代表退出机制。
  8.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的督办,继续跟踪上年度未办结的议案建议和本年度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组织召开代表建议工作专题会议。开展“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月”活动,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对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进行评选表彰。
  9.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代表依法参加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
  五、深入开展“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服务精准扶贫和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10.深化巩固“创促”活动成果。继续开展以“三联三带头”(联系选区选民、联系项目产业、联系困难群众,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创业创新、带头务实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实效和活动影响力。
  11.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强对联系村的精准扶贫工作指导,协调帮助发展产业,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按要求完成年度扶贫工作任务。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
  1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抓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督促。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人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继续坚持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履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辩证统筹的思维能力、科学民主的决策能力、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和攻坚克难的执行能力。
  14.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好经验、好作法,加强与外地人大工作的交流,积极参加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外出考察学习。
  15.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机关目标管理。扎实开展“四责一创”(明责、履责、述责、评责,创一流业绩)活动,加强机关管理和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完成《长阳人大年鉴》编撰工作。组织开展人大摄影书画活动,丰富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业余生活。
  16.积极开展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切实做好人大理论和工作研究。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健全人大新闻大宣传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委会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继续办好《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通讯》《代表心声》等刊物和365bet娱乐场官网注册。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充分调动、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充分展现人大履职情况。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董  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
  按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办公室在起草、修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同时,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并印发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在职县级干部、各工委征求意见。1月28日召开的全县乡镇人大负责人座谈会,征求了各乡镇对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意见,后根据主任会议成员、各工委负责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2月15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7次主任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对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形成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
  二、工作要点草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草案包括五个方面,其主要内容是:
  (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人大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是今年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定要求上来;加强督办检查,着力推动解决自治县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精心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地方国家机关建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准确领会和把握选举法对人大代表选举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人大代表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制定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协助县委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实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相统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人大代表选举中的各种问题;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乡镇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扎实开展民族立法工作。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地方立法工作体制,努力把立法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做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崩尖子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
  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关计划、预算,审计及审计整改、依法行政、环境保护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8个方面的法定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县宗教场所进行视察。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就有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适应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新要求,积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两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抓好涉法涉诉信访件的转办和督办。对自治县“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或调研。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规范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围绕事关自治县工作大局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县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共同意志,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审议、拟任职发言、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任命人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
  (四)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档案登记通报和代表述职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探索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依法开展代表就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约见相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切实加强对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落实的督办,继续跟踪上年度未办结的议案建议和本年度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深化巩固“创促”活动成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继续坚持常委会前学法制度。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好经验、好作法,加强与外地人大工作的交流,积极参加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机关目标管理。扎实开展“四责一创”(明责、履责、述责、评责,创一流业绩)活动,加强机关管理和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要求,完成年度扶贫工作任务。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要点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董  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以下简称报告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报告的起草和修改情况
  常委会主任会议高度重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去年12月起就开始筹备谋划。办公室在综合各工委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分发给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在职县级干部和各工委征求意见。1月28日召开的全县乡镇人大负责人座谈会讨论了常委会工作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和乡镇人大副主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委负责人提出了修改意见。2月15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7次主任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对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形成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报告的结构和内容说明
  报告(草案)回顾了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从坚持责任担当,着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坚持法治引领,着力推进法治长阳建设;坚持民生至上,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持代表主体,着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三严三实”,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等五个方面展开,列举常委会开展的一些主要工作,总结常委会履行职能取得的成效。第一部分总结了常委会一年来开展“创促”活动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工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第二部分总结了常委会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严格监督依法行政、强化司法监督、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第三部分总结了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民生发展、开展精准扶贫等方面工作情况。第四部分总结了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健全和完善“双联”制度,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等情况。第五部分总结了常委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往、加强人大宣传交流等方面的情况。
  报告(草案)提出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的工作思路。这部分内容以人大工作要点为基础,立足人大工作职能,对全年的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主要从五个方面来撰写,即: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地方国家机关建设;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优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草案),请予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戚新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领先”不动摇,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富民稳县”战略,科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及经济下行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努力破解各种困难,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超额完成了2015年的各项财税收支目标任务。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占预算911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其中:税收收入54938万元,占预算54940万元的100%;非税收入36164万元,占预算36160万元的100%。
  2015年,县级财政总支出199357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预算199357万元的100%。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769万元,占预算132661万元的92.5%;补助下级支出36887万元,占预算36887万元的100%;上解上级支出14903万元,占预算14903万元的100%;债务还本支出20900万元,占预算14906万元的144.2%;结转下年支出3898万元。
  2015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19935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66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719万元,调入资金31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68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44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9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392万元,占预算2450万元的97.6%;其他基金完成1552万元,占预算1550万元的100.1%。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44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9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2392万元,占预算2450万元的97.6%;其他基金支出1552万元,占预算1550万元的100.1%。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目前,省对县结算尚未最后确定,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最终还会有一些小的变化,届时将依法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实现收入平稳增长。
  全面开展税(费)源普查,深入分析财政收入结构,科学细致分解任务。加强旬收入预测、月预算执行分析和季入库情况通报工作,征管部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建立完善财政收入进度及时通报制度,定期内部通报收入进度,及时应对收入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加强矿山企业产量监控管理,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挖潜增收。

  (二)积极对上争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汇报、请示、协调和争取,努力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支持长阳的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到位,全年共争取落实34个(类)项目104814万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捆绑使用财政产业基金、调度资金和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把扶持资金与税收贡献、就业人员、扶贫项目等挂钩,支持县域重大产业、项目和企业发展,推动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年争取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20400万元,实体中小企业发展基金4800万元,帮助一致魔芋、清江鹏搏、丰润科技等一批企业解决生产资金短缺困难,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服务企业和招商引资工作,先后为37家企业提供44笔次总金额为2.78亿元的过桥应急调度资金。预算安排资金4000万元,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完善了招商引资平台。融资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建立统筹使用项目平台8个,统筹项目47个,落实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49634万元,其中:“五个一”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基地8个项目资金1336万元;整村推进7个项目8358万元;特困村建设4个项目3767万元;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项目3个883万元;丹水新区12个项目22315万元;教育园区7个项目3192万元;磨市新型工业园区4个项目3455万元;移民安置点项目2个6328万元。

  (三)加强城乡建设,改善基础设施。
  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从紧编制了全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加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管理,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示监管;大力推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全年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0个,其中:土地项目3个,产业化项目1个,省专项项目4个,部门项目1个,省科技推广项目1个,财政资金总投资2228万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以钱养事”经费投入,2015年安排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资金1093万元;狠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申报争取工作,全年审批“一事一议”项目50个,其中“美丽乡村”项目1个,投入资金总额2593万元;全年筹措各类经济建设专项资金68926万元,着力保障了城乡建设资金所需,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改善。

  (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
  从严从紧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楼堂馆所建设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费用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全县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31%。进一步优化了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民生项目。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足额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383万元,兑付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78万元,受益农户达9.6万户。
  各位代表,2015年虽然各项财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财政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受国家宏观调控以及“营改增”扩围和经济运行下行态势影响,资源性产业、饮食服务等行业税收不稳定,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另一方面,民生、发展项目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对上级依赖程度较高,收支矛盾突出。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预算编制草案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四个领先”,深化财政改革,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稳定和调节作用,推动破解发展难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关系,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努力提升财政预算支出绩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各乡镇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县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县预算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量入而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对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000万元,同比增长13.0%。其中:税收收入61800万元,同比增长12.5%;非税收入41200万元,同比增长13.9%。
  2016年,县级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202879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35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2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4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49万元。
  2016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20287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736万元,调入资金21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9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县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60万元,同比增长30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14800万元,同比增长518.7%;其他基金收入预算1260万元,同比下降18.8%。
  2016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060万元,同比增长30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预算14800万元,同比增长518.7%;其他基金支出预算1260万元,同比下降18.8%。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8206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9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0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 1635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88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8165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6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9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0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86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9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1577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5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661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1万元。
  四、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蓝图的开局之年,也是扶贫攻坚的关键之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和国家宏观经济长期向好,为我县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使我县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全县财税部门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2016年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重点工作,集中有限的资金,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不断培育壮大财源。一是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对上争取。抢抓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机遇,争取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困户政府托底政策等;抢抓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陵山区开发、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重大改革机遇,重点争取县域经济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补助、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专项财力补助;抢抓国家“十三五”开局资金投向机遇,重点争取西部政策、长江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等。研究政策,摸清投向,组建专班,精心谋划项目,并全力储备好一大批财源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继续采取驻厅进部等措施,千方百计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二是优化财源配置,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合理调度使用县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武陵山产业发展基金,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资金短缺困难。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经营状况好、税收贡献大的中小企业。按要求落实好“营改增”以及各项普遍性降税清费政策,扶持我县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三是积极扶持重点抓征收。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督查和协调服务,在集中资金投入到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上的同时协调税收入库,确保应收尽收。
  (二)优化财政支出,切实改善民生。
  一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幼儿园、中小学教学设施。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补助水平,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城乡特困人员购买服务,配套公益性岗位补贴,引导全民创业等。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支持平安创建活动,三城联创,保障房建设等。五是加大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发放粮食、农资补贴,兑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和安全饮水等。
  (三)创新整合机制,做好资金捆绑使用。
  围绕精准扶贫捆绑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整合各类资金。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资金整合工作,搭建统筹资金平台,做实年度统筹资金方案,按照“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原则,确保项目围绕规划定、资金跟着项目走。打造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平台。将产业发展基金、农村基础设施资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保障性住房资金、捆绑打通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发挥各类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对接国家拓宽投资融资方面政策,进一步支持做大投融资平台,创新项目投资信贷方式,推动金融行业更大力度地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银政、银企合作,更大力度地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金融、保险增强创税能力,确保税收达到8000万元至10000万元。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理财能力。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结果在财政管理中的运用,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原则,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资金;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全面激活存量资金。三是强化财政资金运用监督。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治理;开展票据专项检查;开展津贴补贴专项治理,规范津贴补贴管理。四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深入开展预算单位资产清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实现资产动态监管。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不断拓宽评审领域,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再上新台阶。六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七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八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财政支出管理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具有长阳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九是健全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严控制预拨经费,从严控制新增对外借款。
  各位代表,2016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税工作任务,为全面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争创全省低碳示范区再做新贡献!

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103000

 

合计

139354

101

税收收入

618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4669

01

增值税

4970

01

人大事务

712

03

营业税

24181

02

政协事务

454

04

企业所得税

3322

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065

06

个人所得税

2209

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356

07

资源税

4196

05

统计信息事务

181

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13

06

财政事务

1257

10

房产税

854

07

税收事务

780

11

印花税

406

08

审计事务

355

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750

10

人力资源事务

82

13

土地增值税

7159

11

纪检监察事务

535

14

车船税

577

13

商贸事务

4892

18

耕地占用税

7657

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20

19

契税

3033

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5

20

烟叶税

173

23

民族事务

172

103

非税收入

41200

24

宗教事务

15

02

专项收入

3113

26

档案事务

245

0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4282

29

群众团体事务

453

05

罚没收入

1376

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005

0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476

32

组织事务

215

09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055

33

宣传事务

308

99

其他收入

9898

34

统战事务

139

 

 

 

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41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050

 

 

 

01

武装警察

417

 

 

 

02

公安

4219

 

 

 

06

司法

414

 

 

 

205

教育支出

33071

 

 

 

01

教育管理事务

2144

 

 

 

02

普通教育

26212

 

 

 

03

职业教育

1921

 

 

 

07

特殊教育

147

 

 

 

08

进修及培训

647

 

 

 

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0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139

 

 

 

01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161

 

 

 

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930

 

 

 

07

科学技术普及

48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701

 

 

 

01

文化

1146

 

 

 

02

文物

13

 

 

 

03

体育

39

 

 

 

04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50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668

 

 

 

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530

 

 

 

02

民政管理事务

2344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27

 

 

 

06

企业改革补助

200

 

 

 

07

就业补助

480

 

 

 

08

抚恤

99

 

 

 

10

社会福利

71

 

 

 

11

残疾人事业

389

 

 

 

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80

 

 

 

19

最低生活保障

400

 

 

 

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223

 

 

 

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363

 

 

 

02

公立医院

23648

 

 

 

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376

 

 

 

04

公共卫生

2856

 

 

 

05

医疗保障

1780

 

 

 

07

计划生育事务

729

 

 

 

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47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669

 

 

 

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566

 

 

 

03

污染防治

100

 

 

 

05

天然林保护

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310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258

 

 

 

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000

 

 

 

99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2

 

 

 

213

农林水支出

12999

 

 

 

01

农业

2218

 

 

 

02

林业

1800

 

 

 

03

水利

942

 

 

 

05

扶贫

7529

 

 

 

06

农业综合开发

50

 

 

 

07

农村综合改革

46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3321

 

 

 

01

公路水路运输

3321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75

 

 

 

06

安全生产监管

175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506

 

 

 

02

商业流通事务

141

 

 

 

05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365

 

 

 

217

金融支出

60

 

 

 

99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6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836

 

 

 

01

国土资源事务

1811

 

 

 

05

气象事务

25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02

 

 

 

01

粮油事务

202

 

 

 

229

其他支出

18306

 

 

 

02

年初预留

17369

 

 

 

99

其他支出

937

 

 

 

232

债务付息支出

3449

 

 

 

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3449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16060

 

合计

16060

103

非税收入

1606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5910

01

政府性基金收入

16060

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4435

19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150

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300

46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235

02

土地开发支出

4555

47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130

03

城市建设支出

2000

4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4435

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00

5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600

05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200

78

污水处理费收入

510

06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110

 

 

 

07

廉租住房支出

370

 

 

 

09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

100

 

 

 

10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35

 

 

 

99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235

 

 

 

11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

 

 

 

1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00

 

 

 

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600

 

 

 

14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10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50

 

 

 

6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50

 

 

 

99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15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2016年2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如下初步审查意见:
  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占预算911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其中:税收收入54938万元,占预算54940万元的100%;非税收入36164万元,占预算36160万元的100%。
  2015年,县级财政总支出199357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预算199357万元的100%。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769万元,占预算132661万元的92.5%;补助下级支出36887万元,占预算36887万元的100%;上解上级支出14903万元,占预算14903万元的100%;债务还本支出20900万元,占预算14906万元的144.2%;结转下年支出3898万元。
  2015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19935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66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719万元,调入资金31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68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44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9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392万元,占预算2450万元的97.6%;其他基金完成1552万元,占预算1550万元的100.1%。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44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9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2392万元,占预算2450万元的97.6%;其他基金支出1552万元,占预算1550万元的100.1%。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县委领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县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坚持开拓创新,稳中求进,培植财源,依法征管,实现了公共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坚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坚持深化财政改革,预算体系逐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加强,2015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对此,自治县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000万元,同比增长13.0%。其中:税收收入61800万元,同比增长12.5%;非税收入41200万元,同比增长13.9%。
  2016年,县级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202879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35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2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4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49万元。
  2016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20287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736万元,调入资金21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9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县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60万元,同比增长30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14800万元,同比增长518.7%;其他基金收入预算1260万元,同比下降18.8%。
  2016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060万元,同比增长30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预算14800万元,同比增长518.7%;其他基金支出预算1260万元,同比下降18.8%。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8206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9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0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635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88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8165万元,同比增长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6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9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0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86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9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577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5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661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1万元。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体现了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要求,符合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组织收入措施有力,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着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三、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更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预算法,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力。要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依法编制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要认真执行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细化预算编制要求,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要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要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要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
  (二)加强财源培植,强化收入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围绕转型升级,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巩固现有财源、壮大主体财源、培植后续财源,积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严格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既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又要防止收“过头税”,严禁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统筹财力配置,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相关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精准扶贫资金,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单项奖励纳入财政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四)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增强预算管理透明度。要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强化绩效导向,完善对项目支出目标的审核机制和办法,研究建立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机制。要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和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支出标准,严肃财经纪律和预算管理,努力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经自治县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报告》在批准后20日内由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逐步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各项财政收支的透明度。
  以上初步审查意见,请自治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 2016年2月24日前将处理情况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17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漆晓军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2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根据漆晓军的辞职请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
  接受漆晓军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漆晓军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覃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漆晓军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漆晓军,女,1984年2月出生,2011年9月23日于鸭子口厚浪沱选区当选为自治县第八届人大代表。2015年9月2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辞去公职及公务员身份获得批准,并已到外地工作。2016年2月3日,漆晓军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申请,主动辞去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接受漆晓军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辞 职 申 请

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系自治县第八届人大代表,在作为人大代表期间,认真履行了人大代表职责。现因本人辞去公职及公务员身份到外地工作,不宜继续履行县人大代表职责,特申请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申请人:漆晓军

                                                                                      2016年2月3日
                                                                       (根据漆晓军亲笔辞职申请打印)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晓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关于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应有名额219名,截止2015年5月21日实有代表211名,缺额8名。
  2015年5月21日至今,磨市芦三选区汪全衍代表因故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辞去代表职务并被接受,贺家坪青岗坪选区官守国代表因病去世,资丘柿贝选区刘新平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鸭子口厚浪沱选区漆晓军代表因辞去公职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以上4位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6年1月11日,在资丘柿贝选区补选危爱民同志、在贺家坪青岗坪选区补选向紫玉同志、在磨市黄柳选区补选杨钰林同志、在榔坪社坪选区补选覃立胜同志为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
  2016年1月15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资丘柿贝选区、贺家坪青岗坪选区、磨市黄柳选区、榔坪社坪选区补选结果的报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新补选的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补选符合法定程序,危爱民、向紫玉、杨钰林、覃立胜4同志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认并予以公告。
  截止目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11名,尚缺8名,有待在龙舟坪刘家冲选区、龙舟坪宣教选区、磨市芦三选区、都镇湾金福选区、鸭子口杨溪选区、鸭子口厚浪沱选区、贺家坪紫台选区、高家堰第五选区补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年第1号)
  2016年1月11日,在资丘柿贝选区补选危爱民同志、在贺家坪青岗坪选区补选向紫玉同志、在磨市黄柳选区补选杨钰林同志、在榔坪社坪选区补选覃立胜同志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2月17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危爱民、向紫玉、杨钰林、覃立胜等四名同志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17日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2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在龙舟坪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自治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9.选举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10.其他。

关于召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

日程(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董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内容是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自治县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并报县委研究决定的。
  二、关于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结合自治县实际,建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自治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9.选举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10.其他。
  三、关于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
  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会期两天。第一天上午大会开幕,下午讨论,第二天上午讨论,下午闭幕。会议期间安排3次全体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选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其余时间分组审议各项报告、规划纲要(草案)和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等。
  关于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已发给大家,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予以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2016年2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共369人
  一、法定列席和法定可以列席的人员(39人)
  (一)法定列席人员(28人)
  祁帆  自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炜  自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覃高轩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昌英(女)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斌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进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严宁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赞雄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彭颂东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宏伟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近群  自治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唯波  自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向兴华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覃德双  自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戴勇  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雷明金  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许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刘忠列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科录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万丹(女)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汉军  自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胡世春(女)自治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吴晓晴(女)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高圣国  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覃远洲  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丁志明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赵文献  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准  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法定可以列席的居住在长阳的宜昌市第五届人大代表(11人)
  毛兴华  朱多春(女) 涂圣勤  马金珍(女)王进平
  吕方武  邓衍贵  李霞云(女) 姜华(女) 丁天宴
  覃艳(女)
  二、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列席的人员(330人)
  (一)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1人)
  李兰林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二)在职县级干部(2人)
  向松林  余志鹏
  (三)自治县公安局政委(1人)
  宋方军
  (四)自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人)
  吴华锋
  (五)参加自治县政协会议的政协委员(207人)
  (六)历任正县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8人)
  刘光容  胡松源  李先奎  王德雍  李道槐
  林文铸  杨明寿  李世金
  (七)担任过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18人)
  杨志昌  邬守策  江碧影(女)  刘振汉  江诗炎
  杨发兴  向德明  覃万德  李孝华  孙光益
  丁剑秋  白冬莲(女)梁书瑜  郭学维  胡士国
  聂德媛(女)向贤海  杜家法
  (八)省、市属单位及解放军、武警驻长阳负责人(5人)
  龚联坤  省公安厅高速警察总队五支队长阳大队大队长
  周怡  宜昌陆军预备役高炮旅六营(长阳)营长
  饶宏志  隔河岩武警中队中队长
  史宏涛  自治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汤卫华  自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九)自治县委有关机关负责人(12人)
  陈仁全  自治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晓林  自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曹锋  自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群工部常务副部长
  章玉莲(女)自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肖正兴  自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祖炳  自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吕登高  自治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台办主任
  杨长安  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昌桃(女)自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何士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覃俊兰  县档案局局长、县党史办(方志办)主任
  李茂清  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5人)
  何运嵩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熊兆安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
  汤吉阶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主任
  李德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
  刘晓云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副主任
  (十一)各乡镇不是自治县人大代表的党委、政府负责人(4人)
  许昌 磨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熊少博  大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轶(女)鸭子口乡党委副书记
  许志明  贺家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十二)自治县政府有关机关负责人(15人)
  卢井一  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秦群  宜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长阳办事处主任
  向希红(女)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胜  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关成喜  自治县移民局局长
  皮厚超 自治县招商局局长
  李强  自治县粮食局局长
  王红  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田兴国  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杨朝勇  自治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李靖  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陈兴宏  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芹(女)自治县政府驻汉办事处主任
  李平  自治县政府驻宜办事处主任
  王义铭  湖北长阳清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十三)自治县各人民团体负责人(5人)
  李书平  自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巧蓉(女)自治县妇联主席
  钟玉杰  共青团自治县委书记
  曾爱民  自治县文联主席
  伍雪松  自治县科协主席
  (十四)垂直管理部门及其他单位负责人(27人)
  胡海峰  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向爱红(女)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章一英  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胡学君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龙辉  自治县邮政局局长
  张克  自治县气象局局长
  刘铁名  自治县盐务管理局局长
  张尚学  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王艳阳  国网长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景彬  中国人民银行长阳支行行长
  杨正雄  宜昌银监分局长阳办事处主任
  闵雪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县支行行长
  王世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行行长
  张红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行长
  谭志平  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行行长
  廖玉明(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阳支行行长
  张洪  湖北银行长阳支行行长
  汪军红  长阳常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
  陈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公司经理
  郭红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
  王仁术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经理
  杨高翔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总经理
  刘传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总经理
  向青  中国联通长阳县分公司总经理
  陈兴轶  中石化宜昌长阳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刘天明  楚天视讯网络公司长阳分公司总经理
  (十五)部分企业负责人(19人)
  徐俊(女)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闯  自治县城投控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韩爱民  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邵飞舟  长阳中武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金鹏(女) 湖北长阳清江温泉度假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何健政  湖北三品源茶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彭绪冰  湖北康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德春  宜昌后皇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卫国  湖北老巴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强  巨网云(长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勇  峡州集团长阳分公司总经理
  周瑞国  中锰(湖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颜波  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良洪  湖北红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华  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向林波  湖北昌源矿业有限公司
  黄象感  湖北长阳龙池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闫忠  湖北恒忠贸易有限公司
  张泽奎  长阳神农科技有限公司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覃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有26人和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根据规定以上人员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共28人。
  二、代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拟邀请不是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且居住在我县的市人大代表共11人列席本次会议。
  三、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的县委有关机关、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县政府有关机关、各人民团体、垂直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单位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62人。
  四、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不是自治县人大代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共4人。
  五、按照惯例,拟邀请不是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的人民武装部负责人、长阳经济开发区负责人、自治县公安局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3人。
  六、按照惯例,拟邀请在职县级干部、历任正县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担任过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参加自治县政协会议政协委员、省、市属单位驻长阳负责人、企业代表列席本次会议,共259人。
  七、为了便于工作和经济信息交流,拟邀请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外地的2个办事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2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369人。
  名单(草案)已印发,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

                                      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2月1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根据饶会群、谭丛卉同志书面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

                                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6年2月17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光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饶会群,女,中共党员,于2011年12月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因工作需要调任高家堰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于2016年1月27目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
  谭丛卉,女,中共党员,于2011年12月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因到龄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于2016年1月26目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两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建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接受饶会群、谭丛卉同志辞去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关于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动,现申请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申请。

                                                                             饶会群

                                                                              2016年1月27日
                                                                   (根据饶会群亲笔申请书打印)

                              关于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到龄退休,现申请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申请。

                                                                                       谭丛卉

                                                                                       2016年1月26日
                                                                             (根据谭丛卉亲笔申请书打印)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年2月27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红萍同志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王功平  田文大  张武先  李晓英  田国亮  刘春阳  刘光红  李书华  覃建国  黄其楷  向黎明  董  墉  秦道军

赵毓潮  覃守甫  曾丽宇  朱琼英  肖  筱  郭荷香  毛爱平  李  敏

请假:  郭永金 饶会群  谭丛卉
列席:
覃高轩  习文洪 许  宁  傅建斌  何运嵩  汤吉阶  熊兆安  李德军  刘晓云 戚新宜  陈兴宏  杨开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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