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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03-02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118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2011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改善民生,着力推动县委重大战略部署和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认真实施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的政治方向。

  (二)做好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暂定名)的相关工作。

  (三)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报批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反馈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一)突出监督重点。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调查、视察等形式,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安排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人民检察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对3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治县人民政府5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工作情况,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等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加强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和乡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附后)

  (二)提高监督质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县人大代表,对将要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以便在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措施,提高审议质量。

  (三)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常规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研究处理。相关工作机构要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向常委会汇报整改的进展情况。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要向自治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听取和审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或者组织跟踪检查。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四)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活动。

  (五)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综合分析,加大对来信来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行使人事任免权。

  (一)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以及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要认真开展督查,督促决议决定的落实。

  (二)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采取任前调查了解情况、法律知识考试等办法,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努力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

  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表知情知政。深入贯彻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刊物。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视察、调查活动的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代表制度,每名县级领导每年联系走访8—10名代表。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走访代表制度,将每年的七月作为联系代表走访月,组织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集中走访代表。建立代表联系企业制度。

  (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采取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常委会要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建议,拟定承办意见,会同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好交办工作。加强交办后的督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督办月制度,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议案和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处理代表建议的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完善办理结果的反馈机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三)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推动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着力抓好年中专题调研和年底集中视察,认真做好代表调研、视察的联系工作,及时整理汇总转交代表视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继续实行代表履职档案管理。继续组织代表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和建议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抓好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是新选举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基层政权建设,政治性和法律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常委会要在县委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做法和经验,加强调查研究,精心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换届选举的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扎实组织实施。注重加强对新颁布的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普及工作,注重加强对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分析和研究,注重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和服务火烧坪铁矿、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及油脂加工、火烧坪高山蔬菜加工物流园、湖北三品源二期茶饮料、药材产业、清江茶产业、脱水蔬菜加工、烟叶产业化、山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技改扩产等项目建设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联村联企业等工作。

  七、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办法、工作评议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加规范。

  (二)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和理论研究工作。做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宣传报道,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强与县直新闻单位的联系,继续与自治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人大宣传专栏节目。加强《长阳人大通讯》和“长阳人大信息网、《情况交流》、《人大参阅件》等宣传阵地建设。适时召开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新闻宣传激励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工作的研究。

  (三)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指导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

  (四)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交流,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增强机关的服务效能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与外地人大的交流和联系,搞好对外接待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活动。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01230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

56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制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1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7个专项工作报告。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一区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百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矿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5.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6.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儿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7.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4个法定工作报告。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关于执法检查

  2011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3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

  3.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关于工作评议

  2011年度,对自治县人民政府5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五.关于专题询问

  2011年度,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选择部分监督议题,对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要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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