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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联席会资料汇编

发布日期:2016-10-21字号:[ ]

                          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推动幸福美丽连山建设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为推动自治县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经济发展、民族和谐、宜居宜游”的幸福美丽连山,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除抓好法定的计划、审计等项目的监督外,着重对财政预算进行了审议。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6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5次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确保了我县财政平稳运行及当年财政任务的完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监督。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加强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时跟踪监督。

  2.围绕民生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一是积极开展专题审议。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专题审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我县创建省教育强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旅游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等16个专项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做好各项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开展视察活动。创建省教育强县、国家卫生县城、省文明县城是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县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2013年,我县实现了“创强”、“创卫”的目标。县人大常委会还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文化工作、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等开展专题视察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围绕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强执法检查。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县的实际和配合省、市人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对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省信访条例、县自治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我县正确实施。特别是近年来对民族法律法规和我县自治条例贯切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我县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用足、用活、用好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地方利益和社会稳定。

  4.围绕社会稳定发展,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一次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五年来,3次听取和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司法建议、开展社区矫正、立案、公诉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题审议。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两院”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抓好调解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

    二、采取多种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工作并重,注重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1.注重调查研究,抓好审议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会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会中,发扬民主,形成审议意见。会后,抓好跟踪落实。特别是要做好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县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都是建立在准确、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尤其是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思考,准确客观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人大常委会形成更加符合本地实情、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审议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共写出40多篇调查报告,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2.开展代表监督与群众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视察调研等有关活动,使代表直接参与审议和监督“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有效监督和促进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落实代表建议、听取代表意见,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对帮助机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开展代表约见县长活动。通过代表与县长面对面的交流对话,促使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县人大常委会重视群众监督,把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见作为第一信号,使监督意见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更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如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就是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3.开展定时监督和随时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做好年初计划安排的各项监督任务外,还根据在走访代表、工作调研或其他途径发现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走访代表活动中,根据群众的反映,县信用社撤销部分镇办点问题,国道改造出现严重堵车问题,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并组织代表实地视察,促进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解决相关问题。

  4.开展跟踪监督与跨年度监督。作为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跟踪监督与跨年度监督是保证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审议意见得不到认真落实不放过,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放过的原则,结合实际,在做好本年度的重点议题监督的同时,着力做好对上一年审议议题的跟踪监督和跨年度监督。近年来,我县养殖业快速发展,但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生猪养殖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驻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意见、建议或提案,要求县、镇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项视察活动,到温氏集团永和桂联养殖场实地察看。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县生猪养殖污染情况实地开展调研,实地察看,找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形成原因,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整治,关停了部分环保不达标的生猪养殖场,整治效果比较明显,连山再现青山绿水。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以提高履职能力为己任,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有为有位。

  1.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县人大常委会完善了学习制度,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监督法、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制定和完善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关于加强同县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机关学习制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13项制度,使常委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组织建设,增添机关活力。选拔部分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常委会,优化常委会的年龄结构,增加若干专业人才进入常委会,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业务结构。加强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力量,充实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基本情况简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南岭山脉西南麓,广东省西北隅。北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西连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东邻连南瑶族自治县,南交怀集县,位于粤、湘、桂三省交界处,又是西江、北江、沱江三江的源头,可谓“三省界、三江源”。在连山您“能闻到湖南的辣椒味、游览桂林的山水、欣赏广东的粤韵”。是广东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是全省唯一的壮族瑶族自治县,既是广东过山瑶的发源地,又是广东壮族人口最多的县。

  全县总面积1265平方公里,其中山地10.93万公顷,占86.58%,耕地0.72万公顷,占5.71%。县辖7个镇,全县人口12.17万(2015年底),其中壮族占50.1%、瑶族占12%。先后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抢花炮)之乡、全国卫生县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广东省文明县城、广东省教育强县等称号。

  连山历史悠久,民风淳朴。连山始建县于南朝梁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始称广德县,至今已有1510年的历史。这里世居着壮、瑶、汉等民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和习俗。在春节、元宵、牛王诞、七夕节等传统节日,举行“装古事”、“歌堂夜”、“舞火狮”、“舞木猫”、“舞寿星公与龟鹿鹤”、“舞春牛”、“闹年锣与赛铜锣”、“舞龙灯”、“小长鼓舞”、“坐歌堂”、“戏水”等极具本地民族特色的传统文艺活动;来到壮乡瑶寨的游客,不但可以看到身穿绚丽多彩的民族服装的壮瑶同胞,踏入壮家吊脚楼,还可以尝到他们精心制作的民族美食。  

  连山生态优美,物产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4.5%,居广东首位,已建成1个省级、5个市级和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达68.52万亩,素有“青山绿水,宜居宜游”之美誉,是广东省的文明生态县之一。盛产沙田柚、大肉姜、松香、淮山、冬菇、茶油、蜂蜜、香粳、竹笋等土特产品,已查明的矿产资源有30多种,主要有金、银、铜、水晶石、石英石、高岭土等。

  连山风景怡人,宜居宜游。连山属中亚热带季风型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即使炎夏之日,夜晚依然清爽凉快,严冬寒潮入侵的时间不长,四季皆宜旅游。境内风光迤逦,景色怡人,有壮美的黑山梯田、有“广东九寨沟”之称的大旭山瀑布群、古树参天的“福林苑”、如诗如画的“茅田云海”和原生态的金子山休闲度假风景区。还有“一脚踏三省”的鹰扬关景区、天鹅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金鸡山风景区、马头山风景区等原生态自然景区。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2.1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7.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2.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9.4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1416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76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3.9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26

  粮食总产量(万吨)

  3.83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3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946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39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39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助推环江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支持,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建成“生态宜居、休闲养生、文化绚丽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突出监督重点,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

  一是围绕第一要务开展监督,推动经济加速发展。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积极探求开展工作监督与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始终做到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查问题与促落实相结合,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履职行权,先后对牛角寨风景区旅游开发、30周年县庆重点项目推进、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工作进行视察,切实抓住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积极探求化解矛盾的应对之策,及时提出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县政府办理落实,切实做到审议一项报告、促进一项工作,监督一个问题、办成一件实事,形成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如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督促财政部门精化预算管理,开展绩效评审,加强源头控管,提高资金效益,对全县84个单位申报的570个预算项目,全面进行绩效目标评审,219个项目被直接纳入项目库,236个项目预算计划被修改调整,113个项目被直接剔除,实现了部门预算由“分配型”向“绩效型”转变的重大改革。

  二是围绕第一大事开展监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选择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近几年来,我县紧扣“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富县、文化活县”的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环江迈入“世遗时代”和“高铁时代”的步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扣这一主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三农”工作列入每年第一次常委会议程,先后围绕精准脱贫工作、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建管、养老保险征缴、生态旅游等开展视察,督促自治县政府倾注更多的精力和财力,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推动民生事业的发展,使老百姓实实在在分享到发展成果。同时,还就一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针对食品安全法、就业促进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解决群众就业难题发挥了人大应有的作用。

  三是围绕第一责任开展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强化法律监督,捍卫法律尊严,力促公平正义,坚持把保障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先后就《安全生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还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在我县开展《代表法》、《代表法实施办法》和《广西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较好地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实施。同时,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监督重要内容,加大信访问题的协调监督力度,自2011年以来共协调、督促办理、落实代表建议516件、群众来信来访315件(人)次,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重点有落实,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社会发展。

    二、改进监督方式,提升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一是议题选择去“粗”取“精”。监督议题是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决定着人大监督的方向、重点和实效。针对过去监督议题过多、过泛的实际,我们着力推行“一事一议”工作法,不搞“胡子眉毛一把抓”,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精选监督议题,找准监督重点,着力把精准脱贫工作、3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等纳入监督视野,以此督促自治县政府推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调查研究由“浅”入“深”。调查研究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人大监督的实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研究的深度。只有深入基层一线搞调研,全面倾听群众心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吃透真实情况,才能抓住要害问题,才能使审议报告言之有理,提出建议科学合理。为早日把环江建成“生态宜居、休闲养生、文化绚丽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到施工工地、偏远村组、农家院落、移民新居,面对面、实打实的开展调研,实事求是地进行归纳整理分析,认认真真地撰写调研报告,提出要突出规划引领、打造惠民工程、狠抓建房监管、严格考核奖惩等8条建议。自治县政府认真办理落实,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配套,县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全线出彩,城区面貌显著改善,截至2016年8月底,有1.21万人移民群众住上安全稳固、美观实用的新民居。

  三是视察检查化“零”为“整”。视察检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通过集中视察可以吸取众人智慧,使审议意见更科学,人大监督更有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改进视察组织形式,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改个体“把脉”为集体“问诊”,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生态环境建设进行集体视察,现场查症问结,就地即时审议,集体会诊把脉,找寻科学对策,建议自治县政府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科学规划环江污水处理,满足城镇居民污水排放需求。截至目前,自治县政府争取到专项资金7300万元,环江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正扎实有序推进。

  四是会议审议由“虚”变“实”。会议审议是开展人大监督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乎人大监督的效果。为改变以往“会议议题过多、发言‘花’多‘刺’少”的状况,防止审议流于形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合理设置议题,每次常委会只确定一个重点议题,确保有充足的时间把重点工作议深、议透、议出成效。同时,按照“分管领导引导发言、组成人员集中发言、主要领导总结发言”的程序,及时调整审议发言顺序,大力营造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议事氛围,鼓励提倡讲实话、出实招,着力做到指出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意见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确保审议意见最大限度地体现人大集体的意志和智慧。正是由于审议质量较高、操作性较强,换届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36个审议意见均得到自治县政府的高效落实,切实促进了农业生产、旅游产业、司法改革、民族立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

    三、加大督办力度,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一是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为使审议意见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一督到底”,努力做到结果不落实不松劲,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一名新成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督促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管理暂行办法》时,提出要要群策群力、规范健全、符合实际等3条审议意见。从2015年2月开始,全程督促参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等形式,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制定了《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暂行办法》的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审议意见。自治县政府积极进行修改,切实把《暂行办法》与环江实际结合起来、与“世遗时代”统一起来,形成一套“科学严明,管理完善”的办法。通过持续督办,跟踪问效,“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是硬任务”已成共识,“一府两院”把办理审议意见作为改进自身工作、提高从政水平、增强监督意识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整改落实不打折扣,有效维护了人大监督权威。

  二是重点建议领衔督办。坚持每年选择4至5件带有全局性、涉及民生的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通过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走访座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在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等方式,深入承办单位,认真细致摸准实情,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办理措施,解决办理难题,形成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措施有效的督办运行机制,解决了一批涉及国计民生、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切实发挥了重点建议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作用,有力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督办“提高村干部待遇”这一重点建议时,认真听取组织、财政部门专项工作汇报,走访了解村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形成科学严谨的调研报告,引起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县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有了明显提高,正职干部年工资不低于12000元,副职干部不低于8000元,大大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一般建议对口督办。严格按照对口联系办法,把其他代表建议的督办任务分解给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人大专门委员会,采用电话催办、会议商办、上门查办等形式,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召开代表面商会、群众座谈会和现场办公会,做到有意见及时交换、有困难当面沟通、有问题现场研究,形成了现场解答、实地办理的长效机制,一批诸如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乡镇幼儿师资配备、矿山矿区综合整治、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民生难题得到妥善解决,受到了代表、群众的一致称赞。如通过协调和沟通,促成代表提出的总投资2500万元规划在2016年实施的自治县下南乡至金城江区拔贡镇县际公路项目,于2015年提前得到开工修建,顺应了人民群众提前通路的迫切愿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环江是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桂西北云贵高原东南麓,北与贵州荔波、从江两县毗连。距自治区首府绿城南宁市280公里,距山水甲天下桂林市300公里,距河池市城区金城江30公里,距刘三姐故里宜州市60公里,有铁路、高等级公路连接,过境的南贵高铁将于2016年底开建。全县国土面积4572平方公里,是广西国土面积三大县之一,下辖12个乡镇、149个行政村(社区),聚居有毛南、壮、苗、瑶等14个民族为主,总人口38万人,其中,毛南族人口6.1万人,占全县人口16.5%。毛南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其中《花竹帽编织工艺》和“肥套”民俗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毛南族分龙节、铜鼓铸造技艺等项目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环江生态环境良好,是广西林业大县,境内有九万山和木论喀斯特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4年6月23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喀斯特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15年,环江县成功举办“首届国际地学遗产大会”。环江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绿化模范县。

  环江物产丰富,是“中国菜牛之乡”、“中国兰花之乡”、“中国香猪原产地”、“广西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广西十佳桑蚕生产基地”、“中国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广西食用菌发展十强县“。“环江菜牛”和“五香食品”品质优秀、特点独具,在历史上曾作为贡品,自古以来就名扬海内外。

  环江县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有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万大山杨梅坳避暑养生旅游区、文雅天坑群、古宾河漂流、黔桂秦汉古道、长美中洲河景区、牛角寨瀑布群景区、瑞良龙仙岩景区、北宋牌坊、卢焘将军故居、凤腾山古墓群等,2014年荣膺“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名县“称号。

  毛南族分龙节是毛南族最古老、最盛大、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广西十大民族节庆品牌之一。每年农历五月进行,来自海内外的游客和各地毛南族同胞一道,云集环江,举行全民庆典仪式。主要内容包括祭三界公、龙舟赛、全牛宴、神秘傩面舞、山歌擂台赛、书法美术和摄影展、项目推介暨招商签约会等。分龙节活动集傩歌、傩乐、傩舞、傩戏及傩面、乐器和服饰展示,同时集民族体育竞技、贸易、旅游为一体。古老的分龙节,结合环江世界自然遗产文化,在全国、在世界的影响力逐步增强,成为环江旅游发展的一张名片。2013年荣获“中国最具特色的民族节庆”称号。

  环江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种类多、储量大、品位高。已发现可供开发矿种达20多种,其中铅锌矿的储藏量和品位均列广西之首。

  世界遗产、神秘毛南、大美环江欢迎您!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年末总人口(万人)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粮食总产量(万吨)

  大小牲畜存栏数(万头只)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河

  池

  市

  环

  江

  毛

  南

  族

  自

  治

  县

  38

  6.1

  16.5%

  45.4

  15497

  27.13

  18.4

  29

  13.35

  7.8

  6650

  3.32

  1.98

   

                           强化人大监督工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监督法》为监督工作的准绳,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围绕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为根本,在依法监督上有新的工作思路,在工作实践中有新的起色,在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上有新的作为,人大监督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适应新常态,充分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热点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对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积极拓展监督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有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思路,完善监督机制。为增强监督实效,多次邀请自治区人大有关专家到巴马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法》和《新预算法》业务知识培训,对人大任命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增强部门领导知法用法,依法行政意识。为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我们在历届人大常委会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监督办法》、《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办法》,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做到“一完善、两公开、三量化”。即:一完善,完善监督机制;两公开,公开监督对象和内容、公开承诺整改事项;“三量化”,量化审议意见、量化工作责任、量化跟踪监督整改,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程序。

  2.加强对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情况的监督,为加快推进旅游发展献良策。巴马作为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的核心区,我们紧紧抓住这个发展机遇,立足于旅游强县这个战略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几年来,紧紧围绕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旅游景区可视线范围美化绿化等内容进行专项工作调研,为加快巴马旅游发展建言献策,尤其是围绕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核心区的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使巴马的旅游发展得到立法保护,更加有效地推动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核心区建设进程。

  3.加强民生和社会建设的工作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刚性。一直以来,我们立足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把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农村群众最关注的危房改造、学前教育、扶贫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根源,提出科学建议。为此,我们分别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学前教育、精准扶贫调查等工作报告,根据调研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20多条建议,就农村危房改造问题,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政策分配指标,做到公开透明,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工作档案,建设规划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等建议。得到工作部门的积极采纳,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4.强化财经工作监督,促进《预算法》的深入实施。着力推动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将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全县196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纳入审查范围,成立初审小组,组织开展调研、初审、评审,在编制过程中提前介入监督审查,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审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模式,在全市率先推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通过全面开展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有效促进部门预决算编制质量的提高和切实维护人大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区、市人大的充分肯定。

  5.加强对政府重点工作的监督,回应社会的呼声。在年度的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政府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为了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我们组织调研组,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逐项对照检查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联组会议进行询问,指出存在问题,请责任部门向人大常委会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这一做法,增强了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全县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体现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定的严肃性。

  6.加强对“五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部门提高工作实效。为深入贯彻实施市、县党委、政府提出的“五项工程”战略部署,即:产业增量提质、城乡新貌新风、民生保障提升、开发扶贫攻坚、执行力提升等,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对5个政府职能部门实施“五项工程”情况进行工作审议,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通过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部门实施“五项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电子表决,会后将会议审议意见交部门限期整改,进一步增强了部门实施“五项工程”的责任意识,几年来,共对20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工作审议,部门工作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新格局。

  7.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推进依法治县。我们分别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土地管理法》等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要加大学习宣传工作力度,从严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乡(镇)村建设规划,使其规划符合实际,体现民意,实现乡(镇)村规划全覆盖。加强水资源规划管理、强化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水利资金投入等建议,得到政府及其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其次,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实施《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自治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8.强化工作跟踪监督,促进部门提升工作执行力。一直以来,我们都在不断探寻开展工作跟踪监督的有效机制,针对当前县城区和重点景点景区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两违”现象、全县核桃种植和管护投入不足、城区市政部分项目建设不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和解决率不高等问题,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工作组对上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把握问题导向,找准存在问题原因,调研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会,“两违”整治、核桃种植和管护工作专题询问会,县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领导及政府职能部门领导、部分市、县、乡(镇)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等共1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了“听—问—答—评”的方式进行,即:听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询问问题,部门现场解答问题,人大代表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用具体数字和形象的音像来直观体现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会后代表们纷纷感言,这是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开展工作监督的创新举措,监督内容更具体、更公开、更透明。会后,我们还将部门作出的工作承诺通过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此举引起社会的良好反响,对人大监督工作动真格给予高度评价。

    二、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接受监督工作主动性不够,极个别还存在应付现象。如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会议审议意见没有在规定时间作出答复,有的虽然进行了答复,但答复的内容泛泛而谈,提出的整改工作措施没有针对性,工作效果体现不出来,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甚至有的部门直接由办公室仅仅作出书面答复,领导重视不够,没有组织人员深入实地对建议的内容进行实事求是的了解后才答复。

  2.政府对人大监督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不够,落实整改工作效率低。如:为了让人大代表和社会更加深入了解部门办理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落实情况,我们每年都在人代会上编制当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材料汇编》和《部门办理人大常委会会议意见情况材料汇编》印发给全体代表和列席的部门领导,代表阅读后认为政府对人大提出一些存在问题落实情况没有进行跟踪督查,致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没有真正体现到工作效果上。

  3.监督钢性没有充分体现。比如,人大常委会通过联组会议,开展询问,受询问部门虽然作出相应的承诺,但对答复后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代表满意率不高等问题,监督法没有明确作出相应的处置条文。

    三、建议

  1.把人大监督工作列入党委日常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列入党委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充分体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

  2.实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具体建议为:一是开展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二是开展人大代表对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满意度测评;三是开展选区对所选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通过多层次满意度,既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更加促进部门重视代表工作,使“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接受人大监督有了“紧箍咒”。

  3.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大监督在我国各项事业发展和进步中将越发显得重要。为此,我们希望借此机会,学各大家之长补我们之短,使巴马人大工作在求实中不断创新、在探索中稳步向前,不断把人大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一块人间神奇美丽的土地,是世人瞩目的长寿养生天堂。全县总面积为1971平方公里,辖7乡3镇,境内聚居着瑶、壮、汉等12个民族。全县总人口28.4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86.95%,瑶族人口占17.46%。巴马是革命老区,是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战斗和生活过的地方,是右江革命根据地的中心腹地,是国家规划实施的“百色风雷,两江红旗”红色旅游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世界长寿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香猪之乡、中国书法之乡。巴马现有百岁以上老年人口94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位居世界五大长寿之乡之首。近年来,巴马紧紧依托长寿之乡品牌,大力发展长寿养生旅游业,尤其是2013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巴马列入广西旅游发展“金三角”后,巴马长寿养生旅游业发展日新月异,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巴马还先后荣获“中国王牌旅游目的地”、“中国王牌旅游景区”、“中国十佳最美的小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中国最佳养生休闲旅游名县”、“中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广西优秀旅游县”、“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等众多荣誉。目前,巴马知名度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全县上下正朝着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迈进。

  与“十一五”期末相比,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83亿元,年均增长4.14%;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8.61亿元,年均增长12.68%;财政收入完成2.32亿元,年均增长4.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9亿元,年均增长14.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294元,年均增长9.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14元,年均增长11.88%。巴马作为一个旅游名县,“十二五”期间实施各类旅游项目200多个,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全县共有国家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3个,四星级酒店2家,三星级酒店5家,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3处,旅行社及分社12家。“十二五”期间,全县接待游客1350万人次,年均增长20.5%,比“十一五”增长3.8倍;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112.87亿元,年均增长26.4%,比“十一五”增长6倍。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9.91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瑶族:53399人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6.95%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3.8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4754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5.2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5.4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3.57

  粮食总产量(万吨)

  6.14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34.07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5214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3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44

    

                          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秀山县第十五次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的安排要求,现将阿克塞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阿克塞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人大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增强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助推自治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致力于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原则。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保障,也是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县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围绕县委工作重点确定监督议题,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坚持报县委审批,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县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明确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联系人大工作,做到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1—2次人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乡(镇)两级人大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齐备以及代表活动经费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工作条件有了很大改善。

  二、致力于服务“四区”建设这个大局。建设“现代工业强区、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区、城乡一体化提升推进区、平安和谐示范区”是县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也是自治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大局。近年来,我们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了“四区”服务功能的规范化建设。

  为推进现代工业强区建设,我们先后听取了“工业园区建设”、“产业集群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发展环境”等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决议,并就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多份报告上报县委,得到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及时批转县属有关部门落实。近年来,县委、政府先后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风电光电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加大领导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了县域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到了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税收占到了全县工业入库税金的85%以上。

  为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我们每年都选择涉及改革发展稳定、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近年来,组织对县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40多个单位贯彻落实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先后成立了法律顾问组,定期参与接待上访群众,研究讨论有关司法信访案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等,为解决司法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们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多件、20多人次,这些来信来访多数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理。同时,我们通过启动信访联动机制,召开信访联席听证会,组织法律顾问阅卷等方式,使一些拖延多年的司法纠纷案终于执结,当事人得到了应有经济补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致力于突出民生改善这个重点。发展为要,民生为本。近年来,我们在促进民生改善方面,从人大工作特点出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关注教育均衡发展。我们多次对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听取县政府相关报告,提出加强科学施教、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建议,促进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中、省市考核验收。二是关注农民看病贵问题。我们组织对新农合工作进行调查,督促县政府对参保患者实施二次补偿,金额达200多万元。同时,组织对创建省级农牧村卫生先进县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关注群众饮水难问题。近年来,自治县人代会着力将解决农牧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大会议案,并作出了决议,我们持续跟踪问效督办,全县农牧村2000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四是关注弱势群体。近年来,我们多次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单亲家庭、孤寡老人、城镇困难职工、留守儿童、残疾人、农牧村空巢老人、棚户区改造居民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了认真视察调研,县委书记、县长及相关县委常委集中听取汇报,现场办公把进一步改善民生问题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并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县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强力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特困家庭救助托底工程,确保社会弱势群体更多地共享了自治县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致力于抓实代表工作这个基础。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也是人大最能做出水平、特色、成效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们通过走出去考察学习取经和请进来实地调研实施相结合的办法,立足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是加强代表阵地规范化建设。从2011年开始,我们全面推行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城市推行“社区代表工作站”建设。目前,全县3个乡镇“代表之家”、3个村“代表工作站”和4个社区“代表工作站”均达到了“十有”标准,为215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定期开展学习、集中接待选民、收集民情民意搭建了“家”的平台。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月”和“百名代表促发展”活动。2011年以来,我们连续6年开展了“代表活动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2012年以来,连续5年开展了“百名代表促发展”活动,全县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企业家代表做到了“三带头”,农牧村和社区代表做到了“三促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各级人大代表“双岗建功”新风采。三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两联一述”活动。近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县人大代表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述职,一届任期内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至少一次会议述职,并接受选民履职满意度测评,有力促进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四是组织代表开展民主测评。从2006年开始,连续10多年组织代表在人代会上对自治县“一府两院”及部分省市直管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民主测评,大会主席团对自治县“一府两院”排在前五名的单位和省市直管部门排在前两名的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对得分低于60分的责令将整改情况向人大代表反馈。实践证明,这是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的有效形式,对于促进自治县“一府两院”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回首过去豪情满怀,展望未来信心百倍。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如何加强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但离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以及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殷切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旗)人大在监督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大胆实践,在监督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成立于1954年,全县辖2乡1镇11个行政村,总面积3.12万平方公里,有哈萨克、汉、回、维吾尔、撒拉等11个民族,全县总人口9020人,其中,哈萨克族326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6.2%。

  这里民风淳朴,风情独具。哈萨克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热情豪放的传统马背民族。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作为甘肃省唯一以哈萨克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仅有的三个哈萨克族自治县份之一。近年来,我们依托特色鲜明的民族风情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业,不断加强城市建设、景点建设、文化建设,着力将县城打造成为“4A”级旅游景区。目前,景点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为发展民族旅游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里地域辽阔,地貌多样。“阿克塞”意为“白色的山谷”,意寓着安详悠远、和谐吉祥,位于青藏高原北缘,境内海拔起伏大,县城所在地红柳湾镇海拔1660米,阿尔金山主峰海拔5798米,全县80%的区域海拔在3500米左右,拥有高山雪峰、高原草甸、湖泊湿地、戈壁沙漠等自然风光和野牦牛、野骆驼、藏原羚、藏野驴、盘羊、雪豹、雪鸡等28个野生动物种类。境内设有哈尔腾国际狩猎场、大小苏干湖候鸟自然保护区和安南坝野骆驼自然保护区,有大、小哈尔腾河和安南坝河三条主要河流,流域面积8560平方公里。

  这里资源相对富集,是全国石棉之都。境内有铜、铁、金、锰、石棉、煤炭、云母、石材等金属非金属矿藏40余种,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储量丰富,被列为高原示范风电场,即将投入规模化开发,誉为“百里黄金地,塞外聚宝盆”。特别是石棉储量达到4500万吨,年产量20万吨以上,占全国石棉产量的三分之二,是国内最大的石棉生产基地。近年来,我县逐步形成了以石棉开采为主导,以矿山设备制造、炸药、包装材料为一体的多门类工业体系,工业直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到95%以上。

  这里交通便利,区域条件优越。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地处甘、青、新三省(区)交汇处,距世界佛教艺术圣地敦煌莫高窟仅一山之隔,与最具人气的西部名城酒泉市和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遥相辉映。国道215线、省道314线跨越全境,已开工建设的敦格铁路将途经新县城。阿克塞即将成为河西走廊连接青藏高原、直通南疆地区最为便捷的陆路交通枢纽。

  这里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1998年9月县城由海拔2800米的博罗转井镇搬迁至红柳湾镇,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发展,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城市道路硬化率、自来水入户率、天然气普及率、供电供热普及率均达95%以上,昔日逐水草而居的牧民实现了城市定居的历史性跨越。县城搬迁以来,全县经济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

  2015年末,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4.8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4亿元,财政收入2.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77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1462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5亿元。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实现了城乡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低保同等待遇、统一标准、同步执行。率先实施了15年免费教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实行了城乡孤寡老人集中供养,每月为城乡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200元,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这里是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面旗帜。建县六十多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省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历届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开拓进取,自治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县城规划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全县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难忘历程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发展是团结稳定的强大基石,团结是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和谐是改革发展的永恒主题。今日的阿克塞,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和富民政策的伟大胜利,充分展示了自治县各族人民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充分表明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发展的旗帜,高举团结的旗帜,民族地区才能实现历史性的跨越,才能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甘肃省酒泉市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0.902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0.326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36.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4.853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64676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0.910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30.281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7.4

  粮食总产量(万吨)

  0.06985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6.761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2146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500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1915

   

               创新发展理念履行监督职权  全力促进自治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东乡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中部,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北部,是国列省扶的重点贫困县,也是甘肃特有的三个少数民族之一东乡族的发祥地。全县辖19个乡、5个镇、229个行政村、1893个合作社,总人口约为30.13万人。多年来,东乡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州人大常委会的帮助指导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保障和促进了自治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紧扣大局、依法履职,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

  多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确保人大工作与县上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中应有的作用。

  (一)坚持以加快发展为先,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始终抓住影响、牵动改革发展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近年来,我们重点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项目建设、扶贫开发、水利建设、教育管理、产业发展、生态林业、文化建设、公安工作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并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促进了县委有关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以强化监督为主,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强化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依法提请、主任会议初审、情况介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任职发言等任免程序,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了县委的人事安排意图,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三)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本,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立法工作作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先后颁布实施了《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和《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林木管护条例》等多部单行条例,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东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主动参与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县委各项重点工作,在重点工作规划方案编制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中,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有力地推动了县委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常委会各主任按照分管联系工作领域,积极配合县上各项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各领域、各层面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中心,依法监督,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以往监督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坚持在服务大局、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有力地监督和支持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加强工作监督。始终围绕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审议报告、视察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工作监督。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监督。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财政预算安排和审计工作报告;围绕加快脱贫小康步伐加强监督。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方面,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备耕春耕生产、畜牧产业发展、惠民政策落实、扶贫攻坚和水利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进一步加快全县脱贫步伐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全面加快了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围绕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加强监督。坚持把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作为工作监督的首要任务,对县委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常委会每年的工作要点,常抓常议。县委对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高度重视,专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的决定、意见和办法,印发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围绕解决社会民生问题加强监督。坚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监督内容,每年集中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对全县重点民生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积极听取代表意见,为解决全县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围绕难点,加强法律监督。在法律监督中,我们注重从两个方面开展监督:一是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司法监督。坚持以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公正司法为目的,每年定期组织相关州、县人大代表和部门负责人,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对政法各部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审判案件执行及诉讼法律监督等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着眼推进依法治县,加强执法检查。常委会在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每年选择2—3部法规、条例,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全力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

  (三)改进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展人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改进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实效。一是改进调研方式。对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采取县内与县外相结合的调研方式,积极借鉴兄弟县市经验方法,有效弥补了县内工作短板。二是改进审议方式。实施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的,要求相关机关限期整改、重新报告,让职能部门工作有了压力,落实审议意见有了积极性。三是改进督办方式。实施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反馈办法,强化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监督约束机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分组带队对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常委会上进行专题审议,有效提高了审议监督实效。 

    三、强化保障,发挥作用,提升代表参政督政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坚持在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强化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使代表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坚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为代表更好的履行职务创造条件;坚持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坚持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省、州人大常委会的倡议,在全县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并结合“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在全县24个乡镇48个行政村创建了“人大代表之家”,引导人大代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多年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虽然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兄弟民族自治县(旗)的做法,在坚持已有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基础上,继续不懈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东乡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以东乡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国列省扶重点贫困县,也是甘肃三个特有少数民族之一东乡族的发祥地和主要聚居区。全县辖19个乡、5个镇、229个行政村、1893个合作社,总户数5.66万户,总人口30.13万人,其中东乡族占87.68%,汉族占9.75%,回族占2.93%,其他少数民族占0.1%。全县总面积151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78万亩,其中山旱地占87.3%。全县海拔1735—2664米,年均降水量350毫米左右,年蒸发量高达1387毫米,境内群山起伏,沟壑纵横,四面环水,境内缺水,植被稀疏,十年九旱。全县30万多群众分散居住在1750条梁峁和3083条沟壑中,自然资源十分匮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主要经济指标人均水平处于全省、全州各县市后列。东乡族有民族语言,无民族文字,信仰伊斯兰教。历史上东乡隶属河州(今临夏),1950年9月成立了东乡自治区,1955年正式定名为东乡族自治县。2015年底,全县生产总值由“十一五”末的7.94亿元增加到16.27亿元,年均递增1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281万元增加到6878万元,年均递增2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07亿元增加到2.45亿元,年均递增18.1%;固定资产投资由8.14亿元增加到26.13亿元,年均递增26.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147元增加到4152元,年均递增14.1%。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0.1338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6.2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7.68%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6.2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2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8.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6.13

  粮食总产量(万吨)

  7.7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54.91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415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0.742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0.6878

     

                          依法履行人大监督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近年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强化监督实效,在推进社会经济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挥了地方人大应有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等事关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肃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依法审查批准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县城北区城市设计规划和马鬃山引水工程方案,着力加大了对政府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有效推动了县城建设的科学化进程,增强了县人民政府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步伐。

  (二)强化计划、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将年初的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以及年末的财政决算都纳入监督范围,实行对预算的全程监督;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转变;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适时听取和审议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限期整改,限时报告,增强县人民政府依法理财的意识,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计划、预算报告23次,审计报告5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次,提出意见建议34条。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加大对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依法行政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完成《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办法》等8项制度,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专题听取和审议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普法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和“两院”工作的监督,专题听取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等“两院”专题报告5项;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审理案件,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推进了严格执法、规范司法,促进了司法公正。重视信访工作,五年来积极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1件212人(次),并及时批转有关部门,跟踪监督,抓好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执法检查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2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了我县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及保护管理,促进了环境保护和矿山治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等工作,提升了义务教育工作水平,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积极开展视察调研。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为抓手,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先后对全县各年度惠民实事办理情况、文化产业发展、平价菜店运行管理情况、供热管网建设情况、青少年体育运动、净化水厂建设、廉租房及残疾人危房改造、小额担保贷款创业促就业行动等62个项目进行了专题视察、调研,提出了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偏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等意见建议262条,对破解工作难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依法对环保局、交通局、教育局、食药监局等10个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和测评,有效地促进了部门工作。

  (六)严格行使任免监督。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法定程序,积极参与干部任期推荐监督,全面加强干部任前监督,依法进行任职监督。利用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述职测评、向宪法宣誓等形式,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任免关。五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6名,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任命人民陪审员8名;启动了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并坚持年终述职制度,所有任命人员向常委会进行述职,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促进了被任命干部依法行政和勤勉敬业。

    二、几点体会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遵循的一项政治原则,也是做好县级人大工作、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始终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要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处理好县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把县委作出的重要决策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实现党的意愿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保障和促进县委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把贯彻县委意图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人大的人事任免工作,使党组织推荐的干部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在县委的领导与支持下,扎实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人大工作与县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与“一府两院”形成合力,与人民群众合心。

  (二)要始终坚持突出监督重点,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选择监督专题上,要始终坚持少而精、抓大事、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的主题选择监督议题,把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贯穿于县级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要重点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督促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重点关注城镇的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经常性地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县城容貌环境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助推全县城镇化建设。要重点关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通过督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等途径,促进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要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科技、文化、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质量。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是规范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保证监督质量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要依据《监督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开好常委会会议、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实践。要组织开展好会前的专题调查。常委会会议前,主任会议要专门研究,学习有关政策法律,为审议工作奠定基础、作好准备。要认真组织好审议发言,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前围绕拟审议的议题多分析、多研究,理清思想,做好充分准备,保证会议审议发言符合实际,有的放矢。要重视审议意见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常委会会议后,及时整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督办清单,交由“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落实。同时,要责成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了解,强化督办,并适时进行调度,促进常委会各项中议意见和建议的落实。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基本情况:

  肃北县地处河西走廊西段,是甘肃省唯一的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甘肃省唯一的边防县。自治县周边与1个国家(蒙古国)、3个省区(新疆、青海、内蒙古)、10个县市接壤。辖地分南北两部分,南部地区座落在祁连山西缘,是县政府所在地;北部地区座落在河西走廊北侧,为马鬃山镇所在地,距县城470公里,是甘肃唯一的边境地区,国境线长65.017公里。经国务院批准于1992年开设的马鬃山边贸口岸,是甘肃省唯一的内陆口岸,现处于关闭状态。全县辖4个乡镇26个村,总人口13109人,其中蒙古族占38.2%;汉族占59.1%;回、藏、满、裕固等其他民族占2.7%。

  全县总面积66748平方公里,约占甘肃省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甘肃省面积最大的县。全县有天然草场4676万亩,饲养的家畜主要有绒山羊、高山细毛羊、牦牛、骆驼等,畜产品以骆驼绒、山羊绒享有盛名。县境内矿藏资源丰富,现已发现各类矿产41种(其中已探明资源储量13种),矿产地260处。主要有黄金、铁、铜、铬、钨、镍、菱镁、铅锌、煤、重晶石等,其中原煤储量达9亿吨,塔尔沟钨矿储量居全国第二位,大道尔吉铬矿是全国第三大铬矿;境内有白唇鹿、野牦牛、藏原羚等珍稀野生动物174种。境内党河、榆林河、石油河、疏勒河等四大河流年径流量达14.27亿立方米,其水电蕴藏量达100万千瓦左右,中长期规划可开发利用65万千瓦左右。境内有冰川957条,其中透明梦柯冰川是距城市和铁路线最近最易于攀登的冰川,已列入全省旅游重点开发项目,2005年被评为全国六大最美冰川之一。

  自治县文化、卫生、科技、教育、金融、邮政电信等交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县城所在地党城湾镇距国道2l5线70公里,距敦煌116公里,距敦格铁路13公里;北部马鬃山地区由桥马边防公路与国道312线相连距离154公里,已规划建设的京新高速、额哈铁路从境内通过。境内乡乡通公路,出入方便。

  201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5亿元,同比增长8.8%;工业增加值27亿元,增长15%;牧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20500元;财政总收入完成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89亿元。全县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等多项指标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其中人均GDP在全国12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名列第一,被国家统计局国情研究所连续两年评为“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25名,位列甘肃入选县市第一位。经过多年建设发展,肃北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等各项事业有了较好的基础。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52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0.4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30.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3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4.2万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0.38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3.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4.01

  粮食总产量(万吨)

  --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36.8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5369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8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0.92

   

                      围绕中心强化监督  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提高监督质量,注重监督实效上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我们学习借鉴各地做法,不断进行实践探索,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把握一个方向,强化两个建设,增强三种意识,遵循四项原则”,使监督工作充分体现规范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一、把握一个方向,增强党的意识

  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的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也是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核心。我县人大常委会把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的全过程,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意图,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积极将职能优势转化为推动落实的动力,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中,全力支持重点工作落实。

    二、强化两个建设,夯实监督基础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工作力量,新增工作人员3名,消除“一人一委”的局面;在各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建立健全《中共肃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将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会议经费等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拨付,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法律意识、知识水平、议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水平。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使“一府两院”的工作内容和覆盖面不断扩大,部门工作更加精细化、专业化,这迫切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一是建立每周一的学法讲法制度。在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年初确定的监督重点,建立学法讲法目录,采取主任会议成员带头讲法,邀请公、检、法、司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讲法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本届人大组织学习法律法规63部,举办法制讲座48场次;二是建立人大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积极同全国人大培训中心联系,近两年,将县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轮训,多次举办代表培训班。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每两年对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人大代表、宣传人大工作的优秀通讯员、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先进单位等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更新知识,练好内功,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三、增强三种意识,提高监督水平

  一是增强创新意识。近年来,县人大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率先对专题询问等进行了尝试,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专题询问步步深入。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建议办理等开展专题询问,制定专题询问办法,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强烈的供暖问题,采取专题询问监督方式,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一问一答彰显人大权威,体现监督刚性,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大力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了供暖质量。二是满意度测评亮出新剑。制定了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表决办法,对政府及部门专项工作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视情启动后续监督问责,建立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再报告、再审议及满意度测评制度,切实推动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落实,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减少“重答复轻落实”现象。比如,我们针对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满意度不高的情况,抓住重点跟踪督办,两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报告,有力地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增强发展意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有机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是新的形势赋予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中心工作为重,以经济建设为先,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凡是有利于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常委会都全力支持,依法促进;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主动与“一府两院”通气,督促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共谋发展的过程,成为形成合力、推动发展的过程。本届人大共召开常委会议3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55项,开展执法检查、调查、视察和会前调研等活动56次。

  三是增强民本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工作中必须注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有效推动有关部门从制度上和机制上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比如,我们组织人大代表先后对事关全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组成调查组对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开展专题调查,与2000多名农牧民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7000多份。二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采取将办理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围,建立常委会领导、各委办负责人对口督办,召开交办会议和现场督办,听取县政府办理情况报告等措施,着力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三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发挥人大信访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遵循四项原则,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集中民智原则。为确保监督议题能够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智慧,我们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代表意见,主动吸纳“一府两院”建议,充分听取县委意见,在全面研判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监督议题,最终实现党委决策、“一府两院”工作和人民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确保在议题来源上体现广泛性。每年年初确定监督议题时,都要根据县委全委会、人代会精神定出框架,然后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呼声,再与政府及部门主动对接形成共识后,形成全年的工作计划。实践证明,只有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落实的监督。始终坚持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总体工作与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监督与日常工作监督的关系,始终坚持把党委关心的、群众关注的、社会关切的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第一选择,创新谋发展,务实惠民生,努力做到与党委同向、与时代同步、与群众同心。我县人大常委会把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督办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予以推进,有效地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三是持续监督原则。持续监督是围绕议题、务求实效、常抓不懈的监督。人大工作的性质和机制决定了人大监督既不是言出必践的发号施令,也不是越俎代庖的身体力行,而是在党委领导下,依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不管面临问题有多少,工作难度有多大,落实时间有多长,都要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不畏难、不动摇、不退缩、不懈怠,连续列入监督议题,持续督促整改落实,以达到党委重视、政府落实、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是依法决定原则。以完善人大及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为抓手,制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建立“政府列单、县委审核、人大依法决定”工作机制,推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近年来,我们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共审查批准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等8项规划计划,做出涉及编制或变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各项决议、决定24项,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概况: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唯一的裕固族自治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北麓一线,与甘青两省7个市州的15个县市区接壤。辖6乡2镇、9个国有林牧场、102个行政村和3个城镇社区,居住有裕固、汉、藏、蒙古等17个民族3.8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15万,占总人口的56.8%;裕固族人口1.03万,占总人口的27.2%,是国务院确定的28个人口较少民族县份之一,也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纳入比照藏区扶持政策范围的县区之一。

  肃南县总面积2.4万平方公里,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091.9万亩。饲养各类牲畜115万头(只),其中自主培育的甘肃高山细毛羊饲养量达75万只。是甘肃省牛羊产业大县和全省优质高山细毛羊基地;有金属、非金属矿30多种,分布260多处,是甘肃省黑色、有色金属矿产的富集区,其中钨钼矿储量在全国单个矿山储量中排名前5位,居亚洲第三位。煤炭具备年产100万吨原煤的能力。祁连玉储量丰富,品质极佳,分别获得“中国观赏石之乡”和“中国祁连玉之乡”称号;有大小河流33条,占河西走廊河流数的58.9%,年径流量43亿立方米,其中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横贯全境,总流域面积2.15万平方公里,水能蕴藏量达204万千瓦,可开发量约120万千瓦。分布冰川964条,总面积408平方公里,占甘肃省冰川面积的20.7%,冰储量达159亿立方米;有水源涵养林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1.8%。是河西五市乃至内蒙古西部的“生命线”、“绿色水库”和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旅游资源富集,既有雪山冰川、大漠戈壁、草原森林、河流瀑布、幽谷深涧、丹霞地貌等自然资源,又有久远的历史文化遗迹、独特的裕固民族风情、瑰丽的石窟壁画艺术、多样的宗教文化,现已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4个,先后荣获“最具民俗风情的生态旅游大县”、“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民俗文化摄影基地”等称号;生物多样性程度高,有鸟类196种、昆虫1201种、兽类58种、两栖爬行类13种,高等植物84科399属1044种,在我国干旱半干旱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西北内陆干旱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

  近年来,肃南县立足一山之首、一水之源的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以“山水肃南·裕固家园”为品牌的特色文化旅游业、以祁连玉石资源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新兴产业、以矿产品精深加工和清洁能源开发为重点的生态工业,以优质高山细毛羊为主打品牌的绿色畜牧业,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旅游文化特色县、工业经济强县、绿色畜牧名县、民族团结进步县,全县呈现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良好局面。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8.7亿元,人均达7万元;实现大口径财政收入4.1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3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27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432元。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84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03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58.6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8.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7000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1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48.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9.86

  粮食总产量(万吨)

  2.53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73.9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343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16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05

   

                   依法履职主动作为  奋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实效在推动转型跨越中持续增强

  常委会紧扣发展主题,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自觉维护领导核心,全力保障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支持全县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县城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自觉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积极参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紧贴县委重要决策和总体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有效促进了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和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计划财政审查,有效规范经济财政健康运行。坚持每年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适时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采取专项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督促支持政府积极应对复杂的内外经济环境,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和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支出,加大审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聚焦主题发力重点,奋力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把项目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紧盯项目工作不放松,在每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和视察的同时,专题开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调研和审议,督促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项目带动战略,以重大项目的实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工业经济发展,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抓好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加强与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对接,全力抓好工业项目建设,提升工业经济总量。立足城市建设,督促县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城市交通、环卫、市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不断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密切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紧盯扶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开展调研视察,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工作审议,推动了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四)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竭力促进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常委会助力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注重加强对全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工作的监督,督促县人民政府积极实施教育三年大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三年大提升计划,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重点选择职业教育、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调查和审议,促进了全县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紧贴民心关注热点,大力促进民生问题持续改善。密切关注民生问题改善,紧盯县人民政府每年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就业、社会保障、安全饮水、食品药品监管、住房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满足民生需求,推动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六)高度关注绿色发展,着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先后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屏障保护、森林公安工作调研和审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资源,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努力构建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力促公平维护正义,法治建设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深入推进

  常委会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推进普法、执法、司法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一)强化普法监督,筑牢法治基础。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加大普法工作监督力度,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调查和普法工作审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坚持每年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近五年来,先后对《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保障了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深化司法监督,力促公正司法。在每年专题听取“一府两院”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公、检、法、司等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工作审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司法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方面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最大程度地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重大案件个案监督,促使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彰显了公平正义。

  (四)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对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事项的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止了“不适当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超越法定权限”的文件的产生和违法违规设权行为,从源头上维护了法制统一。

  (五)强化信访督办,切实有效维护民利。坚持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有效维护民利的重要渠道,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近五年来,共接待来访302人(次)、来信46件,办理省、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信件9件,办结率达100%,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平台激发活力,代表作用在优化服务保障中充分发挥

  常委会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积极拓宽代表履职平台,优化服务保障水平,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促进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有效形式,全面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组建代表活动小组,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专门为各乡镇人大和代表小组组长订阅人大相关报刊杂志,定期不定期发放代表知识宣传资料,供代表学习参考,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主动协调落实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二)拓宽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充分保障代表参政议政权利,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推选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县委、县政府邀请的有关会议、活动和全县有关重大事项的听证、论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务的渠道。精心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推进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助推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搭建平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着眼于加强人大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规范“人大代表之家”管理运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督促各乡镇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组织代表认真开展学习交流和代表述职、代表联系接待选民等活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为代表学习培训、联络议政和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搭建有效平台,有效推动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督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坚持政府领办、部门承办和人大督办的办理工作机制,通过会议交办、重点督查、实地视察、现场督办、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等方式,加强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邀请代表一起赴现场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明显。近五年来,代表提出的551件意见建议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解决率、满意率逐年上升,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人事监督在完善创新机制中更趋规范

  常委会严把干部依法任免关和任后监督关,不断改进人事任免程序,完善工作评议机制,加强对任免干部的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严格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通过严格任前审查、供职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和正式就职时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更趋规范化。

  (二)注重实效,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常委会把开展工作评议作为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有力举措,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人大决议决定、履行职责、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勤政廉政、作风建设等情况认真开展工作评议,作出具体评议意见,督促狠抓评议意见的落实,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通过开展日常工作视察、履职情况调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活动,及时掌握任命干部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力促工作作风转变,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和部门工作的开展。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规律的把握。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才会有坚强的政治保证,才能不断发展、富有成效。二是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只有更多地关注民本民生,人大工作才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富有生机活力。三是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做到依法履职。只有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职权,人大工作才会规范有序,才能有效开展。四是必须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只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工作才会有声有色,才能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五是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只有注重创新,人大工作才会与时俱进,才能在基层实践中充分显示人大制度的优越性。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部,陇山西麓。东接陕西省陇县,南邻清水县,西连秦安县,北与华亭、庄浪县毗邻,总面积1311.8平方公里,是陇东南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现辖6镇9乡255个行政村,总人口33.71万人,其中回族23.4万人,占69.4%,农业人口30.9万人,占总人口的92.32%,是一个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农业县。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丰富。全县草地面积54.1万亩,林地面积59.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1.6%;县境内主要矿产资源8种,矿点18处,已探明铜矿石储量1584万吨,铁矿石储量7000万吨,预计铁铜矿石远景储量达3亿吨,铅、锌、银以及非金属硫、石灰石、石英石、长石也有一定储量。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距今3000—6000年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齐家文化遗址,有陇关道、长宁驿、街亭古战场等古道驿站遗迹,还有宣化岗、正觉寺、老庵寺等拱北、寺院,位于木河乡桃园村的马家塬战国墓地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自治县成立六十多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回汉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创业,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十三五”时期,全县的总体发展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五大目标定位”和“强基础、兴产业、惠民生、抓脱贫、奔小康”的工作主线,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注重短板补齐,更加注重调整结构,更加注重普惠民生,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奋进、幸福美好张家川。2015年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4.98亿元,增长9.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73亿元,增长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07亿元,增长9.3%;财政收入完成2.32亿元,增长12%;财政支出20.31亿元,增长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50元,增长1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0元,增长12.5%。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3.71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3.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9.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4.9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741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5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5.73

  粮食总产量(万吨)

  12.46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7.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54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3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35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决定了人大监督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监督工作助推地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但是人大要参与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来,不能面面俱到,更不能舍本求末。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本职,遵守人大监督原则,找准位置,明确定位,发挥优势,精准切入,实现人大监督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最大化。

  在新时期围绕推动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应是少数民族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第一要务,把推动发展作为履行监督职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监督工作的理念、节奏、质量、效果,全部围绕经济发展下功夫。党的十八大就人大监督提出了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的明确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大监督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任务。监督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得到发挥,决定着地方人大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效果是人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最终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

     一、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良好的参与优势。具体表现在:通过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把发展目标明确化,为今后工作与努力树立指向标,体现出良好的引领作用;通过代表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指导、参与建设过程行使监督职权,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能够发挥应有的推动鼓劲作用。在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人大监督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保证党的主张得到贯彻落实。人大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在落实的过程中具有法律强制性,更有利于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能更快捷地体现在政府的决策中和行动中,进而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树立正确意识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发挥监督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关键是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到位。

  (一)树立法制意识,坚持依法监督。人大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使人大工作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因此,工作实践中,我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及每位人大工作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有效地监督,监督的对象、手段、形式、程序都要有法律依据,不能随心所欲地去干涉“一府两院”的正常工作。

  (二)树立群众意识,坚持社会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监督,在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和“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及时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的要求和呼声。通过有效的监督工作使政府作出的决策,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做到人大的监督与群众的意愿同心,从而把党坚持走的群众路线与人民意愿统一起来,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履职监督。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重视加强人员素质建设。一方面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学习及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熟练掌握人大监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责任心,积极主动地行使好监督职权;深入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学习能力、谋划能力、协调能力和履职能力,真正形成“抓大事、议大事、成大事”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强化人大代表的发展和大局观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党的政策广泛宣传到群众中去,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地方经济建设;把群众的意见和智慧集中反映上来,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支持鼓励人大代表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发家致富。

    三、致力大局强化监督发挥关键作用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要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严于监督、勇于监督,才能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为民、服务发展、推动法治、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

  (一)监督理念要立足发展。立足发展形势和任务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提出“求精求实”的监督理念。就是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央到地方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努力做到精致、细致,努力做到求实、务实、扎实,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益,提高人大依法履职推动发展的水平。

  (二)监督选题要紧盯发展。一是聚焦本地宏观经济运行,对于当前经济呈现的态势提出合适的建议。二是聚焦预决算审查,强化预决算执行的严肃性。三是聚焦本地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推动本地区工业建设发展,实现相应的工业经济进一步跨越。四是聚焦农牧业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畜牧业又是因地制宜的良好发展方式,必须立足基础促发展。五是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就城镇建设、产城景融合、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对策。六是聚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实现旅游产业的传统观光到休闲度假完美转型过度实现全域旅游稳步发展。七是聚焦民生事业,推动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的办理,加快全面同步小康脚步。九是聚焦社会综合治理,推动“一府两院”提高运用法治手段治理地方的能力。

  (三)监督进程要服从发展。地方人大必须把握工作节奏,注重监督工作的效益,计划开展的监督工作确实是人大依法应当进行监督的,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是“一府两院”依法必须接受监督的。通过节奏进程的把握,既保证人大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又保证“一府两院”集中主要精力履行法定职责,支持政府及其部门集中精力抓项目、抓稳定、促发展、强经济。

  (四)监督方式要助力发展。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地区实际情况,为常委会开展监督提供参考。要充分反映民族地区诉求,表达他们的意愿,真正找到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方法和路径。人大常委会应当好常委会的参谋,发挥协调作用,成为桥梁。认真组织和积极邀请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围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开发等惠及当地民生的事项开展视察和调研,深入基层走访摸底、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和研究提供参考。对民族地区的突出问题和长远问题,可将调研情况向上级人大反映,推动问题在发展中解决。

  (五)监督机制要致力发展。一是注重调研的专业性。要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搭配队伍、制定方案、实地调研、起草报告等环节,都贯穿科学务实态度,凸显调研工作的专业性。二是改进审议意见形成机制。一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常委会组织开展活动,都要组织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宣传报道,把法律监督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促进了群众反映较大问题的解决。二是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分布在各行各业各领域的优势,努力使之成为常委会监督的有力助手。制定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暂行办法,确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培训交流、调查研究、联系选民等项制度。充分调动代表参与人大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为常委会监督提供了有力帮助,有效拓展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常委会将工作监督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将监督权同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努力建立“大监督”工作格局。

  总之,人大监督职能的发挥是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人大工作的希望所在。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掌握科学的方法,找准工作的重点,提高履职的能力,坚持紧紧围绕本地经济发展为中心,服务大局,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就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巨大贡献。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道真地处黔北极地,位于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斜坡地带,全县总面积2157平方公里,辖10镇4乡83个村(社区),现有人口35万人。

  道真是仡佬民族文化的发源地。道真秦属巴国,汉属巴郡,隋属信阳,唐、宋、元为真州,明置真安州,1941年置县,因纪念汉儒尹珍(字道真)先生在此兴教办学教化先民之功而得名,1986年撤县设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道真是全国两个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之一,现有仡佬族17万人、苗族9万多人。仡佬人民世居道真,世代相承,民族民间文化意蕴深厚、独具特色。“道真傩戏”、“三幺台”、“高台舞狮”等分别被列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县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4处,有一处为新石器时代人类生活遗址。“道真傩戏”原始而神秘,傩技“煞铧”、“上刀梯”等堪称一绝;“高台舞狮”、“打篾鸡蛋”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健身、娱乐一体,技艺高超;仡佬族的居室、服饰、饮食、婚丧礼俗等生活习俗独具特色,仡山大宴“三幺台”每筵席经茶、酒、饭三席而终,味美情浓。

  道真是休闲避暑旅游的目的地。常年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平均气温16摄氏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宜人。全县植被广阔,3000多种物种,有濒临绝迹的银杉、红豆杉等珍稀植物550余种,有面积近300平方公里的大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良好的自然生态和突出的喀斯特地貌,形成了一幅幅优美的自然风光,全县有芙蓉江文化长廊、长岩十里峡、梦幻天城石林、黄泥洞、仙女洞、磨盘山等自然景观,是休闲娱乐、避暑度假、旅游的美好去处。

  道真是黔渝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地处渝黔之交,南距遵义市区180公里,北至重庆市区160公里,是黔中经济区连接成渝经济区的“结合部”,是黔渝开放合作的桥头堡。道真至南川高速公路建成后,道真与重庆时空距离缩短在一小时内,道真融入“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道真是投资创业发展的好地方。道真资源富庶。有蕴藏量40多万千瓦的水能资源,有储量超3亿吨的铝土矿国家大型矿床、远景储量1.44亿吨的硫铁矿、储量超1.7亿吨的煤炭资源和铅锌矿、铁矿等20余种矿产资源;有年产60万吨的新型干法水泥厂1个。道真农业产业初具规模。有“黔北药库”之称,洛党参为全国三大名党参之一;“仡山硒锶”系列茶产品多次获全国中茶杯特等奖,是全省中央投资产茶重点县;常年生产烤烟20万担,是全国中间香型优质烤烟基地县;常年出栏商品猪20万头,是“黔北黑猪”核心区和全省优质生猪基地县;有商品蔬菜基地10万亩,是全省商品蔬菜生产规划大县。道真投资环境良好。已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无毒县”、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连续多年名列省市公众安全感测评前茅;获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今后几年,道真将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深入推进“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主战略,以“大扶贫”战略行动为指引,以同步全面小康为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破突围、跨越发展,着力推进“八大工程”(脱贫攻坚工程、新型工业壮大工程、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生态旅游培育工程、城镇倍增集聚工程、美丽乡村推广<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先行工程、和谐民生优先工程),致力强化“五大保障”(坚持招商引资,强化投入保障;坚持统筹兼顾,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深化改革,强化机制保障;坚持依法治县,强化环境保障;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主动融入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努力把道真打造成为脱贫攻坚“示范区”、黔渝开放合作“创新区”、成渝都市“后花园”和黔北经济“新明珠”,建成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新道真。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4.85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8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51.65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8.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970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0.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9.3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80.22

  粮食总产量(万吨)

  14.65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16.22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57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7.4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17

   

                        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监督作为人大工作的最主要职能之一,决定了人大监督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坚持以“加速、扩量、转型、惠民”为目标,向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冲刺,全力追、努力赶、奋力超,描绘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高效现代经济升级版,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把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求真务实,锐意创新,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助推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一)强势推进工业化建设。依托作为“中国锰都”的资源优势,按照“城中有产、产中有城、产城互动、产城一体”发展思路,全力推进产业与城市的深度融合,致力抓好“园中园”产业规划建设,切实做到城中有园、园中有城,在松江工业园区中根据产业布局发展了“锰钒新材料产业”、“商贸物流”、“水晶产业”、“汽车综合贸易”、“返乡精英创业”、“微型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等7个“园中园”。2013年以来,“园中园”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9亿元,完成各类厂房建设24.3万平方米,累计入驻园区企业达140家。

  (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依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一举打破了传统农业的发展格局,农业现代化驶入了快车道,催生了盘石生态畜牧业、正大现代高效茶产业、长兴堡中药材产业3大省级示范园区和太平营现代农业、普觉现代生态循环农业2个市级示范园区。

  (三)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化建设。利用地处黔、湘、渝两省一市结合部的交通优势,充分发掘当地民族文化特色,坚持以“苗王故里·绝技之城、神奇苗乡·美丽松桃”作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定位,诱发了松桃梵净山东线旅游、九龙湖旅游景区、文化产业一条街、苗王城景区、松江河、苗绣基地“一山一湖、一街一城、一河一基地”的“6个1”项目。目前,苗王湖、潜龙洞、铜仁大峡谷等文化旅游景区加快建设,县城城南希望城等聚集民族文化旅游元素的城市综合体建设快速推进,创建了国家4星级旅游饭店1家、国家2星级旅游饭店2家;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明显加大,苗族刺绣、苗族服饰、苗族银饰、珍珠花生米等为代表的旅游商品畅销省内外,远销东南亚及阿拉伯地区。

  二、我县人大常委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开展有效监督,为我县特色经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在致力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茶叶产业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的统计上报、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投资取向;茶产业要因地制宜、加强市场体系和营销网络建设;科学完善规划、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等16条审议意见。二是针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常委会围绕县委确立的“产业富县”发展战略,全面调研了松桃工业园区、松江锰钒复合新材料和生物质新能源循环经济工业园、孟溪物流园、正大特色农产品加工工业园、迓驾边贸工业园等“一区四园”建设情况,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园区建设的前瞻性,积极拓展园区建设资金筹措渠道,高水平抓好园区经营管理,确保工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先后组织或委托乡镇人大开展了项目建设、旅游发展等十多项重大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的视察、调研,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整合提升传统产业等方面的建议意见。三是开展部门评议活动。为促进政府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人大常委会自换届以来,采取了代表测评、常委会测评、专项工作测评、部门工作评议等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分别对县发改局、农牧科技局、审计局、安监局、城管局等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开展评议活动,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为优化松桃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全力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服务经济完善地方法规。为了加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工作,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各项政策,鉴于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按程序废止了该《条例》。二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先后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武陵山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后有关事宜和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直接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从常委会领导到委室干部,共有11人,直接参与到了城镇建设与管理、九龙湖景区、交通运输、经济开发区、松铜高速公路、渝怀铁路二线工程(松桃段)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积极招商引资。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了近100个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五是为经济建设出谋划策。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就我县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针对经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府决策机制、招商引资、工业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市场化发展、城镇城镇建设规划等7个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我县特色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重视发挥好致富代表的作用。以深入开展“五县五化·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好代表在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领头羊”作用。其中,市、县、乡人大代表唐继梅在养殖生猪创业成功后,通过成立合作社、组建技术团队、为农户垫本、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创建科技培训示范基地等一些列举动,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致富,现如今,先后在大兴镇发展了12个生猪规模养殖场,合作社的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从2008年起初的102户发展到目前的230余户,除大兴镇外,还辐射到我县的正大乡、盘信镇、湖南凤凰县阿拉镇共达1000户以上,在湘黔边区逐步形成一条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产业链条。二是组织好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一方面,围绕县委确立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目标,着重助推我县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盘石生态畜牧示范园区、长兴中药材(扶贫)产业示范园区、正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展专题调研。另一方面,聚焦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组织部分驻松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40余人分别对梵净山旅游环线冷孟支线三级公路工程、盘石镇“十二个一”工程、黔东草海、松铜高速公路、九龙湖、县城工业园区、汇丰锰业等20多个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视察并听取建设情况汇报。      三、关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几点体会

  (一)充分发挥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作用,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地方各级人大作为政府工作的直接监督者,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通过依法履行职责,不断促进地方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突出经济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依法治理的落实。监督政府认真贯彻施行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对地方经济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努力促使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强化财政预算源头监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吸收了地方各级人大很多好的做法,从初步审查、审查批准、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都强化了人大监督,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地方各级人大应当认真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强化预算审查监督举措,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深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全口径预算监督工作。三是关注企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密切相关,互为因果。地方各级人大应当推动政府自觉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优化环境,在招商引资、新办企业方面实行简化程序,靠前服务,落实好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在代表工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地方各级人大应当将调动代表参与经济工作积极性作为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的重要推力。一是发挥代表建言献策作用。以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出发点,从抓代表建议质量入手,强化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引导人大代表运用建议的形式为经济建设献言献策。二是发挥代表领头雁作用。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充分挖掘各级人大代表发展当地特色经济的典型人物,激发代表的“争先创优”热情。三是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加大组织代表开展集体视察、集中调研等活动的力度,特别是就相同相关项目和内容,组织代表在本行政区域内及周边县(市、区)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视野,查找差距,促进代表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经济建设服务水平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是形势所需、现实所求,地方各级人大应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一是强化自身业务知识学习。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二是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力度。通过赴外地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类人大工作联席会、联系会的方式,借鉴各兄弟县(市、区)的有益经验,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三是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方式。拓宽视察和调研范围,积极开展对部门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专项视察和调研;把明察和暗访结合起来,面上调研和典型案例分析结合起来,座谈交流和网络征集意见结合起来,提高调研质量;灵活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逐步实现询问常态化,健全审议和询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情况介绍:

  我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美丽的梵净山东麓,地处黔、湘、渝二省一市交界处。全县辖28个乡镇509个行政村,国土面积3409平方公里,人口73万,其中以苗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68.1%,是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贵州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我县山川秀丽,资源丰富。境内有被列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网成员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梵净山,有被誉为梦幻家园的东方氧都—桃花源,有中国十大溶洞奇观之一世界钟乳石密度罕见的潜龙洞,有历史悠久、神秘莫测的中国苗王城。境内已探明具有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有锰矿、硅矿、铅锌矿、钒矿、大理石、磷矿、石煤、石材等20余种,其中锰的远景储量达5.6亿吨,素有“锰都”之称,电解金属锰生产形成的一定的规模,硅矿储量超过1亿吨,同时又是国家页岩气先导区之一,初步探明储量在1万亿立方米以上。我县民族文化底蕴深厚,古朴神奇。苗族绝技、苗族花鼓、苗族银饰、苗族服饰、苗族刺绣、苗族傩戏等享誉海内外,先后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滚龙艺术之乡”、“中国民间绝技文化之乡”、“中国民间特技表演艺术之乡”、“贵州花鼓艺术之乡”等,苗族刺绣中的花鼓系列产品被国家外交部指定为外交用品。我县雨量充沛,气候宜人,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先后被列为“全国粮食生产大县”、“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建设示范项县”、“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贵州省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示范县”“贵州省油茶发展核心示范县”。我县交通便捷,渝怀铁路穿境而过,铜仁·凤凰机场距县城35公里,湘渝高速、杭瑞高速,松从高速已建成通车,立体交通网络已初步形成。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深入实施"环境立县、产业富县、城镇兴县、民生和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文化旅游产业化和社会和谐化同步发展,县域经济呈现出发展提速、转型加快的良好态势。2016年1—6月,全县生产总值预计完成63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2.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预计完成62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1.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58.2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0.2%;财政总收入完成6.09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1亿元,占年度目标的50.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5.51亿元,占年度目标的64.28%。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7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9.6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8%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3.4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11万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40.7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02.9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46.25

  粮食总产量(万吨)

  24.01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58.69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59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0.24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5.93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助推民族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将我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后发赶超”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主动谋大事,敢于抓大事,善于议大事,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做到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为助推民族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懈努力。

    一、强化计划财政监督,为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握紧“方向盘”

  每年的人代会例会,认真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将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纳入常委会每年的工作要点,列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财政审计、财政预算执行、财政预算调整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强整改,确保了我县有限财力合理安排、工作正常运转,保证各类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监督,为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注“助力油”

  近年来,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石漠化综合治理、通村油路建设、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实施、集镇建设、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荒山绿化与退耕还林等工作情况的报告20多个,形成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交付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都香高速(威宁段)建设情况、象鼻岭水电站建设情况等重大工程开展代表视察或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20多条,促进重大工程安全有序实施。加强跟踪督促力度,对经人大常委会监督后仍存在问题的项目,实行“二次审议”,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牵头督办。通过这些措施,使在我县落地的各种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强化民生工作监督,为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润滑剂”

  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民生保障的重点问题纳入监督范畴,做群众的代言人,关心百姓的疾苦,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近年来,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大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实施情况、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情况、城乡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等涉及民生问题专项工作报告30多个,切实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为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用好“制动器”

  积极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将检查、调查与会议审议结合起来,上下联动,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等16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意见,并督促落实。同时,加强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审判工作和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每年至少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各1个以上,促进“两院”公正司法。

    五、强化干部任后监督,为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激发“牵引力”

  根据《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扎实开展任后监督。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反映集中的焦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每年对“一府两院”中的一些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评议时既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开展满意度测评,激发工作动力。从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人员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工作报告,对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履职。本届以来,共对“一府两院”2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促进他们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强化了他们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由于县委领导有力、人大监督助力、政府实施用力,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势头较好,各项指标稳中有增。截止6月底,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7亿元,同比增长14%;财政总收入13.51亿元,占预算数的55.95%,同比增长11.4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32亿元,同比增长21.84%;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68.7亿元,同比增长23.72%;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2456元、11764元,分别同比增长13.5%、8.4%。我县上半年综合排位在全省47个非经济强县中排20位,比去年同期前进5位。

  感谢重庆市秀山自治县的热情款待,欢迎各位领导再次光临黑颈鹤之乡、阳光城威宁检查指导工作!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威宁是贵州的西大门,总面积6298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街道)、627个村(社区),平均海拔2200米;2015年末总人口14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35.07万人,占总人口的23.7%,居住着汉、彝、回、苗等19个民族,是全省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县,也是国务院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9年9月被列为全国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县。县情具有以下特点:

  一、威宁是一块待开发的资源富集地。交通区位优势突出。威宁地处云贵两省交界,是滇东北、黔西北交通枢纽中的重要节点,距毕节机场、昭通机场、六盘水机场仅1小时左右车程;326、356国道及内昆、贵昆铁路贯穿县境而过。开通了贵阳至威宁、重庆至威宁的客运专列。规划一个机场、四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的立体交通网络正有序实施,毕威高速公路开通,香都、威宣高速公路和草海机场正在建设,渝昆、昭黔高速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威宁将成为云贵川交界处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了乡乡通油路,基本实现了行政村通油(水泥)路村民组通公路目标。物产资源种类繁多。盛产马铃薯、荞麦、玉米等粮食作物,蔬菜、烤烟、芸豆、蘑芋等经济作物和苹果、黄梨、核桃、板粟等干鲜水果。中药材有党参、天麻、黄柏、三七、半夏、杜仲、厚朴等,马铃薯常年产量在300万吨以上,是著名的南方“马铃薯之乡”、“中药材之乡”、“畜牧之乡”、“冷凉蔬菜之乡”、“苦荞之乡”。矿产资源丰富。有煤、铁、铅、锌、铜、金、银等30余个品种,其中煤炭资源远景储量达50亿吨,铁矿石储量1亿吨,石膏储量59.8万吨,铅锌储量60万吨。绿色能源开发前景好。水能资源蕴藏量达52.5万千瓦;低纬度、高海拔、高原台地的地理特征,使这里的光能资源和风能资源为贵州之冠;光照时数最长,每年达1812小时。到2020年预计实现风电装机容量达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80万千瓦以上。旅游资源丰富多彩。坐落在县城西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海,被誉为“高原明珠”,保护区面积12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5平方公里。国际鹤类基金会主席哈里斯称赞是“皇冠上的宝石、高原上的明珠、世界级的景点”。《贵州草海高原喀斯特湖泊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实施。历史文化悠久。明朝设立乌撒卫,清朝改设乌撒府,新中国建立后成立威宁自治县。县内深邃悠久的历史、古朴神秘的多元文化、独具魅力的高原景观、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构成了贵州西线的重要风景线;100年前英国传教士伯格里在威宁石门坎还创造了“中西合璧”的石门坎文化,石门坎因此被称为“西方人眼中的海外天国”。

  二、威宁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扶贫主战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市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书记的亲自挂帮下,在九三学社中央、农业部、国家扶贫办、招商局集团、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江北区、深圳市南山区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守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深入实施“四五六七”工作思路,大力弘扬“威宁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支持“威宁试点”的政策措施,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开创了威宁历史上“发展最快、变化最大、发展成就最显著”的时期,成功闯出了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的新路子。2013年全县实现省级“减贫摘帽”,“十二五”期间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2.41万人。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对我县精准扶贫“四看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要求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迎来了省内外53批次1590人到我县考察指导。2015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9.37亿元、增长15.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9.3亿元、增长15.5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81亿元、增长14.5%;财政总收入21.36亿元、增长1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9亿元、增长12%;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为117.48亿元、65.38亿元,分别增长45.91%、17.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95亿元、增长12%;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6945元、22154元,分别增长12.1%、9.1%。

  三、威宁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发展大舞台。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施意见》、《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办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等文件,对招商引资企业予以政策扶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土地、税收等方面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执行,实行“一站式”、“保姆式”、“企业绿卡保护制”等,打造了亲商、安商、扶商、富商、敬商的投资环境,全县成为了投资者的热土、创业者的乐园。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省委、省政府将威宁明确为省直管试点县和全省全面小康创建13个困难县之一,明确省51个省厅局帮促我县加快发展、后发赶超,出台了具体支持威宁发展的具体项目,从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人才等方面,都给予优惠政策。我县人力资源丰富,富余劳动力多,2015年全县农业人口130万左右,其中主要劳动力60余万人,为中东部产业转移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各项工作的总要求,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县、城镇带动主战略不动摇,深化“三大主题”实践,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为统揽,着力抓好脱贫攻坚、草海综合治理和重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同步”,全力推动威宁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努力建设幸福威宁、实力威宁、宜居威宁、美丽威宁、活力威宁、和谐威宁。奋斗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力争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力争15%;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3%以上、14%以上;招商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努力把威宁建成中国休闲度假旅游基地、中国南方马铃薯种薯基地、中国中药材种植基地、南方高原生态苹果基地、贵州绿色能源基地和云贵川毗邻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48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35.07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23.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89.3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488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2.5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79.9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49.3

  粮食总产量(万吨)

  49.41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30.7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945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1.36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8.89

    

               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  全力推进自治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为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近年来,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促进沿河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监督重点,针对性开展监督

  把经济发展作为监督重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自治县工作重心和发展大局,积极探求开展工作监督与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始终做到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查问题与促落实相结合,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履职行权,先后对重大项目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年度预算调整、政府融资、旅游资源开发、教育卫生、扶贫开发、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切实抓住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进行审议,及时提出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县政府办理落实,形成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如针对政府融资工作存在的融资手段与政策不合拍盲目融资,资金运行不规范,拨付率低,发挥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人大调研,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找准了解决办法,并围绕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融资计划,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有序融资,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把民生事业作为监督重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围绕沿河民族中学、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自治县城保障性住房建管、农村养老保险征缴、乡村幼儿园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督促自治县政府倾注更多的精力和财力,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推动了各项等民生事业的发展,使老百姓实实在在分享到发展成果。针对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解决市政建设管理问题发挥了人大应有的作用。2015年,就我县的自治县城建设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自治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回答代表提问,现场作出整改承诺,零距离接受人大监督,达到了改进和推动工作的目的,改善了民生环境和条件。

  把法治建设作为监督重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捍卫法律尊严,力促公平正义,坚持把保障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先后就法官法、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司法公正、侵权渎职案件查处等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组织代表参加“法院案件庭审”活动,对“六五”普法工作予以重点督办,对“七五”普法工作提前研究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了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加大信访问题的协调督办力度,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意,倾听民生,加强监督的渠道和窗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促“一府两院”解决落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注重监督实效,精准性开展监督

  一是监督议题力求“精”。监督议题是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决定着人大监督的方向、重点和实效。针对当前监督内容多、范围广的实际,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行“一事一议”工作法,不搞“胡子眉毛一把抓”,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精选监督议题,找准监督重点,着力把农业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财政体制改革、全域旅游创建等纳入监督视野,以此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努力打造“中国古茶树之乡”,做精“中国空心李之乡”,唱响“中国山歌之乡”,做实“中国土家第一城”。

  二是视察调研力求“深”。视察调研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和重要形式,视察调研的深度直接影响人大监督的实效。只有深入基层一线搞好视察调研,全面倾听群众心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吃透真实情况,才能抓住问题要害,才能使审议报告言之有理,提出建议科学合理;只有深入实地视察,现场查症问结,集体会诊把脉,才能找寻科学对策。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经常深入到偏远村组、农家院落、移民集镇,面对面、实打实地对土家建筑风格、土家民族风情开展调研,组织调研组外出学习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功经验,实事求是地进行归纳整理分析,认认真真地撰写调研报告,提出了“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旅游发展思路。县委高度重视,督促县政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调整完善政策措施,重新定位沿河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三是审议意见力求“实”。会议审议是开展人大监督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乎人大监督的效果。为避免会议讨论发言“表扬多,问题少”的情况,防止审议流于形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合理设置议题,每次常委会只确定一两个重点议题,确保有充足的时间把重点工作议深、议透、议出成效。审议发言时,鼓励提倡讲实话、出实招,着力做到指出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意见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大力营造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议事氛围,确保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人大集体的意志,凝聚智慧。正是由于审议质量较高、操作性较强,两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10多个审议交由自治县政府高效落实,切实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生产、教育卫生、基础设施、旅游发展等工作的开展。

  四是督办落实力求“严”。为使审议意见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一督到底”,努力做到结果不落实不松劲,问题不解决不撒手,让“一府两院”认识到“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是硬任务,把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作为改进自身工作、提高从政水平、增强监督意识的大事来抓,有效维护了人大监督权威。尤其坚持把带有全局性、涉及民生的代表建议办理列为主任会议的重点督办件,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通过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有力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取得的基本经验:一是坚持党对人大监督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根本组织保证。监督工作中,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把党的正确主张最终变为人民的幸福,这是监督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如何把党的主张、党的意志,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同时上升为法律,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的立法与监督,是体现人大监督取得实效的标志。因此,人大在实施立法、监督或其他工作实践中,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主动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赢得党组织对监督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二是依法监督是搞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石。人大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如果人大监督失去了依法的根本原则,也就失去了宪法和法律的依据,法律公正性、严格规序性也将无法体现。由于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措施,因而人大监督只有坚持依法办事,也才能显示人大工作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无论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上,都要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办理。三是集体监督是人大监督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地方人大工作的几个重要特点是人民代表性、集体行使性和议事民主性,如果没有了集体监督,也就没有了民主集中制度,监督实效也就无法体现。人大监督的方式既不同于政协的民主监督,也不同于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既不同于党委的组织方式,也不同于政府和其他单位的工作形式。人大监督的最大特点是集体责任制,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集体行使职权。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无论监督意向确定,还是行为、结果反映的形式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集体讨论,由会议决定。因此,人大在对“一政两院”实施监督时,一定要处理好与监督对象的工作关系,做到“尽职不越权,决定不指挥、监督不代替”。

    三、存在的问题与今后工作打算

  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影响,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时,仍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

  一是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完全适应,导致监督工作的创新仍不够。由于监督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涉及民生问题和法治建设。监督事项所涉及面广,每年需要监督的事项较多,所以在人大编制紧缺、工作力量不够、专业知识欠缺的情况下,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在工作调研和监督工作中,有时机构人员疲于应付,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专题调研和人大监督等工作中,影响了监督质量和监督水平;二是注重程序性监督,刚性监督手段使用较少,监督力度仍显不足,影响了监督效果。主观方面,因有时顾及面子,不好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在监督手段方面,多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和听取汇报等,而没有运用过质询、罢免、撤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这样,监督往往只是走一个过程,只求过得去,没有追究根底,没能动真过硬。

  今后,我县将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人大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人大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刚柔相济的监督手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督有成效。同时把本次会议取得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客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角、铜仁市西北部,地处黔渝湘鄂四省(市)边区结合部的乌江中下游,是重要的物资集散地。乌江流经沿河县境132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468.8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429个村、6个社区、14个居委会,总人口67.67万,其中以土家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0%,是全国四个单一的土家族自治县之一,贵州省唯一的单一土家族自治县,也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1984年被国务院命名为革命老区县和批准为对外开放县。

  区位条件优越。乌江航运、326国道、211国道二级公路在县城交汇,沿德、沿酉高速公路先后于2015年底和2016年上半年建成通车,是入渝、到湘、进鄂的重要节点,素有“黔东门户,乌江要津”之称。

  山水风光秀美。境内有雄、奇、险、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水利风景区——乌江山峡;有被誉为“动物天然宝库”、世界上最大的黑叶猴种群分布地——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空心李”之乡、国家3A级乡村旅游景区——沙子镇南庄村。

  文化底蕴深厚。沿河置县1400多年,是贵州历史文化先行区,民族文化、乌江文化、红色文化交相辉映,独具特色,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土家山歌之乡”,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是云贵高原上第一块红色革命根据地中心。

  发展势头强劲。按照“三区一走廊”区域布局,围绕建设武陵山区农特产品基地县、能源输出重点县、生态旅游示范县、乌江物流港口门户城市“三县一城”发展定位,突出“生态立县,绿色崛起”主题,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打好生态牌,攻坚决胜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四大行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67.6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0.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84.5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8766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42.9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32.4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37.77

  粮食总产量(万吨)

  19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畜:71禽:7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64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7.6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9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率先小康目标的实现,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人大应该和必须思考的问题,人大唯有立足本职,发挥好监督职能,才能更好的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聚群众之智,抓好立法监督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筑法治基石

  民族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加强党的立法领导,强化人大主导作用。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绝对领导核心,对民族立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充分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多向党委请示汇报,多向党委争取到相关支持,让党的意志融入到法的意志。而强化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是人大履行法定职能的体现,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广泛征求和吸收社会公众意见,让立法工作充分体现社会共识、全民意志,从而进一步彰显立法效果、立法权威,让法律法规更能实施到位。

  二是引导公众参与,让多元利益主体全覆盖。参与立法的途径很多,但一定要找到有效合适的方式。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让立法更加契合更多人的利益需求,我县出台了《公众参与立法办法》,鼓励群众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方式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打开立法大门,将群众请进来,共同为全县立法事业做贡献;同时采取走出去的方法,走出大门,深入群众,主动去找群众,问“法”于民,激发参与立法的热情,充分利用公众闪光的智慧和鲜活的创造力,打开立法工作新局面。在《玉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调研组先后遍访6个乡镇,深入村寨走访大量群众,最大程度的覆盖了利益主体,凝聚了民众智慧,得到了各级立法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三是勤调研,多走访,保障立法民主科学。细致的调研为立法人员提供了近距离观察和思考的机会,只有走下去多看,多问,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听到最基层的声音、掌握第一手材料,真切地了解到群众的需求,体会到他们的愿望和创造精神,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三个转变,履行好工作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谋科学之策

  人大职能要得以充分发挥,关键要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完成监督职能的三大转变。

  一是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但程序性监督工作多,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实质性问题监督少,监督工作重点不突出。对此,我县人大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首先从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机制入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行跟踪监督,努力使监督工作由宏观向微观转变,由大而全向少而精转变,切实做到监督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着力破解难题,增强监督实效。我们在对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人大决定决定落实等监督工作中,把握大局,找准实质性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监督整改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由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监督法规定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方法规定的较为明确,而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相对比较单一,虽然在工作中运用了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常规柔性监督方式,但像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较难应用。县人大常委会为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建立健全了工作评议办法等刚性监督机制,使法定的监督形式更具操作性,监督更有效。适时运用工作评议等刚性监督手段,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014年对县环保局和交通局进行的依法评议工作,效果显著,在人大的监督下,环境保护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检查污染企业52厂次,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21台(套),及时有效地排查污染源,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正常运行。还积极开展县城区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未安装的16家餐饮业经营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从而使环境得到了净化,周围居民反映良好。交通运输局针对车辆超限超载、农村客运超员拒载、农村公路损坏严重、客运管理混乱、公路建设施工质量不过关等问题进行严格整顿,开展路政巡查180余次,查处车辆3250余辆,立案查处5起,并针对群众出行难问题,启动了城乡公交一体化工程,开通了玉屏至各个乡(镇)及县际周边乡(镇)的6条公交线路。

  三是由阶段性监督向全程性监督转变。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有明确的要求。目前,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存在只监不督、只注重程序不注重成效、只注重工作开展过程不注重成果的转化落实,使人大监督存在落实督办走过场,问题整改不扎实,监督成果没成效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从健全监督机制入手,完善督办措施,实行整改评议,严格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对视察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的责令重新整改,直到满意为止,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大大提升了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三个坚持,用好任免监督之权,为经济社会发展选可用之才

  创业谋事的根本在于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在于全县的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好的干部可以造福一方百姓,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一是坚持充分了解,做到知人知任。凡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请机关在提出任免案的同时,主任会议要听取相关的情况介绍,对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进行初审;组织人事部门要报送提名任免文件,民主推荐情况,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察材料、个人简历,对拟任人员综合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客观评价,为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拟任人员是否任职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根据不同工作性质,不同拟任岗位,拟定不同的试题,包括法制观念、法律常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的法律监督,把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到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过程中。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7人次,对任命干部实现了任前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的全覆盖,把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必备的任职条件,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才任命,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是坚持把述职评议纳入任命干部管理之中。任命后,要求被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会议上表态发言,年终任命干部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向常委会进行书面述职,进行满意度测评,全面掌握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进一步增强干部履职压力和能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简介:

  玉屏以“流水如玉、青山为屏”而得名,明洪武年间建平溪卫,清代改为玉屏县,1984年11月7日成立侗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517平方公里,辖4镇2乡84个村9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5.4万人,侗族人口占80%以上。

  玉屏位于贵州省东部,与湖南省新晃县毗邻,地处西南地区和中南地区的结合部,古为“黔楚襟喉”,今为“黔东门户”。境内沪昆客运专线、沪昆高速、株六铁路复线铁路并举,国道、省道、县乡干道并存,是贵州出黔东联的“桥头堡”,是湘渝黔三省市5市州17县市的物资集散地。玉屏人文、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有四张文化名片。

  ——中国箫笛之乡。玉屏是文化部命名的“中国箫笛之乡”。《辞海》记载:“玉屏箫笛,中国著名乐器之一。创于明代末期,采用贵州玉屏出产的竹子制成。”玉屏箫笛始制于明代万历年间,距今有近500年历史。1913年,玉屏箫笛在英国伦敦国际工艺品展览会荣获银奖;1915年,在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玉屏箫笛与茅台酒双双荣获金奖,成为“贵州三宝”之一。2006年,玉屏箫笛制作技艺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玉屏箫笛厂成为中国四大民族乐器生产定点厂家之一。

  ——中国油茶之乡。玉屏盛产油茶,栽培油茶有500多年历史。据清乾隆玉屏县志记载,明清时期,油茶就已成为玉屏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之一。2001年,国家林业局授予玉屏“中国油茶之乡”称号。茶油是纯天然食用植物油,经油茶果提炼制作而成,具有降血脂降血压、增强人体免疫力等功效,深受广大游客欢迎。“茶花泉”既是全省100个园区之一、同时也是100个景区之一,形成农旅一体化发展格局。全县目前共有油茶林20余万亩,每到花开季节,“千山茶花白胜雪,万户侗寨花送香。”

  ——侗族文化艺术之乡。玉屏是贵州省唯一、全国五个侗族自治县之一。千百年来,积淀了绚丽多姿、风情独特的侗族文化。侗乡建筑别致典雅,有宗族议事、群众集会的钟鼓楼,有跨河而建、遮风避雨的风雨桥,有依山傍水而立、接纳八方宾客的吊脚楼……飞檐翘角,层层叠叠,绿树环抱,无处不彰显人与自然的和谐。侗族人民勤劳质朴,热情好客,在劳动生产中形成了唱山歌、酒歌、哭嫁歌、赶坳等风土人情。侗族美食罐罐油茶制作技艺、赶坳民俗活动名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氵舞阳河。氵舞阳河流经玉屏境内20多公里,有万卷书崖、莲花峰、北浦鱼歌、天马腾霄等景物景观24个,面积38平方公里。沿岸风光旖旎,流光溢彩,兼峨嵋之秀、青城之幽、三峡之险和漓江之美。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黔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黔东工业聚集区、西南旅游集散地”的奋斗目标,弘扬“讲政治、重感情、善包容、敢担当”的人文精神,坚持生态保护、坚持民生优先,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推进“四化同步”,统筹“五位一体”,唱好小城故事,扮靓氵舞阳明珠,县域经济发展加速、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社会建设日趋和谐。

  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62.6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1.3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8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11.8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2327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709元。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省级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5.75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2.49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9.1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2.6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52358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1.99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10.0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38

  粮食总产量(万吨)

  4.09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9.9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8709(人均可支配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1.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7.9

   

                        全面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作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上谋实招、鼓实劲、求实效,有力地推动了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谋求监督实效。

  (一)以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为重点,加强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在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放在促进问题的解决上。在执法检查结束后,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主要通过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形式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如对环境保护法、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法、土地管理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执法检查中,把重点放在了环保设施建设、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土地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民族地区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自治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专题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及时向常委会作了报告,使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如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政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编制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环保投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为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政府取消了动物防疫收费制度,动物防疫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政府出钱买服务”;针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时提出的建议,政府及时研究,在各乡镇配齐了国土管理人员,充实了国土管理执法人员,改变了以往存在的“一人所“问题。

  (二)以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执行力为重点,加强工作监督。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发,积极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任务的落实。近年来重点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进、规模工业经济发展、交通、旅游、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情况的工作报告;强化了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了工作视察,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就有关问题向政府提出了建议,被政府及其部门采纳,提升了政府行政执行力。近年来,政府强力抓好招商引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引进投资过亿的项目31个,协议投资57亿元。当年开工建设500万元以上项目178个。初步形成了健康食品、新型建材、清洁能源、绿色矿业为支柱产业的新型工业格局;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已突破50万亩,市、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3家;旅游经济快速兴起,重点建设十大旅游项目、十大旅游重点村、十大重点农家乐,清江画廊顺利通过5A景区复核。2015年接待游客突破500万人次。

  (三)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工作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监督工作的标准。近年来,我们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就业和再就业、民政等工作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突出解决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政府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助学启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城乡贫困群众救助和计划生育民福等“实事工程”,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民生保障显著改善。

    二、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

  为了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近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上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围绕中心工作,确定监督事项。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决定监督事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报请县委批准后,再进行具体安排。监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在每年年初都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并选择那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政府依法行政关系密切的内容,确定听取的专项报告、执法检查和视察的重点,增强了监督工作的计划性。

  (二)注重沟通协调,寓支持于监督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始终坚持既要监督,又要支持的原则,在推进监督工作的同时,增进信任和理解、诚心诚意支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我们建立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向政府通报,并征求政府的意见,使政府在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前,对整体工作有一个完整的把握,可以进行比较充分的准备,形成了事前通报,适时监督,推进工作的协调配合格局。

  (三)健全监督制度,增强监督效力。我们先后制定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若干规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系办法》、《自治县人大常委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运用不仅规范了监督行为,也增强了监督权威和监督效力。同时,我们十分注重监督机制的创新。我们根据监督法的精神,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实行“双测评”,即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对专项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都要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对报告机关无形中增加了压力,也增强了报告机关依法行政、履行工作职能的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工作。

    三、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方法是保证监督效果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我们近年来不断改进和探索监督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注重调查研究,打好监督基础。我们坚持调查研究先行。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之前,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围绕监督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例如在听取和审议教育工作报告过程中,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会前深入到县一中、职业教育中心、津洋口小学、龙舟坪镇中心学校,实地察看校园建设、设施设备、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各学校负责人对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我县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等建议。由于调查研究深入,提出的建议切中要害。常委会通过审议教育工作报告,结合调查研究的情况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后,得到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新增700万元,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小伙食补贴、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抢抓“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机遇,争取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新扩建校舍32000多平方米,消除各类危房23000多平方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近200万元为全县农村中小学校配备了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实现了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校校通”。

  (二)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坚持依靠代表、依靠群众,把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的工作和对象分别运用了执法检查、视察、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手段,使人大的监督成为人民的监督,监督力量显著增强,监督力度明显加大。近年来,我们开通了长阳人大信息网站,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之前都在网上公布,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活动,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增强了政府的人大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促进了工作,受到群众和社会的好评。

  (三)实施纵深监督,增强监督实效。首先,由注重监督形式向提高监督质量转变。在对整体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再深入研究,找准切入点,改进监督方法,就容易抓准问题,提高监督质量。如为强化预算监督,我们针对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预算编制内容简单、项目透明度不高等问题,督促财政部门改进了预算编制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部门预算,在财政部门配合下,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政府向人代会提交了代表能看得懂、便于审议的政府综合预算草案,使人大代表弄清了财政收入的来源、构成、财政支出的安排去向和用途,改变了过去多年来人代会上审查预算“内行说不清,外行听不懂”的局面。其次,由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我们在监督工作中,由过去的重监督、轻整改,重过程、轻效果,重答复、轻落实向连续监督、跟踪监督、促进整改、务求实效转变。建立健全了督查、反馈机制。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了审议意见函告制度,近3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出审议意见21件。自治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三,由一般性监督向创新性监督转变。在监督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既继承和完善已有的监督经验,依法监督,又不断探索和丰富监督内容,进行监督创新。近年来,我们在认真总结历年代表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评议办法作了修订和完善,组织人大代表先后对15个政府部门、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达到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是湖北省唯一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武陵山片区县,全县国土面积3430平方公里,辖8镇3乡、154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总人口41万人,境内有土家族、汉族、苗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壮族等23个民族,其中土家族约占65%。长阳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发展民族教育先进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以及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观赏石之乡等称号,被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清江水利风景区、清江地质公园被授予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国家级地质公园。

  长阳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长阳是长江流域古文明的重要发源地,著名的“长阳人”的故乡、巴人故里和土家族的发祥地,自古就有“佷阳古地,夷水名疆”之称。19万年前,“长阳人”已在此繁衍生息;新石器晚期,长阳全境已遍布原始人群的足迹;4000年前,土家族先祖巴人廪君浮舟西征,开创了巴国文明的历史;长阳设县始于西汉,唐朝时正式定名为长阳县;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长阳文化灿烂,素有“歌舞之乡”之称,山歌、南曲、巴山舞被誉为“长阳文化三件宝”,奇石、盆景、根艺被誉为“长阳文化产业三件宝”。长阳巴山舞曾获全国广场舞比赛“群星奖”金奖,大型土家婚俗歌舞剧《土里巴人》曾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2006年,土家族“撒叶儿嗬”入选国家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在2007年十四届全国广场舞蹈比赛中荣膺群星奖。长阳山歌、南曲、长阳薅草锣鼓和都镇湾故事入选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由我县“农民兄弟”王爱民、王爱华与苗族姑娘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在央视第13届青年歌手大奖赛原生态唱法中荣获金奖,并在2009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和2010年世博会上登台献艺。

  长阳资源丰富、物种繁多。长阳自然资源丰富,拥有水、矿藏、生物等优势资源。清江横贯长阳全境148公里,是长江在湖北境内第二大支流,汇入清江的大小溪河共433条,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达到158万千瓦,隔河岩、高坝洲两大水库有近40亿立方米的库容。长阳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种有30余种,拥有大型铁矿床火烧坪铁矿和全国第七大锰田古城锰矿,还是全国百家重点产煤县之一。长阳物种繁多,县域内各类动物种类1000多种、植物种类3000多种,其中有金钱豹、蟒、红豆杉、珙桐、银杏、苏铁、水杉等7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长阳生态优良,植被保护完好,拥有一处国家森林公园和两处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75%。清江水体质量良好,整体水质达到国家Ⅱ级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长阳山川秀美、风情浓郁。长阳风光秀美,景观独特,素有“八百里清江美如画,三百里画廊在长阳”的美誉。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湖北省对清江流域进行梯级开发,长阳境内形成了“一坝(隔河岩大坝)两库(隔河岩水库、高坝洲水库)”的独特景观,清江已变成绵延数百公里的梯级长湖,为绝佳的观光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清江画廊”与神农架、武当山、长江三峡并称“湖北四大甲级旅游资源区”,长阳被命名为“湖北旅游强县”。长阳民风淳朴,民族风情浓郁,民俗多姿多彩,内涵丰富的传说故事、炽热流畅的吹打乐、哭中有喜的哭嫁歌、散发泥土芳香的薅草锣鼓、婀娜多姿的花鼓子、风味独特的土家菜肴等,无不充满着浓郁的民族民俗风情。

  长阳发展迅猛、前景广阔。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武陵山片区开发、“616”工程和宜昌市对口支援长阳等重大机遇,大力倡导并始终坚持“精神区位领先、发展环境领先、体制机制领先、干部作风领先”,大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富民稳县”战略,突出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和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狠抓全民创业、招商引资和政策争取,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做大经济总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宜昌卫星城、打造都市后花园,争创武陵山科学发展示范区和全省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低碳示范区,全县经济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23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1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2亿元,增长18.8%;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1.8亿元,增长50.6%;实现外贸出口6410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11亿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阳将继续坚持“四个领先”不动摇,进一步强化“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意识,面对竞相发展态势不松气、面对重重困难不泄气、面对群众期盼憋足一口气,勇往直前,建设都市后花园,争创全省低碳示范区和全国先进民族自治县,为实现“中国梦”、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增光添彩!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9.8886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5.7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5.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20.46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1047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5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97.4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86.24

  粮食总产量(万吨)

  11.45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50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无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0.729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9.11

   

                         突出监督重点  完善监督方式  助力跨越发展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依法监督作为工作重心和重要抓手,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重点  选好监督议题

  人大监督是一种全局性的监督,如何体现监督是支持、也是服务的理念,抓住重点、选准议题是关键。在监督议题的选取上,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通过“三个渠道”,围绕“三个方面”。“三个渠道”:一是来源于审议人代会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的需要人大监督支持、并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共同解决的问题;二是认真梳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选取代表建议反映集中的问题;三是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中选取。“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全县大局,选择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近几年来,五峰围绕“五县战略”,以“加快建设优美富强文明和谐新五峰”为统领,努力建设“奋进五峰、优美五峰、富强五峰、文明五峰、和谐五峰”。县人大常委会紧扣这一主题,先后对生态环境保护、县城避险迁建、民族工业园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对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残疾人保护法》条例和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二是围绕重大民生问题开展工作监督。着力促进民生改善,相继把民族教育、医疗卫生、新县城随迁干部职工安置房建设、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等涉及民生的问题作为年度工作监督的内容,进行调研视察;三是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展监督。如森林资源管理、矿山开发、食品药品安全、涉法涉诉、“执行难”等问题。

  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112个,作出决议、决定39项,对27个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组织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查30多次,其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公路建设等问题连续5年或4年予以重点关注,为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形式  多种监督手段并用

  人大监督工作能否取得实际效果,能否推动和支持好“一府两院”的工作,能否服务好全县大局,关键看人大是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几年来,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做好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报告审议方式,建立完善调查研究、会议审议、沟通衔接、审定交办、跟踪问效“五步工作法”,并重点抓住调查研究、意见沟通和结果跟踪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率。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对“一府两院”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监督,共审议专项报告78个。

  开展工作评议。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视察与评议两项履职形式紧密结合,通过察看与评议,增强视察评议的公平性、透明度和实效性;紧扣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职能,抓住关系全县跨越式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评议;提前一个月将视察评议方案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以便他们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由分管主任带领调查专班开展重点调查,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在视察评议时,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通报调查情况、面对面座谈、询问、点评、满意度测评及评议意见反馈、整改等。此外,每次视察评议都特邀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品评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得失,直言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外公布。

  加强审查监督。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监督,一改过去5月份审议批准部门预算的惯例,由分管主任及经工委组成工作专班,提前到部门进行调研并主动同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提前两个多月完成了预算方案的初步审查,为全县部门预算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加大审计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之后,组织工作专班对上一年度以来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将延压应缴财政预算收入全部上缴入库;对一些违规出借的财政预算资金加大了清收力度;扶贫资金报账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进一步提高。

  深入调研视察。5年来,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紧扣发展稳定大局,开展调研视察,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实施有效监督。五峰老县城的繁荣稳定事关县城避险迁建的成败,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为保障搬迁工作顺利实施,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老县城建设和地灾治理项目进行专题调查,现场察看施工进度,听取专项报告,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将老县城改造和新县城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注重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维护稳定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老县城改造问题,加强领导,充实工作专班,加快“国际慢城”建设性详规的编制,计划投资5亿元对老县城实施改造,启动了路网、污水管网、强电弱电管网工程项目,完成了地灾治理和河堤整治工程,着手优化教育、卫生资源,保障老县城满足西部乡镇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2015年人代会期间,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对新县城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新县城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并组成专班对新县城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查,帮助新城管委会盘清“家底”,建好土地、资金“两本帐”;针对居民安置房建设滞后、建设资金缺口大、土地收储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推进科学理财;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推进文明创建,努力将新县城建设成为具有土家茶乡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名城。县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在加快各项建设的同时,制定出台新县城文明创建方案,推进城市文明创建,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完善机制  力求工作规范

  规范监督工作行为,确保监督的程序性、公开性、实效性是实施人大监督的基本要求。近几年,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使人大监督依法、民主、科学、规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修订完善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规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办法》、《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为加强与“一府两院”沟通和交流,在监督与被监督中达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创新建立了“一府两院”联席制度,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暂行办法》,每年一次联席会议。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抓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工作要点、监督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都通过电台电视台、五峰人大网、《县人大常委会公报》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向代表通报,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抓互动,请代表和群众监督。县八届人大五年来,干部任前考试、已召开的43次主任会、36次常委会和视察调研评议,县人大常委会都邀请县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列席和旁听,请他们提出建议和意见,并通过媒体和网站公开,充分调动起代表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并行使代表职权,对政府及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的积极性。

                                              跟踪整改  力促监督成效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和实际效果,最终要体现在抓落实上。五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把督促落实代表建议意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评议意见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监督形式,强化跟踪督办落实,确保见到实效。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坚持紧追不放,定期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调研视察;对当年不能见到明显整改效果的,列入下一年度跟踪监督计划。

  如对五巴公路改建工程的监督。全长71、35公里,总投资9131万元的五巴公路承载着3个乡镇近6万百姓的希望和夙愿。县七届人大作出“关于加快实施五(峰)巴(东)公路五峰段提等升级议案”的决议后,县八届人大常委会把监督的目光一直锁定这条民生路的改建上,从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组织视察,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2012年第一次视察五巴公路改建,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看到这条路的沙子垭至采花段未能开工,忧心如焚。当即指出,五巴公路是一条希望路、富裕路、和谐路,更是一条事关全县发展稳定的“政治路”。对此,应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困难再大也要上。在县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监督、推动下,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现场办公,强化责任,加强督办,使停滞工程“起死回生”。2013年组织第二次视察,沿途发现工程质量存在13个方面的缺陷。视察组建议县政府加强督察,施工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的路段研究、落实改进方案,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和招投标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县长带领相关部门现场办公,确定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标准,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县公路管理局对建设质量、进度进行现场督办,修复缺陷工程。2014年组织第三次视察,察看沿线“整改路段”的改进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欣喜地看到13处缺陷工程整改到位,公路改造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同时指出,沿线边沟、路肩带未建,将给公路安全带来隐患,要迅速高质量建成后期工程即牛庄至巴东界路段。2015年组织第四次视察,重点了解牛庄至巴东界段建设、安保工程、缺陷工程修复等情况。视察组亲眼看到,县政府和公路部门按照人大常委会上年提出的意见,高质量地建成这一路段,沿线边沟、路肩带全部完成,五巴公路全线畅通,路面达到质量标准,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路”。

  如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坚持紧扣这一主题行使多项监督职权,力推生态立县战略实施。一是充分行使民族立法权监督资源环境保护。县人大在颁布《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2014年修订并颁布的五峰县自治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关于大力开发自然资源的条款和内容,新增生态文明建设一章。规定生态保护的“红线”,并新增7条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二是调研视察监督资源环境保护。县人大常委会从2012年起,连续三年组织调研组,围绕“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监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向县委政府提出着力营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等建议。三是《决议》推动资源环境保护监督。2013年县八届人大三次会作出《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组织对该《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四是坚持每年选择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整改。针对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存在的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等问题,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向政府提出大力整治矿产开采秩序,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前置审批,严格依法监管等建议。

  通过监督形式的多管齐下,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划定生态红线。推进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和生态村、镇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五峰被确定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五年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6.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1.86%。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5个。着力推动生态家园建设,沼气入户率达到60%,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70%。实施8个特色村寨保护工程。县政府关闭了铁合金厂、矿山加工厂和一批“五小”企业,纳税大户黄磷厂正在关闭中。县林业部门从2014年开始停止人工商品林采伐,一年削减林木采伐计划3.29万立方米,关闭木材加工企业24家。同时,强力推进茶叶加工企业“以电代柴”技改工程,每年减少森林采伐3万立方米。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30个被考核县市中排名靠前,累计到位生态补偿资金3.5亿元,生态红利凸显。提前一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五峰自治县地处湖北省西南部,与湘鄂两省六县市(石门县、松滋市、宜都市、长阳县、鹤峰县、巴东县)交界。198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全县国土面积2372平方公里,辖5镇3乡、10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0.03万人,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88.62%。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0.23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4.62亿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3.6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64亿元。城镇居民收入2082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1元。

  五峰全境皆山,平均海拔1100米。林特、水电、矿产、旅游等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森林覆盖率高达81%,居湖北之首。境内有“幽峡百里、奇峰三千”的4A级景区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有被誉为“世界动植物基因库”和世界自然遗产的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原始清新幽野的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有“世界奇观”之称的五峰国家地质公园建、有“世界之迷”白溢寨暑天冰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湖北旅游强县”。

  近年来,在中央、省、市的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振奋精神聚人心,苦干实干求突破,推动五峰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发展。一是县城大搬迁。致力重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精心谋划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及避险搬迁项目,得到了李克强、温家宝两任总理批示和省市大力支持。经过全县上下三年奋战,2015年11月顺利完成县城整体搬迁。二是交通大突破。致力大办交通斩穷根,“十二五”累计完成交通投资18亿元,结束了五峰无高速、无国道的历史。三是工业大发展。大力破解山区发展工业难题,在省市大力支持下,五峰与枝江市在宜昌高新区建设五峰民族工业园,成功经验得到全国人大民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等国家部委的肯定。2015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52亿元。四是民生大改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条件连年改善、教育质量连年攀升。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实现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5%。社会保障持续强化,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罗长姐当选为宜昌市首位“全国道德模范”。

  “十三五”时期,五峰发展总体思路是:实施“五四三二一”战略,加快全面小康进程。五即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活县、人才兴县、旅游富县“五县战略”;四即着力打造精品产地、投资洼地、商品集散地、旅游目的地“四地”;三即建成全国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武陵山区创新发展示范县、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三县”;二即打开武陵山区“东大门”、打开宜昌“南大门”;一即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0.0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6.97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8.6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0.2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0069.9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4.28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45.9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2.41

  粮食总产量(万吨)

  8.9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39.8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93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6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64

   

                                   争民族地区志气  扬团结进步风帆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江华瑶族自治县位于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处,全县总人口51万,其中瑶族人口34万。1955年成立瑶族自治县,是永州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是全国13个瑶族自治县中瑶族人口最多的县,被誉为“神州瑶都”。

  近年来, 我们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着眼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发展梦和幸福梦,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15年,全县完成GDP93亿元,增长11.3%,;完成财政总收入9.6亿元,增长20.2%;固定资产投资94.2亿元,增长18.9%,五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排全市第一,被评为全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把转变民族地区干部群众思想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

  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老、少、边、穷”地域观念影响,江华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快经济发展信心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认为“耍龙尾巴是理所应当”,特别是县委提出争创民族地区经济强县时,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认为是“天方夜谭,不可思议”,普遍存在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重点在转变民族地区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上下功夫,念好“三字经”:一是“看”。看,就是走出江华看世界。我们组织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发达地区考察,确立发展目标;到江浙地区考察,树立发展信心;到广东新兴、德庆、郁南和省内郴州、浏阳等地区考察,找出发展差距。每次考察归来,组织开展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审视江华的资源、基础、优势和潜力,开放心灵,转变观念,激活思维,极大地提振了干群精气神。二是“引”。引,就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把招商引资作为破解发展难题最快捷、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坚持以商“招”商、坚持创造优势“引”商、坚持优化服务“安”商。近五年,江华共引进项目188个,实际利用外资3.95亿美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73倍;内联引资194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4.6倍。招商引资的成果,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转”。转,就是要转变观念。我们把“以发展论英雄,以招商论实绩,以项目论成败”的理念贯穿到各级各部门,促使大家转变思想,统一了“老少边穷地区要实现后发赶超,既要争取上级支持,更要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认识,树立了“别人能做到的江华也能做到”的信心,大家从“没办法”转变为“事在人为”,从“等靠怨”转变为“主动抓发展”,铸就了“奋勇争先、勇于担当”的江华精神。

    二是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

  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我们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在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我们主要在财政预算调整、财政资金担保、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进行审议,调整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在人事任免上,注重培养和使用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推土机式”干部,同时,我们还通过一年一述职和三年一评议的方式,找出政府各部门存在的问题,激发各级干部“拼命三郎”的工作干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中,我们重点在治懒治庸上下功夫。去年,我们针对工业园区发展存在的不执行、慢执行、乱执行、软执行的行为,认真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问责,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创造了项目建设的“江华速度”,如九恒科技从动工到第一单产品下线,仅用了120天时间,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肯定。在立法方面,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的工作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生态保护条例的立法程序,支持生态发展。

    三是把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作为我们工作的落脚点。

  近年来,我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每年的民生支出都占财政总支出的75%以上。从2013年起,每年投资1亿元对县城城区学校进行提质扩容,今年将增加初中小学学位9100个。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十二五”以来,通过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引进本科生1464人,研究生43人,县内各大企业引进本科生500余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先在永州市实现“农民参合全覆盖、乡镇住院全免费”。从2012年开始,县财政连续4年在春节前筹资为所有低保、五保、新农保参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累计发放资金1.5亿元,惠及全县16万困难群众。通过倾注精力保民本民生,凝聚了人心,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

    四是把弘扬民族文化作为我们工作的展示点。

  近年来,我们加大整合各类平台,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努力将江华打造成为全国瑶族文化的研究中心、传承中心、开发中心、展示中心。主要发挥了三个平台的作用:一是外宣平台。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我们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各自独特作用,有针对性的推出采访点。对新媒体,我们充分利用其“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通过官网、微博、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推出了瑶族长鼓舞、瑶家敬酒歌、瑶山风情游等活动;对传统媒体,我们充分利用其品牌效应,积极推出深度报道,人民日报、湖南日报等都连续刊发文章报道江华发展,促进瑶族文化的对外传播。二是县庆盘王节等节庆平台。去年,我们把60周年县庆与瑶族传统节日盘王节合办,省政府副省长蔡振红和国家民委、省市有关领导、周边县区领导、全国瑶族自治县领导等县外嘉宾2000多人和数十万江华各族群众共同欢庆,推出别具一格的瑶族文化表演,全面展示了江华60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按照以节庆活动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大力营造“瑶族节庆在江华”的氛围,成功举办了自驾车瑶乡采风游、民族民间文化旅游节、快乐大篷车、“帐篷音乐节”、“万人豆腐宴”、“瑶家十八酿”大赛、“六月六”瑶族尝新节、瑶族茶文化节、瑶族特色婚礼、瑶族民俗摄影等活动,参与人员数十万人次,大力促进了旅游产业发展,每年旅游业产值增长率都在25%以上。三是瑶族文化整理交流平台。去年,我们组织县里的瑶学专家编辑出版了《奏铛》、《湖南江华原生态歌舞集》等书籍;邀请全国瑶族专家学者就瑶族祭祀文化、瑶族小康建设、瑶族文字、神州瑶族文化博览园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交流,融合瑶族各支系的文化;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和美国、法国、越南等国家的瑶学专家交流,共同探讨瑶族国际化等问题,受到国际瑶胞的赞誉。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处湖南省最南端,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毗邻两广。全县总面积324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总人口51万,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

  一是革命老区县。孕育了中国共产党建党时57名党员中的两名早期党员李启汉、陈为人以及江华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小平率领红七军和长征时的中央红军都曾在这里浴血奋战过。2008年被省政府认定为革命老区县。

  二是瑶族自治县。全县总人口51万,其中瑶族人口34万,1955年成立瑶族自治县,是永州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是全国瑶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县,被誉为“神州瑶都”。

  三是省际边界县。江华分别与广东、广西各三个县(市、区)相邻。县城距长沙460公里、距广州370公里、距南宁530公里、距永州市区200公里,到桂林两江国际机场200公里,到郴州高铁站180公里,到广西贺州高铁站90公里。

  四是库区移民县。江华是目前湖南省水利一号工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所在地,工程于2012年8月正式开工,总投资约130亿元,扩建后总库容15.1亿立方米,计划2016年11月下闸蓄水。扩建后电站装机20万千瓦,年平均发电4.57亿度,设计灌溉面积111.46万亩。水库淹没影响我县9个乡镇场,规划搬迁安置移民6535户27471人。

  五是资源大县。全县资源丰富,天上有风能、山上有森林、山下有水能、地下有矿产。全县风能可开发量100万千瓦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76.7%,林区达到85%以上,活立木蓄积量1600多万立方米,有原始森林和原始次生林50余万亩,有红豆杉、摇钱树、金丝楠木、穗花杉、原始檵木林等名木古树;境内水能可开发量100万千瓦;有大型稀土矿,有中型铜铅锌矿、钨锡矿、铀矿和铁矿。境内山雄、水秀、洞奇、林幽,冬暖夏凉、气候宜人,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最多处每立方厘米达10万个,素有“天然氧吧”、“华南之肺”的美誉,是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理想胜地。

  六是国家贫困县。自国家实施扶贫开发工作以来,江华一直被定位为贫困县。1986年,江华被列为省定贫困县;1994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江华是省定贫困县;2001年国家实施第一轮为期十年的扶贫开发,江华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但未被列入国家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区范围。目前,全县还有贫困人口8.26万人,贫困村150个,其中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村50个。

  七是经济发展快县。“十二五”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抢抓发展机遇,夯实发展基础,不断提升干部执行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全县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全县GDP、财政总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并连续四年位居全市第一,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2012年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快县”;2013年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试算中提升幅度排三类县第三名;2014年被评为“全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十快进县”;2015年被评为“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和“全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2015年,全县完成地方生产总值93.03亿元,同比增长11.3%,是2010年的1.98倍,五年年均增长12%;完成财政总收入9.61亿元,同比增长20.2%,是2010年的3.6倍,年均增长29.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22亿元,同比增长18.9%,是2010年的3.5倍,年均增长28.3%;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23.06亿元,同比增长16.5%,是2010年的3.8倍,年均增长21.2%;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38亿元,同比增长13.4%,是2010年的2.1倍,年均增长16.3%;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99元,同比增长9.2%,是2010年的1.5倍,年均增长11.1%;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50元,同比增长11%,是2010年的3.2倍,年均增长13.2%。全县各项工作创先争优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全县荣获国家级荣誉30余项、省级荣誉70余项,成功创建了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平安畅通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省生态县、省平安县、省园林县城、省金融安全区等一批金字招牌。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2015年)

  年末总人口(万人)

  51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3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6.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93.0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168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43.0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82.0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94.22

  粮食总产量(万吨)

  22.24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3.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75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9.61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7

  

                       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人大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近年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县的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总量逐步增加,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预算计划工作监督,着力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管好政府“钱袋子”作为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每年都认真听取和审议财政收支决算、财政预算详细方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做出决议决定。为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步伐,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县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2015年,先后组织人员赴湖南道县、贵州凤岗县,开展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调查,赴湖南省的辰溪、中方和会同县,就专项资金整合、结余结转资金的清收以及基本支出的标准定额开展专题调查,提出调查建议,以呈阅件的方式报县委决策;促使政府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了全口径财政预算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基本建立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协调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并加强了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启动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收,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县财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实施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注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加强督办力度,今年县人大常委会正在起草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暂行办法》,规范整改监督行为,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加强计划经济监督,为经济发展“把好脉”。坚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深入到财政、发改、统计等部门开展调查,针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审议意见。如在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时,督促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库的调查研究,充分挖掘查找县域产业发展潜力,并加强对上级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切实做好规划的衔接细化和落实,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以规划引领科学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着力解决民生发展难题

  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39次、常委会会议25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调整、重大医患纠纷调处、集贸市场建设、城乡安全饮水、学前教育、刑事商事审判、反贪污贿赂工作等37项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整改落实以及要求重新办理等,一大批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如2015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城乡安全饮水报告,针对我县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人口较多、依法保护饮用水安全力度不足、集中供水部分项目建设难度大、水源地保护不够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办,加大投入,推进了县城管网改造升级,对水厂进行扩容提质;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3处,解决了2万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组建了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中心,加强了农村人饮水质消毒,建立了全县水质抽查检查制度,着力让城乡群众喝上放心水。对一些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及时启用专题询问,常委会先后对民政、公路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询问,深入了解情况,剖析原因,促进了问题的解决。注重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一府两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学前教育工作、医患纠纷调处、集贸市场建设、食品安全等4项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满意率未过半,被要求重新办理、重新报告。2013年,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医患纠纷调处专项工作报告,对审议意见进行了交办,由于办理实效不明显,整改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满意度测评未过半,被要求重新办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风险金管理办法》,设立独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县医疗风险金,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专家库,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县医患医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为解决城市交通堵塞问题,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把城市交通“治堵保畅”工作列为专题调研课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街道、路口、车站等实地调研、督促检查,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引起了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整改,取消了老石桥路段的马路市场,入城车辆从该路段进入,城南农资农场和水果市场处路段实行了单向通行,此路段交通堵塞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着力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近几年来,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工作,先后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以及《渔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常委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县的食品安全、城市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一批实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为确保执法检查实效,在视察调研时,坚持首次不通知、不邀请政府及相关部门,突击深入车站、建筑工地等,听真话、查实情、问民意,掌握了大量的真实情况和数据。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就安全队伍建设、燃气营运安全管理、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工作等问题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警察大队、教育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在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其中满意票13票、不满意票8票,弃权票2票,满意率为57%。同时,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市人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有效地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四、积极组织工作评议,着力推动部门依法行政

  通过书面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财务审计、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综合手段,本届人大先后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9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在评议对象的确定上,广泛征求意见,在每年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由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以票数居前三位者即为年度工作评议对象;在人大评议报告的形成上,讲究科学合理设计,注重调查扎实过硬,力求证严谨客观公正;在评议工作透明度上,按照监督公开原则,推行全程“亮化”;在评议成果运用上,注重奖优惩劣,促进工作。在评议中,常委会坚持不遮不掩、直面问题,收集整理评议意见,将评议意见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原滋原味交办“一府两院”,一并要求落实,整个评议工作“动真格、有辣味、出实效”,收到了较好效果。如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公安局工作评议过程中,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当前我县还存在着禁毒形势严峻、窗口部门服务意识不尽人意、部门协调联动不足和警力布局不尽合理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要强化严打整治维护社会稳定、聚集治安热点维护治安秩序、推动警力下沉强化防控体系和深入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的建议,并以麻人常函[2015]8号文件进行了交办;县公安部门收到交办函后,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全力整改;创新了“三侦一体”警务新模式,提升了侦查破案效能及大案攻坚水平;采取“打”、“防”双管齐下的举措,即在严打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大行业、场所的管理;科学合理调整警力投向,在加强街面专职巡防的同时,积极主导城区10个社区夜间治安巡防工作;采取“强督导、促规范”、“抓培训、提素质”、“便服务”、“树形象”等措施,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与形象。通过整改,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在2015年下半年的全省意调查中,我县综治民调全省排名第29名,公安机关队伍形象评价得分全市排名第二,取得了近年来的最好成绩。

  尽管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求,与兄弟县市(旗)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对“一府两院”监督实效有待增强,刚性监督手段运用较少等。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加强监督力度,创新监督形式,为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贡献更大的力量。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麻阳苗族自治县位于湘黔边界的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唐代置县,至今1300多年历史,古有“苗疆前哨”、“湘黔门户”之称。全县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311个村(社区),有苗、汉等17个民族,40.3万人口,其中苗族占78.8%,现属革命老区。198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麻阳县,设立麻阳苗族自治县,为全国5个单一苗族自治县之一。享誉“中国冰糖橙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最美养生栖居地”的美称。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抢抓国家实施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等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发展集约高效农业、培育新型工业集群、建设长寿旅游名县、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战略,坚持“强基础、兴产业、惠民生、促和谐”,实现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2015年实现县内生产总值达6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9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1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2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58元。

  麻阳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境内有焦柳、渝怀两大铁路干线,G209国道、S308省道、G65包茂高速交汇于县城。麻阳物产丰富,盛产大米、柑桔、黄桃、猕猴桃、晒红烟、小籽花生、无籽西瓜、白鹅、大麻鸭、蔬菜等,是有名的中国冰糖橙之乡、湖南省水果之乡、全国晒红烟生产基地县。特别是“麻阳柑桔”已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产品多次荣获省农博会金奖,远销全国各地及东南亚各国,苗家王休闲腊制品和十八怪系列花生十分畅销,成为极富地方特色的风味产品。

  麻阳人文资源丰富,苗乡风俗独特。麻阳人杰地灵,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平江起义领导人之一、新中国第一任铁道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滕代远同志的家乡,是刘罗锅式“一代怪臣”满朝荐(明朝万历年间官员,官至太仆正卿,次三品)的故里。麻阳人民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融巫文化、苗文化为一体的福寿文化。取材于盘瓠文化基础上的麻阳民间绘画闻名全国,多次参加海内外各种绘画展出,曾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麻阳苗族源远流长,民族风俗独特,是全国盘瓠文化实物留存最多、非物质形态文化保存最丰富的地方,境内盘瓠文化民俗村被湖南省苗学会命名为“盘瓠文化研究基地”,麻阳盘瓠祭被列为全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麻阳生态环境良好,山川钟灵毓秀。麻阳境内三面环山,锦江河贯穿全境,奇特的地质地貌和丰富的水资源,形成了天然的“磁化场”和“净化池”,麻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2%,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促进了人民的健康长寿,人均寿命高于全国水平3岁。近年来,麻阳结合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效益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了创建全省生态示范县的步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特殊的地质地貌,宜人的气候环境,丰富的森林资源、物产资源,造就了麻阳是一个长寿的天地,一个健康的家园,一个吉祥的福地!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40.34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32.39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0.3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4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8334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24.39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52.5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3.96

  粮食总产量(万吨)

  11.18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3.4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158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3.99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73

   

                    结合问题实际突出整改实效  念好审计整改工作“实”字经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财政预决算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县一些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存在用公款上缴罚款了事,相关责任人不承担应有责任,深层次的问题症结未能根本解决,联防联送联惩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从而导致财政预算执行中不少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针对这一不良现象,我县不断改革和完善相关做法,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

    一、写“实”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整改的效果,质量高就会让政府领导受触动、受启发,知差距而狠抓落实。质量不高就会被忽视,甚至被束之高阁,失去人大审议的作用。因此,我县对每年《关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质量要求较高,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按照少“捧”多“指”、忌“偏”对“症”、戒“违”求“真”等要求,用真心起草、研究、修改、完善审议意见,少栽花多栽刺,大胆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切中要害,科学地提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及其解决建议,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所醒悟、有所遵循。如《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力、长期借用财政资金清收不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式有待改进”三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审议意见交办后,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措施,积极整改,不断增强整改工作实效。

    二、做“实”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重要信息。为便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能认真研读整改报告,从2013年起,对报告时间、报告格式、报告内容等进行了规范。在时间上,改变了过去只在每年7月份的审计报告中简要报告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做法,要求当年查出问题必须在当年11月底前报告整改结果。整改报告必须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前30天报县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审,财经工委认为有不完善的地方,退回审计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并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前7天送到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手中,以利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和调研。在报告内容上,注重针对性、通俗性和完整性,要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逐一报告。

    三、充“实”报告主体

  为有力地触动和督促被审单位自觉及时地整改存在的问题,2015年,我们改变了过去只有县审计局长向县人大常委会上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一家独揽作法,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财政局、房产局、森林公安局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人大常委会上报告整改情况,同时要求其他被审单位负责人也列席会议。这一举措对参会单位起到了很好的触动和震慑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

    四、督“实”整改结果

  一督限时整改。要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2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县人大财经工委,3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财经工委要跟踪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二督保质整改。一方面,开展专题调研。为了客观审议整改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财经工委对整改结果报告进行专题调研,财经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整改结果报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调研报告,客观评价整改结果。另一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报告进行充分审议后,对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票决,对满意度小于50%的,要求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整改,并重新报告。2015年11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委员们认为县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最终未能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当场要求县人民政府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力、长期借用财政资金清收不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式有待改进等三个问题继续整改,并于2016年3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审议意见交办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常委副县长和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地税、国税、国土、审计为成员的清欠领导小组,加强对财政欠款和土地出让金的清收工作。今年3月份,鉴于清欠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县人民政府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请求延迟报告整改结果,主任会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后,将整改时间延长6个月,将于9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整改结果。据了解,目前已收回财政借款2253万元、土地出让金50.52万元。针对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我县在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县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会后,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大要求,积极借鉴兄弟县先进经验,不断探索人大依法监督的新办法、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推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新晃旧称晃州、晃县。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个省级工业集中区158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7万,有侗、汉、苗、回等26个民族,侗族人口占80.1%。1956年成立侗族自治县,现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县和省定革命老区县。新晃地处偏远,但交通便利。位于湖南省最西部,东连本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南西北三面接壤贵州。湘黔铁路、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沪昆高铁过境新晃并设站,县城距芷江机场和凤凰铜仁机场约40分钟车程。新晃资源不多,但特色鲜明。县域面积较小,山多田少,资源量不大,但特色比较鲜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六个一”(即一石、一牛、一树、一米、一泉、一镇)。“一石”即重晶石,储量达4.5亿吨,为全国特大优质矿床;“一牛”即新晃黄牛肉,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树”即右旋龙脑樟,是国内独有资源,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米”即侗藏红米,是我省唯一入列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一泉”即八江口温泉,水质优良,环境优美;“一镇”即龙溪古镇,是历史上沅江有名的古商埠。新晃经济后发,但社会安宁。新晃是省贫县的帽子、国贫县的底子。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49.4亿元,公共财政收入3.6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8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1元,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连续12年是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2013年入列全国卫生县城和全国人口和计生优质服务县,正在创建国家级平安县和省级园林县城、文明县城。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现有委员17名,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1名兼职),常委会下设六委一室(联工委、财经工委、内司工委、民侨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城环工委、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32名;现有县人大代表160名,其中妇女代表52名,少数民族代表138名。于1986年、2014年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2.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7.9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9.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9851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4.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3.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6.5

  粮食总产量(万吨)

  8.1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8.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00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3.65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33

  

                        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实施监督法,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的课题。

    一、坚持党的领导,理顺监督关系

  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积极理顺监督关系,开展人大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1.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促进党委决策的落实。人大常委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党的观念,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实行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安排意见和重要监督活动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支持和帮助,人大监督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

  2.理顺监督体制。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明确了党委、人大、政府的职责范围,使党的领导从直接领导执行机关,上升到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视人大建设,督促、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职权,实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3.正确处理同“一府两院”关系。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权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的开展工作,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人大常委会在实施监督工作时能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既通过监督来纠正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推行中的难题,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程序

  几年来,芷江人大常委会在制度的制定中,注重把握依法、创新、实用的原则,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程序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等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制度。这些制度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人大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了各项监督程序,对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向深层次发展,发挥了引导性、保障性的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

  1.突出热点、难点,选准议题。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具体监督工作中,几年来,芷江人大常委会坚持讲原则、讲程序,在法律的框架内,善于依法监督,注重把握监督环节,增强监督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议题选择力求“少而精”、“精而准”、“准而深”,最大程度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是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确定监督议题。选定农村公路建设、生态公益林管理、城乡住房建设、城区道路建设、县城美化亮化改造建设、提升县城品位、项目实施建设中一些重点、热点、难点工作为视察议题。二是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生确定监督议题。将民生惠农、社保、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工作列为监督重点,进行跟踪监督,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围绕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确定监督议题。常委会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城乡建设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多项执法检查及专题调研,确保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

  2.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效果。一是在监督方式上有新举措。注重改进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研的方法,既做好对事的监督,又注重强化对人的监督;既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报告,又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既定性分析,又定量分析,真正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二是在监督效果上有新提升。较好的做到调研求“深”、审议求“实”、督办求“效”。首先通过走访、问卷、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敢于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形成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按照“限期办理、办理情况报告、再审议表决和办理结果跟踪检查”的程序抓好审议意见落实,有效提升监督效果,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与支持,几年来,我县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文化旅游迈出新步伐,民生水平得到新提高,推动了我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依法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责,积极加强监督主体自身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水平。

  1.增强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代表人民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提高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熟悉人大监督工作规则和程序,熟悉人大工作方法和规律,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

  3.组织调查研究。人大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监督有理有据,切合实际,更具科学性。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有关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到实地了解情况,听取基层群众的反映,在审议发言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审议质量。

  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情简介:

  芷江位于湖南省西部,云贵高原东缘,区域面积209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5.4万亩(稻田33.5万亩),林地211万亩,辖9镇9乡,总人口37.9万,其中农业人口31万人,居住着侗、汉、苗、土家等25个民族,侗族人口占58.9%,属少数民族县、省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和比照西部开发县。芷江具有六个基本特征:一是建制历史悠久。自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县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建县史,其中县城芷江镇汉初到唐末六度为州治所在地,元初至清中叶两度为府治所在地。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受降在芷江举行,芷江因此震惊中外、声名远播,成为抗战胜利受降历史名城。二是文化底蕴深厚。在千百年的历史积累和沉淀中,创造了和平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等丰厚而独特的地方文化资源。是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为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现实作用,搭建与世界沟通交流的平台,着力挖掘、整理、提炼抗战受降文化资源,创造性地将抗战文化升华为和平文化,分别于2003年、2005年、2007年、2010年、2015年成功举办了五届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中国芷江·国际和平文化节”,和平文化成为芷江享誉中外的文化品牌。两岸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深,经国台办批准成为湖南省唯一的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三是旅游资源丰富。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资源包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受降旧址、飞虎队纪念馆、太和塔、龙津风雨桥、天后宫、万和楼、文庙、明山道观、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茅丛河漂流等人文自然景观。其中,受降旧址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景点,园内有中国唯一的纪念抗战胜利标志性建筑物——受降纪念坊;龙津风雨桥为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世界上最长的侗乡风雨桥;天后宫为中国内陆最大的妈祖庙;万和楼为中国最大的侗族鼓楼群;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素有怀化“金鞭溪”之称。四是生态环境优美。芷江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生态良好,环境宜居,沅水支流舞水河穿境而过,县城依山傍水,一湖两岸风光绮丽,是湖南省“文明县城”。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5%,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近年来,芷江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一生要去的66个“中国文化旅游大县”、全省重点扶持的20个国家级旅游强县之一和“2008年度湖南省旅游工作先进县”。五是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进入大西南的桥头堡和交通要道,沪昆铁路、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沪昆高速铁路穿境而过,怀芷高速公路已开始建设,芷江机场于2005年底复航,已开通长沙、广州、北京、上海、昆明等十余条线路航班,形成了铁路、公路、航空“三位一体”的交通网络。县城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县城建成面积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万余人,全县城镇化率达34%。六是发展态势良好。2015年完成生产总值90亿元,财政总收入6.46亿元。先后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县,全国党史工作先进县,中国著名文化旅游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8.2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0.8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90.6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6175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2.6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0.7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3.24

  粮食总产量(万吨)

  21.34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6.7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53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6.46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38

   

             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实效  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实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近年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依法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为自治旗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监督工作的方向性。增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是人大监督的归宿。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都事先以党组的名义报请旗委批准,取得旗委的同意,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尤其今年6月中旬,旗委印发了《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保证和支持自治旗人大及其常委会、苏木乡镇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保障。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突出决策落实监督。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以及旗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工作监督,积极推动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4年11月,常委会主任集体视察了全旗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有力推动了重点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达效,为旗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2015年7月,常委会组织三级人大代表首次对旗域内绰尔、绰源、阿尔山林业局施业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增强了自治旗政府“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促进施业区内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与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修订完善了自治旗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从2014年开始,我们每年确定5个政府部门(单位)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今年首次听取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突出执法检查监督。坚持和完善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事关民生利益的热点问题,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以点带面,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突出对被任命人员监督。出台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办法从任免范围,任免程序,辞职、撤职与监督,表决与公布等4个大方面对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完善。认真开展任后监督,对“一府两院”及垂直管理单位等18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有效增强了被评议部门接受监督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突出公正司法监督。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对审判、检察人员进行审判、公诉活动的能力和水平进行检验和考核,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推进了依法治旗进程。不断创新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4件(次),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积极拓展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构建常委会监督与代表监督、群众监督的综合监督格局,使监督工作更具广泛的民意基础。每年常委会根据代表自身工作性质、专业特长,组织代表参加相关议题的调研、视察、检查和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审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活动,极大调动了代表履职热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议事规则》、《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从制度上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一府两院”接受监督、抓好各项工作、推动工作开展的自觉性。坚持做到会前走好“精选议题、调查研究、预审报告”三步棋,会中审议发言时抓实“准、透、深”三个字,会后审议意见严把“交办、督办、反馈”三道关的工作法,使得人大监督不只是听听报告,流于形式,而是有根有据,实实在在。比如,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深入部分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进行实地检查,听取政府部门的汇报,提出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等审议意见,并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增强了“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办理实效。同时,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在公开形式上,充分利用人大网站、“一府两院”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常委会会议等履职活动,“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效果等进行全方位报道。在公开内容上,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在调研报告、审议意见中如实反映,并通过人大公报、人大调研与信息等向代表和社会公开,使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社会参与监督面越来越广。

  新常态下,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我们体会到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职权相结合。要自觉把人大监督置于党委领导之下,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原则、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监督职能上不缺位,工作方式上不越位,对监督法明确规定的,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共同至力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要通过实施监督,做到支持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形成人大与“一府两院”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和工作创新相结合。要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在不违背监督法的原则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人大监督工作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开拓前进。

  近年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从监督意识上看,认识有待深化。作为监督主体,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缺乏主动监督的意识,不能理直气壮开展监督。作为被监督者还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片面地认为人大监督是挑刺找茬,对人大监督的法定地位和权力认识不清。

  二是从监督手段上看,刚性有待强化。地方人大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焦点问题的监督,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的处置措施,监督法规定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刚性的监督方式基本上没用过,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基本都用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督促解决,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权威性。

  三是从监督实效上看,质量有待提高。调查研究不深入,不能真正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导致人大开展工作不能有的放矢;审议质量不高,有的审议意见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整改要求和量化指标,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跟踪落实不力,人大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有待加强,“重审议、轻办理”的现象仍较普遍。

  四是从监督保障上看,力量有待加强。人大机关存在机构不健全、力量不充足等问题,在安排干部时,部分同志对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热情不高、活力不强。财经、法律、农牧等工委对应部门多、业务要求高、专业人员少,监督起来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受代表阶层、界别、结构比例等条例限制,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需要提高。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科学确定监督议题。把握选题重点。在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走访代表、公开征集等工作基础上科学选定监督议题,找准党委高度重视、“一府两院”着力推动、群众密切关注、人大依法有据的结合点。规范选题议程。拓宽公开征集监督议题渠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开征集次年人大监督议题,向全体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年度监督计划。注重选题衔接。衔接上下年的监督项目,增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同时,要及时做好与上级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安排的对接,发挥上下配合监督的联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创新改进监督方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科学设置议程和日程,改进和创新审议方法,加大常委会审议情况公开报道力度,让更对代表和群众了解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情况和履职水平。加强预算决算审查。把推进预决算审查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牛鼻子”,强化部门预算审查与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结合,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强化监督工作手段。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计划安排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坚持把专题询问与执法检查、审议专项报告结合起来,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一府两院”报送报告或文件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保障各项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规范重大事项提审机制。每年常委会以文件形式通知“一府两院”,由“一府两院”报告当年拟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特别是规定每个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都需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加强调研随访或“回头看”,抓好督办落实。对涉及面广、问题多、影响大的工作应集中使力、连续发力、持续跟踪。完善效果评估机制。大力开展工作评议,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对会议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结果进行投票表决,并明确结果运用办法。对不执行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或执行效果不理想的,依法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强制性监督手段,切实增强监督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简介:

  鄂温克族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西麓,呼伦贝尔大草原东南部,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自治旗以鄂温克族为主体,由蒙古族、汉族、达斡尔族等25个民族组成,总人口14.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6万人,占总人口的41%;鄂温克族约1.13万人,占总人口的7.8%。全旗土地总面积19111平方公里,辖4个镇、5个苏木、1个民族乡,共44个嘎查、20个社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是典型的原生态地区,境内森林、草原、湖泊基本保持原始风貌。其中:草原面积11900平方公里,占全旗总面积的62.3%;林地面积6462平方公里,占全旗总面积的33.8%。自治旗境内有大小河流263条、大小湖泊1465个,湿地面积1100平方公里。境内有辉河湿地、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和莫和尔图湿地公园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驻有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国能大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红花尔基林业局等国有企业。

  近年来,旗委、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民奋力抢抓机遇、合力攻坚克难,全旗经济社会实现了健康、持续、全面、和谐的发展新局面。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旗县城”“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等一系列荣誉称号,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全国生态旗”评估验收,通过了文化部“全国文化先进县”复验。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

  (除注明的以外,均是2016年上半年数)

  年末总人口(万人)

  13.98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1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4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4.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78916(2015年年末数)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4.69(2015年年末数)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34.3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9.79

  粮食总产量(万吨)

  2.47(2015年年末数)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57.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492(可支配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9.9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99

   

                        突出重点探索创新  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杜尔伯特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监督法为依据,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我县的人大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结合点,突出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在监督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代表关注的焦点等问题,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一是实施生态审计监督。近年来,县委提出打造龙江“牧业强县、旅游大县、生态名县”的发展战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落实今年县委全会提出的“五年内除基本农田外林草水全覆盖”目标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从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入手,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牵头推进了生态审计工作。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会议研究讨论基础上,形成了《生态审计办法》和《生态审计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生态审计方案》。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生态审计工作监督办法》,办法通过后生态审计监督工作将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强化刚性监督手段。着眼保护群众利益,维护法律权威,常委会加大了刚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林肇路超期收费和无证收费问题,常委会议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林肇路杜蒙至新站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决定》,县政府根据人大作出的决定,责成物价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的好评。常委会视察了全县供热工作,组织代表参加了供热提价听证会,及时反映了群众意愿,促使县政府确定了合理提价幅度,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直是代表关注的焦点。为提高办理质量,我们重点抓住以下三个环节。确定好重点建议。我们改变以往“关门”确定重点建议的做法,“开门”征求县委、“一府两院”的意见,争取确定的重点建议既代表广大群众意愿,又能与党委、政府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合拍共振。今年2月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两院”主要领导共同座谈讨论,最终从代表提出的72件建议中确定出5件重点建议。交办好代表建议。县人大每年都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在县政府全体会议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在政府全体会议上高规格交办代表建议,在我县尚属首次。督办好代表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各自负责的重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7月份,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重点建议代表和有关承办单位领导参加会议。通过看、听、议、座谈交流等方式,为代表与县政府及承办单位搭建起沟通平台,通过面对面交流,代表对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分满意。

    二、把握着力点,突出法职人员监督工作创新

  法职人员由人大任命,提高对法职人员工作的监督实效对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从实践看,对法职人员的监督一直是人大监督的薄弱环节。本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始终将强化法职人员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法职人员监督暂行办法》。办法从建立法职人员履职档案、实行错案追究、不良执法备案、季度履职写实等方面督促法职人员依法履职。县里拨付专门经费用于建立法职人员档案,配备相关设备。目前,全县法职人员均建立了履职档案,每名法职人员均填写了季度履职写实。实行此项制度以来,法职人员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司法公正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实施履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每名法职人员提交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包括年度办理案件数量、质量、案件办结情况、有无错案和质量差错案件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代表、通过媒体征求群众意见,并结合人大信访工作情况,在常委会议上对法职人员进行履职测评,对法职人员一年来的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人大常委会议上,46名法职人员作了履职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划票测评。人大常委会以文件形式将测评结果通知“两院”,要求满意率较低的法职人员查找差距、认真整改。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年初“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季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开展执法检查、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法职人员工作情况。人大主管领导和法制办人员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法职人员履职情况,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倾听群众对法职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法职人员进行及时任免,本届人大常委会共新任命法职人员18名,免职3名,规范了人大对法职人员的任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找准突破点,突出上级垂直管理单位监督工作创新

  对本辖区内上级垂直管理单位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但由于垂直管理单位直接归上级部门领导,工作联系沟通少,单位领导变换较为频繁,客观上存在人大对垂直管理单位监督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把增强垂直管理单位监督工作实效作为突破口,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想有效开展垂直管理单位监督工作,提高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的思想认识是基础。除通过媒体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监督法宣传力度外,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一次垂直管理单位监督工作座谈会,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工作汇报,互相座谈交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召开3次会议。通过大力宣传和召开会议,各垂直管理单位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服务群众意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为有效规范垂直管理单位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对上级垂直管理单位监督的暂行办法》。办法在垂直管理单位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重大事项报告、信访案件处理、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年度工作测评暂行办法》,将垂直管理单位纳入年度工作测评范畴,每次测评后,常委会均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别向垂直管理单位上级机关通报测评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上级垂直管理单位改进工作。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在垂直管理单位监督上,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方面,统一要求,全面监督。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在我县的上级垂直管理单位都至少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另一方面,区别情况,分类监督。对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参照对政府序列局的监督方式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审议意见;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采取“三查(察)”、询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截至目前,常委会议共听取了国税、地税、工商等10家垂直管理单位工作汇报,开展“三查(察)”活动7次。

  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在这方面,我们只是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汲取和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省财政、计划单列县,隶属大庆市,辖5镇6乡,79个行政村,10个农林牧渔场,幅员面积6176平方公里,总人口25.7万,其中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8.2%。历史悠久,公元十五世纪,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第十六世孙爱纳嘎率部游牧于此,以其分牧次序“四”自称杜尔伯特部;1648年建杜尔伯特旗,1956年撤旗建县,先后隶属嫩江地区、齐齐哈尔市、大庆市。资源丰富,嫩江流域境内146.7公里,有大小湖泊201个、水面205万亩,草原469万亩,苇地87万亩,中草药材129种,“水、草、苇、药”堪称全省“四个之最”。地下还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是大庆外围油田重要产区。交通便利,地处大庆、齐齐哈尔中间地带,201省道穿县而过,滨洲铁路贯穿全境,哈齐高铁设站停靠。政策优越,享有多项民族优惠政策,拥有半个立法权,已出台1部《自治条例》,12部单行条例,为全县经济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3.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4.5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69元。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5.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4.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18.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3.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42644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56.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75.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9.7

  粮食总产量(万吨)

  92.6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7.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1594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4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3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发展大局,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大力促进深化改革,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专题调研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做好其他各项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高质量、高水平的专题调研,可以为县委科学决策和常委会正确行使监督职权提供准确依据,从而使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精选调研课题。先后就我县林地经济发展、民族教育发展、县城交通管理、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城镇化建设、农村土地流转、边境地区动物防控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通过调查,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全面翔实的调研报告,经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及时上报县委,为县委科学决策和推动政府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监督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发挥好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对于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县委确立的“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平安、幸福新长白”的奋斗目标,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实施好预算经济工作监督,促进财政计划经济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认真听取和审议本年度上半年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上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级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如,在去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工作中,常委会提出了要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树立节俭意识,加强审计监督,积极培育税源,进一步抓好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更加关注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等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促进了全县财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

  二是实施好专项审议,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科学发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自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全部政府序列局的专项工作报告;同时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多项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操作性、实效性较强的审议意见。通过专项审议,健全了“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也为县级人大积极探索如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实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近年来,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六部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不仅促进了相关工作,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而且真正体现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支持保障作用

  当前,我县正处于“绿色转型、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因此,许多影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需由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才能依法付诸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县发展大局,结合县情特点,认清发展形势,围绕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影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促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人大决议是人大依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表现形式,是人民群众实现当家作主、充分表达意见建议的载体,具有法律保护效力。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以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作出决议决定15项。主要针对本县法治长白建设、生态县建设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民生工程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特别是今年我县基础设施、县城供水工程、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迟迟未能开工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一系列融资决议,这些决议的作出对项目建设融资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加快美丽长白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对所作出的决议落实情况还适时进行跟踪检查,保证人大常委会决议事项的有效贯彻,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起到了支持保障作用。

    四、努力发挥代表作用,全力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推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模范和表率。我县目前共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省人大代表、20名市人大代表、145名县人大代表、378名乡镇人大代表。这些代表中,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策划者,也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执行者,他们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参与者。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快我县“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长白边境合作区”两区建设步伐,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赴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吉林珲春对边境贸易及口岸建设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及时给县委提交内容翔实、有理有据的考察报告,便于科学决策;同时,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先后对我县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及特色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及时给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考察、视察活动的开展,既拓展了人大代表的视野,转变了发展理念,增强了人大代表工作的活力;又提高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增添了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总之,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离《宪法》和《监督法》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也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此次联席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旗)人大在监督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平安、幸福”新长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南麓,鸭绿江上游。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两江道一市五郡隔江相望,边境线长260.5公里,是吉林省边境线最长的县份。全县幅员面积2497.6平方公里,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个乡镇、77个行政村,总人口8.4万人,其中朝鲜族1.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7%,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

  长白县地处鸭绿江开放带的重点地段,是吉林省对外开放的前沿,也是东北亚经济圈中的优势据点,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辐射区,是沿边、沿江县份,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区位和人文优势。境内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林地面积2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92%,素有“绿色立体宝库”和“长白林海”之称,是吉林省重要的林业县份;特产有人参、北五味子、蓝莓、鹿茸等,是“中国北五味子之乡”,全省“十大特产园区”之一、“六大人参产业园”之一和“中药材基地建设示范县”;水能资源极为丰富,已建成小水电站33座,总装机6.84万千瓦,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成为全国首个“小水电代燃料生态示范县”;矿产资源主要有地开石、硅藻土、煤、金、铜等,硅藻土资源丰富,储量和品位均居亚洲第一位;长白山天池、望天鹅等自然景观风景独秀,唐渤海时期灵光塔、朝鲜族特色和异国风情等历史人文氛围浓郁,先后通过“中国旅游强县”验收,荣获最值得向世界推介的50个“中国最美小城”、“中国最佳民族生态旅游名县”和“中国最具海外影响力明星县”称号。县内基础设施完备,投资条件优越。电力、通信、公路交通、城市建设等设施完善;长白口岸为国家级一类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县委、政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平安、幸福新长白”这一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方面重点,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打资源牌、走特色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全力推动产业升级,大力促进开发开放,竭力为群众谋福祉,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国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县”、“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8.4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16.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0.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47857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0.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9.1

  粮食总产量(万吨)

  3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166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3.21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05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为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助力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多年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和服务的理念,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在监督中体现全局意识,在监督中融入关心、支持和帮助,在监督中确保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精选监督议题、深度调研审议、把握监督要领”,强化跟踪监督。

    一、精选监督议题、找准与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契合点

  人大监督如何推动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选准监督议题是关键。在议题的选取上,我们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加“三个方面”综合来确定。

  “三个途径”一是在人代会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选择年度工作重点、难点,需要人大支持和共同解决的问题;二是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意见,选择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三是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选择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个方面”一是围绕自治县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来选定。先后选取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亿元以上项目、园区(集中区)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矿产资源管理、现代高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精品牧业发展等议题;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项目来选定。先后选取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配置、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新农合政策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再就业、文化建设、法律援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旧城区改造升级以及政府承诺惠民实事等方面的议题;三是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来选定。先后选取了义务教育法、交通安全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例”、草原法、安全生产“一法一例”、宗教事务条例、信访条例等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对法、检两院的行政审判、反渎职侵权、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反贪污贿赂等16议题进行了专项审议。

    二、深度调研审议、监督中彰显对“一府两院”的支持力度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和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是人大监督的主要途径。为实现审议监督对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推动作用,我们着力在“四个关键环节”上努力:

  一是注重会前深入调研。按照年初监督计划,每一个议题会前都成立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队的调研组,深入相关部门、乡镇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把有关情况摸清摸透,找全找准问题,为会议审议提供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也为形成调查、视察或执法检查报告提供依据。

  二是注重会中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除了认真调研,摸准实情,还要有自己的思考和独到的合理见解。审议议题时,要审深审透,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得准,建议提到点子上,让审议监督真正体现应有的效果,避免常委会走过场。审议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问题明显的事项,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当面答复。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关于县域开发区(工业园区)入园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的调查时,通过大量详实的数据和资料,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调查报告。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并提出发展园区的六条建议。调查报告和会议审议意见由政府呈报县委后,县委高度重视,以县委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三是注重会后认真整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是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在常委会审议后提出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审议意见形成后,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明确2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利的,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说明,对理由不充分的再次交办,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

  四是注重年末跟踪监督问效。常委会规定每年12月底,组织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回头看”。对当年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梳理,逐项逐条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并将情况提交常委会讨论,对因客观条件暂时不能落实的,要求制定落实工作计划,逐步予以落实。如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常委会审议后感到,政府在政策落实、资金投入,教师的配备等方面存在问题,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后,将该议题列入第二年跟踪督办议题。由于审议意见可操作性强,政府有能力解决,最后,相应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把握监督要领,让监督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力

  人大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规范性。在实际工作中要准确定位,对“一府两院”既能实现依法监督,又能起到支持和帮助的作用,我们重点把握好“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监督的关系。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我们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安排、重大事项决定草案、重大活动工作方案等,都坚持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安排与县委决策部署合拍同步,进一步推动了常委会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工作与自治县工作大局的关系。在依法履职、实施好监督职能的同时,我们注重深层次审视人大工作,确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目标定位,力争把人大监督工作与自治县工作大局有机结合在一起,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党委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政府做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的坚强后盾,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平台,为民主法治建设和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

  三是正确处理好继承先进经验和创新思维的关系。年初,我们在谋划全面工作特别是监督工作时,都要在借鉴以往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摆正位置,创新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活动,结合自治县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要体现大局意识,明确监督工作在推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新作为;要体现关注民生意识,明确监督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上新举措;要体现民主法治意识,明确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新成效。

  四是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的关系。工作中,常委会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从支持出发,从监督入手,把监督工作寓于支持之中,积极理顺关系、拾遗补缺,真正做到“吹热风、鼓实劲”,与“一府两院”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发现部门实际困难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做出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来帮助政府予以解决。有力促进了自治县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进步。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简称前郭县)是吉林省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幅员面积6980平方公里,辖8个镇,14个乡,17个国有农林牧渔场,233个村,总人口60万,有蒙古、汉、满、锡伯等25个民族。其中,蒙古族人口占11%。县内有前郭灌区、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4个市级工业园区、2个县级工业园区和2个市级牧业园区。中石油东北油气分公司、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中化集团长山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长山热电厂、东北输油管理局等5户中直企业坐落境内。

  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郭尔罗斯”一词源于蒙古古部落名“豁罗剌思”,汉语译为“江河”,前郭尔罗斯即“江南”之意。13000年前,古青山头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公元1164年,成吉思汗将郭尔罗斯分封给二弟哈布图·哈萨尔,并由其子孙世袭统辖;1956年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前郭县。郭尔罗斯文化特色鲜明,现有各类古迹遗址100多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19项,其中拥有乌力格尔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项,创造并保持着“2008人马头琴齐奏”和“传统捕捞方式单网冰下捕鱼16.8万公斤”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马头琴之乡”和“蒙古族四胡之乡”,被授予“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查干湖冬捕”被列为“吉林八景”之一,形成了备受瞩目的“郭尔罗斯文化形象”。

  资源富集,生态环境良好。境内有全国十大淡水湖之一的查干湖,总面积500平方公里,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松花江和嫩江在境内流经93公里,年过境量为360亿立方米。全县现有耕地480万亩,盛产玉米、水稻、杂粮等粮食作物,是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吉林省唯一的国际绿色产业示范区,被省政府确定为“率先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产量始终保持全国产粮大县前十位。林地面积220万亩,森林覆盖率21.8%,是全国绿化造林百佳县和吉林省生态建设示范县。草原面积270万亩,其中保存最完好的原始草原,长88华里,宽40华里,年产优质牧草18万吨,生长着120万只羊,16万头牛,是国家级草原建设基地县、良种细毛羊生产基地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已探明石油储量3.2亿吨,天然气储量1000亿立方米,油母页岩、膨润土、紫砂陶等储量十分可观。

  区位优越,内外交通便捷。境内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交通便利,是连接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8市14县的重要交通枢纽。长白铁路南北贯穿全境,铁路总里程105公里,从县城可直达北京、长春、大连、齐齐哈尔、乌兰浩特等城市。境内路网四通八达,大广、珲乌、沈明、乌图、开方等高速公路交汇于此,从城区南行90分钟可达长春龙嘉机场,东行120分钟可达哈尔滨太平机场。松花江、嫩江航道畅通,可达吉林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并入黑龙江后可直通俄罗斯伯力港。查干湖机场顺利开工,届时将构建起高效、便捷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强劲。前郭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多项经济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12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名列前茅,圆满承办了第二届“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经验交流会”,荣获“科学发展示范县”荣誉称号。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38.2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5.5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53.58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10.88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500元和12200元。自治县连续第六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被国家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60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蒙古族6.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蒙古族1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38.2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0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55.57

  粮食总产量(万吨)

  340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7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22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0.8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0.5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阜蒙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把加快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在民族立法工作中,常委会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根据全县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立法选项,严格按照民主科学的要求,相继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及《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森林保护条例》、《文化工作条例》、《蒙医药管理条例》、《蒙古族教育条例》、《县城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物业管理条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等11部单行条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已完成相关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待批。配套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对于我县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自治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按照法律规定,2015年10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规定的法律依据,重大事项的界定范围以及哪些方面的重大事项须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审议批准或审查同意、报告或备案,并对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向“一府两院”提出了办理的时限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实践中,紧扣全县工作重点,抓住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的集体作用,依法作出决议或决定,把县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先后对财政预决算、城乡总体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55个方面的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监督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促发展的原则,全力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真正做到了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县委工作同向,与政府工作同步,与群众同心,为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突出监督重点。选择关系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议题,使监督工作反映民意,贴近实际,服务大局;二是改进监督方式。把调查研究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了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新能源产业发展建设、民族工作、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业工作、《义务教育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等专题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增强监督实效。围绕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府承诺事项、民生问题、民主法制建设等议题进行监督,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农业产业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宜居乡村建设、法院行政审判、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等20多个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推动财政计划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视察方面,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走访座谈等形式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找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视察建议,增强视察效果。视察中,邀请“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视察,增强直观感受,推动问题的解决。审议过程中,提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和视察调研报告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气氛。四是提高监督透明度。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代表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开审议情况,使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一府两院”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收到良好的监督效果。五是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的监督职能。各委室对常委会监督工作提前介入,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并按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规范任免程序,修订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保证了人事任免工作严格依法操作。积极探索干部任前、任中和任后监督的有效方式,坚持拟任命人员任前公示、法律考试、表态发言、颁发任命证书、任后监督一系列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提高了人事任免工作质量。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2人次。

  常委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人代会三次会议上,开展副县长述职评议工作,以票决形式进行了评议,进一步提高副县长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对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法院、检察院部分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被任命人员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

    五、强化代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树立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注重突出一个“抓”字。一是抓学习,提高代表素质。组织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律讲座、业务培训,为代表订阅“辽宁人大”杂志,及时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会刊和人大工作简报,为代表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二是抓联系,畅通代表履职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向代表提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帮助代表解决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抓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结合实际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保证代表活动经费,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四是抓代表建议办理,在交办、督办、反馈等环节上下功夫,采取深入基层、面见代表、掌握实情、通报政府、督促落实、力求实效的系列办法,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效果。每年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只要是在政策范围内有条件办理的都给予了办理,没有条件办理的列入下年计划争取办理,对有政策性障碍和条件所限,近一个时期无法办理的给予了认真解释说明。实现了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由“听取汇报为主”向“深入调研为主”的转变;实现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实现了代表由“被满意”向“真满意”的转变。县十五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提出的502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分别得到很好的落实,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五是抓基层,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建立常委会领导联席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积极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调研、依法召开人代会、代表评议、执法检查等工作,实现县乡(镇)人大工作良性互动。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对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机关干部上讲堂活动,不断增强学习思考能力、科学思维能力、把握大局能力、借鉴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审议一个议题、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思路,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环节。深入基层,深入代表,深入群众,倾听民声、问计于民,为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决定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鼓励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人大理论调研文章和人大工作信息,强化对外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和人民代表执行职务情况,更好地服务监督工作。重视制度建设。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务实有效的原则,修订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等50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的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情介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与黑山县、新民市接壤;西与北票县毗邻;南与义县、北宁市相连;北靠内蒙古库伦旗、奈曼旗。总面积6246.2平方公里,现辖35个乡镇。总人口74万,其中蒙古族人口15万,占全县总人口的20.6%。

  阜蒙县自然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有39种,黄金、煤炭、铁矿石储量较大,萤石储量居全省首位,玛瑙产销量占全国一半。全县风电装机容量突破百万千瓦。地热资源含15种微量元素,被业内认定为“泉中极品、实属罕见”。

  阜蒙县区位优势明显。县境内阜锦、阜朝、阜盘、沈彰、盘奈、长深高速交织成网,四通八达;巴新铁路连通蒙古国,直达俄罗斯;京沈客运专建成后,半小时到省,两小时抵京即将变为现实。阜蒙县距锦州港120公里,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210公里,客运通道、出海通道、国际通道俱备,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辽西蒙东地区重要的交通节点。
  阜蒙县农业基础稳固。全县耕地面积478万亩,人均耕地6.6亩,年产粮36亿斤以上,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之一。全县有林地面积301.5万亩,森林蓄积量550万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32.3%。

  阜蒙县产业基础雄厚。有冶金、化工、轻工等20多个行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氟化工、铸造、玛瑙、新能源“五个产业集群”发展势头强劲。大鹰水泥、三沟酒业等县域重点骨干企业运行良好。伊利、中国华能等一批世界500强和国内百强企业纷纷落户。建县以来最大的单体项目远东铜业进展顺利,全部投产后将成为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阜蒙县服务业发展充满活力。京都国际广场城市综合体、义乌小商品城等相继落户。享有盛誉的瑞应寺,被称为东北最大的藏传佛教文化中心;塔营子镇被确认为武当鼻祖张三丰故里;海棠山被誉为“东方第一大景观”,正在全力打造“中国北方文化名山”;关山旗敖包堪称敖包相会的佳境。十家子玛瑙产业基地、东梁温泉旅游度假区晋升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阜蒙县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蒙医蒙药,蕴含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疗效享誉海内外。民族民间文艺多次走上国内国际舞台。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达721项,蒙古族乌力格尔、阜新东蒙短调民歌、蒙古勒津血衰症疗法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在历届县委、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阜蒙县不断取得“提速升位、跨越发展”的新胜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上下正在以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发展新机遇,培育发展新亮点,实现发展新突破,为建设活力迸发的一流民族自治县而不懈奋斗。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74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5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20.6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0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5385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4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3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32

  粮食总产量(万吨)

  120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092.1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000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5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5

  

                            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与吉林省接壤,为全国第一个满族自治县。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人大的监督职能,把如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寻求破解良策,进一步提高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能力,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从而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围绕县委常委会、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来确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今年年初,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民生事项,确定了五方面共50个监督事项,其中重点监督事项18项,对生态建设工作、水源保护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工作、民族文化传承工作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并把生态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宾地处大伙房水库上游,是辽宁中部7个城市2300万人饮用水的重要水源地,生态建设位列新宾五大战略之首。今年3月至7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生态建设调研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主任会议,成立了4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交流沟通,真实掌握了全县生态建设的实际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今后全县生态建设的思路、措施和办法,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县委日后进行生态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按照县委提出、人大推进、政府落实的工作思路,县人大常委会把全县垃圾减量工作作为一项重点监督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所包的上夹河镇古楼村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了省市的关注。县委在古楼村召开了全县垃圾减量现场会,省、市人大将“中华环保世纪行”辽宁地区的采访活动和抚顺地区的启动仪式安排在古楼村。通过垃圾减量试点及推广工作,全县已有26个村开展了此项工作,计划3年内在全县全面铺开。

    二、围绕贯彻民族立法开展监督

  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新宾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民族地区立法权,几年来陆续出台和制定了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和民生工作的多项民族自治条例,同时开展了各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新宾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且没有针对性的法规进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县人大常委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条例制订起草委员会,开展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起草工作。通过赴具有先进经验自治县学习考察、分层次多方征求意见等形式,几易其稿。经县第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和县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后报送到省人大,已于今年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目前,新宾人大常委会又针对县内物业管理制度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争取年内形成草案上报。

  在积极推进民族立法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民族自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去年,针对全县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及各乡镇人大,先后两次开展了全县环境卫生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县乡政府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拆除私搭棚厦220处,清理占道经营400余处,店外店1120处,乱堆乱放360处,小广告200余处,整顿车辆530辆。通过此次检查,经营者守法守时有序,杜绝了占道经营行为,车辆按点按序停放,乱堆乱占、私搭乱建行为行到了有效遏制。全县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打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督

  新宾人大常委会在做好对计划、预算等工作监督的基础上,围绕全县经济工作目标,对涉及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重点监督,促进各项目的推进和落实,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去年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代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视察,集中对全县4个工业园区、具有牵动性的15个重点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视察和调研,对稳增长、调结构、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县委工作安排,由县人大重点包保矿业企业发展,四位副主任分别负责包保两个矿业项目。去年以来,共组织6次专项视察和检查,召开各方面协调会议28次,召开汇报会、银企对接会议9次,深入企业现场协调10余次,帮助矿山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0余项,帮助5家企业恢复生产,为全县矿业全面复工复产打下坚实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关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几年来,先后对县城西部城区改造、暖气供热站改扩建、工业园区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

  新宾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创新督办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针对代表和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开展“代表建议活动月”为抓手,推动问题集中解决。代表建议提交前,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初审评估,坚持“五不提交”原则对建议进行筛选。变会后督办为会前交办,争取列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使承办部门掌握更多工作主动权。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分组督办,年中开展专题视察,调度建议办理情况,年末听办理情况工作报告,各承办部门就办理情况面对面答复代表。采取人代会前收集、交办、会后答复代表的新模式,县政府将建议办理所需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去年承办的110件代表建议,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解决75件,解决率为68.2%,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新宾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每年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中,坚持和改进专题询问方式,不断提高询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自去年以来改变了询问模式,使其形成了一种常态化的监督形式,在以往开展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工程、食品安全、小城镇建设等专题询问的基础上,把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为询问的主题,通过视察、调研等前期工作,确保了所询问问题的针对性和普遍性,切实提高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效率。

    五、围绕基层法治环境开展监督

  为加大对地方国家审判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力度,打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法治环境,新宾人大常委会自去年开始探索对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评议工作机制,开创了全省对基层法庭评议工作的先例。通过查阅资料、到外地学习借鉴经验、前期调研、召开座谈会、制定实施方案和暂行办法等方式,逐步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评议工作机制。根据评议方案整体安排,评议工作分为准备动员、组织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以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以对人民负责的严谨态度参与评议活动。评议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评集体不评领导个人、评事不评人、找问题不挑刺、评判不批判的做法,做到不越权、不失职、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按照既定的程序推进,切实做到评而有果、评而有效,每次评议工作都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进行报道。通过评议基层法庭工作,既树立了人大工作权威,又增强了部门的人大意识,达到了切实推动基层法庭工作的目的,使基层法庭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有利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到目前为止,全县5个基层法庭全部开展了评议工作,参与评议的县乡代表共190人。

  通过加依法大监督工作力度,赢得了县委的充分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发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作用,进而实现了四个提高。

  一是人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县委定期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汇报,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给人大党组和常委会加担子,除自身工作外,县委将农村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安排人大推进。对人大提出的相关请示给予全力支持,尤其重视县乡人大干部的使用、提拔和交流。

  二是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述职,组织代表集中培训学习,以及依托“代表之家”开展小组活动等,广大代表的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一府两院”的人大意识进一步提高。“一府两院”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定期反馈和报告落实情况。

  四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代表履职,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期盼多年、想解决却一直未解决的问题,如救灾扶贫、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县城东河沟消防通道建设、县城中环路供暖并网等,广大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对人大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新宾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全县国土总面积4285平方公里,下辖15个乡镇,181个行政村,14个国有林场。总人口29.7万,其中满族人口占80%以上,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批满族自治县。

  满族自治县成立以来,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文化名县、科教兴县”五大战略。

  生态新宾,物华天宝。素有“辽宁立体资源宝库”之称,也是全国第一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527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87万亩,覆盖率75.8%,活立木蓄积量2826万立方米,拥有猴石、和睦、岗山3座国家级森林公园,被称为“辽东绿色屏障”。水资源充沛,共有大小河流1753条,是辽宁中部城市群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每年为下游提供优质水14—16亿立方米。苏子河流域和富尔江流域被列为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总面积3097平方公里。矿产资源丰富。有铁、钼、煤炭、石灰石等矿藏40余种,特别是石灰石资源,储量巨大。农特产品品质优异,是“中国林蛙、辽细辛、辽五味之乡”,“新宾林蛙”“新宾香菇”“新宾辽细辛”先后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

  启运新宾,清皇故里。这里是满族的故乡,清王朝的发祥地,是瑞气素生的龙兴之地。400年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率领八旗儿女金戈铁马踏上启运征程,统一女真,在这里建立后金政权,攻下明朝在辽十七城,为成就清王朝的丰功伟业奠定了根基。伴随着满族的勃兴,留下了300多处清前史迹,世界文化遗产清永陵、清代第一都城赫图阿拉城都见证了满族的历史与文明。风情万种的满族民俗更昭示了这个民族的神奇和丰厚的文化底蕴。

  实力新宾,发展迅猛。辽宁(新宾)焊接材料产业、南杂木镇工业园区、大四平镇石灰石和榆树乡木制品加工4个工业园区初具规模。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逐步走出一条由传统种养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的新路子,食用菌、富硒稻、中药材、山野菜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文化旅游蓬勃发展,打造了启运之旅、生态之旅和民俗之旅三条生态与历史文化紧密相融的旅游精品线路。凭借“满族风情美”,荣登“2014中国最美县”榜单。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唯一旅游产业发展试点县,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文化旅游发展试验区。

  现代新宾,设施完善。城镇开发全域推进,2015年永陵镇、木奇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宜居示范乡镇。交通路网发展迅猛,等级公路通达乡村,8次荣获全省公路建设文明县称号,公路建养管综合水平居全省首位。水利设施大为改善,中小流域得到妥善治理,农田水利保障能力逐年提高,安全饮水惠及所有村屯,先后24次夺得省政府“大禹杯”。通讯网络、有线电视覆盖城乡,荣获全国文化建设“村村通”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和谐新宾,团结共进。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51个、文明村45个,永陵镇赫图阿拉村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红升乡被授予国家级文明村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五险”覆盖面达85%以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普惠城乡群众。教育布局更加科学,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幼教、体育工作先进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15次创建省级平安县。法治政府建设成绩显著,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86个,新宾镇五付甲村成为全市唯一“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族关系和谐共进,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9.7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22.9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0.6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16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4702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55.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08.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70.7

  粮食总产量(万吨)

  20.3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2.5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1003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6.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6

   

                        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喀左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发展大局,始终把加快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尤其是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严峻考验,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大力促进深化改革,积极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为全面地促进喀左县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喀左县基本情况

  喀左县,全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地处辽宁省西部,辽、冀、蒙交界地带。全县总面积2238平方公里,县辖23个乡镇街区、2个工业园区、190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全县总人口43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9.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全县有10个蒙古族聚居乡镇(场)、41个蒙古族聚居村。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高度重视监督,助力经济发展。喀左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每年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都是在常委会主任、有关副主任的主持或带领下完成的。常委会其他同志、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等积极参加,主动担负起具体监督工作。通过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2015年县人大共召开常委会议7次,主任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举行专题询问2次,组织开展视察6次,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8次,配合省市检查调研20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强组织调研,强化政策落实。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社会关切确定监督工作选题和重点,围绕推动监督法的有效实施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围绕民族政策落实、地方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进行调研活动。系统了解该项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及存在不足,针对汇报工作做出中肯评价和有效建议,及时督促政府有效落实各项政策,促进经济社会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注重对政府工作薄弱的、欠缺的和遗漏的环节进行调研,努力攻坚克难,出谋划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严格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针对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协助上级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次执法检查,都认真制定检查方案,通过走基层、访群众、听汇报、查资料等多种方式,脚踏实地做好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通过有效途径转交政府落实,规范执法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和谐社会。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其在推进中心工作中建言献策,在反映民意上尽职尽责。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与所在选区的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集中视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将调研成果形成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充分做好群众和人大之间的“桥梁”,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经济社会重点项目顺利发展。在商贸流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方面及融资、“五个一”平台建设推进等工作上,县人大常委会都及时进行论证,并作出决定,推动经济社会重点项目顺利发展。

    三、人大监督取得的成效(喀左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喀左县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工业强县、项目支撑、城市牵动、体制创新”的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刻认识发展中的新情况,主动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发展。

  ——经济稳步健康增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县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83.8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06.7亿元,年均增长4.9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9663元增长到2015年的25273元,年均增长5.15%。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5.04亿元到2015年的3.5亿元,年均增长-7.03%。固定资产投资由2010年的56.2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84.8亿元,年均增长8.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21.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5.5亿元,年均增长16.28%。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7100元增长到2015年的12210元,年均增长11.27%。

  ——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经济质量显著提高。工业上把“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开发区晋升为省级技术开发区,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紫陶建材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75户,其中亿元以上企业27户。全县农业向绿色和无公害目标稳步推进,粮食产量稳定在2亿公斤以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87%。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水平稳步提高,成为我县农业发展新的突破口。目前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1家,农业合作社达到312家。三产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传统服务业与时俱进,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加快,文化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县三产增加值预计实现39.5亿元,年均增长10.4%。三次产业比例由“十一五”末期26:45:29调整到“十二五”末27:29:44,产业结构呈现健康协调态势发展。

  ——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城镇建设快速发展。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努力打造“宜商、宜居、宜游、宜业”生态文明城市。京沈客专(喀左段)已经开工建设,赤峰连接京沈客专快速铁路已经确定在喀左接轨,喀左县已经成为国家高铁建设“四横四纵”网络四纵的重要沿线和高铁节点。道路、水利、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新城建设步伐加快,新城房地产业开发面积137万平方米,城市人口增加到11.4万人,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4.8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5.6%。城市管理屡创佳绩,再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城、全国文明县城殊荣。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公营子镇和南公营子镇新市镇建设初具规模,被列为国家级小城镇。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素质教育实现质的跨越。全县高考建档率达98.54%,重点院校录取率在全市保持领先。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进行各种职业技术培训1.2万次,培养出一大批掌握一定实用技能的专业人才。科技事业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市级科研立项56项,省级2项。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卫生院楼房化达到100%;全县行政村全部建设了标准化卫生室;基本建立起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卫生体系。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新型合作医疗常住人口参合率100%。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齐头并进,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全面完成,文物保护日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弘扬。紫陶之都初具规模,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面实施“全景喀左、全域旅游”战略,打造“世界龙乡吉祥喀左”旅游品牌。全县国家3A级旅游景区6个;4A级2个。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民族竞技体育取得优异成绩。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森林覆盖率达42.4%,绿化覆盖率38.84%。城乡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100%。县城二级以上标准天数达到345天。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晋升省级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民族宗教、就业和扶贫、安全生产、爱国卫生、妇女儿童、民主法制等各项事业都有新的发展和进步。

  2016年是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喀左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依法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努力加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喀左县,全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地处辽宁省西部,辽、冀、蒙交界地带。全县总面积2238平方公里,县辖23个乡镇街区、2个工业园区、190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全县总人口43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9.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全县有10个蒙古族聚居乡镇(场)、41个蒙古族聚居村。

  历史久远,文化灿烂。县域自西汉时置县,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置喀喇沁左翼旗。1958年成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古就有“金鼎之地”、“塞外明珠”美誉。这里有1.2亿年前世界最早,最大“喀左中国暴龙”化石,有距今15万年前古人类居住的“鸽子洞遗址”,有将中华文明史提前1000年的“东山嘴红山文化遗址”。

  资源丰富,特产上乘。喀左县素有“金山银水”之称,全县有各类动植物2000多种,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32种。特产从清代进入宫廷食谱的喀左陈醋、地方名吃到参加新中国国庆焰火表演的民间花炮;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喀左紫砂到远销美日韩的蒙汉民族工艺品地毯;从畅销南国的利州风鹅到西方各国称羡的红提葡萄,还有鸭蛋、小米、杂粮、大枣、花生等。

  生态优良,环境优美。近年来全县以青山、碧水、蓝天;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为重点,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生态旅游功能不断加强。全面实施“全景喀左、全域旅游”战略,打造“世界龙乡吉祥喀左”旅游品牌。全县国家3A级旅游景区6个;4A级2个。目前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国家文明县城,荣获辽宁省生态县、辽宁省“森林城市”称号,正在向国家生态县和全国环保模范城迈进。

  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喀左县位于京津唐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圈交汇处,境内京沈、魏塔铁路、在建的京沈高速铁路,京四高速公路和国道101线、省道建三线、绥克线、兴凌线和县乡公路纵横交错,基本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京沈高速铁路通车后,喀左县城到北京和沈阳仅用二个小时。

  经济稳健,社会和谐。喀左县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在全国排名由2001年1725位上升到2010年的682位,成为全国县域经济最具成长性百县(市)。近几年全县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工业经济成为主导,已形成冶金、煤炭、建材等主要产业。开发区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晋升为省级技术开发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晋升省级示范基地。同时喀左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县,是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县、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全国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县。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2015年

  2016年6月止

  年末总人口(万人)

  43

  43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9.4

  9.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22

  22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6.7

  38.79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5273(元)

  10745(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70.12

  未统计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67.33

  25.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84.8

  37.2

  粮食总产量(万吨)

  17.63

  未统计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53.51(万头)

  未统计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2210(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未统计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98

  2.4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5

  1.88

     

                            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认识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推进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是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给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一道严肃课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面临重要的监督任务中要不断强化监督,提高新时期监督工作水平,就应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为此,我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重视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观念的转变。人大换届选举后,进入常委会委员中的新成员比较多,他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有一个“磨合期”,从党政机关转到人大的同志还有一点失落感。如不端正思想认识,工作将难有作为。为此,我县组织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的学习。在坚持每周学习日的同时,不定期地举办法律讲座,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克服经费不足,人员紧张等困难,派员到外地、省地县党校进行深造学习,使常委会一班人及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都有了新的提高。

  扩大宣传,打好群众基础。利用换届选举、各种会议、代表活动等机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职权、作用,使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认识逐年提高,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打好群众基础。同时,主动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经常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将一些重大活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事前向县委报告,征得同意和支持,有了县委的重视和支持,搞好监督工作就有了信心,监督工作取得成效就有了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强法律检查的针对性

  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覆盖整个国家管理和人民的全部社会活动,如何突出重点,提高执法效果,改善执法检查工作,是提高法律监督实效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审时度势,把握重点,一是站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高度,把关系坚持国家政治制度、维护稳定和人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为长期性重点,持之以恒。先后检查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情况;二是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对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完善方面法律的执法检查,作为阶段性重点进行检查,检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通过检查,维护了人民利益,保障了社会安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强化职能,努力增强工作监督的有效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调查研究,提前介入,掌握了解计划、预算的编制工作,每年人代会前常委会通过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对重点项目视察调研,派员参加经济、计划、财政工作会议等,了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安排,在把握全局宏观经济计划和预算平衡的前提下,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预算支出进行审查,提出审议意见。在此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每年坚持听取审计部门对本级财政预算的审计报告,将审议意见向代表通报并通过新闻节目向社会公布。通过权力机关监督和审计监督,增强了监督的透明度。二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对关系全县改革、建设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的监督。常委会以“三农”问题为重点,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黄河彩蓝”工程建设情况、北干渠农业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情况、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群科新区农业示范区智能温室建设等11项农村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提出了切实加强农村政策指导、增加农民收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等30余条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三是我县人大常委会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一直把群众的情绪当作第一信号,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为全县社会稳定服务。常委会注重对教育改革工作的监督。先后2次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县政府根据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了三类地区教师的艰边津贴和一人一校教师每月的生活补助。同时,围绕养老、农村低保、扶贫整村推进、精准扶贫、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视察调研。通过调研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督促了工作,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四、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案件

  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为民排扰解难、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人大处理信访件,主要是转办、交办、催办,为此,我们主动与上下左右和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与政府和两院的信访部门联系,勤跑多问,加强督办和信息反馈。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在具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常委会坚持信访接待周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常委会主要领导对信访件亲自阅批、督办。针对我县信访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且多次上访、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尤其是地界、林权、土地使用权、宗教和司法等频频上访案件,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及时沟通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加强协调和督办等措施,督促解决了群众反映和关注的实际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学习《监督法》,依法规划监督工作

  自《监督法》实施以来,我们重点作了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学习和培训。常委会每年举办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级人大代表、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认真学习《监督法》,明确法律要求,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把握监督法的具体规定和工作程序,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上来,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依法规范监督法。一是精心选取监督事项,突出监督重点,加大了监督力度。二是执法检查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汇报结合起来,找准了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三是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告监督事项,征求意见,扩大了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把转办审议意见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增强了监督工作的效果。

  回顾以往我县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我们切身体会到,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一是必须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监督工作,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必须坚持为民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使人大监督突出重点,体现民意。三是积极组织代表参加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监督工作的作用,增强监督实效。这些做法为今年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对今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更好地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一要准确把握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政司法;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在监督过程中,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冀中国有机统一起来,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

  二要突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实效。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法的规定。在监督内容上,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在监督形式上,主要抓好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四项经常性监督工作。在监督方法上,注重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三要主动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向社会分开。依据监督法规定,对人大监督的事项,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始终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要努力形成人大监督工作的合力。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既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也需要“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和有力支持,贯彻实施好监督法,需要人大和“一府两院”切实明确各自在监督工作中的角色宪法和基本职责,加强了联系和沟通,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化隆回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东西长98.5公里,南北宽48.5公里,总面积2740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54万亩(人均耕地不足2.3亩),退耕还林(草)面积31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4.32%。全县11个乡,6个镇,2个管委会,362个行政村28.24万人。全县海拔在1884至4484.7米之间,县政府所在地巴燕镇海拔2840米,年平均气温2.2℃。总体上有以下特点:

  这里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有回、汉、藏、撒拉等12个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占59.35%,藏族占17.45%,汉族占16.55%,撒拉族占6.32%,其他民族占0.32%。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83.4%。

  这里是一个比较贫困的地区。由于海拔高,气侯条件差,自然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春旱、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较为频繁,加之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贫困面大,程度深。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纲要的有关标准,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人口达到12.9万人。2016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571元。

  这里是一个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已探明的矿点有63处,主要有镍、铜、金、重晶石等22个矿种,已开采的有镍、黄金、玄武岩、石英石等。黄河在县境内流程达168公里,国家规划修建的黄河上游13座大中型水电站中,化隆县境内就有6座。同时,境内宗教、民族、历史、自然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

  这里是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全县输出劳务人员达到11.7万人(次),尤其是化隆牛肉拉面遍及全国26个省210个大中城市,常年在外从事拉面的人员达到7.3万人(次),收入达到7.4亿元,拉面经济收入占创业经济总收入的70%,化隆牛肉拉面具有“一清、二白、三红、四绿”的特点,在全国享有美誉。

  这里是一个充满发展希望的地区。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藏区发展、扶持少小民族发展等政策为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群科新区建设、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和公伯峡、李家峡北干渠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及各类惠民项目的落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县上下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迫切愿望,成为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0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7.81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2.3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0.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4000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0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52.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9.73

  粮食总产量(万吨)

  18.42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84.74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757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25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互助县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树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和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进行思考和谋划,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一是每年年初及时向县委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常委会重大部署、主要工作、重要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待县委审定后认真付诸实施。二是坚持邀请县委领导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让县委及时了解指导人大工作。三是坚持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县委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确保人大工作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保证了“创建工作”与人大工作的有机统一。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监督工作程序。监督法颁布实施后,为不断适应新形式对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以及我县“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法、程序化、制度化,我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践,细化了一系列监督工作规则和程序,对以往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作了清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监督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了监督工作办法、监督垂直管理部门(试行)办法、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一室五委”工作职责,以及常委会会前学法、查(察)前学法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内容、形式和遵循的原则,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强化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运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把审查和批准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每年在初审计划草案时,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财经工委提前介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供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参考。在代表大会期间,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经审查委员会在财经工委初审的基础上,对计划草案进行认真的审查,最后通过大会表决做出批准决议,并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半年执行情况专项工作汇报,做好跟踪督办。同时还要求审计部门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保证审计信息的准确性、公开性、透明性,依法确保了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严格执行。二是按照“着眼发展、解决问题、讲求实效”的工作目标,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对全县社会保障工作、扶贫开发与管理、乡镇文化建设、“三山三水”治理、设施农业效益发挥、城乡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扶持少小民族发展项目、乡镇医疗卫生服务、全县畜牧业合作社建设和运转等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并及时形成审议意见书转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对落实结果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不仅促进了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而且使人大监督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按照“深入实际、督促整改、促进发展”的工作办法,强化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我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护条例》、《互助土族自治县公路管护条例》、《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及案件执行情况、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检察等专项工作汇报。客观务实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维护了我县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按照“党管干部、发扬民主、依法任免”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人事任免权。我县人大常委会把行使监督权同人事任免权较好地结合起来,采取听取工作报告、述职评议等方式,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通过代表反馈、走访调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确保把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促使被任命人员常怀为民之心,多办为民之事,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五是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的工作模式,强化信访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联系人民群众、开展监督的重要渠道,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在具体工作中,尤其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三农”问题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列为办理重点,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协调督办,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监督工作基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在监督工作中,我县以代表工作为突破口,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强化代表履职意识,为监督工作奠定基础。把好“一个关口”。在保证代表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代表人选条件,从而使人大代表在层次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上更趋合理。处理好“两个关系”。引导代表处理好代表活动与业务工作、代表与选民两个关系,使其正确地认识代表职务,较好地履行职责。坚持“三项机制”。即:1、联系机制。认真执行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三查(察)等活动制度,增强了人大代表的使命感;2、激励机制。坚持代表述职评议制度,积极开展“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并借助媒体大力宣传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展现了新时期人大代表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3、保障机制。常委会不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落实代表活动经费,按规定和标准给予落实,并及时向代表寄送报刊和资料,通报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了优质服务。狠抓“四种培训”。每年县、乡镇人代会前,围绕会议议题,积极开展会前培训,为代表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提供了条件;针对“三查(察)”内容,认真进行查(察)前培训,使代表履职过程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邀请相关专家、领导,每年对县人大代表进行《代表法》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利用县委党校阵地,对常委会成员、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县级人大代表进行普遍轮训,切实增强了委员、代表的法律意识和职务意识。发挥“五带头”作用。结合“访民情、解民意”活动,在代表中积极开展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勤劳致富、带头为民办实事、带头维护稳定的“五带头”活动,在推进发展、构建和谐中更好地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完善“六种方式”。在代表建议办理中,常委会积极探索并逐渐形成了办理情况汇报、请相关代表参与督办、代表约见局长、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电话督办、明察暗访六种方式,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同时,年终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总结,对跨年度代表建议跟踪督办,促进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最想、最急、最盼的事情,办理工作赢得代表信任和群众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监督队伍有待强化。部分人大代表文化素质还有待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所肩负监督职责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人大机关中懂法律、精专业的人才相对较少。二是监督方式有待完善。现有的监督方式中,会议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运用频率较高,而对于法律规定的如询问、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和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运用比较少。三是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常委会对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的督促力度还不够,后续跟踪问效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监督队伍素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尤其加强对《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审议议题和报告,代表职责与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着力进行权利和义务教育,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和政治使命感。二是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激励机制,保障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不断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增强人大监督效果。进一步把与党的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做到年初安排要综合分析,选择重点;开展活动要多方筛选,找准重点;执法检查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调查、视察要分出主次,抓好重点,从而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提高其实效性。一方面要继续强化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和事关民生的监督,督促政府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提质增效。另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完善监督机制,着力推进监督工作落实。一是完善监督的民主机制,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监督的机制。二是完善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配套的运行机制,促使政府该放权的不收权、该分权的不集权,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用权行为,着力解决监督的滞后区和“空白点”。三是要从实现有效监督的前瞻性入手,细化监督程序,建立健全审议意见的回审、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等制度,着力抓好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工作,力求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四)用活监督手段,着力丰富监督工作方式。一是落实评议制度。要选准评议议题,将全局性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列为评议议题,严格评议程序,确保评议效果。二是连续监督,跟踪监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同一个问题持续进行监督,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三是贯彻落实好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的精神,可以就监督中发现的某些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约束力。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县情简介:

  一、基本情况

  互助县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地处祁连山脉东段南麓、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全县总面积3424平方公里,县辖8镇11乡294个行政村,总人口39.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9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85.7%。县内有土、藏、回、蒙等18个少数民族,土族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2%。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5年,实现县内生产总值98.1亿元,同比增长10.5%;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8.21%;完成工业增加值35.5亿元,同比增长15.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7.2亿元,同比增长18.6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5亿元,同比增长1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74元,同比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493元,同比增长10.2%。

  三、主要特点

  互助县是青海省的农业大县。互助是青海最大的制繁种县、全国最大的“八眉猪”养殖县、国家春油菜制种第一县、马铃薯种植重点县。全县耕地面积110万亩,可利用草场253万亩,平均海拔2700米,年平均气温4.5℃。主要农作物有油菜、马铃薯、蚕豆、小麦、青稞、豌豆等,其中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是主导产业。养殖业以猪、牛、羊、鸡为主,其中八眉猪、葱花土鸡、互助青海白牦牛、獭兔是互助畜牧业的特色品牌。

  互助县旅游资源独特丰富。互助县森林覆盖率为34.2%,旅游资源丰富,民俗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特色鲜明。县内有国家级森林地质公园一处,总面积1100平方公里,风光优美,地貌独特,被誉为青海高原上的“风光明珠”、“动植物王国”,2009年被水利部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互助古刹名寺众多,具有典型代表的有佑宁寺、却藏寺和五峰寺。佑宁寺被称为“湟北诸寺之母”,在青海宗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土族故土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土族婚礼、土族盘绣、土族丹麻花儿会、《拉仁保与吉门索》、互助土族服饰、土族轮子秋、土族安召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互助县是中国最大的青稞酒之乡。互助是全国最大的青稞酒生产基地、青稞酒原产地保护基地。“互助”牌头曲酒、青稞酒、虫草青稞酒、天佑德等产品在国际国内博览会上荣获30多项大奖。2003年互助牌青稞酒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青稞酒公司年产3万吨生产线在绿色产业园区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力争将青稞酒公司打造成为全球最大的青稞酒生产基地,八年之内产值达到100亿元,把互助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原酒都。

  互助县有“立体资源宝库”之称。境内矿藏、动植物资源垂直分布特色明显,现已发现硫铁、煤炭、玉石、砂金等40多个矿种。境内动植物种类繁多,其中植物种类达1000余种、动物种类达400余种,膜荚黄芪、羽叶丁香等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雪豹、黑鹳、金雕被列为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39.84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1.03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27.7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98.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457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28.78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8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27.2

  粮食总产量(万吨)

  38.83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14.7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8274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6.2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

   

                      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探索,现将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与同仁们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黄河谷地,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300米,年均气温8.6摄氏度。全县辖3镇6乡(其中岗察乡是海东市唯一的纯牧业乡)154个行政村,12.96万人。循化是全国撒拉族发祥地,是全国唯一的撒拉族自治县,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扶持发展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县内居住着撒拉、藏、回、汉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3.5%。其中,撒拉族8.3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占全国撒拉族总人口的85.6%;藏族2.82万人,占22.8%;回族9337人,占7.5%;汉族7930人,占6.5%;其他民族300多人,占0.2%。2015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5.02亿元,同比增长18.1%;完成县属固定资产投资37.5亿元,同比增长46.7%;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657万元,同比增长28%;完成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5亿元,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699元,同比增长9.1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6094.2元,同比增长12.78%。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代表工作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监督法》,坚持把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届常委会任期内,为提高我县经济运行质量,常委会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优化发展环境,破解要素制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审议意见,促使县政府及时制定一系列应对困难的政策措施。又适时提出大力拓展省内外市场,继续保持投资较快增长,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等审议意见,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保增促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组织开展5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视察,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建设质量出谋划策,并要求政府注重项目储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结合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前景,提出编制建议,确保把产业转型升级确定为我县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主线。任期内,重点听取和审议了我县工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旅游业、水利、交通等工作报告,分别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县政府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配合县委,支持政府,积极参与了县里的重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等多项中心工作。在谢坑铜金矿建设工程、尕愣乡曲卜藏村精准扶贫、维稳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常委会领导做到超前准备、主动协调、积极谋划,多次到建设工地和联系点进行调研,帮助指导工作,了解掌握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先后20余次主持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等,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和联点乡镇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全县经济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推进社会民生改善。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和保障民生,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一是高度关注农村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积极回应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强烈呼声,深入开展专题审议,督促政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对我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改革与投入并重,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民以食为天,常委会先后对全县食品安全、饮用水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就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严格审批把关,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二是高度关注社会保障。开展了全县社会保障工作专题调研,要求政府部门抓好就业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去年重点审议了社保局工作报告,扎实推动我县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努力使人民群众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群众呼吁多年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先后专题审议了全县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奖励性住房建设管理等工作报告,督促政府部门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相关规划建设。三是高度关注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常委会坚持每年把事关教育发展的议题纳入监督范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安工程等多项工作报告,推动政府部门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加大对教育发展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从各个方面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推进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视察听取了文化建设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加大文化投入,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队伍建设等意见。要求县政府从宣传教育、产业发展、设施建设、人才引进等四个方面做好工作。四是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开展了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安全检查,提出四方面审议意见。五是高度关注城市建设。常委会还听取了《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等问题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对城乡一体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推进生态县建设。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县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选择不同重点,通过审议、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从各个方面全力助推生态县建设。任期内,先后5次专题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情况报告,6次组织实地视察。2015年,组织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保护生态植被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五年来,重点关注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达天池、文都乡、尕愣乡等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工作,督促县政府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抓好责任落实。当年检查后,次年又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监督实效。去年常委会还对全县沙石料厂乱采滥挖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提出了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办理采矿手续,依法开采等意见建议。

  (五)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五年来重点对我县法院执行、人民法庭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法律援助等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审议,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2015年,常委会专题审议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推进非诉行政案件的有效执结等审议意见。对此,县法院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落实了常委会审议意见。为有效消除监督“盲点”。组织开展了对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配合中央、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保证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认真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人们对人大监督的认识逐步提高,但是,人大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监督观念需要转变。当前,许多人认为县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认真对待。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监督的意识也不够强,在具体实施监督时放不开,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怕得罪人,存在“党委不点头,不敢监督;政府不高兴,不想监督”的现象。监督工作多数是从支持配合的角度去考虑,从监督制约方面去考虑得比较少,使人大监督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

  (二)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人大会议时例行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等六个工作报告,在日常工作中对农民工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各项补贴兑现,城乡特困居民生产生活,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子女入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技术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和农民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缺乏监督。这些问题应当力争通过人大的监督,每年督促政府重点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监督效果不明显。目前,人大监督基本上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汇报、审查与批准计划及预算等程序性的监督;质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实质性的监督不多,有些基本上没有用过。当前,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每年都有,但多数还是走过场、走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半停留在提出批评建议上,造成发现的问题多,纠正并解决的少,以致人大监督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效果不明显,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大的权威和形象。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促进人大监督观念的转变。首先要不断强化人大日常工作的宣传,通过对人大日常工作动态、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人大代表不断深入人心。其次要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促使领导干部从思想观念上进行转变,从而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对待人大监督。

  (二)创新监督方式,提高人大监督效果。首先,要突出重点。要把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在年初人大工作安排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安排。在开展监督时,重点视察,重点调查,重点检查,增强针对性。其次,要突出法律监督。始终围绕

  “法”字开展监督,坚持以依法办事作为标准和尺度来衡量和评价“一府两院”的工作。再次,要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多邀请代表参加,不仅仅是本级人大代表,还要多邀请驻本地的省、市等上级人大代表参与,来加强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要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把监督情况通过各种媒介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使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一府两院”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力争问题得到解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人大良好形象。首先要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知识和阶层结构,适当增加专职委员;其次要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大胆提拔重用,使人大机关干部真正“活起来”;再次要在坚持精简、统一、高效、廉洁的编制原则基础上,适当增加人大常委会机构编制。合理布局和充实人员,完善智囊和专门性机构及人员,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循化位于青海省东部黄河谷地,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300米,年均气温8.6摄氏度。全县辖3镇6乡(其中岗察乡是海东市唯一的纯牧业乡)154个行政村12.96万人。基本县情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多民族聚居地区。循化是全国撒拉族发祥地,是全国唯一的撒拉族自治县,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扶持发展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县内居住着撒拉、藏、回、汉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3.5%。其中,撒拉族8.3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占全国撒拉族总人口的85.6%;藏族2.82万人,占22.8%;回族9337人,占7.5%;汉族7930人,占6.5%;其他民族300多人,占0.2%。

  ——农牧业为主的地区。主要农作物有小麦、青稞、豌豆、油菜、马铃薯、蔬菜等;经济作物有核桃、辣椒、花椒、果品、瓜类等。全县有天然草场213.5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50余万亩,且背靠青南、甘南两大牧区,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水利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已初步探明的矿产资源有岩石、砂金、铁、铜储量较大,易开采的花岗岩、大理石、硅石、石膏等20余种,开发潜力巨大。黄河流经我县90多公里,已建成和在建的大中型电站有公伯峡、苏只、黄丰、积石峡四座,总装机容量300余万千瓦。另外,循化地势南高北低,上部地区常年积雪,沟岔水资源极为丰富,除黄河以外还有17条主要河流,年均总流量2.64亿立方米,上建水库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潜力巨大。

  ——旅游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县内人文景观星罗棋布、风土人情浓郁独特、自然景观绚丽多彩,各种可开发利用的旅游景点多达92个,颇有“青藏高原微缩景观”的特点。近年来,凭借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等赛事节庆的举办,循化在外知名度逐年提升,先后获得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省旅游扶贫开发示范县、全国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县、、中国县域旅游品牌百强县、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最佳民族生态旅游休闲胜地、省级风景园林化城镇、省级休闲旅游度假区等殊荣。

  近年来,循化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机遇,扎实推进“旅游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商贸活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战略,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15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5.02亿元,同比增长18.1%;完成县属固定资产投资37.5亿元,同比增长46.7%;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657万元,同比增长28%;完成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5亿元,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699元,同比增长9.1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6094.2元,同比增长12.78%。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2.96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2.14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93.6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5.02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0699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5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336

  粮食总产量(万吨)

  3.6077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8.4287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6094.2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865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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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助推元江经济社会发展

                      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委县的决策部署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通过依法开展调研、调查、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各类专项报告,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规支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一是督促县人民政府制定《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二是制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试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地方法规审批程序合法,法规内容与上位法相适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审议废止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限额采伐全额管理办法(试行)》等7部地方性法规,保障了我县地方法规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四是围绕县委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十三五”立法规划》,确定了立法指导思想、立法重点和立法项目,为推进我县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依然制定《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我县成立民族自治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单行条例,条例的公布施行,为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强化水工程和河道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患,防止水体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地方法规支持。

  二、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配合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报告、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工作报告、双语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工作报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两院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执法监督,促进了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增强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创建平安元江、和谐元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工作预算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主任会议听取县“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切实提出意见、建议,为保障“十二五”计划的圆满完成和“十三五”规划开局良好,促进县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打牢经济跨越发展的基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几年每年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万、产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万元。

  四、着力政府融资监督,为项目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政府融资,近几年审议批准了《元江县人民政府将元江县红光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滨江路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甘庄工业聚集区干坝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开发整理贷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布水库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低海拔训练基地改建项目基金投入的股东借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的议案》,累计融资23.6亿元,为我县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国营红光农场改革、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积极开展专题询问、部门工作评议。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委员就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及滨江路建设、农村人居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公路路网建设、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提出专项询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制定跟踪监督方案,加强问后落实,专题询问问出了动力、问出了实效。每年选择两个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抓好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提高监督实效。积极探索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年终向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制度,健全完善述职评议制度。严格执行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制度,实行常委会会议经常性任命宣誓和集体宣誓相结合,组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增强了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治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选举和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落实工作。每年选择几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跟踪监督,加大对审计整改措施的督促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组织人大代表对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力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改进议案建议办理方式,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开展办理情况专题询问,每年确定几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负责跟踪督办,对“急、难、小”建议,督促县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帮助解决,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七、突出监督重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开展对重点改革的监督,开展对国营红光农场改革、殡葬改革工作视察,为农场融入地方、融入社会、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深入增加动力;二是强化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持续对全县烤烟生产情况进行视察,督办《关于加大烤烟种植政策扶持力度、巩固提升烤烟产业的议案》,县政府投入1500万元支持传统产业烤烟生产发展,突出抓实“特色生物资源、清洁能源、文化旅游”这一产业发展重点,听取烤烟生产工作情况、糖料甘蔗生产工作情况、工业园区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特色生物资源开发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元江列入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县人民政府抓住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机遇,加快推进滨江园林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元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三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对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网建设”、教育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资金、“三区一地”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为加强哈尼云海梯田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督促县政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哈尼云海梯田保护办法》,为加强县城面山的保护和管理,巩固造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制定《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面山管理办法》,积极督办《关于制定出台〈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法〉的议案》,为制定出台《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法》开展调研调查,为我县全面建设“生态元江”、推进“生态富县”、实现“美丽元江”、打造和提升元江城市形象、改善县城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带动我县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玉溪市南部,县城距玉溪市政府所在地132千米,距省会昆明220千米,地处昆(明)曼(谷)国际大通道、楚(雄)河(口)经济干线交汇处,是云南通往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国土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最高海拔2580米,最低海拔327米,县城所在地海拔380米,年平均气温24.8℃,年降雨量772.7毫米,是坐落在红河岸边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中国境内最大的红河谷盆地,是距云南省城(昆明)最近的热区,享有“天然温室”的美誉。2015年,全县共辖2镇5乡3街道、80个村(居)委员会、779个村(居)民小组、685个自然村、65855户。年末总人口22.2万人,居住着哈尼、彝、傣、白、苗、拉祜、汉族等1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81.3%,哈尼族、彝族、傣族人口占77‰。

  元江是一片古老的热土。元江,古属西南夷地,称“西南荒裔”;夏商周时名惠笼甸,属梁州地;蜀汉、西晋时名罗槃甸,属兴古郡地;隋、唐时名步头,属黎州地;宋大理时名因远部、罗必甸,属威远睑治地;元至元元年(1264年)名罗槃部,属元江路治地,至元二年(1265年)改为元江府,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改设元江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设元江府;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设元江直隶州;民国2年(1913年)改设元江县,属普洱道;1949年8月成立元江县临时人民政府,属蒙自专区;1954年7月改属玉溪专区;1979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年11月22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正式挂牌成立。

  元江是一块富饶的宝地。境内水能、地热、矿产、生物、旅游等自然资源丰富。水能理论蕴藏量41.37万千瓦,可供开发24.65万千瓦;有地热、温泉18处,年产水量272万立方米;矿产有金、银、铜、铁、镍等金属矿和煤、石膏、石棉、蛇纹石、大理石、石灰石、红宝石等非金属矿,其中石棉、石膏和铜、镍的储量较大,镍矿的储量位居全国第二。动物有豹、孔雀、红鹇、白鹇、獭猴、蟒蛇、岩羊、穿山甲等100余种。植物共有226科1081属2394种,其中树蕨、天料木、顶果木、千里榄仁、钟萼木、荔枝等植物是国家一、二类重点保护植物;野茶、翠柏、红椿等植物是省级三类重点保护植物,森林覆盖率53.04‰。

  元江是一个民族的乐园。元江境内自然资源、热区资源丰富,芒果、荔枝、青枣、火龙果等热带水果琳琅满目,热带花卉争奇斗艳,历史文化厚重,民族文化丰富多彩,史前文化遗址它克崖画、红河流域青铜文化遗址、梯田稻作农耕文化、洼垤古墓葬群等久负盛名。各民族至今依然保存着棕扇舞、九祭献、哭嫁歌、十月年、烟盒舞、三弦舞、敬酒歌、蒙面情歌等优秀传统文化。哈尼族棕扇舞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九祭献被列为省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傣族蒙面情歌正积极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克村、者嘎村、坡垤村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享有“红河谷中太阳城”、“彩云之南花果园”、“哈尼故里罗槃国”的美誉,全力打造滨江园林生态旅游文化城市。

  元江是一个实现梦想的热土。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力转方式、调结构,提升一产、促进二产、强推三产,努力打造三产联动发展新格局”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3.8亿元,增长13.4%。地方财政收入4504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800万元,增长8.3%;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8.5亿元,增长3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9亿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56元,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54元,增长10.2%。全县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全年实施规模以上项目98项,完成投资48.5亿元,增长32.5%;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3项,实际利用县外资金45.1亿元,增长20.7%。热情好客的元江各族人民期盼四方宾客走进元江,携手共建美丽元江。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云南省元江

  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22.2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6.92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81.3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3.8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8689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29.6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24.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8.53

  粮食总产量(万吨)

  9.65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25.88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754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5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3.68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交流汇报材料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峨山是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也是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县之一。1951年5月12日,峨山民族自治县成立。1956年1月,改称峨山彝族自治县并沿用至今。峨山地处云南省中部,县城距昆明118公里,距玉溪市中心城区24公里。辖3镇3乡2街道,76个村委会(社区)、597个村(居)小组,国土面积1972平方公里。2015年常住人口16.86万,少数民族人口、彝族人口、农业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68.0%、56.4%、64.3%。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滇中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四位一体”是峨山的基本特点。自治县成立尤其是“十二五”以来,峨山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创新兴县、开放活县、共享和县"发展战略,在抢抓机遇中阔步前行,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强劲态势。先后荣获云南省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称号,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彝族花鼓舞)。2016年上半年,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27亿元,同比增长11.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5亿元,同比增长39.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亿元,同比增长14.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23.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4亿元,同比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亿元,同比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84元,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7元,同比增长11.6%,向上争取资金5.5亿元,同比增82.4%。

  当前,峨山正处深化改革、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崛起腾飞的重要时期。人大工作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近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人大的性质、特点出发,找准服务经济工作的切入点,抓住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出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我国国家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因此,面对当前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需更加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直气壮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踏石留印地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依法行权,认真履职,加强对部门工作和分管副县长工作评议,努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其行权履职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创新兴县、开放活县、共享和县”发展战略,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投身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重视三农”、“夯实三基”、“统筹三化”上给县委当好参谋,给政府出好主意,给人大监督提供依据,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针对如何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培育新型农民、推进土地流转、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脱贫等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二是针对我县“一单一小四低一滞后”,(经济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小,工业化水平低、财政收入低、农民人均收入低、城镇化水平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加强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层工作”的调研力度。三是针对如何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融合发展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扶贫攻坚途径,社会文明进步必由之路开展调研。今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和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在全县3镇3乡2个街道开展了调研活动,目前已取得初步调研成果。下半年,将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美化村庄、点亮彝乡”,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开展调研,着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在推进“3252”产业发展(三大基地:打造全省高原特色农业生产加工基地、培养建成装备制造及矿冶业基地和文化传承基地。两个百万:100头牲畜出栏、发展100万亩特色农业产业。五大支柱产业:培养发展装备制造业、新型建材业、煤化产业、新型矿电业和特色生物加工业。两业:彝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打造“六个彝”,(彝乡、彝镇、彝湖、彝祖、彝火、彝秀)上监督“一府两院”认真履职,尽职尽责,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始终坚持把监督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心,坚持把人大监督的重点放在推进“3252”产业发展和打造“六个彝”的各项工作上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着力在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除继续坚持听取和审议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和其它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手段外,还要利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积极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履行职能、推动工作。突出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建立健全审议意见落实的督查督办机制,强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督办职能,对交办的问题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今年上半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县政务工作、职业教育工作和财政预决算执行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交政府办理,推进工作落实。

  (三)认真抓好法律监督,切实做好立法和执法检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立法就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在“特色”上做文章,在“管用”上求实效。上半年完成《峨山县高鲁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办法》的修订,下半年将制定出台《峨山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办法(试行)》和《峨山县河道管理办法(试行)》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坚持“抓大事、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一法一条例”等几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整改落实,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精心组织好选举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让那些德性好、能力强、勤勉务实、公道正派的优秀干部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举任免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突出主体,激发活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经济社会事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上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着重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搭建平台。认真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搭建好代表活动平台,拓宽发挥代表作用渠道,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小组,规范完善县及8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推动代表活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三是健全机制。尊重和维护代表权益,建立健全代表激励制度,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代表在工作上撑腰,生活上关心,经费上保证,事业上支持,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县现有各级人大代表568人,这是一支强大的队伍,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己任,积极投身于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为建设生态、活力、和谐、幸福、美丽峨山建功立业。

    四、改进作风,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人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提高素质为主线,以改进作风为主题,切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务实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人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学习,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人大工作法律性、规范性、专业性很强,加强学习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再加上今年面临县乡换届,新手多,因此,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法律知识、人大业务知识和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做好人大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改进作风,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化“两学一做”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三是解放思想,着力建设创新型机关。坚持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力求在立法上显特色,在监督上强手段,在重大事项决定上求科学,在人事任免上讲规范,在机关建设上创和谐,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四是依法履职,着力建设法治型机关。时刻要以法律的有关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熟悉法律、运用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让法律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五是求真务实,着力建设务实型机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基本准则。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监督”的理念,切实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面负责峨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三名副主任分别主抓玉磨铁路征地拆迁、大化工业园区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在工作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的积极作用,取得了应有的实效。

  履行人大工作职责,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峨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权,尽职尽责,为全面推动峨山“强富美高”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基本县情:

  峨山是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也是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县之一。峨山旧名嶍峨,历史上有“临郡岩邑,省会南藩”之称。1930年1月1日,更名为峨山县。1949年10月24日,峨山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951年5月12日,峨山民族自治县成立。1956年1月,改称峨山彝族自治县并沿用至今。

  一、峨山县基本情况

  峨山地处云南省中部,县城距昆明118公里,距玉溪中心城区24公里。辖3镇3乡2街道,76个村委会(社区)、597个村(居)小组。国土面积1972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6%。2015年常住人口16.86万,少数民族人口、彝族人口、农业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68.0%、56.4%、64.3%。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滇中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四位一体”是峨山的基本特点。自治县成立尤其是“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创新兴县、开放活县、共享和县"发展战略,在抢抓机遇中阔步前行,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强劲态势。先后荣获云南省园林县城、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称号,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彝族花鼓舞)。2016年,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试点县,由省发改委推荐为国家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评估方法核算对象。

  “十二五”时期全县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3.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2.3亿元,年均增长11.7%。三次产业比重由15∶48∶37调整为16∶40∶44。人均生产总值由20423元提高到37271元,年均增长11.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7亿元增加到4.42亿元,年均增长10.2%。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7.4亿元,增1.7倍,年均增长17.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6.7亿元增加到14.02亿元,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6431元增加到29594元,年均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969元增加到9984元,年均增长15.2%,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5.5‰以内。2015年,城镇化率达4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达76.9%。在全省129个市县区县域经济综合考核排名第48位,人均生产总值位列全省第25位,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列全省第14位、32位。

  二、“十三五”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发展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四个全面”“五位一体”战略布局,遵循“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创新兴县、开放活县、共享和县”五大战略,着力破难题、补短板,调结构、转方式,强基础、兴产业,倾力建设全省民族自治经济强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县,确保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20年,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省29个民族自治县前5位,实现生产总值12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超10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保持在28%以上,累计投资突破6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7‰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3.5%,城镇化水平达50%。

  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生产总值69.3亿元、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7亿元、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4亿元、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26亿元、增长26.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9.1亿元、增长2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亿元、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49元、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3元、增长11%,争取上级资金83389万元,引进市外国内资金58亿元(其中:省外国内资金40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和5‰以内。

  2016年上半年,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27亿元,同比增长11.3%,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8.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5亿元,同比增长39.7%,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亿元,同比增长14.1%,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2.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23.2%,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4亿元,同比增长30%,为全年目标任务的54.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亿元,同比增长12%,为全年目标任务的48%。市级考核认定招商引资到位市外国内资金29.4亿元,同比增长37.7%,为全年目标任务的50.8%,其中省外国内资金25.6亿元,同比增长37%,为全年目标任务的64.1%;进出口总额351万美元,同比增长32.9%,为目标任务的35.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84元,同比增长8.5%,为全年目标任务的4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7元,同比增长11.6%,为全年目标任务的45.9%;向上资金5.5亿元,同比增长82.4%,为全年目标任务的66.3%。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6.86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8.7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8.00%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2.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7271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5.7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2.8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77.4

  粮食总产量(万吨)

  7.06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18.7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984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5.72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4.42

  

                         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助  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人大工作与县委决策部署合拍、与“一府两院”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所想合心,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实施监督是县人大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新平县人大着眼“监督什么”,围绕工作大局、中心任务,找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加强监督的切入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着眼“监督为什么”,把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权结合起来,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帮助其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着眼“怎么监督”,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机制,使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充满活力、更具实效。

  突出对财政经济运行的监督。把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审计的监督作为重点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由事后监督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力求实现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听取和审议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有选择地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部门预算管理。积极探索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拓展预算监督内容,听取和审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财政经济运行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依法理财,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不足,督促政府加以改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稳增长”政策措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建议完善工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协调服务和稳增长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着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加强对重点产业发展的监督。紧扣工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工业园区建设、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议县人民政府完善细化工业发展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发展。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对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果蔬产业、烤烟产业、竹子核桃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增收和扶贫开发等工作,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政府进一步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开发工作,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通过人大监督,有力地支持和促进政府各项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谋实招、鼓实劲、求实效。

  关注民生改善强化监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民生事业发展监督。组织代表对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建设、民营医院发展、殡葬改革、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等进行视察和调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县乡村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生态保护奖补、农村安居房建设、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通过人大监督,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重视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建议政府精减和整合融资公司,加强融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合理控制政府举债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县人大加强政府债务监督,规范政府举债审查程序。由财经工委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融资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评估项目实施的科学性,重点审查融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防止风险。2013年以来,共审查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议案等融资议案20余项,审议和批准年度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通过项目融资,缓解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困难,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专题调研民族自治政策落实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针对有关法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建议。如针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对民族自治县的照顾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议省人大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有关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在财政体制上给予民族自治县倾斜照顾,完善民族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减免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等。

  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制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询问办法》,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分别对我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县人民政府科学编制高原特色农业规划,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持续发展;要求政府加强和改进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跟踪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把“一府两院”落实上一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所作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专题主任会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及工作评议等所提意见建议情况列为常委会会议议题,每年第一季度有选择地重点听取有关决定、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保证人大决议决定和意见建议得以全面准确的落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切合实际开展法律监督。坚持以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为目标,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先后对《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城乡规划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听取和审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两院”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诉讼监督、民事审判与执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报告,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促进公正司法。

    二、几点体会

  1.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大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凝聚民心、民力、民智,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的共同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坚持依法监督和支持促进的有机统一,是履行好人大监督职权的前提。人大监督是法定职权,政府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是法定义务。人大监督是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手段,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实施监督的目的。人大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使监督的过程成为形成共识、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过程。人大监督只有以支持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提高监督实效。

  3.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措施,是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的保障。深入全面开展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实际情况,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

  4.坚持履行法定职责和与时俱进的有机统一,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要求。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但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人大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使监督工作更加富有实效,人大工作更具生机与活力。

  5.围绕中心,关注热点、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实施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关键。人大监督工作要始终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把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与当前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正确把握监督重点和工作程序,灵活运用执法检查、专题听取汇报、视察、调查、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县人大依法监督效果明显,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县的要求、与兄弟民族自治县(旗)的工作还有差距。如人大监督方式还需不断改进,监督实效有待增强,对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不到位,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加强学习,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知责思为,勇于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效的作为,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坚定不移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简介: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滇中地区,地处哀牢山脉中段东麓,玉溪市西南部。全县国土面积4266平方公里,辖6乡4镇2街道、123个村(居)委会、1463个村(居)民小组,户籍人口27.5万人,其中彝族、傣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5.4%。新平素有“哀牢山中绿宝石”的美誉,境内矿产、水能、生物、旅游资源丰富。铁矿石探明储量5.44亿吨,铜金属探明储量147.46万吨;水资源总量19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达127.2万千瓦,可开发利用52.4万千瓦;全县森林覆盖率60.96%,生物物种丰富多样,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察站和国际候鸟保护基地;县内居住着4万多“古滇国王室后裔”花腰傣,是中国最大的花腰傣聚居地,被誉为“中国花腰傣之乡”;新平被列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建成褚橙庄园、樱花庄园、猫哆哩庄园3个省级庄园。

  近年来,新平县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科教文化兴县发展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新平。2015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13.05亿元;财政总收入19.6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3.28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2亿元,地方财政支出26.22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47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81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0.5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5亿元。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

  自治县(2015年统计数据)

  年末总人口(万人)

  27.51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7.98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65.4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13.0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8943元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31.6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64.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80.59

  粮食总产量(万吨)

  15.64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54.09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028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3.28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1.22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加强人大监督,助推彝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积极探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助推了彝区经济社会发展,使人大监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

  经济工作是全县的中心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监督。通过深入调研,每年7月听取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近两年来,提出了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明确定位,用好扩权强县政策,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有选择地引进资金和企业,进一步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等建议意见,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增长起了重要促进作用。二是加强对财政预算决和审计的监督。以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为目标,加强预决算全过程监督。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人代会前,听取审议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形成相关审议意见交财政部门办理,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审查结果。每年听取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了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促进了从源头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防止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三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债务的监督。制定了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加强了政府重大项目工程的监督。加强政府债务的监督,每年听取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通过对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性债务的监督,促进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有效管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加强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监督

  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关注社会民生热点难点,科学选择监督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监督。开展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彝族语言文字条例、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改善我县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匮乏问题,修订彝族语言文字条例起了重要促进作用,同时通过执法检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切实解决了一些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执行。

  (三)围绕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民生问题的监督

  我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一是加强对群众关注问题的监督。听取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扶贫移民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深入企业和乡镇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提出了不少建议意见,使突出的环境保护问题得到解决、促进了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脱贫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的监督。2015年常委会围绕城市规划,城市脏、乱、差、堵、乱停、乱放等问题对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多次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实地察看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认真分析、归纳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了询问题目。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共提出了15个方面问题,会后梳理成10条有深度、有针对性的询问意见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使10多年未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得到了修编,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我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逐步多样、监督主体能力不断提升、监督领域进一步拓宽,但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仍面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于对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在行使监督权时,瞻前顾后,畏手畏脚,缺乏勇气和胆量,不敢开展深层次问题的监督,从而导致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一府两院”主要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述职评议等手段,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罢免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刚性监督手段使用极少,监督方式单一,效果不突出。

  三是监督重点不突出。缺少探索和创新的勇气,常规议题监督多,缺少"重头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纳入监督范围,监督也难,政府办理也难,人民群众依然还不满意。

  四是监督形式化,存在被迫监督。每年都依法开展大量的监督,但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并不多。如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重大变更后,常委会通常是在审查、批准决算时予以追认,觉得无赖,存在被迫监督,没有找到很好的监督办法。

  五是对“两院”的监督少。由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总体上没有“两院”的工作经验,不熟悉“两院”工作,而且很少是法律专业知识毕业的,所以缺乏对“两院”的监督。

    三、对策思考

  (一)创新改进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要把“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依法健全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执法和公正司法、依法推进政务和司法公开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要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进度情况、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情况、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情况等的监督力度。

  (二)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完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制度,重要审议意见向党委报告,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逐步推进办理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建立督办和回审制度,确保意见办理到位。对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连续几年的监督检查,直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满意为止。

  (三)推进专题询问规范化、制度化。要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报告或代表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对“一府两院”工作不满意或发现有失职行为,依法提出询问和质询,必要时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评议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对部门的工作评议,积极探索评议方式方法,要形成评议意见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党委,并通报“一府两院”及评议机关。推行政府组成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制度。

  (五)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适当增加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的数量,并逐步实现专职化。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实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力量,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建立人大机关干部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按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有计划安排人大机关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为抓好人大各项监督工作的落实提供人才保证。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情况介绍:

  峨边彝族自治县地处四川西南小凉山,与佛教圣地峨眉山毗邻,距乐山108公里,是四川省内距省会成都最近的民族自治县。全县幅员面积2395.5平方公里,截止2015年底,总人口为14.9万人,彝族5.49万人,占总人口的36.9%。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5.3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952元,农牧业总产值6.5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39亿元,全社会固定投资20.14亿元,粮食总产量3.98万吨,牲畜存栏9.06万头(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05元,地方财政收入2.16亿元,预算收入2.2850亿元。辖6镇13乡129个村,7个居民会。境内居住有彝、土家、回、藏、壮、苗等25个少数民族。

  峨边历史悠久,从县内出土的石斧、石铸、青铜柳叶剑等文物考证,早在新石器时期,人们就在这片土地上狩猎、渔耕,繁衍生息。新中国成立后,历经千年沧桑的峨边跨域旧制度的羁绊,踏着历史的车轮,迈上了新的征途。1984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峨边县,建峨边彝族自治县,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伴着滚滚向前的大潮,峨边历史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在峨边悠远的历史长河中,彝汉各族人民不断交流融合,不同的文化在这片土壤中相互碰撞,相互渗透,历史千年嬗变,独特鲜明的小凉山特色彝族文化,已经深深地植根于这片热土,这里有浩渺神秘的彝族毕摩经卷文化,有传唱不绝的永恒史诗《勒饿特依》,有感动天地的不朽传说《甘嫫阿妞》这位出生在明成化年间的彝族妇女。以她的美丽和善良名传四方,她用生命去抗专制强权,誓死捍卫忠贞的爱情,成为彝族人民心中永远的美神,峨边彝族崇尚红黄黑三色,红色是太阳,代表着光明,黄色是丰收,孕育着神望,黑色是土地,象征着生命的延续。每年农历十月二十日是彝历新年,这是峨边彝族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每逢佳节,山山寨寨歌舞欢腾,家家户户美酒飘香,热情好客的彝家儿女笑语相迎,美酒敬宾朋。峨边传统民间习俗异彩纷呈,儿童换装,婚丧嫁娶,阿依门格,羊毛开剪,每一种习俗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每一个节日都是一席精致的文化盛宴。

  峨边境内的黑竹沟原始、生态、神秘、秀美,因雄奇秀险的旖旎风光、神秘莫测的自然现象、品类繁多的珍稀物种、神秘奇异的地磁活动而闻名天下,又被誉为“中国百慕大”恐怖的死亡之谷,黑竹沟雄、险、奇、秀、神秘,浑然于一体,古朴原始,大气盎然、神秘莫测,瑰丽壮观,先后被名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森林氧吧、国家级自然4A风景区,有大熊猫300余只,有杜鹃花30余种,被世人誉为大熊猫的乐园、杜鹃花的王国、珙桐的世界。

  峨边还有享誉国内外的山珍—天然竹笋,每年三月,60万亩天然竹林在春雨的滋润下,一根根肥嫩的竹笋破土而出,竹笋虽小,但名声显赫,1972年摆上国宴招待了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见证了中美关系的历史,而今这些山珍已成了深受群众喜爱的美味佳肴,连绵的竹林也成为峨边群众的“绿色名片”。

  峨边有优质的钾长石,无烟煤、石灰石、花岗石储量丰富,极具开发潜力。

  峨边水茂林丰,有天然有天然林2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以上,水电装机已达66.62万千瓦。全县各项事业正在蓬勃发展,全县各族儿女正向全面建成小康而努力奋斗着。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

  年末总人口(万人)

  14.9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5.49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36.9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5.36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25952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6.57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4.3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14

  粮食总产量(万吨)

  3.98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9.0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8405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2.16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2.285

   

                            履行监督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自2012年换届以来,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宁提出的“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上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目标,县委确定的“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化名县”的发展战略和全力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景宁作为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之一,作为发达省份里的欠发达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加强和改进民族立法工作,对于依法行使自治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宁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和省委对景宁提出的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设县以来我县已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并两次对《自治条例》进行了修改,促进了自治县依法自治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主要采取四方面措施提升立法工作成效。一是建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立法工作汇报,定期研究立法工作,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自治县立法工作健康持续开展。二是设立立法研究室。在县人大常委会内部设立立法研究室,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研究拟定立法计划草案和规划草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负责研究上级国家机关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成果等。三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通过电视台、畲乡报、景宁政府网、景宁人大网、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征求立法项目,争取把有利于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事关自治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规划,推进景宁立法工作的正常、持续发展。四是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有关工作机制建设,已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制定自治法规程序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自治法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则》,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两个层面的立法制度规范。

    二、强化监督职能,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县人大常委会从人大工作的职能和特点出发,紧扣县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围绕发展抓大事议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每年听取审议县政府当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五年来,先后对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等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分别提出了加强税源培植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深化管理机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规划管理、完善服务保障等审议和视察意见,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2013年,首开我县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的先河,至今已对9个单位部门的预决算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二是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把改善民生民本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每年都选取2-3个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方位进行调研和审议,通过有效履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五年来,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生态公益林建设、高中教育、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五水共治”、基层医药卫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旅游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累计提出审议、视察意见45个。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实效,会前,常委会针对各个专项工作报告成立调研组,走访相关单位和乡镇,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监督法的要求将调研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交给县政府,便于县政府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予以回应。会中,请专家作议题相关的法律讲座,邀请相关代表、工委委员和专业人员列席会议,以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常委会还分组审议各项议题,保证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审议时间,在全体会议时,各组再汇报分组审议情况。会后,采取跟踪检查和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等形式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县政府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监督实效不断增强。三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律监督,营造文明和谐的法制环境。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公检法司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和公正司(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食品安全法、档案法、安全生产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法律实施机关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积极参与重点项目的建设。先后有多位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农业创业园、旧城改造、城市综合体、人民路立面改造、金山垟畲族集聚区建设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担任1000千伏特高压建设常务副总指挥,相关工委(办)领导和干部从事抽调从事相关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时,不仅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人,更是项目建设的监督者,认真听取民意,科学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自身建设,为提升监督水平奠定基础

  明代政治家钱琦在《钱公良测语》中所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人大常委会要履行好监督“一府两府”的职责,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提升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才能督促“一府两院”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以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加强学习交流与思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借鉴预算监督、代表履职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增强把握大局、依法办事、审议决策、服务保障“四种能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对照查摆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视察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集中群众智慧,努力提出更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效能。三是加强机关制度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党组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协助县委制定出台《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建立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的意见(试行)》;制定出台《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目标考核意见》、《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指导意见》、《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自身建设。此外,还历时5年,完成全县首部人民代表大会专业志--《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志》出版发行工作,为全县政权建设及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一份珍贵的史料。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努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成效。但还存在着立法质量和审议意见质量有待提高,监督方式方法创新和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此次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县(旗)人大常委会的好经验,进一步提升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基本情况:

  景宁设县于明景泰三年,取“景泰缉宁”之义。后几经撤并,于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目前全县设2个街道4镇15乡254个行政村,总面积1950平方公里,总人口17.3万。总的来说,景宁的特点可以用“七彩之乡”来概括。

  中国畲乡。畲族等少数民族人口1.9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1%,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畲族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浓厚、民族风情浓郁,是浙皖两省畲族的发祥地,是全国畲族文化基地。

  生态之乡。境内有千米以上山峰779座,森林覆盖率78%,素有“浙南林海”之称。县城空气优良天数平均达到356天以上,优良率达到97%以上,Ⅰ、Ⅱ类水质占95%以上。多年来,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五,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

  名茶之乡。先后荣获“中国茶文化之乡”和“中国名茶之乡”称号。出产的惠明茶,早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就与贵州茅台酒、天津泥人张彩塑同获金奖,2010年在上海世博会上又获金奖。现为浙江省十大名茶、全国重点名茶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特供茶。

  香菇之乡。景宁的食用菌栽培历史十分悠久,是香菇人工栽培技术的发祥地之一。香菇、黑木耳先后四次荣获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及名牌产品称号。1996年,被授予“中国香菇之乡”称号。

  水电之乡。境内资源丰富,水电电能理论蕴藏量67万千瓦,可开发装机容量53万千瓦,占全省可开发量的十分之一。全县已开发小水电站157座,总装机容量32.69万千瓦,小水电产业已成为我县的特色产业。同时,景宁人还到全国各地开发水电,可以说只要有水电开发的地方,都会有景宁人的身影。无愧于“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称号。

  艺术之乡。多年来,不断加大畲乡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弘扬力度,先后建成畲族文化中心、推出《千年山哈》,举办民歌大赛……,其中《千年山哈》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表演金奖等9项大奖及省“五个一”工程奖。特别是一年一度的中国畲乡三月三,已经成为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主要载体和窗口。2008年被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

  廊桥之乡。县域内共有各类廊桥57座,其中建于清朝年间的19座,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目前,列为国家级文保单位的有8处。作为“闽浙木拱廊桥”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正积极参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并成功列入预备名单。2009年,我县被省文化厅命名为“廊桥之乡”。

  景宁设县时间短,发展基础比较薄弱。30年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从“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得到逐步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爱帮扶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和赵洪祝、夏宝龙、李强等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专门扶持景宁发展的浙委【2008】53号和【2012】115号文件,省、市相关部门也落实了一系列的帮扶举措,景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快速健康发展期。特别是本届县委、县政府领导到任以来,积极践行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化名县“三县并举”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新园区、新城区、新景区、新山区“四个新区”建设,全力打造“中国畲乡·小县名城”,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中排名从2005年的28位上升到2013年的第9位,实现了“全国十强”梦。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5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财政总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66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96元;全年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6亿元,同比增长11.3%;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6亿元,同比增长17.3%。2016年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57亿元,同比增长8.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7亿元,同比增长9.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79亿元,同比增长12.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8亿元,同比增长11.8%。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上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民族自治县(旗)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

  2015年

  2016年6月止

  年末总人口(万人)

  17.19

  17.19

  主体少数民族(万人)

  1.96

  1.96

  少数民族占总人口%

  11.45

  11.45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44.514

  22.5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3万

   

  农牧业总产值(亿元)

  10.036

  暂不能统计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14.196

  暂不能统计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6.588

  暂不能统计

  粮食总产量(万吨)

  4.15

  暂不能统计

  大小畜牧存栏数(万头只)

  31.98

  暂不能统计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13663

  暂不能统计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5.5

  3.87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10.7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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