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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6-10-31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7.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8.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议案;
  9.人事任免;
  10.其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日程

时间

内容

地点

主持人

10月31日

上午8:30

全体会议:
1.自治县扶贫办主任钟和平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覃高轩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覃唯波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档案局局长覃俊兰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国网长阳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朱险峰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6.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赞雄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7.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覃高轩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8.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光红同志作关于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议案的说明;
9.自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章玉莲同志作县委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
10.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光红同志作人事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11.部分拟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3288

会议室

王功平

上午11:00

分组审议: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7.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8.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议案;
9.人事任免议案。

一组:

3298

会议室
二组:

11108

会议室

各组

召集人

下午2:30

继续分组审议

同上

同上

下午4:10

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3298

会议室

王功平

下午

4: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各组召集人转达分组审议情况;
2.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3.表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决定(草案)
4.表决人事任免名单
5.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6.颁发任命书。

3288

会议室

王功平


                              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自治县扶贫办主任  钟和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键之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秉持“守望山水、思源行远”的发展理念,打好“十三五”开局战,确保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三年来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全力推进“1156”脱贫攻坚模式,争创全省精准扶贫示范县,得到了国务院副秘书长江泽林的充分肯定。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以来,省市分别在我县召开了6次现场会。2015年度全省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长阳名列优秀等次;在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与精准扶贫实绩考核中,长阳获得通报表扬。累计投资5亿多元,修建通村水泥路2300多公里;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突破100万亩。实施扶贫搬迁5000多人;落实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0余万元。为特困村每村整合资金500万元以上,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全县成立扶贫互助社56家,互助资金总额达到1400多万元,入社农户12558户,累计发放互助金借款5000多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500多万元。“雨露计划”培训10000多人次、实用技术培训50000多人、“助学启智”工程累计争取募集资金2.7亿元,救助贫困中小学生和贫困大学生60万人次,“英子姐姐”利用网络募集爱心助学资金2000多万元,资助长阳及周边县市的贫困学生5000多人,壹佰基金”每年筹集善款1000多万元,解决200多大病家庭“看病难”问题;“新农合”每年惠及31万农民。每年通过武汉晚报社•甘金华“慈善圈”、新长城等社会渠道,资助贫困大学生150名。
  二、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
  (一)精准扶贫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抓好项目规划实施。完成了全县“十三五”片区扶贫开发规划编制评审。片区规划项目1381个,总投资502亿元。指导各乡镇、重点贫困村编制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各乡镇、各部门编制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项目年度推进计划,推进规划项目实施落地。
  二是到户资料进一步完善,信息明白到户。与村级“一户一档”相对应,实行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袋”管理机制,让贫困户明白“我是被帮扶的贫困对象、谁扶我、依靠谁、怎么样才能脱贫”的问题。到户“明白袋”实行片区统筹、乡镇主体、村抓落实、统一填写。结合“三万”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发放到户,做到了贫困户明白卡全覆盖。
  三是锁定大数据平台,精准识别到人。从相关部门组织专班对精准识别大调研所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一步反复核实,多次比对,动态调整,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固化锁定,经过“一看二算三会四评”程序,“回头看”核实,专项审计整改等活动,2014年脱贫9366人,2015年脱贫9174人,2016年系统存量76243人。
  四是分解全年脱贫任务,细化目标到村。根据县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脱贫目标军令状,39个建档立卡高贫困发生率村分3年出列,2016年脱贫20659人,2017年脱贫26015人,2018年脱贫29840人。指导各村根据年度控制数落实到户,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备案,县攻坚办汇总备查。扎实推进“村出列户脱贫销号”中期评估自查工作。出台了验收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专题培训。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到三个乡镇11个出列村开展中期自查评估。采取“四看四算”工作法,按照“九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对11个出列村各项指标全面自查评分。针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五是组织开展大比武活动,营造强大气场。从3月开始,每月在各乡镇组织召开一次以“强基础、兴产业、促脱贫”和“比气场、比落实、比效果”为主题的全县脱贫攻坚行动效果“大比武”现场会,已先后在磨市、高家堰、榔坪、大堰、都镇湾、鸭子口成功召开。7大指挥部,各乡镇、县直单位晒成绩、亮短板,比进度,掀起了脱贫攻坚“比气场、比效果、比落实”的热潮。
  (二)专项扶贫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强力推进整村推进工作。继续实施整村推进“1321”帮扶模式。由1名县级领导带领3个以上部门,连续2年帮扶1个整村推进村。2016年启动的13个整村推进村(其中县定2个)规划项目134个,多数已启动建设,整合财政扶贫资金1345万元,规划发展茶叶、魔芋等产业4560亩,畜牧养殖71360头(只);硬化、新修、改扩建公路514公里;实施农田水利11处;实施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15000人次。
  二是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及“六送下乡”工作。今年已培训60多场次,参训人员达到2000多人。县直相关部门结合“三万”活动,对39个重点贫困村组织开展了“六送下乡”活动。大力宣讲精准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发放政策汇编资料近万份。
  三是创新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长阳农商银行在全县选定17个“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并完成农户评级授信及颁发贷款证工作,拟于今年底前,在全县所有154个行政村完成农户评级授信工作,优先将贫困户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协调落实三大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落实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主要为中央、省安排的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本级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具体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700万元、扶贫互助社资金1000万元)。相关合作银行按风险补偿金额的1:10比例落实贷款规模。
  (三)七大指挥部工作协同推进,合力攻坚。
  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五张网”,加快“五个一”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全县茶叶、魔芋、林业、栀果、魔芋等重点特色产业扶持力度。整合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民宗等产业主管部门技术力量,统筹各类资金2100万元,稳步推进各个产业基地建设。同时强化政策扶持措施,实行金融扶持,加强技术培训,助力主要特色产业发展。
  易地扶贫搬迁稳步推进。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广榔坪镇梓榔坪村易地搬迁经验,让贫困群众安稳致富。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次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2016年度,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422户1226人;市下达工作目标计划603户1752人。截止10月16日,全县已开工建房1577户3798人,其中集中安置1171户2668人,分散安置406户1130人;房屋主体已完工595户1370人,其中已建成房屋115户187人,搬迁入住43户71人。
  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全县2016年度计划实现危房改造2000户。今年7月已下达第一批危房改造指标1544户,下达资金1371.75万元。9月对上积极争取第二批危房改造指标1344户,争取资金1165万元,目前正在组织实施过程当中。
  电力扶贫行动统筹推进。全县39个重点贫困村计划投资26678.26万元,已启动18个村总投资2989.90万元的改造任务。2016年脱贫出列村11个,计划投资8473.61万元,完成投资863.12万元,剩余项目正在进行施工设计、上报审批过程中。长阳作为国网公司阳光扶贫行动湖北“三县一区”重点帮扶县之一,申报光伏扶贫项目总计39个,规划光伏发电装机25万千瓦,投资20亿元。于2016年8月在龙舟坪镇土地坡村城墙堰进行试点,装机6000千瓦,总投资5284.46万元,今年10月竣工投产。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开展。进行了“五签一审”的饮水安全入户调查工作。通过精准识别,全县共有16393户49110人贫困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在精准识别基础上完成了全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规划和39个重点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整合农田水利、电力扶贫、扶贫专项、灾后重建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共计2138万元,保证了11个村出列和9355人贫困户饮水安全销号的建设资金。
  社会帮扶成效显著。争取河仁慈善基金会对口帮扶长阳4个贫困村产业发展,帮扶3年,每村总投资300万元,累计1200万元。救助贫困学生6329人次,筹资80万元解决了贫困村卫生室的网络运行和村卫生室医疗保险问题,向上争取100万元帮扶10个村卫生室建设。对新农合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贫困户患者住院补偿标准。拿出资金100多万元对去年121名大病患者进行了二次补偿。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200元/年,新增农村低保374户437人,并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低保金实施重点救助10194人61万元。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6260元/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锁定目标,全面完成三大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如期实现“交钥匙工程”。严格落实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推进机制。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搬迁户如期进住,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二是进一步创新机制,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做好资金整合大文章,确保整合资金都用在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身上。三是进一步细化措施,贫困村全面出列。按照“县级统筹、领导包保、乡镇负责、部门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严格督查,落实“村出列、户销号”的验收标准和办法,强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
  (二)进一步突出精准,抓好特色产业发展。以“五个一”工程为统领,切实抓好特色产业带动工程,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有多少支持多少,不设指标限制。统筹协调各产业主管部门加快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到户,配套金融扶持政策,通过“五张网”把产业项目落实到户到人。指导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充分发动群众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好产业扶持政策。
  (三)进一步加大督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加大督办力度,落实业务督导工作方案,强化乡镇“村出列、户脱贫”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对照脱贫验收标准和程序,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准差距,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和责任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要实现11个村出列,2.1万人脱贫销号,离大考仅有两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请求代表们进一步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视与支持,营造全社会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全力完成村出列户脱贫销号任务。我们将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目标而不懈努力。
                         关于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覃高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共收到自治县人大转办的八届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共137件,其中议案1件、建议136件,涉及政府系统35个单位。在自治县人大的关心和指导下,政府系统各单位通力合作,扎实办理,截止目前,13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办结率100%,主办单位与代表见面率100%,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99%。从办理结果来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73件,占总数的53%;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64件,占总数的47%。
  二、2016年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办理工作开展。
  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好办理工作,让代表们满意。“两会”闭会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9件由政府领导牵头负责的重点建议,分别为李军县长牵头负责的“关于加快宜昌至长阳快速通道建设的议案”、田大甲常务副县长牵头负责的“关于继续加大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出台县一中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建议”、洪丕源副县长牵头负责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交通秩序的建议”、覃高轩副县长牵头负责的“关于加大投入,集中整治,建设美丽丹水的议案(转作建议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黄昌英副县长牵头负责的“关于加快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议案(转作建议办理)”“关于从四冲湾出口到长阳广场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洪丕源副县长和刘东副县长牵头负责的“关于组建联合执法非常设机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的建议”。
  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建议交办前,积极征求各单位意见,制定了建议交办方案,确保每一项建议有人办、办得好。2016年4月28日,自治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县人大联合召开建议办理交办工作会,常务副县长田大甲就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建议办理好、落实好,努力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办,狠抓办理工作落实。
  一是科学分配,细化责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在接到县人大转交办理的建议后,先由政府办公室进行整理分类,按政府工作分工分别送政府领导审定后,召开建议交办会议,按职能分工再交政府有关部门承办。在这一过程中,自治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积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确保科学分配,任务明确。二是强化督办,狠抓落实。为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建议督办任务分解到分管副县长和办公室联系副主任,由他们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办。8月底9月初,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对各建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开展。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主办单位的拟回复文稿进行了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了办件质量。
  三是创新方式,注重实效。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建议办理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来对待,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科室具体办、机关办公室督办落实的“四级”办理组织体系,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要求,限期办理,督办落实,有效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统筹,点面结合,确保办理工作实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将切实解决好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既统筹兼顾,尽可能照顾全面,又突出重点,集中精力解决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采取点面结合的方针,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1.以重点建议为突破口,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办理重点建议是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一大抓手,更是促进各部门紧密联系的纽带。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以上率下牵头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
  如“关于加快宜昌至长阳快速通道建设的议案”,宜昌至长阳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全长27.84公里,其中长阳境内17公里,点军境内10.84公里,大中桥11座2017米,隧道2550米,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每小时,路基宽23米,项目计划于2016年9月开工,2019年6月完工,项目总投资13.8亿元,目前,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50号),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项目征迁、施工便道建设等正在筹备之中,11月中旬即可正式开工建设。
  如“关于加快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议案(转作建议办理)”,目前,我县正在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是其中一项重点内容。一是把发展乡村旅游开发纳入“十三五”旅游规划和全县旅游总规修编;二是结合旅游精准扶贫工作,把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农户发展起来做农家乐,带动当地群众自主创业,改善基础设施从而带动经济发展;三是指导支持全县乡镇片区条件较好的农家乐提档升级,向高星级农家乐发展,从而带动乡镇农家乐及乡村旅游大发展;四是通过旅游厕所革命,大力支持旅游通道沿线、景区景点、乡村集中点一大批星级旅游厕所建设,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五是加大政策争取力度,通过上级的支持和关心,从宣传推介、人才培养、项目争取、资金扶持对我县乡村旅游的重视,推动我县旅游发展。
  如“关于继续加大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自治县人民政府超前谋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改善区域交通、破除发展瓶颈、引领经济腾飞为规划目标,规划编制了《长阳“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讨论稿)》,规划匡算总投资165.5亿元,其中公路建设项目投资158.8亿元,港航项目投资3亿元,物流项目投资1亿元,站场项目投资2.7亿元。目前,龙五一级公路磨市至五眼泉段已基本完成路基建设,清江特大桥已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宜昌点军联棚至长阳龙舟坪一级公路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拟于11月中旬开工建设;国、省干线二级公路将在“十三五”期间得到全面提档升级;清江航道升级改造、宜昌港长阳港区隔河岩物流翻坝码头二期工程长阳港区隔河岩客运码头、清江画廊旅游码头工程、长阳货运(物流)中心等港航站场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省、市“十三五”交通运输规划重点项目库,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如“关于组建联合执法非常设机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的建议”,一是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洪丕源同志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全面开展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三是建立日常巡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大力开展“五非”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建立了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政执法部门会议,互通情况,研究讨论执法协作运转有关事项;五是建立了执法保障机制,在重大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时,公安机关将配备足够警力配合执法,同时自治县人民政府保证必要的联合执法工作经费,确保相关工作正常运转。
  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一是组织领导动员到位,形成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二是精准识别到位,按照“一看二算三会四评”程序,最终核实贫困对象28112户82599人;三是规划引领,资金整合到位,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全县“十三五”片区扶贫开发规划并完成评审;四是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实际对贫困户集中施策;五是易地搬迁工作强力推进,全县拟在91个村建279个集中安置点,规划安置3250户8217人;六是金融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我们与农商行、农行等五家银行签订了扶贫小额贷款协议,筹集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000万元。
  2.以整体实效为着力点,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重视和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每年都要做,而且要长期坚持做下去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带着感情去办、发自内心去办、尽心尽力去办。各承办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力按照建议中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与代表联系沟通,根据政策规定和现有条件,实事求是地给予办理和作出答复。
  如“关于建设长阳旅游服务大综合中心的议案(转作建议办理)”,按照县委专题办公会议精神,初步拟定在龙舟坪镇下渔口原水泥厂处新建旅游集散中心,投资主体是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预计投入6000万元,集中建设“接待、购物、换乘、购票”四大中心,目前,该旅游服务大综合中心正在规划阶段,预计2017年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目前在建的土家源广场建成后地下停车库可停车辆338辆,地面建有配套的游客服务中心,具有游客换乘、旅游接待等功能。2015年委托华科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的《沿头溪流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如“关于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一是健全监管网络。着力构建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专兼结合的监管网络,加大工作职能整合、力量集聚和重心下移力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县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县划分食品药品责任监管大网格160个,小网格1006个,社区网格员协助监管的效果已初步显现;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建立了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积分制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量化监管频次,实现监管全覆盖;三是实施部门联动。全县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力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四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生产诚信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在食品经营单位实行信用等级动态评定,全面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全面加强食品日常巡查和抽查,对节假日旅游景区等食品经营单位实行节前全面巡查、节日期间随时抽查;五是是深化专项整治,严惩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整治行动,集中对全县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5份,已整改到位193家,对未整改落实的2家经营单位实行了关闭;六是加强宣传培训,推进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培训年活动”,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规范等重点内容讲解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履职意识,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能力;七是加强风险监测,提升监管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增强抽检的靶向性,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截止目前,已完成小作坊监测374批次,食品抽检411批次,农产品抽检246批次;八是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科学监管途径。在龙舟坪镇对150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积分制试点,同时,按照“四好”“十有”标准在全县中小型食品销售店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全县48家示范店通过验收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九是积极防范食品安全事件风险,稳妥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止目前,我县已有35家餐饮服务单位、56家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参保。
  如“关于加快老雾冲千亩精品观光茶园配套建设的建议”,一是以国土整治等多个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茶园旅游观光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山水园林路综合配套,并形成多功能旅游观光体验区,同时开发挖掘老雾冲茶文化故事传说等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实现生态旅游与茶产业同步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目前,老雾冲茶园旅游观光园初步形成,游客体验采摘、加工等生态旅游正在推进和带动茶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二是将老雾冲精品观光茶园的采摘、观光、体验等活动纳入乡村旅游线路进行上报和宣传,并积极支持该区农家乐建设,并对其进行指导;三是结合美丽乡村支持老雾冲茶园旅游观光园建设申报省住建厅村镇重点项目,协助其做好规划及申报指导工作;四是多方筹措资金,围绕茶园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支持老雾冲茶园旅游观光园发展壮大。
  如“关于长年慢性病治疗费用救助办法的建议”,一是就农村严重慢性病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对其门诊治疗的补偿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严重慢性病门诊管理办法》(长合管办〔20l6〕5号),按照“五定”原则对28种严重慢性病门诊认定标准、申报审批程序、补偿比例及限额标准、补偿程序、列支渠道、管理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已将糖尿病、类风湿、肾透析、肺结核等四种严重慢性病纳入了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其中重症糖尿病年门诊补助标准15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年门诊补助标准10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后期)年门诊补助标准5000元、使用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按省卫计委规定执行、肺结核年门诊补助标准2400元。
  如“关于对乐园合作医疗发源地的保护与发扬的建议”,一是将乐园村纳入榔坪中药材旅游项目基地,并在旅游资源的宣传、规划、项目争取、乡村旅游建设等方面予以指导;二是已投入专用维修资金20多万元,对乐园村合作医疗发源地旧址进行了全面维修,并在此基础上,挂牌成立了“中国合作医疗发源地纪念馆”;三是将合作医疗发祥地旧址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进行了登记,现已将该旧址申报为第六批宜昌市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建议因财力或政策限制,当年不能办结,需要今后继续努力;二是建议交办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建议交办之前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不够充分,各承办单位之间还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三是有的单位过度强调客观因素,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抓落实不够;四是办理过程中有的单位实效性还不够强,办理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自治县人民政府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为推动都市后花园和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自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覃唯波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六条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按照职责批转到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工业经济的领导,努力营造强大的兴工合力的问题
  抓经济必须抓工业,抓工业必须抓项目,只有兴工才能强县,真正把抓工业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来抓。近年持续开展了以加强工业企业服务的“双增”活动和以推动项目建设的“双提双抓”活动,两项活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实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机制、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初步建立起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具体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定期对主要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办,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努力搞好要素保障的问题
  一是统筹抓好经济开发区、磨市新型工业园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园区功能布局。在新编订的开发区“十三五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中,坚持“依托资源、市场导向、产业配套、园区集群、绿色发展”的理念,立足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健康食品、绿色矿业、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明确磨市新型工业园的功能定位为矿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在完善园区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以园区原有矿产品加工业、新型建材产业循环化改造升级为重点,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开发区白氏坪片区健康食品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健康食品加工中心,围绕长阳特色农作物资源,打造百亿清江健康食品产业集群。二是加快经济开发区供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水质,以满足健康食品生产加工需求。根据2016年年初县委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开发区西线供水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由县水务集团负责实施。目前,长阳县城区供(排)水建设项目白氏坪西线净水管道工程的设计、立项核准备案及招投标工作已全部结束。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月16日项目竣工。
  三、关于进一步化解企业融资难,努力突破发展瓶颈的问题
  一是创优金融服务环境。县政府先后下发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6〕77号)、《长阳创建“金融扶贫示范县”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的意见》、《关于推进长阳县金融服务网格化的指导意见》,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资金投向上,通过创投驱动,贷款贴息等杠杆手段,带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民营中小企业倾斜。三是深化政银企协调对接。今年,县金融办、银监会、县经信局等部门与县内9个专业银行分别召开座谈会,探讨建立“一行一品”的县域金融创新机制,积极帮助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成长为合格信贷主体,优化金融服务。积极推进银企对接,今年已开展了3次银企对接座谈会,促进资金供求双方实行无缝对接。四是鼓励企业上市。目前,勤劳农夫、任森农业、康龙种业等企业已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已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发〔2015〕7号)落实了奖励政策。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调度与协调服务,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的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双增”活动,将“双增”活动常态化,将收集的企业困难一一分解到部门,明确落实时间和工作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督办,今年来“双增”办共发督办函13份,帮助企业解决60个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积极推动困难企业重组复产,重点对两个电解锰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成功实现全面复产,提振了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信心。三是抓要素保障,做好供气、供水、运输、用工和项目用地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及时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电力供应,争取落实大用户直供电政策。四是努力降低企业成本。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缩减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开展企业成本调查,并组织开展用电诊断活动,努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五是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预测、监控,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乡镇(经济开发区)的运行监测,坚持完善预报制度、通报制度和督办落实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
  五、关于进一步创新招商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推进行政服务提质提速的问题
  一是立足优势产业招商。根据全县现有的资源禀赋及产业基础,合理确定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延长现有主导产业链条。跟踪洽谈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项目, 分别是北大荒生物医药项目、沛函工业园及新材料加工项目、华工传感器项目、软件产业园项目、风力发电项目、云台荒风电场项目、土家源广场建设项目、丹水至咬草岩、点军一级路建设项目、龙五一级路桥隧工程建设项目等50多个项目。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强化“大员招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实行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制度,认真落实领导捆绑招商责任;强化“飞地招商”,在立足我县“一区四园”招商平台基础上,坚持走市县联合招商的道路,加强与宜昌市招商局、高新区的联合、沟通,树立大招商、大平台、大联合意识,实现招商信息资源共享;强化“精准招商”。在全面招商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招商。三是健全招商引资机制。坚持和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制度,通过招商责任制的考核,不断提升责任单位招商工作的紧迫意识,更好地调动全县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实施“招商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各部门、各乡镇每月报送至少一条以上投资主体明确、投资意向明确、投资区域明确、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招商信息,一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和督办,对招商工作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给予奖励和通报;强化“一主三分”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招商局在统筹管理全县招商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新型工业的招商,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农业局负责食品加工业及生态农业招商,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等责任单位负责十大民生项目招商。通过强化“一主三分”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招商工作收到了实效。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宏观管理,努力提高企业内在素质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企业家的培育。县政府设立企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内外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合作,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开办多形式的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对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管理综合素质。经县委组织部和县经信局考察推荐,全县共有5名本地企业家被纳入省市“123”“111”企业家培育工程,定期接受省市专业培训和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家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同时,人社、经信等部门也不定期地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专业培训,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培训,有效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壮大了企业家后备队伍。二是积极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发〔2015〕7号)等相关政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建设。截止目前,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家,高新技术产品认定8个,获得湖北名牌称号的产品达到7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4个,共有14家企业近200项创新成果获得县委、县政府奖励。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自治县档案局局长  覃俊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第33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妥善处置乡镇转制中心及破产改制企业档案等审议意见。现就审议意见的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问题
  自治县人民政府将《档案法》纳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法保护利用档案的法治意识。一是进一步增强档案意识。自治县人民政府在部署、督办、落实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明确档案要求,注重档案管理,从而促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进一步增强档案意识。制作了电视专题片,对《档案法》及全县档案工作进行宣传。二是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将档案业务技能培训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集中时间,分3期对全县126名档案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对沛涵集团等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档案管理员进行送培训指导上门,在培训过程中全面宣传《档案法》。与此同时,正在筹备全县档案法规及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并将适时开展。三是在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中融合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档案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档案查阅、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和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过程中,加强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执法年检和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制度,坚持每年开展档案执法年检全覆盖。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力度”问题
  按照《档案法》中关于“档案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一是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行政村、专业合作社、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划、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机制;二是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式,建立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二级单位、直属机构的档案管理责任机制;三是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档案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系统档案工作达标的挂钩机制。同时,自治县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分别对管理范围内的档案服务、指导、管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问题
  为全面贯彻《档案法》,落实依法治档的各项措施,我们建立并规范执行了档案执法年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申报和三年到期复查、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等4项制度。截至目前,已实现执法年检、到期复查全覆盖。今年3月底,率先在全市启动对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工作,并于7月8日召开了全县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座谈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档案中介服务行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伪造档案、涂改档案、损毁丢失档案、非法买卖档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依法治档。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问题
  自治县人民政府多方筹集资金,运用市场办法破解档案馆建设资金难题,年初新档案馆安全搬迁并顺利投入使用。下一步,一是将根据县档案馆馆藏量的增加,适时逐步地提高档案征集、整理、保护等经费保障投入,确保档案馆正常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大乡镇、县直单位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三是探索将档案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规划,使全县档案保管和保护更加可靠安全,档案征集更加完整准确,档案利用更加便利快捷。
  五、关于“加大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问题
  根据全县档案干部队伍现状,我们积极探索和落实了有利于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一是加强选拔交流,适时补充年轻干部进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增公益性岗位,解决档案馆个别岗位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高度重视档案人员的配备,调整了一批年富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年轻同志充实全县档案员队伍,并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六、关于“妥善处置乡镇转制中心及破产改制企业档案”问题
  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转制中心、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明确乡镇转制中心、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县档案馆扩大进馆范围,对符合接收要求的乡镇转制中心、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进行接收。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转制中心、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大量流失的问题。
  七、关于“出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考评办法》”问题
  目前我县已经制定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考评办法》,规范了各单位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励政策考评兑现标准。
  总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于加强国家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针对自治县人大《审议意见》中提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依法治档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
                        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国网长阳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朱险峰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照5条审议意见进行全面落实。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进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实施进度,严把安全关和质量关,6月下旬,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精准扶贫农网改造指挥部组织专班对正在实施的2015年农网升级改造新增第四批工程,2016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小城镇(中心村)工程进行巡查督导。县供电公司班子成员分别挂点包保各乡镇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到二个乡镇,督导项目施工安全,确保进度和施工质量、协调工程物资催发货,以及废旧物资和工程余料回收。截止2016年9月底,已经顺利完成投资4270.8万元的2015年农网升级改造新增第四批工程施工任务,准备迎接审计;总投资2094.53万元的2016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批已经完工;总投资8411.28的小城镇(中心村)一、二、三批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总投资1008.89万元的2015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新增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2016年,县供电公司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11514.7万元。项目争取额度在全市排前列。县供电公司根据“十三五”电网规划,已经完成20122.89万元的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并取得可研批复,为后续争取资金和项目做好充分准备。
  二、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的抗灾能力问题
  针对长阳山区地理环境复杂,部分乡镇冬季冰冻灾害严重的实际情况,县供电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农村电网抗灾能力。一是严格执行《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及《配电网技术导则》,从设计源头提高项目改造标准,同时积极推进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标准化,执行配电网施工典型工艺,加强基础等隐蔽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确保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二是重点对通过山口、谷底和河流沿岸的线路和台区开展差异化设计,提高设计标准和等级,增强电力设施抵御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充实应急抢险人员队伍,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常态化开展应急抢险演练,确保遇有灾情险情时队伍拉得出、顶得上,装备、物资储备足、调拨快,形成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自供区的农网改造力度问题
  长阳在电力体制上划前,全县共有26家水电站存在自供区,分布于9个乡镇31个村,共有92个供电台区6200户。由于利益关系,小水电站对自供区设施投入不足,供电设施老化陈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政府引导县供电公司,按照“先体改、后网改”和先易后难原则,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积极推进小水电自供区的农网改造工作,已完成小水电自供区摸底调查,结合精准扶贫要求,对条件成熟的自供区改造进行实地测量和施工,目前已接管龙舟坪镇永泉电站9个自供台区522户。另外对高家堰青岩电站李家湾2号台区、青龙山1号、2号、3号台区、红岩1号台区、金盆5号台区,大堰晓麻溪电站晓麻溪2号、4号、5号台区,以及龙舟坪镇永泉电站偏岩1号台区、咬草岩1号台区等14个台区实施改造。下一步,县、乡两级政府将积极协调自供区资产清理和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不断加大力度,有序推进自供区农网改造。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项目协调力度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农网改造建设,县政府和各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到人、任务上肩”工作机制,各部门通力合作、高效运转,对电网建设改造过程中的前期规划、项目申报审批、工程组织实施、占地以及青苗补偿等工作统筹协调。县精准扶贫农村电网改造指挥部组织专班定期深入全县各个乡镇开展巡查、指导、督办和协调,对全县农网改造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狠抓农网改造过程中协调工作的落实情况,全力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县供电公司与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加大对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宣传,县政府责成县供电公司建立并完善以下工作机制:一是实施项目前期乡镇政府规划审查机制。为提升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质效,确实解决农村低电压和供电卡口现象,县供电公司组织各乡镇供电所对存在问题的线路、台区进行汇总,并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形成书面表格材料后送达至各乡镇政府相应规划部门,由乡镇政府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项目意见(包括增加项目、调整方案等)签字盖章后汇总至县供电公司。目前全县11个乡镇的配电网规划修编意见已全部收集完毕,下一步将根据规划修编意见对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进行修编调整。二是建立协调和沟通机制。通过定期组织深入全县11个乡镇开展巡查、指导和督办,确保农网改造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进一步营造良好施工环境。三是加大农网改造政策宣传和氛围营造,县供电公司主动开展农网改造“六查六规范”活动,严格农网改造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物资各项管理,杜绝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确保农网改造德政民心工程造福于民,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脱贫攻坚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赞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现在,我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1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民生需求、提升审判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1月至今年9月,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0件,结案16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06%(未结5件系今年新收案件)。
  一、质效为先,稳步推进行政审判
  (一)张弛有度,提升立案质效。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强化诉权保护意识,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对依法应该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断规范立案审查程序,细化接收诉讼材料和证据出具收据制度,对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故意拖延立案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指导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自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2件,占2011年以来全部行政案件的30.59%。
  (二)实质化解,妥善处理纠纷。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的救济功能,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山林土地确权、房屋登记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4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31.76%。审理中,一是注重将依法审判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分析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入手,将协调工作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11年以来,通过做协调工作,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撤诉17件,占总行政诉讼案件的31.48%,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件,占总行政诉讼案件的0.02%;二是不断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对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在裁判文书中一一进行回应,做到胜败皆明;三是在矛盾化解过程中,注重发挥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构、信访部门、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提升法治化解决纠纷能力。
  (三)提升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一是不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审判流程各节点的基础信息,对行政案件送达、开庭、评议、结案等节点进行精细化规定,促进均衡结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微博直播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审理和裁判情况,促进司法公信;二是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从2013年起,所有行政裁判文书都依法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倒逼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上,要求法官注重逻辑性、说理性,逐步克服罗列证据和说理简单的习惯写法,增加分析、说理等判案理由部分内容,力求使行政裁判文书达到让当事人胜诉胜得理直气壮,败诉败得心服口服;三是在具体案件中,要求法官必须排除各种因素的影响,严格依法办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在具体裁决案件过程中,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判定,从处罚主体是否具有资格,事实和证据是否清楚和充分,是否遵守法定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依法公正裁决,力求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办成铁案。
  (四)创新方法,挖掘办案潜力。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突出焦点审查的基础上,优化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件的办案流程和文书内容,强化重大疑难案件的文书说理,努力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对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山林土地确权等不动产行政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推行“四个一”的办案方法,即看一次现场,全面了解案情;做一次交流,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做一次协调,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做一次反馈,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反馈行政行为的审查结果、出庭应诉等情况,有力地促进了案件审理和矛盾化解。
  二、担当为先,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一)围绕决策,服务中心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为丹水新区、教育园区、土家源广场和七里湾综合改造、长阳新城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有力保障了项目推进;二是坚持重点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重点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协调、优先审结、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全县重大项目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参与“法治长阳建设”。时刻关注行政案件发展态势,及时总结行政审判中呈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相关部门执法提供参考。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促进规范执法。与县政府法制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相互交流,互通情报,共同研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二)把握常态,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关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行政纠纷的新情况,不断加大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准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流转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发挥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职能。2014年通过审理深圳市汉东玻璃机械有限公司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一案,强化了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服务为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严格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判决予以撤销,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对行政机关侵权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赔偿,确保行政机关不违反法律底线,不突破法律红线。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随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严格把握“不能出庭”的情形判定,2015年5月1号以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协作会商,促进良性互动。针对行政机关在案件中重复出现的瑕疵行为,以及需要行政机关及时协调化解矛盾的事项,主动联系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对易引发群体涉诉的行政案件,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向党委、人大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与政府法制办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探讨行政争议案件的妥善处理方式。积极与行政机关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不定期选派法官为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5次,参加业务座谈会、研讨会10余次,接受行政机关法律咨询50余件次,引导行政机关查找自身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觉采取改进措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行政案件,采取开示范庭、观摩庭等方式,主动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接受意见建议,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三)加强审查,促进规范执法。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或实体错误等问题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不予执行裁定。对审查中发现的一些重点性、普遍性问题或程序性瑕疵,进行认真调研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坚持巡回听证和实地勘验,消除被申请人的疑虑误解和对立情绪。五年来,共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案件共116件。
  四、责任为先,锻造过硬审判队伍
  (一)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扎实保障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及“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行政审判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强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一是积极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五年来共选派法官10人次到上级法院接受业务培训;二是通过组织收看视频讲座、订阅业务书籍等方式,不断加强干警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
  (三)严格管理,确保司法廉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廉政监督“一案一卡”、“领导和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等制度,确保监督无缝隙。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和当事人监督,强化对行政审判权行使的内部监督,自觉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实现行政审判队伍“零违纪”。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行政审判法官压力不断增大。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各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明显增多,行政争议产生的机率相应上升。同时,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大幅攀升,明显呈现“新类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的特征,导致案件审理压力倍增;二是行政诉讼信访维稳压力较大。行政案件矛盾相对集中,处理难度大,容易引发信访事项,尤其是涉征地拆迁案件、涉山林土地权属案件。同时,由于行政诉讼成本低,一些当事人滥用诉权,消耗大量的诉讼资源。个别当事人长期缠诉闹访,扰乱庭审秩序,严重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行政审判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影响了案件质效的提升;四是行政审判外部环境亟待优化。少数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存在错误认识,不愿支持、配合法院的协调化解工作,导致行政争议无法实质解决。
  六、下一步行政审判工作打算
  县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认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站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法治进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认识行政审判工作,深入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影响行政审判质效的深层次问题。坚持高质高效地审理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完善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贯彻新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认真处理好法院内部在行政案件立案问题上的分工与合作,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既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能。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紧紧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加快行政审判法官的知识更新速度,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规定,确保队伍廉洁。
  四是推进改革,全面落实改革任务。认真推进行政审判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把推进庭审实质化和改革庭审方式结合起来,强化立案管理、审限管理、结案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审判管理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目标。积极推进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加大对行政审判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增进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的理解和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怀,县法院和所有行政审判法官深受鼓舞。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争创全省低碳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测评票

共发出测评票18张,收回18张。测评结果如下:

测 评 内 容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8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18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8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8

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8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7

1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

                               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6年10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副县长覃高轩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2016年抗洪救灾应急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所作的说明。决定批准这个议案,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关于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议案
                   ——2016年10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办发〔2016〕18号),现提议:增设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撤销农村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10月31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决定
                            (2016年10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2016年10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更名和设立部分工作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增设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撤销农村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关成喜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肖正兴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祖炳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汤吉阶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覃建国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凌贵英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付江南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付江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曾璐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晓云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昌兰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汉军同志为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长安同志为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覃迎蓝同志为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覃新勤同志为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银钢同志为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傅建斌同志为自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汤清林同志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钦同志为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熊兆安同志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汤吉阶同志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覃建国同志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晓云同志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昌兰同志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汉军同志的自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职务;
周近群同志的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雷明金同志的自治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覃远洲同志的自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戴勇同志的自治县民族宗族事务局局长职务;
赵文献同志的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覃红同志的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向兴华同志的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出席、

                                      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王功平  田文大  张武先  李晓英  田国亮  刘春阳  刘光红  覃建国  向黎明  董  墉 

秦道军  赵毓潮   覃守甫   毛爱平  李  敏   曾丽宇
请假:
向紫玉  郭永金  李书华  黄其楷  朱琼英  肖  筱  郭荷香 
列席:
覃高轩  王赞雄  许  宁  何运嵩  汤吉阶  漆昌锦  关成喜  肖正兴  凌贵英  付江南 

付  江  曾  璐  吴昌兰  朱险峰 钟和平  覃唯波  覃俊兰  李爱平  陈新德  胡  冰  

吕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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