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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03-02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2月21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和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去年11月,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文件。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和省委决定,是今年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常委会在前期学习、传达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决定的基础上,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制定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加强调研,查找问题,强化措施,代拟《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筹备适时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相关事宜,着力解决我县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认真实施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的政治方向。

  (二)做好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相关工作。

  (三)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报批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反馈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一)突出监督重点。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查、视察等形式,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安排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法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对3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治县人民政府45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对全县木本油料大县建设、清江画廊创5A、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等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加强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和乡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附后)

  (二)提高监督质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以便在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措施,提高审议质量。

  (三)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常规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研究处理。相关工作机构要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要向自治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听取和审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或者组织跟踪检查。积极探索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新方法,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活动。

  (五)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综合分析,加大对来信来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原则,认真行使决定权。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以及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要认真开展督查,督促决议决定的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任免工作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采取任前调查了解情况、法律知识考试等办法,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努力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表知情知政。深入贯彻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刊物。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视察、调查活动的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代表制度,每名县级领导每年联系走访810名代表。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走访代表制度,将每年的七月作为联系代表走访月,组织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走访代表,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

  (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采取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常委会要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建议,拟定承办意见,会同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好交办工作。加强交办后的督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督办月”制度,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议案和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处理代表建议的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完善办理结果的反馈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三)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推动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做好代表视察的联系工作,及时整理汇总转交代表视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继续实行代表履职档案管理。继续组织代表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抓好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七、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一)继续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好政策争取工作。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不断出台的新政策,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开拓争取政策的新路子。

  (二)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和服务“双百工程”、招商引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八、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办法、工作评议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加规范。

  (二)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和理论研究工作。做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宣传报道,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与县直新闻单位的联系,继续与自治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人大宣传专栏节目。加强《长阳人大通讯》和“长阳人大信息网”、《情况交流》、《人大参阅件》等宣传阵地建设。适时召开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新闻宣传激励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工作的研究。

  (三)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指导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

  (四)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增强机关的服务效能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与外地人大的交流和联系,搞好对外接待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活动。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02月2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制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0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6个专项工作报告。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5.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集镇安全饮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6.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信访申诉案件处理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听取和审议常规工作报告

  2010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关于执法检查

  2010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3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

  3.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关于工作评议

  2010年度,对自治县人民政府4至5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常委会要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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