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军的提名,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于2016年10月31日通过,决定任命:
刘汉军为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长安为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覃迎蓝为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覃新勤为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银钢为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傅建斌为自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汤清林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钦为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汉军的自治县水利水电局局长职务;
周近群的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雷明金的自治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覃远洲的自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戴勇的自治县民族宗族事务局局长职务;
赵文献的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覃红的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向兴华的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