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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发布日期:2010-04-22 作者: 人大办公室 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自治县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

  8.选举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9.其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3月16日(下午5:00):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四大家领导,各代表团推选团长、副团长人选,大会秘书处及各组负责人参加)

  (成立临时党委、党支部)

  3月17日上午:

  预备会议(8:20—8:40)

  通过大会议程;

  通过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通过条例审查委员会名单。

  第一次大会(9:00)

  自治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吕学锋作政府工作报告;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国瑄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说明。

  3月17日下午:

  分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

  讨论选举办法(草案);

  酝酿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讨论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月18日上午:

  分代表团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

  继续酝酿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3月18日下午:

  第二次大会(2:30)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作法院工作报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选举办法。

  3月19日上午:

  分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讨论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

  3月19日下午:

  第三次大会(2:30—3:30)

  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选举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四次大会(4:00—5:30)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的说明;

  通过各项决议和决定;

  当选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讲话;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致闭幕词。

  会议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县长吕学锋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科学发展上水平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保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上水平、增活力、重民生的总体要求,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克难奋进,扎实工作,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最具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充满经济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9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代县长  吕学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第七届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的历史跨越

  2008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遭受了百年罕见的冰冻、洪涝灾害,也遭遇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面对众多困难和灾害,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力克时艰,顽强拼搏,在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上,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越。

  ——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全年生产总值48.67亿元,增长12.3%,人均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大关,达到3.53亿元,增长31.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8亿元,增长2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07亿元,增长21.5%。招商引进协议资金14.65亿元,到位资金5.52亿元。完成外贸出口787.9万美元,增长310.4%。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65亿元,比年初增加7.41亿元;贷款余额14.85亿元,比年初增加2.87亿元。政策争取取得突出成绩,共争取各类专项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超过4亿元。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新增城镇就业4452人。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2.5万人,创劳务收入8.9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69元,分别增长12.7% 和14.1%。居民储蓄存款25.11亿元,比年初增加5.29亿元。

  ——各行各业硕果累累。我县创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阳模式”得到温家宝总理高度赞扬,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县级执政能力建设成果得到省委书记罗清泉等领导充分肯定。长阳锰业历经金融风暴洗礼后跃居全国同行业之首。高山蔬菜、清江鱼双双荣登北京奥运餐桌。清江画廊旅游风景区被授予国家4A级景区,荣居全国民族文化旅游新兴十大品牌榜首。“土苗兄妹”组合夺得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原生态组金奖,并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登台献艺。我县还获得了全国公开水域项目优秀赛区承办奖和湖北省园林城市、省级平安畅通县、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工作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这些成就,充分显示我县经济社会已步入科学发展、全面发展、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地狠抓项目建设,推动了县域经济的高增长。始终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的目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进,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大发展。

  工业经济迅猛发展。铠榕锰业二期建成投产,长阳锰业年创税能力超过1亿元。京兰集团三源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全面竣工,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220万吨,年创税能力超过5000万元。火烧坪高磷铁矿开发全面启动。纸坊头、许家坪电站和登城生化、华云矿机、常家洞茶叶加工、清江翠峰茶叶加工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隐龙山绿色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北纬30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现重组,招徕河、东流溪、长沙头电站和一致魔芋、清江绿色食品、清江鹏搏、清江化工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2家,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5.84亿元,增长33.3%,增加值5.96亿元,增长22.9%;纳税过500万元的企业达到10家,其中蒙特锰业超过3000万元,古城锰业超过2000万元,铠榕锰业、电力公司、招徕河水电站超过1000万元;16家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经济开发区建设快速推进,巴山富硒茶、开关电器和清江风味鱼加工等项目顺利落户,区内各类企业效益显著,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11.43亿元,占全县的72%,支撑起了全县工业经济的半壁河山。

  农业产业化突飞猛进。“全国高山蔬菜第一县”地位进一步巩固。清江鱼被授予“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水产品品牌,基本建成了全省特色水产养殖大县。山羊养殖被纳入全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范畴,全年出栏生猪63万头、山羊32万只。新增椪柑基地2万亩,资丘淋湘溪巴柑基地成为我县第一个成功申报出口备案的基地。中山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魔芋、脱毒马铃薯、茶叶、木瓜、核桃、烟叶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开展精品工程建设,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备案制、质量追溯制、市场准入制和农户生产档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办了高山蔬菜节、清江椪柑文化节等活动,农产品品牌效应不断放大。全县市、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6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85家,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年农业总产值21.04亿元,增长28.5%。

  生态文化旅游分外红火。北纬30度岛、愚人岛、中华巴土圣山、天柱山、清江古城、清江画廊度假村、白虎垄等项目加紧建设,清江旅游品位不断提升;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增资扩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举办了中国长阳迎奥运清江画廊横渡节、第三届张健横渡队清江画廊挑战赛;奥运火炬传递《宜昌·九歌》大型钢琴音乐会外景在我县拍摄,世界著名钢琴家马克西姆情倾清江,圆满实现了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22万人次,增长12.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4亿元,增长19.5%。在旅游业的强力拉动下,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8亿元,增长19.3%。

  (二)深入实施“五大工程一项计划”,赢得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新进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兼顾社会公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充分享受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深入实施助学启智工程,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的政策,发放助学资金1228万元,资助学生6.5万人次。新改扩建校舍2.1万平方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上新台阶。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全县参合人数达到32.8万人,基本实现了全员参合,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座谈会上,我县介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验。新建了县中医院综合楼,启动了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住院综合楼建设,改扩建了4个乡镇卫生院,对口援建了79个村甲级卫生室,全县154个村中心卫生室全部达到甲级标准。

  深入实施民福工程,1570个弱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救助,2336个家庭享受了计划生育奖扶政策,201个独生子女伤亡家庭享受了国家特扶政策,4.7万名育龄妇女享受了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全县人口出生率7.37‰,符合政策生育率99.3%。

  深入实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长阳山歌、都镇湾故事、薅草锣鼓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启动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改建了3个乡镇文化站。全民综合健身馆建成投入使用。

  深入实施城乡贫困救助工程,全县6192名城市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16174名农村特困群众享受了低保;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230万元、救灾救济资金849万元。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有关停改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社会保险扩面新增8846人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置下岗职工356人。新启动了15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和5个老区重点贫困村建设,完成危房改造143户,扶贫搬迁206户870人。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326万元,实施扶持项目200个。发放各项惠民资金3337万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和赔偿金300余万元。

  深入实施科技富民计划,先后与7所高校签订县院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8个,实施博士后合作项目4个,引进各类科研成果31项,根肿病、软腐病等植物疫病防治取得重大突破,魔芋膳食纤维、清江风味鱼、北虫草等新产品先后上市,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加大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普及力度,印发《农民宝典》1万册。

  (三)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促进了发展环境的大改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以服务为导向,以管理为手段,大力改善软、硬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四冲街人行天桥、土家风情街二期、亲水平台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基本完工,新时代广场、清江山水等标志性住宅小区陆续建成,龙津星城、龙舟新城等项目建设相继启动,沪渝高速龙舟坪接线路一期工程已经竣工、二期路基铺筑基本结束,供电、供水、供气、交通、环保等市政公用事业快速发展。磨市、渔峡口、榔坪、贺家坪、高家堰等乡镇集镇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何家坪、芦溪等新农村试点村和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石板溪至盐池河硬化公路全面竣工,天池口至五峰小河省际出口路加快建设,“青堡”公路改造已经启动。通村公路硬化总里程达到1128公里,通村率72%。改造、建设末级渠系18公里,建设抗旱水窖375口,修复水毁工程50处。改造了长津线和110KV长水线,架设了35KV津王线,完成了8个农村电网完善化项目建设。新建移动通信基站39个,铺设通信光缆150公里。改造了11个片区的有线电视网络,新增用户2000户。新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5个,建成新型农民培训学校154个。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成村级农家店38家、农资店18家。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基本完成津洋口潘家塘综合治理工程,关闭了龙发酒业和21家小纸厂。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公益林建设3.2万亩和低产林改造5000亩,黄家坪等小流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加紧推进,王子石等一批生态家园示范村相继建成, “长阳人”地质公园和崩尖子自然保护区通过省级评审。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秩序,矿产资源和地表地层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实现了总量动态平衡。

  社会管理有条不紊。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圆满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开展农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全民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物价等专项整治,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长阳改革开放30年》出版发行。国防动员、妇女儿童、残疾人、外事、侨台、宗教、老龄、邮政、粮食、气象、盐务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政府管理规范有序。扎实开展以“文明执法教育”和“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重要会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促进了科学决策。电子政务建设正式启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出台了加强县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八条规定,成立了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和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中心,国有资产、政府性投资和债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近10万件次。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额达到2.77亿元,增值节约资金2513万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和重大决策责任审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位代表,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兴办的十件实事,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全部落实。2万人的安全饮水工程、150公里通村公路硬化、6000户“一建三改”、1万平方米农村寄宿保育制学校新改扩建、县实验小学综合教学楼和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已经完成,枝柘坪泄洪隧道和城区社会福利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清江路改造已经启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成绩辉煌,来之不易。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县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2009年的安排部署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科学发展上水平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非常复杂。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国内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拉动内需、促进增长的政策措施,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机遇大于挑战。一是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和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扶持政策,为我们加快发展、促进增长提供了强大的政策和资金保障。二是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显著增强,足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三是近年来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无限希望,全县上下思想更加统一,精神更加饱满,斗志更加昂扬,这必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危难时期,信心胜过黄金。只要我们坚守信念,坚定信心,就一定能够在应对挑战中抓住机遇,在迎战困境中赢得主动,在突破难局中夺取胜利!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上水平、增活力、重民生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加快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努力促进和谐,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奠定坚实基础。

  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力争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继续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进一步推动县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跻身全省山区县(市)和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

  围绕2009年的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双百工程”。要保持和巩固科学发展的大好局面,首先要保证经济建设的投资不减、项目不掉、增长不停。因此,必须坚持以项目统领发展大局,以培育市场主体为中心,重点建设100个项目,择优扶持100家企业,全面提升经济实力。

  以扶持项目和培育企业为抓手,继续保持工业经济高速增长。全方位支持火烧坪高磷铁矿开发、泰榕药业新产品开发、电解金属锰改扩建及综合利用、京兰三源水泥余热发电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京兰集团三源水泥有限公司、蒙特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铠榕锰业有限公司、招徕河水电开发公司、登城生化有限公司、电力公司、烟草公司、清江煤炭矿务局等企业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工业支柱。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清江开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隐龙山绿色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石高岭土有限公司等企业自主创新、改造升级,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家,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增长26%,增加值达到7亿元,增长17.4%。坚持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发展思路,加大白氏坪、磨市、津洋口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力争有3—5个投资过5000万元的项目落户开发区。

  以建设百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大县和打造“中国魔芋之乡”为支撑,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核桃、油茶、油桐、乌桕、生漆等木本油料产业,今年发展核桃5万亩,油茶5万亩,力争通过3—5的努力,把我县建成全国最大的木本油料基地,总规模达到120万亩。加快发展魔芋产业,新增魔芋基地3万亩,全力打造“中国魔芋之乡”。大力实施“一村一品”计划,捆绑资金,集中力量,高标准建设30个专业村、30个特色村和20个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要让全县154个行政村,村村都有发展项目,村村都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村村都有相关部门的帮扶和支持。巩固全省山羊养殖大县建设成果,努力创建全省生猪养殖大县,力争出栏生猪65万头、山羊35万只。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集中精力抓好一致魔芋二期、清江绿色食品二期、清江鹏搏开发有限公司扩产、常家洞茶叶加工等项目建设和木本油料深加工项目的招商引进,积极支持中绿(湖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新农茶叶有限公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大树湾巴柑等经济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力争火烧坪高山蔬菜、清江鱼系列产品、资丘木瓜创“中国名牌”成功,并通过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认证。完成3万亩低丘岗地改造和1.5万亩土地综合开发,启动长榔河和丹水流域综合治理、磨市万亩灌区灌溉、马磨河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加快实施杨柘坪、杨溪农业综合开发和向王桥、水竹园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抓好国家山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项目建设,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创建清江画廊5A景区为龙头,全面激活第三产业。抓好清江画廊旅游风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支持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推出门票加船票的“一票制”运行机制,扩大景点覆盖范围,力争清江画廊顺利通过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验收。抢抓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机遇,加快北纬30度岛、愚人岛、中华巴土圣山、清江古城、清江画廊度假村、天柱山、温泉山庄二期、泰榕大酒店、清江花园酒店提星升级等项目建设,完善景区专用公路、码头等基础设施,打造系列仿古环保观光游船,促进清江旅游全面提档升级,争创“中国旅游强县”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办好第四届张健横渡队清江画廊挑战赛暨中国首届横渡大奖赛,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和三峡国际旅游节等活动,加强宣传推介,不断扩大清江旅游的对外影响力。力争接待游客突破135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5.75亿元。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全面推进“家电下乡”,鼓励和支持新时代广场雅斯超市、福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服务企业在农村兴办或领办连锁店、农家店,活跃农村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

  (二)继续改善人民生活。要保持和巩固科学发展的大好局面,就必须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下大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不遗余力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助学启智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民福工程和城乡贫困救助工程,着力解决事关民计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新增城镇就业3800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万人。以鼓励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为重点,推进全民创业。积极帮扶本地生源特困家庭、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妥善解决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养老、医疗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力争社会保险扩面新增7660人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新启动14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和5个老区贫困村项目建设,力争解决9000名贫困人口的温饱和基本脱贫问题。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稳妥解决隔河岩工区移民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国家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惠民政策。加快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强化住房保障。

  巩固和发展社会事业。推进文化创新,提升文化软实力,全力打造湖北文化强县。深入实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加大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力度,完成麻池苏维埃政府旧址的修缮和县博物馆的维修。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做好2010年湖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筹办工作。扎实推进科技富民计划,力争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20项,开发智能机电保护器、生物有机全营养肥等新产品5个,建成一致魔芋和泰榕药业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建成龙舟坪中学体育场,启动资丘小学综合楼项目建设,加大“普九”债务化解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成资丘卫生院住院部新建、都镇湾卫生院住院部改扩建和35个村甲级卫生室改造,启动龙舟坪、榔坪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完成20户以上自然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启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

  加快改善基础设施。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完善城区、集镇和村庄中心区控制性详规。启动清江路、龙津路改造和桂花园市场开发,完成亲水平台三期、土家风情街三期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龙津星城、清江山水等项目。支持乡镇集镇建设,继续抓好新农村试点村和示范村建设。积极服务宜万铁路、沪渝高速等国家重点工程,加快“青堡”公路建设,完成318国道改造45公里,启动国道贺家坪集镇段改线。实施2009至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完成110KV桃山变电站主变增容、110KV贺家坪变电站、经济开发区配网接入和35KV津磨线架设等项目建设。新建移动通信基站74个,提高通信质量。

  着力建设生态长阳。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第八期项目,继续抓好溜沙口等流域水保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完成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4万亩、植树造林3万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1.1万亩和低产林改造3000亩。抓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后期植被恢复、河道疏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做好丹水撇洪渠、鸭子口杨家槽、康家包滑坡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启动鸭子口红岩溪、道司岩危岩和资丘乱石窖、渔峡口黄金潭滑坡治理项目。按期关闭磨市水泥厂,积极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工程,逐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体系。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开展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立土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促进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积极申报“长阳人”国家地质公园。

  (三)着力加强环境建设。要保持和巩固科学发展的大好局面,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大力倡导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发展环境,下大力破除思想、体制、机制的束缚和障碍,为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卸载松绑、保驾护航。

  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大发展。越是困难的时候,我们越是要解放思想。要大胆探索,不为传统思维所困,不为旧有模式所缚,不为以往经验所限,敢闯新路,敢出新招,不断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要善于总结,把人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办法加以提炼和升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虚心借鉴,不固步自封,不墨守成规,放宽视野,把先进地区的好政策、好机制转化为推动我县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科学结合,把贯彻上级精神与发挥本地优势紧密结合起来,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然,我们所说的解放思想,绝不是鼓励闯红灯、打擦边球,也不是脱离实际的冒进蛮干,更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而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必须符合发展规律,必须符合我县实际,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同时,我们还要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保证行动和工作的高度协调,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经济社会大发展。

  进一步激发活力。深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盘活闲置资产,妥善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严控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矿产品税费征管一体化实时监控制度,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健全“三农”服务体系,完善“以钱养事”工作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生产要素交易中心,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支持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尤其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认真落实燃油税配套改革政策。推进政府行政机构体制改革,稳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争取政策。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大好机遇,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计民生和生态建设等为重点,力争争取各级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狠抓招商引进。充分利用我县资源、环境优势,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力争10万吨金属镁、龙舟新城及清江龙舟大桥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落户,到位资金6亿元以上。加强项目库建设。科学对接上级政策,高标准策划一批影响我县长远发展、释放产业发展潜能、壮大产业发展规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重大项目,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入库项目达到1000个以上。

  进一步创优机制。在行政机关大力倡导“马上就办、有请必复”的服务理念和机关文化,推行服务“直通车”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和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全面检查、清理和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简化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倡导“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为大”的理念,健全一个领导挂帅、一个部门牵头、一个专班推进、一套办法奖惩、一抓到底的项目推进和企业服务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大力弘扬团结协作精神,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整体合力和水平。

  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强化司法公正,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三建一创”,全面开展城乡文明创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加强国防教育,不断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人民防空建设水平。扎实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改进信访工作,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事件。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新闻发布等主流渠道,及时、真实地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政府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执行能力。

  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一步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减少应酬,提高效率,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深入调查研究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推动工作落实上。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本领。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健全约束激励机制,以工作实绩检验行政效能。实行行政领导问责制,加强政务督查、限时督办和效能监察,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完成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中国长阳门户网站群,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促进政务公开。大力实施“争先创优计划”,力争有10项工作进入全国前列、20项工作成为全省先进、50项工作实现全市优秀。

  全面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着力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尤其是今年政府投资力度大、新上项目多,要确保监管到位,绝不能出现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公务支出管理,推行公务卡消费,压缩行政经费开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案件,依法惩处腐败分子,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2009年,我们将集中更多的财力,着力办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十件实事:1、实施大病关爱工程。2、完成通村公路硬化600公里。3、完成“一建三改”1万户。4、解决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5、基本建成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住院综合楼。6、启动龙舟坪中学科教楼和津洋口小学综合楼建设。7、建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8、基本完成沪渝高速龙舟坪接线路二期工程。9、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帮扶500人创业,带动2000人就业。10、建成廉租房250套,完成农村特困危房改造400户,扶贫搬迁1200人。

  各位代表!事不避难,知难不难。我们将直面挑战,迎难而上!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众志成城,坚定信心,排除万难,奋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最具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充满经济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的决议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9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8年,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县委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实施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多重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团结一心,克难奋进,保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全年实现生产总值48.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1800元。

  (一)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全年粮食产量10.53万吨,比上年增长2%;油料产量1.2万吨,增长10%;茶叶产量1108吨,增长4.8%;水果产量5.03万吨,增长19.8%;蔬菜产量37.73万吨,增长15.8%;牲猪出栏63万头,增长21%;山羊出栏32万只,增长27.7%;家禽出笼56.71万只,增长12.2%;水产品产量1.53万吨,增长56.7%。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全县市、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6家。蔬菜、柑桔、茶叶、畜牧、水产、药材等种植、养殖基地逐步扩大,基本形成了规模经营格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新建沼气池6000口;解决了2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通村水泥路150公里,全县通村公路硬化里程达到1128公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态势良好。全县已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1家,实现了乡镇发展无空白、支柱产业全覆盖的目标。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发放各类惠民补贴3337万元。

  (二)工业经济高速发展。200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33.3%;产品销售产值15.44亿元,增长31.7%,产品销售率97.5%;工业增加值5.96亿元,增长22.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4%。工业建设迅速推进,“小进规”取得重大进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22家,生产总值、销售收入、社会贡献总额和创税总额增长较快。全年上缴税金1.54亿元,增长40.1%。全年工业用电量42430万千瓦时,增长19.1%。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基本形成了“一区多园”的格局,经济规模继续壮大。全年区内规模工业总产值11.43亿元,占全县的72%。16家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关闭了龙发酒业和21家小造纸企业,宏发纸业完成日产万吨造纸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三)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2008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7亿元,比上年增长21.5%,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民营投资增长迅速,全年完成投资11.1亿,增长38.6%;房地产投资异军突起,完成投资1.68亿元,增长近5倍;重点区域投资进一步提速,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5.38亿元,增长55.4%,占全县城镇50万元以上投资的比重达到了66.1%。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京兰水泥、铠榕锰业、登城生化等重大产业项目按期竣工投产,火烧坪高磷铁矿开发正在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其他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也按计划稳步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四)以生态文化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持续增长。以交通、商贸为主的传统服务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全县完成货运周转量1.9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7%;客运周转量3.45亿人公里,增长2.7%。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汽车、住房、家电、体育娱乐用品等商品销售有较大幅度增长。以旅游、信息为重点的新型服务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居民生活方式的改进。我县被命名为“湖北旅游强县”。全年旅游接待人数12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04亿元,增长19.5%。旅游与经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进一步加快。

  (五)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据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56元,比上年增长12.7%,超额实现了增长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2969元,增长14.1%,增幅创近十年来的新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消费需求的平稳增长,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六)财政金融运行良好。全年完成财政收入35278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31.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841万元,增长26.1%;全县财政总支出47675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全年预算的107.5%,增长7.4%。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65亿元,比年初增加7.41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5.11亿元,比年初增加5.29亿元;贷款余额14.85亿元,比年初增加2.87亿元。

  (七)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452人,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9789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8.7%,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99.6%,17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实际参与率达到98.8%。人口自然增长率1.2‰,符合政策生育率99.3%。全年解决绝对贫困人口3000人的温饱问题和低收入人口6000人的基本脱贫问题,完成了870人扶贫搬迁建房任务。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2008年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呈现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民生改善、全面发展的特点。但我们也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挑战和潜在风险,工业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的压力较大,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亟需加快推进,市场价格上涨压力比较明显,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民生领域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把挑战和风险估计得更充分,把对策和措施考虑得更周全,把工作和部署做得更扎实。

  二、200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深入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建设,打造都市后花园,狠抓项目保增长,统筹兼顾上水平,改革开放增活力,改善民生促和谐,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奠定坚实基础。

  建议200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经济增长率12.5%。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

  ——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

  ——利用外资增长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生产总值综合能源耗下降4%。

  三、2009年计划安排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实现200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根据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加强项目建设为根本途径,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以改善人民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以加大投资力度为着力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千方百计加大投资力度。继续做好上级投资的争取工作。围绕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等重要平台,各部门扎实做好重大项目的策划、前期推进,形成争取上级投资项目“策划一批、推进一批、申报一批”的梯次接续格局,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围绕“重点项目过一百、重点企业过一百”“双百工程”的实施,以省、市、县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方位支持新首钢资源控股公司高磷铁矿开发、湖北京兰集团三源水泥有限公司低温余热发电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宜昌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魔芋产品深加工项目、长丰水电站、许家坪水电站、愚人岛、中华巴土圣山、北纬三十度岛、清江古城等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促进一批农林水、以工代赈、扶贫、工业、能源、房地产、交通、物流、旅游、城建、环保、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计划生育、公检法司等有关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继续做好国家、省重大建设工程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认真结合长阳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水平的居民收入,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各项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即期消费。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健身、商业保险等新兴消费热点;大力促进农村消费,落实好农民购买家电补贴政策;搞好农超对接及各类展销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

  (二)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巩固和壮大支柱产业。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做大做强水电、矿业、轻工等产业,把支柱产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传统支柱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步伐,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推进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产业化运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抓好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群。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围绕建设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的目标,加快发展核桃、油茶、油桐、乌桕等产业。大力发展魔芋产业,打造“中国魔芋之乡”。巩固和加强茶叶、水果、蔬菜等优势和特色产品板块基地建设。继续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积极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努力创建全省生猪养殖大县,巩固全省山羊养殖大县、水产养殖大县建设成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的规划指导和资金整合,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农村户用沼气和农村交通问题。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启动一批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和老区贫困村项目建设。抓好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突破发展现代服务业。以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重点,着力培育文化旅游业、现代物流业、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等行业。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落实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推行现代服务业企业与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价格并轨。加快推进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指导、规范、规划。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定不移地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为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建立现代化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科学制定“普九”化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建设高效服务型政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财政和金融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住当前沿海地区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转移的大好时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承接更多的产业转移。提高招商成效,加强对签约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资金尽快到位、项目尽快落地、产能尽快形成。

  (六)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继续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工程,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间办学条件差距。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教中心实训楼建设,建设能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要的职业教育骨干基地。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继续实施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强公共医疗卫生。进一步巩固、完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支持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中央规定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扶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逐步改造农村危房。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做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2009年,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具有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经济充满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5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向松林

  大会主席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8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多重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民生改善、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定目标。

  全年实现生产总值48.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人均生产总值突破万元大关;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工业经济高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7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县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2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1%;实现财政收入3.53亿元,比上年增长3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56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民人均纯收入2969元,比上年增长14.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4.65亿元,比年初增加7.41亿元,贷款余额14.85亿元,比年初增加2.87亿元。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452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9789人。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8.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98.8%,人口自然增长率1.2‰,符合政策生育率99.3%。全年解决3000人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6000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脱贫问题,完成了870人扶贫搬迁建房任务。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广播电视、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挑战和潜在风险。主要是保持工业经济高速增长态势的压力较大,可用财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较突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亟需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民生领域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切实抓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上水平、增活力、重民生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加快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努力促进和谐,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奠定坚实基础。

  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率12.5%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进一步推动县域综合实力跻身全省山区县市和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计划目标符合我县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自治县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加强项目建设作为根本途径,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主攻方向,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的决议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本级预算,批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在县委的领导下,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突出服务项目建设这个重点,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收入征管,多方筹措资金,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改革、促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8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5278万元,占预算350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79%,同比增长31.62%。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16039万元,占预算16500万元的97.21%,同比增长42.63 %;地税部门完成16486万元,占预算16000万元的103.04 %,同比增长16.34%;财政部门完成2753万元,占预算2500万元的110.12%,同比增长98.49%。按分税制体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40万元,占预算14000万元的99.57%,同比增长46.1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497万元,占预算4500万元的99.93%,同比增长15.0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841万元,占预算16500万元的102.07%,同比增长26.09%。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完成23742万元,占预算25400万元的93.47%,同比增长32.82%;乡镇级完成11536万元,占预算9600万元的120.17%,同比增长29.23%。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47675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预算44347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7.50%,同比增长7.3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9263万元,占预算36707万元的106.96%,同比增长6.24%;补助下级支出7522万元,占预算6750万元的111.44%,同比增长14.51 %;上解上级支出890万元,占预算890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71%。

  2008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为476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6841万元,转移性收入28831万元,上年结余及省结算增加补助1303万元,调入资金7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全县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8年,全县完成基金预算收入14766万元,占预算14270万元的103.48%。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154万元,占预算170万元的90.5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4589万元,占预算14100万元的103.47%,专项基金完成23万元(2008年新增基金预算收入)。

  2008年,全县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621万元,占预算14270万元的102.46%,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完成154万元,占预算170万元的90.5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14444万元,占预算14100万元的102.44%,专项基金支出23万元(2008年新增基金预算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土地收益基金29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356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18万元、城市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271万元、廉租住房及其他政策性支出1025万元、上缴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12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及其他支出1058万元。

  2008年全县基金收入总来源为14781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4766万元,上年结余1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0万元。

  目前,决算正在办理之中,上述数据还会有一些变化。按照《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待决算办理完毕后,再将决算的具体情况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2008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投入,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为企业排忧解难。安排工业生产启动资金200万元、民族补助资金25万元、企业解困资金380万元,重点支持了火烧坪高磷铁矿开发、铠榕锰业二期、三源水泥二期、清江绿色食品公司和小水电等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18万元,促进了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企业奖励政策,安排奖励资金130多万元,帮助招商企业抗危机、渡难关。四是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投入3335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结构调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产品安全体系。

  (二)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了各项惠农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2008年兑付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水稻直补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石油价格改革补贴等惠农资金3337万元,并全部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全县近10万农户手中。二是切实关注民生。2008年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城乡低保、扶贫救灾和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13582万元,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三)深化改革,财政体制更加健全。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扩大了部门预算范围。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的原则,严格核定单位收支渠道,科学界定支出内容,扩大基本支出预算改革范围,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和手段。2008年编制部门预算66家,覆盖单位25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覆盖面达到100%。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了财政收支管理。2008年进一步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全县50多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年国库集中支付金额达到63724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5633万元。启动了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全年政府采购金额4388万元,比上年增长25%,资金节约率10%。四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了执收执罚行为。强化收费项目、暂扣款、罚没物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管理。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县级财政部门与县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现联网。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对全县的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从资产的审批、购置、入账、使用到报废等详细信息实时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标准和预算标准。出台《关于加强县属重点国有企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八条规定》,严格履行国资监管职能和政府出资人职责,加强了重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六是建立健全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

  (四)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作用。一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支持了县一中、二中建设和农村校舍维修改造,兑现了2005年乡镇教师工改工资尾欠,全面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二是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支持乡村卫生院改扩建,促进了卫生医疗事业加快发展,城镇和农村居民就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支持文化与传媒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了博物馆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建设、图书馆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维修改造、歌舞剧团演出厅改造、“村村通”建设、县城区有线电视线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四是保障了计划生育事业投入。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了财政行为。一是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2008年着重对救灾资金、科技三项费、四个乡镇财政所的财政财务收支、会计信息质量、“四个八条”规定执行和公务用车情况等项目进行了检查,全年检查资金总额近3亿元。二是完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公开财政信息70多万条,将部门预算公开单位扩大到12个部门,专项资金公示从64项增加到87项。三是狠抓公共投资、债务管理。以成立“政府公共投资监督管理中心、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中心”为契机,清理在建项目,锁定债务底数,全面掌握了我县政府公共投资和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2008年,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总的方面看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部门、县乡、乡镇之间收入进度不平衡。全县财政收入虽然总体实现了平衡目标,但征收部门及乡镇之间收入进度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资金调度仍然困难。由于历年财政赤字和挂账、欠拨专款、调资政策兑现等多种原因,资金需求量明显大于财政调度能力,资金调度压力仍然相当突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09年预算草案

  2009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县委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深化改革,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公共财政的政策取向,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09年财政预算安排原则是: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适当降低会议费、小车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标准。

  (一)2009年全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200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9000万元,同比增长10.55%。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预算安排18000万元,同比增长12.23%;地税部门预算安排17000万元,同比增长3.12%;财政部门预算安排4000万元,同比增长45.30%。按分税制体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安排15000万元,同比增长7.60%;上划省级收入预算安排4800万元,同比增长6.74%;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9200万元,同比增长14.01%。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预算安排26500万元,同比增长11.62%;乡镇级预算安排12500万元,同比增长8.36%。

  200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45800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按可比口径计算(剔除省财力性转移支付与专款专项之间调整因素,下同),同比增长2.3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7397万元,同比增长2.15%;补助下级支出7500万元,同比下降0.29%;上解上级支出903万元,同比增长1.46%。

  2009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458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9200万元,转移性收入266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09年,全县安排基金预算收入10000万元,同比下降32.28%。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算170万元,同比增长10.3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9800万元,同比下降32.83%,专项基金收入预算30万元,同比增长30.43%。

  2009年,全县基金预算支出10000万元,同比下降31.61%,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170万元,同比增长10.3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预算9800万元,同比下降32.15%;专项基金支出预算30万元,同比增长30.4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土地收益基金2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25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00万元、城市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其中城市建设资金1000万元,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廉租住房及其他政策性支出700万元、上缴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00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及其他支出800万元。

  2009年全县基金收入总来源预算10160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16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0万元。

  (二)2009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2009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65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3800万元。

  200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373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6879万元,同比下降11.81%;公共安全3257万元,同比下降10.42 %;教育12164万元,同比增长2.61%;科学技术457万元,同比增长2.93%;文化体育与传媒1030万元,同比增长5.86%;社会保障和就业1954万元,同比增长7.30%;医疗卫生3613万元,同比增长6.70%;环境保护515万元,同比增长35.88%;城乡社区事务1549万元,与上年持平;农林水事务1703万元,与上年持平;交通运输156万元,与上年持平;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180万元,同比增长2.2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35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3581万元,同比增长2.45%。

  2009年上解上级支出预算安排903万元,同比增长1.46%。

  2009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安排为383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800万元,转移性收入245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由于乡镇没有基金收支预算,上述全县的基金预算安排草案即为县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三、完成2009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围绕全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应对各种困难的准备,把预算、税收、贴息、减费、增支、投资、国债、转移支付等若干财政政策工具有效组合起来一起使用,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我县达到预期效果。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预算安排,集中资金支持全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由于中央、省、市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一些项目需要县财政安排相应的配套支出,因此,要采取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将中央、省、市的宏观调控政策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促进经济高速增长。按照县委的统一部暑,抓发展、抓项目,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资的机遇,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着力支持“一百个重点项目,一百个重点企业”“双百”工程的实施。着力支持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和“中国魔芋之乡”建设。重点做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特色农业发展、重大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和技术改造贴息等一系列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认真执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有效放大科技研究与开发、创新基金和重大科技专项等财政资金的倍增效应,拓展财政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功能,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促进我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向上争取节能减排、关闭“三小”企业、清洁生产和以奖代补等财政性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技术创新、节能产品开发,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做好汇丰和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壮大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实力,扩大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环境。抓住全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机遇和政策,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优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重点支持清江画廊创建5A级旅游风景区,加快推进清江旅游提档升级。

  (三)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二是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大病关爱工程建设,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三是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投入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增加对优抚对象和特困群体的资金投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四是继续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做好水稻、能繁母猪等“三农”保险试点工作。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相关工作。落实扶持粮食、油料和生猪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巩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成果。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积极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城镇发展建设。五是大力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全面完成省审计认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六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七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的落实。

  (四)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创新征管模式,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完善矿产品税费征管一体化监控体系。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主要税种和执行财税政策等不同角度,科学分析财政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影响程度及财政经济运行质量,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扩大内需的政策取向,对财政经济走势进行科学地量化判断和预测。

  (五)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实现预算平衡。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追加,确保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的到位率,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强化节约意识,减少铺张浪费。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适当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2009年公务用车费用压缩10%,会议接待费用支出压缩15%,公务费用压缩5%,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支出管理,扩大和深化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四是加强“四个八条”规定的督导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债务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发扬艰苦奋斗、历行节约的优良传统。五是加强政府性公共投资和债务管理,切实发挥财政审核把关和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作用,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改革是财政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一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让公共财政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二是围绕“阳光、廉洁、高效”的目标,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金额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对重大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促进政府采购更加“阳光”、透明。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支两条线”管理水平。落实国家新的收费政策,从清理收费项目、强化日常稽查、提高服务水平三个方面,完善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会计行为。五是结合实际,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找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点。七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上网信息和数据的质量。

  2009年财政预算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依靠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团结奋进,乘势快上,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为把长阳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具有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经济充满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

自治县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5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向松林

  大会主席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08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县财政总收入35278万元,同比增长31.62%,占年初预算30500万元的115.67%,占预算调整数35000万元的100.79%。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16039万元,占预算调整数(下同)16500万元的97.21%,同比增长42.63%;地税部门完成16486万元,占预算16000万元的103.04%,同比增长16.34%;财政部门完成2753万元,占预算2500万元的110.12%,同比增长98.49%。按分税制体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40万元,占预算14000万元的99.57%,同比增长46.1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497万元,占预算4500万元的99.93%,同比增长15.0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841万元,占预算16500万元的102.07%,同比增长26.09%。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完成23742万元,占预算25400万元的93.47%,同比增长32.82%;乡镇级完成11536万元,占预算9600万元的120.17%,同比增长29.23%。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47675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占预算44347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7.50%,同比增长7.3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9263万元,占预算36707万元的106.96%,同比增长6.24%;补助下级支出7522万元,占预算6750万元的111.44%,同比增长14.51%;上解上级支出890万元,占预算890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71%。

  2008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为476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6841万元,转移性收入28831万元,上年结余及省结算增加补助1303万元,调入资金7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8年,全县完成基金预算收入14766万元,占预算14270万元的103.48%。

  2008年,全县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621万元,占预算14270万元的102.46%,2008年全县基金收入总来源为14781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14766万元,上年结余1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0万元。

  2008年县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3742万元,占预算25400万元的93.4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990万元,占预算11800万元的101.61%;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39263万元,占预算的106.96%。2008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4015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990万元,转移性收入26160万元,上年结算批复补助1303万元,调入资金700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4015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92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狠抓项目建设,努力培植财源,创新治税思路,强化税收征管,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管,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超额完成了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预算收入再次取得了超计划、超同期、超历史的好成绩。在政策性支出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县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教育、科技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县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县乡之间、乡镇之间收入还不够平衡,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压力仍然较大。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9000万元,同比增长10.55%。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预算安排18000万元,同比增长12.23%;地税部门预算安排17000万元,同比增长3.12%;财政部门预算安排4000万元,同比增长45.30%。按分税制体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安排15000万元,同比增长7.60%;上划省级收入预算安排4800万元,同比增长6.74%;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9200万元,同比增长14.01%。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预算安排26500万元,同比增长11.62%;乡镇级预算安排12500万元,同比增长8.36%。

  200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45800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支出),按可比口径计算(剔除省财力性转移支付与专款专项之间调整因素,下同),同比增长2.3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7397万元,同比增长2.15%;补助下级支出7500万元,同比下降0.29%;上解上级支出903万元,同比增长1.46%。

  2009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458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9200万元,转移性收入266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9年,全县安排基金预算收入10000万元,同比下降32.28%。全县基金预算支出10000万元,同比下降31.61%,当年收支平衡。

  2009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65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3800万元。200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37397万元。

  2009年上解上级支出预算安排903万元,同比增长1.46%。

  2009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安排为383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800万元,转移性收入245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9年全县财政预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科学理财、科学发展、为公理财、为民服务、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和适

  当压缩经费支出的原则,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符合本县实际,预算草案和保证完成预算的各项措施是可行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县本级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同志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继续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长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杨明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08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加强民族立法、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2008年,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始终把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监督工作,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旅游、交通、水电、房地产、“五五普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等7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注重抓好会前调查和集中视察、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督办等重要环节,提高监督实效。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委会组织专题调查组深入乡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同时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相关议题开展集中视察,为审议报告作好充分准备;会议审议时,组成人员广开言路,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会后常委会办事机构及时将审议意见综合整理函送政府研究处理。围绕上述7个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37条,这些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后,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并按规定时间将办理情况反馈给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得到很好的落实,有效地推进了政府工作。如第8次常委会议审议民政工作报告后,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组织落实机制、资金拨付机制、殡葬服务体系”等审议意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改善民政部门工作条件;从方便救济对象,减轻群众负担,便于资金监管的角度出发,对民政资金发放途径和方式逐步加以完善;殡葬服务有了较大程度地改善。

  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3项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5至6月,常委会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取得了好的效果。7至8月,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县环保局关于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先后深入龙舟坪镇、火烧坪乡、水利水电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单位进行检查,并通过乡镇人大主席团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检查,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条例执行中存在着“全社会环保意识、污染控制力度、环保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和其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严格控制污染总量,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和监察标准化建设,有效地保护了长阳的青山绿水。常委会从11月上旬开始,历时2个月,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形成了内容详实的执法检查报告,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对公安工作等进行了专题视察,配合省、市人大检查组,对政府采购法、森林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生态家园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进行了检查、调查和视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推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作的开展。同时,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加强对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07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2007年度财政决算。为使审议更有深度和力度,常委会专门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对国税、地税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针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了要“努力培植支柱财源,积极改善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审议意见,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同时,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对自治县人民政府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抽查,提出了“强化对重点支出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管,建立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意见和建议,推进了部门预算的改革和管理。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2008年,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3件次,按照信访法规的相关规定,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直接受理或参与处理来信来访58件次,接待人民群众300多人次,通过督办信访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立足县情,注重特色,民族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民族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的自治权。常委会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争取力度,行使好变通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的自治法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08年上半年,完成了制定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法律程序,正式公布施行。我县是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祥地,随着时代变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从2003年开始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历经5年试点,运行平稳,“长阳模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为使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立法计划的安排,常委会组织起草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常委会组织专班深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作认真的研究,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请省、市专家进行修改,积极争取省、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并赴外地进行考察,学习借鉴立法工作经验。条例草案先后6易其稿,并提请常委会两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已呈报省政府原则同意,已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三、发扬民主,依法办事,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有效行使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认真审议处理相关议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第9次常委会议审查批准了政府关于200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重点把好“法律考试关”、“供职发言关”和“任免程序关”。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人次,保障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创新机制,改进方法,代表工作明显加强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2008年,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代表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健全完善督办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125件。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围绕一个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问题,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实施县城三里店至七里湾亮化工程”、“增加农村信用社营业时间及营业窗口”、“明晰重点工程结束后施工便道及弃渣场管理权属”等5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的建议,分别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议案和建议交办后,常委会采取集中视察、个别走访、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办,推动了办理工作。如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大普高经费投入,促进教育持续发展的议案”,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相关工作机构会同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促进了议案的办理。县长马尚云同志先后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教育专题办公会议,对教育投入和高中学校化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中安排350万元用于高职中化债与学校建设。截止12月底,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123件建议中,除闭会期间提出的1件建议还在办理之外,其余建议已全部办理结束并回复代表,办结率达到99.2%,代表满意率达到99.5%。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一是建立和完善代表激励机制。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履职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调动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8年底,在全县开展了优秀人大代表、人大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代表活动小组评选活动,经乡镇人大主席团推荐、党委审批,共推选优秀县人大代表23名、人大工作先进个人13名、先进代表活动小组11个,拟在本次会议后予以表彰。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以代表活动室为阵地,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市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议题,组织代表分小组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通过视察、调研、检查等形式,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在常委会召开会议、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年底,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进行了年度述职。三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代表的服务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征询他们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为上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作好服务工作。11月下旬,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在长阳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对沪蓉西高速公路长阳至高家堰段运行情况,魏家洲高架桥建设情况以及宜昌清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湖北京兰集团三源水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宜昌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龙津星城工程、长阳蒙特锰业有限公司以及北纬30度岛等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和调研活动。12月中旬,为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我县重点招商项目建设和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等提供了周密细致的服务。

  改进代表培训方法,努力提高代表素质。2008年初,常委会专门邀请多年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华中农业大学教授严煤、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余跃进对全县200多名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进行了培训,代表们普遍反映,通过集中培训学习,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为开展代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一年来,常委会还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本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为人大代表征订了《楚天主人》、《宜昌人大》及部分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文本,为代表日常学习提供了资料。

  五、围绕大局,发挥优势,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有新进展

  2008年,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扎实做好向上争取政策工作。争取政策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向上争取政策的重点、目标和要求,围绕争取和落实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方税费返还优惠政策、清江库区移民后扶持政策等,扎实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争取落实省委〔2006〕3号文件中的政策23项;二是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争取各类项目28个、各类资金1.2亿元。三是在跟踪了解中央和省关于中部崛起政策措施动态、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新成果。

  积极参与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常委会抽调一名副主任参与了三源水泥二期、清江山水一期、火烧坪铁矿开发项目的协调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还分别联系了县内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了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六、强化学习,完善制度,自身建设有新起色

  2008年,常委会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围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自身建设。思想建设不断加强。致力于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邀请全国人大民委调研室主任艾其来同志对如何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现民族地区科学发展进行了专题辅导。坚持在每次常委会议之前集中学法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对监督法、立法法、物权法、预算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辅导讲座,提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常委会还选派4名机关干部分别参加了国家民委和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的学习。

  作风建设不断改进。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下基层调研20余次,了解基层执法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先后以县委《参阅件》、《人大参阅件》等形式予以编发,为常委会立法、监督等提供了依据,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参考。常委会还注重了廉政勤政建设,积极营造廉洁务实、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常委会组织修订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若干规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制定了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流程图,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作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对常委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管理更加有序。

  机关建设不断加强。积极组织开展“双学双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和效能建设等活动,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2008年人大机关共有4人获得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其中有2名离退休老同志受到市委组织部表彰,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优秀党支部。机关档案目标管理晋升省一级。人大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宣传形式不断丰富,宣传渠道不断拓宽,提高了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一年来,我县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达135件,我县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市人大理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到乡镇就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对开展代表活动、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指导。8月下旬,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总结交流全县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探讨改进代表工作、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措施和办法,为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作用,整体推进全县人大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和积极工作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民族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有些工作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的实效也需要进一步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以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等方面还要继续努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自治县人大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创新人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治环境,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常委会在组织制定自治法规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思想,紧密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不断完善立法机制,为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重点抓好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初审等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统筹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分别听取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信访、服务“三大通道”建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乡镇财政运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开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年度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支持审计机关工作。认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人大的决策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以及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进一步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采取任前调查了解情况、法律知识考试等办法,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切实把好法律素质关。

  三、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扩大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认真处理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督促办理建议,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和活动方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和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

  四、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在积极参与和服务“双百工程”、招商引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优势,继续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好政策争取工作。积极承办“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学习借鉴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县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争取和落实民族政策、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有益经验。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不断出台的新政策,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开拓争取政策的新路子。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抓好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和解决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同志所作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正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关注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一个方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夯实两大基础(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落实“四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绩

  200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73件,其中诉讼案件1012件,执行案件261件,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259件,总结案率98.9%。与上年相比,收案增加43件,上升3.5%,结案增加48件,上升3.96%。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政治局面。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194人,已全部审结,审结率100%。共涉及22个罪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14件162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给予刑事处罚161人。在给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14人、超过三年不满五年有期徒刑2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含缓刑)111人、拘役4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针对伤害案突出、盗窃案居高不下、抢劫犯罪手段更加残忍这一状况,从严从重惩处了一批抢劫、盗窃、伤害犯罪分子。如对沈宏政故意伤害案中的沈宏政等人分别判处了八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姚宏政、张仕柱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十四年、十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对刘友发、邱仁寿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十四年有期徒刑,对盗割高速公路电缆线的张小彬以盗窃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量刑均衡,轻重适度。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过失犯罪等轻罪型的犯罪分子及有立功、自首、从犯、未成年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均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促使了被告人真诚悔罪。三是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调解及和解率达到76.47%,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最大限度弥补,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统一。

  (二)稳妥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69件,审结861件,审结率为99.08%,结案标的额8408.2万元。在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331件,占38.44%;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257件,占29.85%;各类合同纠纷273件,占31.7%。一是注重调解,保障社会和谐。坚持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让当事人从根本上定纷止争,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5.99%。二是注重审执结合,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最快实现。一方面以财产保全促执行,让当事人的权利落到实处。全年共办理诉前及诉讼中财产保全35件;另一方面,在调解案件时尽量保证当庭履行,在作出判决时尽量考虑便于执行。三是妥善审理热点案件,保障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一年来,与“三大工程”建设相关的劳务报酬、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频发,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争议案件仍占一定比重,交通事故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处理,有效保护了农民工、下岗职工、伤残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高家堰丹水漂流公司解散清算一案,涉及公司股东28人,矛盾十分突出,我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次召开股东大会,尽力维护股东权益,经多方协调,成功通过了清算方案,实现了平稳解散,为企业的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互动。一是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件,已全部审结。其中,不服政府山林权属行政裁决3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2件,不服土地颁证1件,卫生行政管理及赔偿1件。二是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年来,各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行政非诉案件43件,已全部结案。其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0件,县计生局7件,县地方海事处2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件,县林业局23件。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协调,实现“官民”和谐。全年受理的43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全部和解执行,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率达到了43%,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1件,执结255件,执结率97.7%,执行标的额1700万元。一是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透明化。将所有执行案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了全程网上公开。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一年来,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5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拒不协助法院调查的2家企业发出了限期履行协助义务通知书,对拒不协助调查的一工程项目部依法实施了处罚。三是拓宽执行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化解执行难案。我县近年来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较多,这类案件普遍存在着赔偿标的大、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案件难以执行、权利人长期上访的现象。我院采用“四个结合”的方式,使一批难案得以成功执行,即:动员被执行人的家人及亲戚筹借一部分、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帮扶一部分、利用司法救助基金救助一部分、说服权利人放弃一部分。退休干部覃某的妻子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应赔偿经济损失18万余元,但对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覃某先后数十次上访。通过“四个结合”的措施,该案成功和解结案。四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从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我院将开展为期11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立了由公安、工商、金融、宣传等18个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共清理出2007年以前积案381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5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28件。经过集中攻坚,目前已结案140件,6月底将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五)强化审判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强诉讼流程管理,严格进行审限跟踪,全年共对93件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发出了黄牌警示,督促及时结案。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已结案件全部进行了评查,未发现不合格案件及徇私枉法、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现象。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格审判监督,认真做好再审案件及发回重审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年办理再审案件3件、发回重审案件17件。

  二、狠抓干警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展现新形象

  (一)扎实开展五项活动,强化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一是继续开展“双学双争”活动。二是开展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四是开展了“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五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上述活动,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二)加强干警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一年来,先后选派7人赴省法官学院和市中级法院进行了《物权法》、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办公室业务及司法警察业务培训;7人参加了最高法院组织的高级法官网上培训学习;5人参加了市委和县委党校学习。二是针对《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在申诉再审和执行程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干警进行专题研讨,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保证了法律适用的连续性。

  (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外监督。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成立了队伍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先后对3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二是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收到举报信2件,经过认真调查,证实被举报人无违纪违法问题。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去年初,主动到县人代会各讨论地点听取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12月10日,召开了征求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四是加强司法礼仪教育。认真贯彻省高级法院《关于规范庭审行为的暂行规定》,严禁审判人员在开庭过程中接听电话、不规范着装等不文明现象,严肃了庭审纪律,规范了司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争优创先”和文明创建,法院形象得到新提升。一是榔坪法庭覃发国同志2008年2月被最高法院和人事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光荣称号,4月被省总工会授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二是我院被宜昌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被评为全市法院思想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先进单位;2008年9月,被宜昌市政府评为卷烟打假市场整顿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多名干警立功受奖,先后有14人受到省、市、县各级表彰和记功。四是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在已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确定了继续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并已完成验收准备工作。

  三、大力解决民生问题,司法为民再添新措施

  (一)完善亲民便民利民措施。一是把保障民生作为全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处理涉及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案件。去年3月资丘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但被告(丈夫)因车祸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且债台高筑,妻子又不愿给付扶养费用,承办法官经过再三权衡和耐心说服,最终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双方均表示服判。《三峡商报》先后以《幸福诚可贵,生存价更高》和《一起离婚案件背后的人性思索》为题,对此案作了深度报道。凯镕锰业公司职工范昌盛在厂区工棚生火取暖时不慎被烧伤,造成严重残疾,需终身治疗,范受伤后多次上访并声称要自杀,镇政府花费了大量精力进行处理。我院受理此案后,多次与锰业公司负责人协调赔偿事宜,安定了伤者情绪,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二是进一步健全便民诉讼网络,加强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绿色通道法庭工作,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三是延伸司法职能,继续推行非诉讼调解。全年共调处非诉纠纷150余件,大大减少了“对簿公堂”,减轻了群众负担,缓解了社会矛盾。

  (二)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一是加强法治宣传,畅通诉讼渠道。加强诉前引导、诉中指导、判后答疑,注重行使释明权,使当事人能够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先后两次在长阳广场进行了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二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采用委托调解、委托送达、协同办案等方式,将一批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满足了偏远地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去年1月18日,我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强化诉调对接机制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是扩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扩大了司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接受度。一年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74件,陪审率达到22.42%。

  (三)进一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一是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年批准缓交诉讼费案件16件,缓交金额33951元;决定免交诉讼费17件,免交金额9.4万元。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妥善解决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纠纷。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等案件时,尽可能在情感上、语言上、举证责任分配上体现人文关怀,使他们真正享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育费等类型的案件,充分利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2008年是我院实施司法救助制度的第二年,经慎重调查研究,正式确定对38名重点特困当事人进行救助,并支付了司法救助金13万元。

  (四)强化信访申诉工作,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一是强化申诉复查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诉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全年当事人申诉2件,经做工作已息诉。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件,其中来信46件,来访198件;接待处理老上访户14人次。对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不论是否属法院管辖,均及时答复告知其解决办法,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县委、县人大、县政法委、上级法院交办9件,均已办结。三是实现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确保了“两会”、节假日重大活动和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一年来,对尚未息诉罢访的4件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分案确定了治理方案,目前已彻底化解1件、息访2件。同时,全年初访接待成功率达到98%以上,未发生新的重复信访案件。

  各位代表:2008年我院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空编非常严重,已影响到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支出增加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少数干警的素质还存在“五个不适应”,即: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适应;执法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工作方式与社情民情不适应;纪律作风与司法文明的要求不适应;司法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适应。四是“执行难”的问题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甚至干扰、阻挠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法院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急待加强。五是涉诉信访工作缺乏有效手段,无理缠诉缠访甚至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六是法制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法院工作还缺乏了解和理解。

  四、2009年的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努力实现司法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干警的五种意识:一是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为全县的工作大局服务;二是切实增强为民意识,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切实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四是切实增强公平正义意识,确保司法公正;五是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创新接受监督的形式和内容,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二)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审判,做到“五个统筹兼顾”(即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统筹兼顾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统筹兼顾刑事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人权保障、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统筹兼顾司法工作的专业性与群众路线)。一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行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以及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避免矛盾升级。二是推进和谐诉讼,加强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工伤保险等案件。三是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促进行政管理的和谐。四是适应执行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努力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抓住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契机,努力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三)努力实现队伍整体素质的与时俱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即: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大队伍日常巡查工作的力度,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努力实现司法服务水平的与时俱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继续加强非诉案件的调处工作,尽力减少“对簿公堂”;加强和完善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和绿色通道法庭工作,尽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数量和范围,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继续依法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基金的投入,逐步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诉讼引导,坚持多调少判,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帮助人民群众丰富法律知识、增强诉讼能力。五是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按照“畅通渠道、消解矛盾”的原则,尽力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五)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工作的与时俱进。一是基础设施要有新改善。要抓住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机遇,加快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步伐,尽快完成都镇湾法庭建设工程,尽早启动资丘、龙舟坪法庭迁址重建工作。二是干警队伍要有新气象。大力争取空编人员的招录和选调工作,充实法官队伍、改善人员结构、缓解人员短缺的矛盾。三是“争优创先”要有新面貌。大力弘扬身边先进典型—覃发国同志的崇高精神,形成争创先进法院、先进法庭和优秀法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文明建设的成果,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央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但我们相信,有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有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有全院干警的团结奋斗,法院各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同志所作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落实检察权为主线,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服务经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和谐稳定的人居环境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不渝地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确保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不减,狠抓案件质量的措施不松,促进和谐的目标不变。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91件121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83件109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0件198人,经审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7件183人,移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件5人。

  突出打击重点,增强打击实效。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对于滋扰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各种恶势力和侵财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共批准逮捕盗窃、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案件37件57人,占批准逮捕数的44.6%,有力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办案中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依法快捕快诉,突出打击实效。

  严惩涉农犯罪,主动服务新农村。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坚持把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共批准逮捕涉农犯罪案件46件59人。如犯罪嫌疑人方某伙同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流窜到龙舟坪、磨市、大堰、都镇湾等地,盗窃农民仔猪、山羊、腊肉、摩托车等物品,价值5万余元,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受案后认真审查,追加遗漏犯罪事实,及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它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制裁。

  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和谐执法方式,在执法办案中强化定纷止争理念,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一是全面推进法律监督说理。对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由简单告知结论变为对结论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试行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努力化解矛盾。二是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严格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3件因家庭、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作出不批捕决定,对5件情节轻微的交通肇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三是扎实做好涉检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件次,全部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息诉率达100%。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们专门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检察长大接访活动,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全年在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的事件。

  二、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

  我院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始终将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方式,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侦查模式,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全年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13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5人,受贿案件4件4人,行贿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渎职案件2件2人。在所立办案件中大案6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50%。

  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我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在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中,立办8件9人职务犯罪窝案,其中有7名犯罪嫌疑人是行政执法人员。他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损害农民利益,破坏森林资源,造成恶劣影响。该窝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规范侦查行为,注重办案效果。在办案中我们严格规范侦查行为,始终做到依法文明办案与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面使用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监控系统,监督案件承办人的执法行为,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案件质量。所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体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行标本兼治,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建立犯罪预防联系制度开展系统预防。与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检税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地税局等单位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规范执法行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以案释法开展个案预防。逐案建立预防档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分析,针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和乡镇开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授课10场次,受教育达640余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有3人投案自首。继续与县电力公司开展“学习型组织共建活动”,探索“文化预防”的新途径,提升预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积极开展诉讼监督,推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建设

  我们在注重协调配合的同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努力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立案监督工作进一步发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件,侦查机关全部立案。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侦查机关已撤销该案。为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工作,我院还组织召开了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工作联系的座谈会,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就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全年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

  侦查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在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对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1人,不起诉8件10人,追诉漏犯5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起,改变移送起诉罪名2起,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书》42份。针对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启动侦查监督调查机制,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2份,与侦查机关共同解决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审判监督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注重将出庭公诉和审判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对有影响受关注的案件,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同时对1件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坚持驻所检察与监外执行监督两手抓,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发现并消除隐患4起,监督破获刑事案件1件,并得到有罪判决。开展对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工作,对1名打击报复举报人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建立在押人员亲属信息登记卡,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深化。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立案5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2件,提请抗诉3件。受理法律监督调查案件4件,调查后向被调查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同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规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本院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起诉、撤销案件和犯罪嫌疑人不服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的3件“三类案件”,全部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保证案件质量。

  四、着力加强队伍管理,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按照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组织学习讨论和交流,教育和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和使命。组织干警深入到联系村,参观新农村建设,亲身感受农村的发展变化与农民的真实需求,达到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目的,用实践教育干警,使干警的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全体干警为灾区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19000元,进一步培养干警“关爱群众,关注民生”的高尚情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继续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开展文化育检活动,提高干警的文化素养。通过创办《我们检察官》刊物,为干警提供交流业务知识的平台,收获了一批检察工作调研成果,营造了学习法律和钻研检察业务的浓厚氛围。全年被省市人民检察院转发检察信息22期,调研文章18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31条。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专业技能。去年安排36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业务培训和各级党校学习,还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等形式,提高干警的岗位工作能力。在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展示竞赛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信息化应用技术能手。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以办案“无违纪、无错案、无事故、无涉法上访”为目标,对各个执法环节实行程序控制、流程管理,监督干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交办、转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案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院大力开展“创先进检察院、争先进科处室、当先进检察官”活动,加大争先进位的力度。在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18项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中,我院有10项工作进入前三和一类。先后被宜昌市委评为“平安单位”,被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群众“最满意机关”,先后有3个科室和15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

  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完成县委安排的驻村帮扶工作任务。筹资11万元为都正湾镇重溪村新修桥梁一座,解决了244户800余人行路难的问题,按照省二级标准为该村配齐了档案室的硬件设施,组织该村村组干部及柑桔大户到外地学习精品果园管理技术。筹资2万元为都正湾镇龙潭坪村新建村级卫生室,解善了2000余人就医环境,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检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三是少数检察干警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这些问题与不足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落实检察权为主线,以科技强检为平台,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抓服务促发展。一是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严重经济犯罪,全力保障经济安全。坚决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注重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紧紧围绕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农业补贴款项的规范使用和落到实处。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案件。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出发,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履职能保稳定。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三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慎重处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强监督促公正。一是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切实防止放纵罪犯和冤枉无辜。加大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的力度。二是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中,加大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力度,探索对民事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依法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努力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三是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中,突出抓好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对久押不决案件进行集中清理纠正。

  (四)抓办案护民生。一是坚决查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各项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在项目投资中草率决策、弄虚作假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二是坚决查处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坚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四是确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开展服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增素质树公信。一是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三是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四是以接受监督为动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转交的事项和建议,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接受王新祝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

备  案  报  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13次会议接受了王新祝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接受马尚云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

备  案  报  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14次会议接受了马尚云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关于接受杨德芬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

备  案  报  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12次会议接受了杨德芬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的说明

——2009年3月17日在自治县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国瑄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必要性

  (一)制定条例(草案)是推进健康立法,依法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益的需要

  健康是人最基本的权利。长阳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民占全县总人口的80%。搞好农民的医疗保障,对于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县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前,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比较突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比例达40%左右,农民住院率只有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后,广大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农民住院率上升到6.8%,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比例下降到10%左右。实践证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权益的重要途经,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农民群众呼唤健康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迫切希望用法律制度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健康,让农民公平享有医疗卫生服务是保护农村生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化管理是现阶段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

  (二)制定条例(草案)是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步发展的需要

  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长阳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调查研究、总结几十年创办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于7月1日成功启动,当年农民参与率达到66.13%,到2008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成功运行五年余,全县共有127万人次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补助基金5212万元。农民参与积极性也逐年上升,2008年参与率达到94.43%。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都是一些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刚性不足,缺少法律保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仅靠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除有行政保证、基金保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外,更重要的还需要有法律的保证,把定型了的制度和规范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符合自治县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做到依法管理,才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步发展。

  (三)制定条例(草案)是适应我县新形势,依法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要。

  长阳农村合作医疗三十七年的不断探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年的成功经验为制定条例(草案)奠定了厚实的基础。我县是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源地之一,从1966年创办以来,经历了坎坷曲折的发展道路。1968年,长阳乐园合作医疗得到毛主席的肯定,由此传遍全国。1992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992年5月30日公布实施,成为全国第一部农村合作医疗单行条例。1997年,我县推行大病住院医疗保偿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提供了有益经验。

  2003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通过5年的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长阳模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2003年、2008年两次进中南海汇报,得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和原吴仪副总理的高度肯定。2007年被国务院八部委命名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先进县,县人民政府授予政府工作创新奖。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已经取得成功,管理方案已经基本定型并得到广大农民认可,运行模式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为全国各地所借鉴,将这些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亟待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和提升,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有利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二、条例(草案)的立法依据和起草过程

  去年4月,自治县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专班,拟定了起草工作日程安排,确定了起草责任单位。为做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起草专班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国务院、国务院相关部委、省政府、省卫生厅等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立法依据或参考依据,5月31日前完成了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其间,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到外地进行学习考察。在县内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条例(草案)初稿反复讨论,反复修改。7月20日以前征求了县四大家领导、全县11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的第7稿,7月28日通过了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一审。9月分别送省、市政府法制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修改,12月11日,省政府于鄂政函〔2008〕314号文批复原则同意。12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七届12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三、关于条例(草案)起草的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和特点

  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前尚无上位法,我们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实施办法》通过五年的运行实践,条文规范基本定型,得到上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充分肯定,并成为全国各地学习参考的样板;二是依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三是依据、参照国务院、国务院相关部委及省政府、省卫生厅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财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湖北省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四是借鉴、参考其他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如《吉林省九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等;五是在不违背上级原则规定的情况下,结合自治县实际,对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行变通。如我们根据我县农民户口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对象由“农民”更改为农村居民,其范围更加清晰明了;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上,不局限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可以申请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更加广泛。

  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共八章33条。各章包括:总则,参与人权利和义务、管理机构、基金的筹集、管理与医疗补助、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草案)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强化了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职能。要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领导、重视与支持,如果没有各级政府的参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寸步难行。条例(草案)把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放在突出位置予以强调。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能。条例(草案)第二条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义为:“由政府组织,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第三章中又进一步明确“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二是明确了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投入职能。政府参与、引导的实质就是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功运行的关键就在于中央及地方政府稳定足额的资金投入。条例(草案)在政府职责中规定,“根据每年实际参合人数将本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还明确提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这些规定将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稳定持久的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大了政府职能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力度。要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和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始终保持健康良性运行。一是在条例(草案)中规定,自治县应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明确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事项和监督要求。二是强化了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规定“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九条);还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财务、统计和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基金的支付、查询和转移程序,接受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五条)。三是在条例(草案)的法律责任中进一步强化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这些对于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规范运行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刚柔并存,既突出了合作医疗政策规范的刚性原则,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一般情况下,法律规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的约束力上,即法律的强制性。在条例(草案)中,充分联系自治县的实际,在突出法律强制性原则的同时,还突出了方便参合农民,尊重参合农民的意愿,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和知情权,发挥参合农民的监督权的特点,说明了条例(草案)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刚性原则方面主要体现在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处理上,如条例(草案)中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不按入院标准接收参合患者,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治参合患者,且拒不改正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如对截留、侵占、挪用、贪污和套取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给予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方面,条例(草案)中有多处规定,如规定农村五保户、孤儿、特困家庭及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还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稳定充实基层卫生队伍,保障边远地区参合农民及时得到医疗救治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上说明,连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请予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5次会议通过)

条例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田文大

  大会主席团:

  在本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县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长阳农村合作医疗曾得到毛泽东主席的肯定,由此传遍大江南北,长阳因此被誉为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故乡。2003年,我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成功启动以来,先后两次走进中南海向国家领导人汇报,得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和原副总理吴仪的充分肯定,2007年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不断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进一步巩固发展,必须提升管理水平,发挥我县的民族自治优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立法,依法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即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并报湖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至今已有17年了,该条例现已不能适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必要重新修订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

  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条例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缺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的规定。审查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级管理体制应当是条例(草案)的重要内容,如果不实行县级管理体制,不利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在第三章加上一条:“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的县级管理体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第八条。原第八条作为第九条。

  2、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第十六条中规定的用于大病住院患者二次补助的住院医疗基金当年结余比例的规定不宜太具体。因为这个比例国家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根据每年的不同情况均有调整。因此修改为“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基金当年结余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其超过部分用于参合人员中大病住院患者的二次补助。”并作为该条第一款。

  3、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中没有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透支以后的处理办法。因此在第十六条之后增加一款作为该条第二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4、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增加优扶对象,因此该款修改为“农村五保户、孤儿、优扶对象和特困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在审议过程中,代表们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细节性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湖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条款顺序也依次作了相应调整。

  条例审查委员会建议将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纳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以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009年3月19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田文大

  各位代表:

  在本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县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长阳农村合作医疗曾得到毛泽东主席的肯定,由此传遍大江南北,长阳因此被誉为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故乡。2003年,我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成功启动以来,先后两次走进中南海向国家领导人汇报,得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和原副总理吴仪的充分肯定,2007年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不断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进一步巩固发展,必须提升管理水平,发挥我县的民族自治优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立法,依法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即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并报湖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至今已有17年了,该条例现已不能适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必要重新修订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

  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条例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缺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的规定。审查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级管理体制应当是条例(草案)的重要内容,如果不实行县级管理体制,不利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在第三章加上一条:“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的县级管理体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第八条。原第八条作为第九条。

  2、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第十六条中规定的用于大病住院患者二次补助的住院医疗基金当年结余比例的规定不宜太具体。因为,这个比例国家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根据每年的不同情况均有所调整。因此修改为“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基金当年结余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其超过部分用于参合人员中大病住院患者的二次补助。”并作为该条第一款。

  3、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中没有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透支以后的处理办法。因此在第十六条之后增加一款作为该条第二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4、有的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增加优扶对象,因此该款修改为“农村五保户、孤儿、优扶对象和特困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在审议过程中,代表们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细节性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湖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条款顺序也依次作了相应调整。

  今天上午,本次大会第五次主席团会议审议了条例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同意将条例(草案)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意见,连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请予以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向松林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杨传国    吴晓晴(女)   何国周    胡学君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李晓英(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田玉宇    李祖炳    邹维端    覃建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条例审查委员会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田文大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邓守海   田第元   李书华   董新华

关于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

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9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田文大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设立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条例的审查工作,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拟设立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只限于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三个委员会的任务即行终止。

  二、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是从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8日下午4: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和建议的规定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制定本规定。

  二、本次代表大会设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议案和建议的审查工作,写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

  三、大会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可以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

  四、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包括题目、案由、方案三方面的内容。

  五、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审查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六、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转作建议处理。

  七、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单位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八、议案应在截止日期以前提出。

  九、代表个人或联名(人数不限)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建议,应包括题目、具体意见。

  十、议案和建议,均应一事一案、一事一议,代表在填写议案和建议专用纸时,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切忌潦草。

  十一、代表在大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属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办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交办。属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单位和组织承办的,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交办。

  十二、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负责议案和建议收集、归类、整理以及提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各项工作。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农村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议案》的决定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刘继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议案》,会议决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5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晓英

  大会主席团:

  我受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请予以审议。

  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结合我县实际,以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从招商引进、项目建设、发展支柱产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

  截止到3月18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7件。按照类别分,属于规划、项目和综合经济方面的2件;属于工业、交通、能源和邮电通讯方面的1件;属于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1件;属于科、教、文、卫、和体育方面的1件;属于人大工作方面的1件;属于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方面的1件;按照承办单位分,归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的6件,归口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理的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及本次会议有关议案、建议的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建议将刘继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其他6件议案转作代表建议处理。

  截止到3月18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70件。在大会闭幕之前,代表们还将陆续提出一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在会后连同6件转作建议办理的议案,一并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办理,并督促办理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并反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质询案的规定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质询案的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制定本规定。

  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所属的工作部门和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三、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可以不限于同一代表团的代表,但联名的代表人数必须在10人以上,代表不能在同一质询案上重复签名。

  四、质询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五、质询案提出后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受质询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按照主席团指定时间认真作出答复。主席团不能否决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的质询案而不交受质询机关答复。

  六、受质询机关答复的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可以书面答复,也可以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上、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

  七、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时,应请提质询案的代表及其所在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参加会议,发表意见。

  八、受质询机关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九、代表提出的质询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对不符合质询案成立法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代表提出的询问,并由大会主席团指定有关机关派人向这些代表说明不作质询案处理。

  十、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作出答复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该质询案即行销案。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09年第一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3月19日选举马尚云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9年3月19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09年第二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3月19日选举吕学锋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现予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9年3月19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09年第三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3月19日选举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邓守海、吴晓晴(女)

  现予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9年3月19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9年3月18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2名;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

  三、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必须是土家族公民。

  四、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和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大会主席团依法将提名的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

  五、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由提名者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十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确定。《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联合提名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才有效。

  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大会主席团各提名1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大会主席团提名2名。如果没有十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出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时,则实行等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各多1名,则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差额数,是否进行预选,由主席团决定。

  七、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八、选举分二张选票,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各一张选票。二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九、选举时,各项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举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到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另行选举,还是作暂缺处理,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投票人对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0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选举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十二、选举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是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接着是主席团成员投票,然后是各位代表投票。

  十三、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四、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票数,作出记录,经总监票人核对签字后,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六、本选举办法,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8日下午4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009年3月1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董新华

  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田贞徐    刘  准      杨  胜        李双双

  张文华    张仕清      秦士香(女)     覃新勤

  程  刚    曾丽宇(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51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志明      马尚云      王小君      王功平      王平昌

  毛明球      田大甲      田文大      皮艳春(女)   吕学锋

  向松林      刘汉军      刘光红      刘志敏      许  冰   

  孙金健      杜家法      杨传国      杨明寿      李云达(女)

  李书华      李世金      李兰林      李永华      李国全   

  李祖炳      李晓英(女)   肖发喜(女)   吴  凯      何国周 

  余志鹏      邹维端      张武先      郑国瑄      官守国 

  赵毓潮      姜  华      洪丕源      秦伟文      郭永金  

  黄正钢      覃  红      覃宏明      覃建国      覃晓玉  

  覃晓玲(女)   覃高轩      蔡金波      谭丛卉(女)   翟宏远 

  熊显耀

  秘书长:田文大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9年3月17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杜家法

  各位代表: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拟由51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的县委常委;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

  3.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自治县政协主席、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的副县级领导干部;

  6.各乡镇代表团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已印发,连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常务主席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马尚云    吕学锋    杨明寿    李世金    王平昌

  田文大    杜家法    向松林    余志鹏    李晓英(女)

  召集人:马尚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马尚云    杨明寿    李世金    王平昌

  第二次全体会议

  杜家法    马尚云    吕学锋    田文大

  第三次全体会议

  杨明寿    王平昌    向松林    余志鹏

  第四次全体会议

  杨明寿    吕学锋    田文大    李晓英(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09年3月1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郭永金    周近群    秦道军      杨长安    向紫玉(女)

  覃德双    宋方军    秦尚瑛(女)  刘光红     周新成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9年3月1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大会秘书长  田文大

  主席团:

  现在,我就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是经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研究提出的。

  二、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本次会议共四次大会,分别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轮流担任。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县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吕学锋同志

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09年3月19日)

  尊敬的各位代表、主席团各位领导,离退休各位老干部、同志们:

  在刚刚结束的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选举大会上,我非常荣幸地被选举为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六任县长,我感到无尚光荣。我深深知道,这是领导的关怀、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在此,请允许我以一颗最纯朴、最真诚、最火热的心,向长期以来培养我的各级组织,向多年以来关心我的各位领导,向一直以来无私地扶持和帮助我的各位同志,向今天给予我莫大信任和极大支持的各位代表,表示我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历史是一幅不断展开的画卷。当人民代表把人民县长这副重担交付与我的时候,我深知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我也倍感信心十足,力量无穷!虽然当前我们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给增长和发展带来的困难和压力,但在我的内心却始终充满着信心,充满着希望。这种信心,源于党和国家的好方针好政策,源于我的前任县长马尚云书记六年多来辛勤耕耘、励精图治、无私奉献奠定的坚实基础;这股力量,来自县委的坚强领导,来自县人大、县政协的鼎力支持,来自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来自全县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巨大鼓舞。有这么强大的支持,我愿意迎难而上,竭尽全力,为生我养我的故乡,为爱我、支持我的父老乡亲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决不辜负人民的厚望,决不辱没历史的使命!

  为政之要在于兴业。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将认真学习贯彻并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实现科学发展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巩固并不断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全面发展、高速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切为着发展干,始终围绕项目转,集中精力,埋头苦干,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着力建设百万亩木本油料大县,努力打造中国魔芋之乡,全力争创清江画廊5A级旅游风景区,全面实施“一村一品”新农村建设计划,让全县的发展速度更快一些,质量更高一些,效益更好一些。

  治政之道在于为民。政府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服务人民。我一定做到: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当作自己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头,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时时处处尊重民意、体察民情、珍惜民力、爱护民心,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助学启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福工程、城乡贫困救助、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科技富民、大病关爱等六大工程一项计划,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从政之本在于勤廉。勤俭是劳动人民的本色,清廉是共产党人的本份。我将牢记“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的警世古训,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时时自警、日日自省,不被名利所困,不受物欲所诱,不为人情所扰,以公生明,以廉树威,做廉洁行政的表率,并管好家属子女和亲友,管好身边的同志,管好班子成员和公务员队伍,树立清正廉洁的整体形象。同时,大力倡导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说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浮夸、不张扬,言必行、行必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信于民,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社会。

  各位代表,同志们:当我以无比激动的心情表达内心的感激、信心、决心和自己的庄严承诺之后,我还要借助这个神圣的讲台向全县人民真心实意地恳求:请大家共同监督我,齐心支持我,永远鞭策我!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携手共进,为长阳的发展、为我们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马尚云同志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3月16日)

  

  同志们:

  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天就要开幕了。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团结和鼓舞全县人民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要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自治县人民法院和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选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内容很多、意义重大,全县人民十分关注,并寄予厚望。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多次专题听取汇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做了认真的筹备工作。下面,我就开好这次大会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明确会议的指导思想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显著成绩。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抓住重点,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审议决定2009年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选举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动员全县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开拓前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完成2009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集中精力,把这次大会开好。

  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2008年,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在民族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能、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组织全体代表开好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讨论决定全县的重大问题,共商我县改革和发展大计,能够进一步增强信心,鼓舞斗志,统一全县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激发广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努力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因此,我们一定要动员全体代表,增强代表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决议,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努力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开成加快我县发展的动员大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加强对大会的组织领导是开好这次会议的根本保证。根据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要成立临时党委,各代表团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加强对会议的组织领导。县委要求,各代表团负责同志既要认真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职责,又要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各项活动,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第一,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会议期间,每个代表都要讲政治、讲团结、守纪律、顾大局,严肃认真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贯彻县委的意图和主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各代表团要引导代表实事求是地总结全县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把代表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第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好分组讨论,积极组织和引导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听取和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决议,引导代表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敞开思想,开动脑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议大事、讲真话、献良策,使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大会在作出决议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使大会按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这次会议将补选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和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提名、酝酿、讨论候选人的过程中,既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精心组织,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广大代表从全县的大局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第三,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这次大会任务繁重,全体代表一定要集中精力,善始善终开好大会。一是要树立良好的会风。各位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报告,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中的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列席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有关机关、部门的负责人,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询问。二是要严格遵守大会的各项纪律。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要认真参加大会和小组讨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会议期间,县委督查室要到各讨论地点进行巡查,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讨论的,将予以通报。全体参会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它活动,保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三是要做好大会保密和安全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大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和大会主席团报告。四是要认真搞好会议服务工作。为做好会议服务工作,大会秘书处下设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组织组、议案建议组、法规组和后勤保卫组。各工作组要在大会秘书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做到万无一失。

  同志们,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我们相信,在县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让我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鼓劲的大会,开成一个体现人民意志、凝聚各方力量、谋划科学发展的大会。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马尚云同志在

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09年3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来自各条战线的200多名代表,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共商发展之计,共谋民生之策,把会议开成了一个团结、民主、务实、奋进的大会。大会批准的报告和作出的决议,集中了代表的智慧,符合长阳的实际,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次大会的成功召开,对于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县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长阳科学发展,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大会还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选举产生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新任县长,增补了两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此,我代表县委,对学锋及其他同志的当选表示热烈的祝贺!承蒙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厚爱,大会还选举我担任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对我莫大的信任和鞭策。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民服务,廉洁奉公,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绝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重托。

  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种挑战和困难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全县上下解放思想,力克时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一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代表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县委对县人大以及代表们的工作是肯定的,也是满意的。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描绘了长阳大发展、快发展的宏伟蓝图。各位代表和与会同志要认真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记人民的重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一要在推动发展上下功夫。参政议政和依法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基本职能,也是人大支持改革、促进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各级人大要着眼大局,服务中心,始终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分析形势,用发展的思路谋划工作,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要始终把支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建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这次人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就项目建设、环境建设、民生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视察评议和督促检查,多提意见,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要始终广泛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民愿、民声,使县委、政府的决策更加合乎民情、顺应民意,体现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理直气壮地监督纠正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不利于经济发展、不符合群众愿望的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要在凝聚人心上下功夫。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和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位代表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顺应民意、关注民生的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各位代表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次大会精神。县乡人大要充分发挥反映群众意愿、凝聚各方力量这一基本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联系工作制度,把团结人、引导人的工作做到各行各业、各个层次,深入到各项工作落实的全过程。要下功夫转变工作方式,在扩大对外宣传、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上发挥作用,在营造发展环境、争取支持上做出新的贡献,把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引导到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上来。

  三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大要强化责任,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代表人民群众把权力行使好、把作用发挥好。要坚持依法监督,把监督寓于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之中,贯穿于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既要严格监督,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更要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新要求,积极探索人大行使职权的新思路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新举措,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展望新的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希望同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务实创新,为把长阳建成中国最美丽的山水画廊,最具浓郁巴土风情的文化名疆,经济充满活力的财富宝地,中外游客心驰神往的梦境家园,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和谐社会而不懈奋斗!

  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广大新闻工作者、公安干警、宾馆员工以及为此次会议提供服务的各个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大会主席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各 代 表 团 分 组 名 单

(共353人,其中代表216人,列席137人)

  龙舟坪代表团(共87人,其中代表58人,列席29人)

  第一组(共29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10人)

  召集人:覃高轩      方秉喜

  王小君      方秉华      皮艳春(女)许大新

  刘小波      李书开      吴晓晴(女)陈传勋

  郑国煊      罗文雄      赵运红(女)郭永金

  覃世清      程文清      谢自义      翟宏远

  潘兴兰(女)

  列  席:

  田兴国      林爱和      田科录      朱琼英(女)

  刘铁名      吕有富      李四年      吴  平(女)

  杨  涛      姚荣光

  第二组(共29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10人)

  召集人:田玉宇      邓守海

  王仁菊(女)王功平      王家品      方正照

  方秉浩      邓长新      向祖德      毕如寿

  李永华      李晓英(女)周耀望      胡玉元

  龚立金      彭绪清      覃立国      覃孟华

  熊名礼

  列  席:

  张革会      周新成      田国亮      白书明

  陈兴宏      陈  明      邓衍贵      覃春林

  丁天宴      郑金泉

  第三组(共29人,其中代表20人,列席9人)

  召集人:李国全      田第元

  田大甲      刘小红(女)刘红武      刘晓宁

  刘志敏      李书平      李永清      周明继

  赵必敬      赵毓潮      洪丕源      徐帮德

  董新华      覃  勇      覃守轩      覃晓玲(女)

  覃德双      谭承梅(女)

  列  席:

  周宏伟      周红新      熊  虎      毛爱萍(女)

  曾华斌      陈  威      蔡  龙      赵  杰

  石  波

  磨市代表团(共27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9人)

  召集人:李兰林      欧阳劲松

  马尚云      方自高      方金娥(女)刘甫寿

  李作琼      李茂勤      肖兴由      余志鹏

  邹国春      张文华      张必虎      陈年云

  陈纯菊(女)孟庆法      喻承明      廖全新

  列  席:

  向贤海      金克勤      李  鸣      王  红

  高圣国      郭荷香(女)颜复新      邱  华

  牟继秋

  大堰代表团(共28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10人)

  召集人:官守国      杨  胜

  王书桂      王德雄      田文大      杨传国

  严武成      吴  凯      余建妯(女)汪宗银

  陈支香(女)苟宗敏(女)胡金兰(女)胡维智(女)

  高家荣      覃立海      覃家清      戴述刚

  列  席:

  侯贵润      熊兆安      覃远茂      戴  勇

  王晓林      游顺林      陈哈林      田太华

  周三强      胡晓玲(女)

  都镇湾代表团(共35人,其中代表27人,列席8人)

  召集人:覃宏明      覃新勤

  王义柏      王芳敏(女)王芳斌(女)田红艳(女)

  吕  英(女)吕学锋      刘光红      刘民安

  刘爱国      杨远昌      李三元      李世金

  李作滨      李建元      肖远翠(女)邹春莲(女)

  张执修      张伏超      张济平      张武先

  庞道发      郑代洲      柳  毅      骆胜金

  谭丛卉(女)

  列  席:

  李  钦      刘云鹏      秦  群      覃守甫

  覃远洲      吴祚森      艾  国      胡  军

  鸭子口代表团(共22人,其中代表12人,列席10人)

  召集人:丁志明      黄昌英(女)

  李云达(女)李双双      李金生      李桃元(女)

  陈艳妮(女)陈晓琴      姜  华      黄光富

  黄昌寿      章开金

  列  席:

  胡士国      向紫玉(女)陈晓玲(女)吕登高

  黄昌桃(女)陈仁全      何卫东      王卫华

  李云怒      蒋大平

  资丘代表团(共30人,其中代表21人,列席9人)

  召集人:蔡金波      刘  准

  毛明球      田太池      田开玉      田文生

  田贞徐      田拥军      田地军      吕正元

  吕忠琼      向松林      吕学银      刘宗艳

  刘德俭      何国周      张柏春      禹代虎

  黄正钢      覃玉琼(女)覃庆世

  列  席:

  范智新      苏晓林      李作俊      肖正兴

  胡士春(女)漆昌锦      王桂元      郑道远

  陈洋洲

  渔峡口代表团(共28人,其中代表16人,列席12人)

  召集人:覃  红      胡学君

  田贞祥      刘诗武      刘继玲(女)孙金健

  李长轩      李奉阶      李祖炳      吴克金

  张仕清      钟和平      覃  榔      覃守兵

  覃桂兰(女)覃建国

  列  席:

  卢  斌      覃唯波      张玉清      李  萌

  汤吉阶      毛兴华      郑安成      林  宁

  薛传斌      李德国      苏云峰      黄功杰

  火烧坪代表团(共16人,其中代表3人,列席13人)

  召集人:刘汉军

  田地周      秦士香(女)

  列  席:

  王  超      陈生俊      张念国      杨长安

  覃好庭      方  义      宋方军      秦明军

  张国振      朱多春(女)许汝山      覃万谋

  何  革

  榔坪代表团(共27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9人)

  召集人:覃晓玉      程  刚

  王元海      王忠全      毛世斌      向玉芳(女)

  齐红见      汤吉庭      杨明寿      杨德芬(女)

  李枚远      吴建文      邹维端      秦明君

  曹绪珍(女)董德忠      雷长清      谭福映

  列  席:

  秦尚瑛(女)李  强      饶树声      闫洪南

  秦道军      杨家成      何士亮      姚习付

  张小宝

  贺家坪代表团(共27人,其中代表13人,列席14人)

  召集人:秦伟文      任忠良

  王平昌      艾玉萍(女)皮玉伟      杜家法

  李玉桥      张书菊(女)林学夫      郝中华

  夏业权(女)黄玉红      覃福星

  列  席:

  郭子槐      周近群      杨朝勇      李德军

  雷明金      刘春阳      刘忠列      伍雪松

  何士军      李  平      尹晓瑜      王道喜

  王道圣      彭行桂

  高家堰代表团(共26人,其中代表12人,列席14人)

  召集人:许  冰      邓福周

  邓长文      向克洪      李书华      李德钦

  肖发喜(女)陆金培(女)陈开清      姚德峰

  曾丽宇(女)熊显耀

  列  席:

  张裕国      李茂清      李晓萌      宋发智

  覃德双      关成喜      任德新      郑家相

  覃继红      赵  泓      赵  平      左维农

  向爱国      樊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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