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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发布日期:2010-04-22 作者: 人大办公室 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尚云同志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自治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同志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5.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同志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6.听取和审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同志关于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7.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8.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9.其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二 次 会议 日 程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2月27日

  上午8:30  大会预备会议

  上午9:10  第一次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尚云同志作政府工作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国瑄同志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

  下午(2:30—5:30)  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自治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月28日

  上午(8:30—12:00)  分组审议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下午(2:30—5: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同志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同志作法院工作报告;

  3.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同志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29日

  上午(8:30—12:00)  分组审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下午(2:30—4:00)  第三次全体会议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同志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通过各项决议和决定;

  3.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新祝同志致闭幕词。

  会议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马尚云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2007年的政府工作,提出的2008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符合自治县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07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苦干,奋力开拓,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济社会呈现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会议对自治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突出招商引进,主攻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县域核心竞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构筑发展比较优势;大力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扩大开放,务实创新,着力提升经济总量,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新型工业和生态文化旅游业。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改进作风,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大力弘扬正气,进一步塑造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万众一心,奋力开拓,为夺取全面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报 告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县 长      马尚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第七届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是奋力开拓、喜获丰收的一年

  200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苦干,奋力开拓,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济社会呈现出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坚持不懈地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建设,县域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39.65亿元,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58亿元,增长19.5%;财政收入2.68亿元,增长25.6%,国税、地税收入双双过亿,分别达到1.12、1.42亿元,增长42.8%、20.9%;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7.3亿元,增加4.2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8%以上。

  工业主导地位日趋突出。招徕河水电站高效运行,东流溪二级、长沙头等小水电站相继建成,纸坊头、许家坪、王家渡、龙潭河二级等小水电站陆续开工,全部建成后,全县小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5万千瓦,加上隔河岩电站,年实现税收可达5000万元以上;启动了火烧坪高磷铁矿开发和铠榕锰业二期、三源水泥二期建设,三大项目达产后,年提供税收可达2.5亿元以上;继续扶持泰榕生态药业、中绿(湖北)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隐龙山特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等轻工企业加快发展,建成了一致魔芋、清江绿色食品、清江鱼加工等轻工项目;宏发纸业、清江化工、长发矿机等传统企业日益壮大,焕发出新的活力,以水电为龙头、以矿业为支柱、以轻工为后劲的新型工业格局初步形成。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县规模以上工企业新增6家,达到28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1.96亿元,增长32.3 %,税收过500万元的达到9家,其中铠榕锰业、蒙特锰业、三源水泥、清能公司达1000万元以上,古城锰业达2000万元以上。

  特色农业优势日益显现。高山蔬菜产业步入科学发展轨道,“全国高山蔬菜第一县”地位得到巩固;建成了全省重点淡水养殖出口基地,我县被纳入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新增椪柑2万亩,基地达到6万亩;新增优质茶园5000亩,基地达到5万亩;新增地道药材1万亩,基地达到10万亩,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已突破50万亩。出栏生猪36万头、山羊25万只,初步建成了山羊养殖大县。市、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3家,引导发展巴柑产销合作社、火烧坪高山蔬菜协会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43家,“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被广泛应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意识深入人心。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清江椪柑文化节,清江椪柑远销俄罗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火烧坪高山蔬菜获“湖北名牌”称号,清江鱼获“湖北十大名牌农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实现农业总产值16.4亿元,增长27.7%,其中特色农业产业所占比重已达75%以上,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文化旅游产业日渐繁荣。编制了愚人岛开发概念性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基本完成了中华巴土圣山民居改造,启动了清江古城项目建设,完成了隔河岩旅游码头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现了客运码头与旅游码头分离运行,打造了“清江画廊一号”观光游船,通过以商招商重新启动了柏园岛、丹水漂流项目建设,“清江画廊”的品牌形象大幅提升,争创首批“湖北旅游强县”通过省级验收,“清江画廊”创4A级景区通过国家验收。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张健横渡队清江画廊挑战赛,央视新闻频道及全国20多家重要媒体争相报道;“山歌好比清江水”大型歌会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多次播出,“清江画廊”享誉全国。德国及非洲12国游客组成的大型旅游团队首次畅游绿色清江,标志着“清江画廊”开始走向世界。文化与旅游充分融合,文化搭台、旅游唱戏的格局已经形成。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08.8万人次,增长15.4%;实现综合收入4.2亿元,增长23.8%。在旅游业的强力拉动下,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亿元,增长15.8%。

  (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坚持不懈地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变。采取市场运作办法建成了新时代商业广场,建设了城区天然气综合利用等市政工程,启动了清江山水等项目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了磨市集镇道路改造和大堰、鸭子口集镇饮水安全净化工程,建设了贺家坪农贸市场、资丘停车场等项目,乡镇集镇面貌大为改观。扎实推进了何家坪、岩松坪等37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新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7个,完成“一建三改”2800户、改炉降氟2000口、集雨抗旱水窖480口、末级渠系改造6.5公里,实施了枝柘坪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沪渝高速、宜万铁路、川气东送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沪渝高速公路白氏坪至流溪段全线通车,龙舟坪接线路一期路基铺筑基本完工,“庄麻”、“资黄”公路硬化全面竣工,新修村级公路43.7公里,农村公路硬化达到1000公里以上,城乡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完成了110KV板桥铺、35KV王家棚变电站建设和35KV火烧坪、榔坪输变电改造工程,启动了110KV津变增容和长津输电线路改造等工程建设,城乡输配电网络进一步健全。

  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稳步推进了隔河岩水泥有限公司、县清江纸厂等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实施了新一轮县乡财税管理体制,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加强对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完善了“以钱养事”的工作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招商引进取得新突破,共引进投资过千万的项目12个,其中京兰集团、弘健材料、致远集团、铠通锰业投资过亿元。

  政府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政务公开、绿色通道等制度,实行“五个一”的项目协调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明显增强。出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约束、督查机制,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3个,在承诺期内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2.6万件,实现了行政审批零投诉的目标。净化交易市场,规范招投标行为,共组织招投标403次,节约增资1500多万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追究制,政府法治化建设加快。

  (三)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坚持不懈地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逐步建立了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拓宽了民意搜集渠道。坚持以《长阳政务网》为主阵地,抓好《县长信箱》、《在线投诉》等栏目建设,办理网民来信1700余件。通过开展百村调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重要会议、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公开承诺兴办实事,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愿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期办结建议134件、提案154件,见面率、办结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以上。

  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农民实际参合率达到99%,我县被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出台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国有关停改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解决了停产改制企业老工伤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扎实推进助学启智工程,发放助学资金1113.5万元,救助贫困学生40057人次,城乡贫困学生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着力推行民福工程,2930个计生困难家庭和4500多名贫困女学生得到政府救助,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医学项目免费服务的育龄群众达9.8万人次,我县被表彰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认真落实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转移农村劳动力11.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1亿元,我县发展劳务经济的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被表彰为“全省劳务经济开发工作先进县”;出台并实施了失地农民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大力实施城乡贫困群众救助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并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落实了低收入对象价费优惠政策,启动了城市社会福利院建设,加强了农村福利院管理,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贫困群众生活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免费追讨工资及赔偿200多万元,长阳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2007宜昌市十大民选新闻人物”。

  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积极争取政策,共落实各类无偿资金4497万元,并主动对接省市“616”工程,为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障。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发放退耕还林、移民后扶资金、粮食直补、石油价格补贴等资金4300多万元。《隔河岩坝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完成了15个整村推进村和5个老区贫困村建设任务,实施扶贫搬迁251户1001人,改造危房480户,全县绝对贫困人口降至5.3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降至6.1万人。大力开展金融生态工程建设,建立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保持了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称号,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加大,全县贷款余额12亿元,增加3.5亿元。

  (四)和谐发展渐入佳境。坚持不懈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人与自然更加和谐。认真落实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督促县内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完善了环保设施,关闭了清江建材有限公司(前身隔河岩水泥有限公司),完成了节能减排任务。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与保护,实施农村能源替代项目建设,探索了“生物埂+坡面水系+田间作业道”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完成了黄家坪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全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深入整顿矿业秩序,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

  人与社会协调发展。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首次达到99%以上,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7.3‰、1.27‰以内。以培育新型农民为重点,广泛开展以“三建一创”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涌现出了覃发国、方玉明等先进典型,民风普遍好转。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区道路交通、卷烟专卖、市场物价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非法经营、制假售假、偷税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成了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坚持打防并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进犯罪预防,深入开展严打和“两抢两盗”专项整治斗争,维护了社会安宁。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富民计划深入推进,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科技项目42个,申请专利32件,《生态型高山蔬菜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被列入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清江水产协会获国家“星火富民工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示范基地”称号,我县顺利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消除了D级危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初中升高中阶段比例达到91.5%,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取得新成绩,长阳山歌、长阳南曲、长阳薅草锣鼓和都镇湾故事入选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撒叶儿嗬”荣获十四届全国广场舞蹈比赛群星奖,我县再获“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长阳龙舟队再夺中国宜昌·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金奖,文化体育事业欣欣向荣。建成了县中医院综合大楼,对贺家坪等3个乡镇卫生院和39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维修改造,城乡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五·五”普法深入推进,全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人民武装得到加强。第二次农业普查全面完成,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第二轮修志工作深入推进,专业志编撰全面完成。审计、外事侨务、对台、宗教、供销、气象、邮政、老龄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兴办的九件实事,经过一年努力已全面落实。“保护清江母亲河”系列环保行动全面展开,城区垃圾填埋场和10个乡镇集镇垃圾填埋场已投入使用,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征地工作。潘家塘综合整治项目回填工程基本完成。亲水平台和土家风情街改造一期工程全部完工,深受广大市民喜爱。完成通村公路硬化448公里,超计划98公里。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全部完工。数字电视正式开通,完成了58个自然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民综合健身馆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完成了文化广场、龙舟大道、进出口通道、土家风情街、亲水平台等地段的亮化工程。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07年,是全县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也是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一以贯之“打基础、管长远”,厚积薄发、初见成效的一年。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长阳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解放仍然不够,对外开放水平仍然不高,发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经济总量仍然偏小,发展仍然不够,特别是工业总体规模仍然不大,加之由于电力、土地、环保等因素的影响,工业发展面临的压力还很大;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仍然不够平衡,特别是中山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仍然滞后;四是政府机关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极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进取、主动负责的精神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2008年是励精图治、大有可为的一年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尽管我们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基础,也面临着很多的发展机遇。只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就一定能够大有作为,再创佳绩。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解放思想,突出招商引进,主攻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县域核心竞争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构筑发展比较优势;大力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奠定坚实基础。

  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打造都市后花园,力争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6%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切实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推进经济建设,让县域经济实力更加壮大。

  做强新型工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壮大工业支柱,使工业对县域经济的支撑更加有力。大力支持新改扩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火烧坪铁矿开发、铠榕锰业二期、三源水泥二期等项目建设,促其早日建成投产,把“矿业支柱”做得更强;抓好纸坊头电站、许家坪电站、王家渡电站、龙潭河二级电站等项目建设,促其早日建成发电,把“水电龙头”做得更大;抓好魔芋、柑橘、清江鱼、木瓜、蔬菜、茶叶、栀果色素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把“轻工后劲”做得更实。加快推进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力争新引进1至2个投资过亿的大项目和2至3个投资过千万的工业项目。按照“一区多园”发展思路,抓好磨市环保型工业园、津洋口商贸流通园的规划和建设,拓展经济开发区骨架。

  做优特色农业。坚持走特色农业之路,注重用现代农业理念推动农业加快发展,使农业经济特色更加鲜明。全面提高高山蔬菜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促其科学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养殖秩序,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把长阳建设成为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新发展椪柑2万亩,努力把长阳建设成为全国闻名的优质椪柑大县。加大中山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茶叶、魔芋、烟叶、甜玉米、特色小水果和生猪、山羊养殖,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农业“精品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着力建设农产品加工园、高效茶园、安全菜园、精品果园、标准药园、生态养殖园,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组建全县农产品交易信息网络中心。鼓励农村能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发起或参与创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争取丘陵岗地开发、低效林改造、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抓好枝柘坪农业综合开发、龙潭坪基本农田整理和国家山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项目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

  做活文化旅游业。坚持走品牌化道路,以清江画廊旅游度假区为龙头,充分整合资源,推动长阳旅游由观光型向复合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加快中国旅游强县创建步伐,努力把长阳打造成为驰名中外的休闲度假胜地,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2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5亿元以上。修订完善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严格规划管理。加快清江画廊等骨干景区建设,重点抓好愚人岛、清江古城、中华巴土圣山、天柱山、清江地质公园、柏园岛等项目建设。加快北线旅游开发步伐,重点抓好兰草谷冲浪、大溪探险、丹水漂流等项目建设,使其形成新的旅游经济亮点。加快游船提档升级步伐,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旅游秩序,努力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办好第三届张健横渡队纵渡清江画廊挑战赛和迎奥运清江画廊横渡节等宣传营销活动,提升清江旅游的对外影响力。

  做大服务产业。全面落实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激活社会资本,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支持流通业态创新,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贸、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房地产业,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鼓励金融、商务、科技以及工业类房地产开发。支持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中介咨询、信息服务、法律服务、网络通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发展环境建设,让加快发展的保障更加有力。

  坚持开放先导,让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是实现长阳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其重点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进,这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经济的捷径。当前,我国东部沿海产业正加速向内地转移,给我们招商引进、加快发展带来了契机。我们要大胆解放思想,准确把握产业转移的规律,找准承接产业转移的结合点,下大力引进一批有市场前景、有比较优势、有经济效益的产业转移项目,切实做到思想观念对接、体制机制对接、发展环境对接。要立足资源优势,坚持大小结合,重点引进一批科技环保型、劳动密集型、辐射带动型项目,拉伸产业链条,扩大优势产业集群规模,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强对扶贫、移民、老区、比照享受西部大开发和“616”工程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做好信息捕捉、项目策划、立项争取等工作,让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市的“笼子”。

  深化各项改革,让发展活力更加充沛。体制机制创新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近几年,农村面貌深刻变化,企业活力明显增强,关键是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了新的突破。继续稳步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加大企业解困力度,妥善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严控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公共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加强公共投资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中心,加强债务监管,努力化解各类债务。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以钱养事”工作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改革。积极推进企业创新,力争新增3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

  善城乡面貌,让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强化城镇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全面推行招拍挂制度,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潘家塘综合治理、全民综合健身馆项目建设,启动亲水平台二期、土家风情街二期、新时代商业广场二期、主城区至津洋口小区道路改造、龙舟新城等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积极支持磨市、资丘、榔坪、贺家坪等中心镇建设,着力解决火烧坪、贺家坪、榔坪等集镇饮水安全问题。探索依法严管和以情促管的人性化管理举措,实现城镇净化、亮化、美化。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设一批新农村示范村。积极服务沪渝高速、宜万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抓好沪渝高速公路龙舟坪接线路、青堡公路建设,启动318国道改造、贺家坪集镇改线和资丘柿贝至渔峡口招徕河通乡油路建设,改善城乡交通环境。完成110KV津变增容、长津输电线路改造和35KV津王线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输配电网络,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启动20户以上自然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电信、移动通讯网络,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发展民主政治,让发展氛围更加浓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营造共谋发展、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社区管理职能,扩大群众自治范围,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沟通,鼓励他们积极支持家乡建设。

  (三)加快推进文化建设,让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

  建设和谐文化,让文明风尚根植人心。和谐文化是我县加快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撑。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爱岗为民的敬业精神和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互爱互助、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良好氛围。以新型农民培训学校为平台,充分整合部门资源优势,着力培育讲诚信、明事理、守法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制定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示范户创建标准,广泛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户评选活动,激励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网吧、娱乐场所、书刊音像市场集中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弘扬巴土文化,让艺术瑰宝大放异彩。深入实施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深度发掘巴土文化;加大濒危文化抢救力度,力争使长阳山歌、长阳南曲和都镇湾故事入选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深入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民间艺人进课堂活动,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人,让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传承。抓好大型原生态情景歌舞《梦幻土家》排练工作,力争早日公演,积极开展影视剧本创作,充分展示巴土文化魅力。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大地面遗址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力度,重点抓好“长阳人”、香炉石文化遗址和麻池苏维埃政府、红三军军部旧址的保护工作。

  推进体制创新,让文化活力竞相迸发。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强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为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鼓励文艺创作人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创作出更多反映新农村建设、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实施图书馆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和农家书屋工程,积极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鼓励乡镇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的文化需求。

  (四)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

  更加注重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助学启智工程,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加大对贫困高中生和在校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开展城镇优秀教师支援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保障参合群众利益最大化。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启动新一轮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所有村级卫生室达到甲级卫生室标准,让广大群众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认真落实法定奖励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放大民福工程效应,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力争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13万人。推动各项险种均衡发展,力争扩面新增5000人次。规范劳动关系,加大维权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扩大城乡贫困救助工程覆盖面,健全以城市农村低保、灾害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制度为辅助,以法律援助、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扎实推进科技富民计划,健全县乡村三级科普网络,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加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转化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能力。抓好重点贫困村贷款贴息和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新启动15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和5个重点老区贫困村项目建设,力争减少绝对贫困人口3000人、低收入人口6000人。认真落实移民后扶持政策,全面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加快隔河岩坝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进程,切实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更加注重生态文明。长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绝不能为求一时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祸及子孙后代。大力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争当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典范。认真落实新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加强工企业污染源监管,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工程,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继续推行“生物埂+坡面水系+田间作业道”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完成溜沙口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启动柳杨溪、杨溪等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健全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和紧急救援、社会动员体系,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崩尖子原始林区保护力度,力争纳入省级自然保护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以天然林保护为主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活动,精心呵护好长阳秀丽山川。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后期植被恢复、河道疏浚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还建工作,促进生态修复。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大调查。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占补平衡。深入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更加注重社会管理。社会稳定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三级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大力开展平安长阳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县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交通、消防、农机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摸清二、三产业发展现状。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质量。

  三、努力争当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先锋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始终坚持勤政为民、依法行政,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增强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

  (一)大力解放思想,建设创新型政府。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是事业发展的原动力,每一次思想的大解放,都会带来事业的大发展。回顾长阳近几年迅猛发展的历程,正是由于我们大胆解放思想,才取得了招商引进的重大突破;正是由于我们大胆解放思想,才创新实施了改善民生系列工程,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又使长阳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正是由于我们大胆解放思想,才克难攻坚,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的精神,时刻保持敢为人先的锐气,坚持与时俱进,大胆解放思想,以勇立潮头、敢闯敢试的气魄和胆略,全面推进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结构创新和发展环境创新,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陈腐观念,坚决废除一切束缚发展的条条框框,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改革、大胆创新、大胆实践、敢闯敢试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发展、人人服务发展、人人保障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倡导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发展环境,树立“产业第一、企业老大、企业家应受到全社会尊重”的理念,努力营造“鼓励竞争,激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环境,争创中西部地区最佳投资县(市),真正让长阳成为改革、发展、创业的热土。

  (二)大力改进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好的作风是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保证。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敢于正视问题,敢于突破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坚决摒弃畏难情绪,坚决克服得过且过的疲沓心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争创人民群众和中外客商普遍赞誉的满意政府。牢固树立“长阳发展一盘棋”的思想,服从整体,顾全大局,一切以长阳的事业为重,一切以长阳的发展为重,一切以群众的利益为重,自觉地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加大抓落实的力度,重视抓落实的速度,建立和完善有效推动工作落实的机制,切实解决落实不力、不快的问题,努力形成抓不出成效不松手、抓不出结果不罢休的工作气氛,真正把政府工作引导到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上来,增强政府执行力。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民众听证、社会公示等制度,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放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大力弘扬正气,建设廉洁型政府。为政之道首在清廉。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追求和昂扬的奋斗锐气,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不为名利所惑,不为物欲所诱,不为人情所扰,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适时开放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全体会议,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着力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加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姑息!

  各位代表,2008年我们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拟重点办理以下十件实事:1、解决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完成农村公路硬化150公里。3、完成枝柘坪泄洪隧洞工程建设。4、完成“一建三改”6000户。5、新改扩建农村寄宿保育制学校校舍1万平方米。6、完成县实验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7、兴建城区污水处理厂。8、建成经济实用房1万平方米。9、启动清江路改造工程。10、完成城区社会福利院建设。这十件实事是人民群众的呼声,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在这里,我代表本届政府庄严承诺:一定圆满完成,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各位代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是长阳加快发展的永恒主题和不竭动力。当前,长阳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我们务必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敢闯敢试的锐气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奋力开拓,为夺取全面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的决议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7年,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抢抓机遇,克服困难,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9.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

  (一)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进展顺利。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巩固了“全国高山蔬菜第一县”的地位,建成了全省最大的优质椪柑基地和优质淡水渔业网箱养殖基地。培育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劳务经济蓬勃发展。全年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规模达到11.4万人,创劳务收入7.1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农村交通、安全饮水、沼气、通讯、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粮食产量13.4万吨,增长7.2%;油料产量1.3万吨,增长4.4%;茶叶产量1057吨,增长6.1%;水果产量4.2万吨,增长31.3%;牲猪出栏36.2万头,增长5.9%;山羊出栏25.2万只,增长51.2%;水产品产量15060吨,增长50.5%。

  (二)工业经济增速加快,新型工业化取得新的成就。县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96亿元,比上年增长32.3%;产品销售产值11.8亿元,增长31.4%,产品销售率98.7%;工业增加值4.5亿元,增长21.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8家,生产总值、销售收入、创税总额大幅上升,企业亏损、综合能耗水平下降,企业产成品存货减少。综合创税能力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达到9家,过1000万元的达到5家,以水电为龙头、以矿业为支柱、以轻工为后劲的新型工业格局已经形成。全年工业用电量36169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7.3%。关闭小水泥企业1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5万吨。

  (三)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县域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市重点考核项目进行顺利,长阳超细锻烧高岭土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龙舟坪连接线工程全面开工。长阳锰业、许家坪电站、通村水泥路、新时代商业广场、县城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基本完成预期建设目标。农田水利、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业、能源、农村公路、公检法司、城建环保、安全饮水、农村教育、农村卫生、广播电视和以工代赈等政府投资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预期建设成效。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9.5%,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再创历史新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总额占全县的30%,产业集聚取得重大进展。项目申报核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2008年争取项目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持续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以交通、商贸为主的传统服务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全县完成货运周转量1.9亿吨公里,增长1.8%;客运周转量3.4亿人公里,增长4.8%。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4亿元,增长15.8%。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汽车、住房、家电、体育娱乐用品等商品销售有较大幅度增长。以信息、旅游为重点的新型服务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居民生活方式的改进。全年旅游接待人数108.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4%;实现旅游总收入4.2亿元,增长23.8%。旅游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进一步加快。清江画廊旅游度假区顺利通过了创建国家4A级景区验收。

  (五)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平稳增长。据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25元,增长8.8%,超额实现了增长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2601元,增长13.3%,增幅创近十年来的新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消费需求的平稳增长,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上涨5.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居住价格上涨5.6%。

  (六)财政金融运行良好。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680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25.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356万元,增长18.3 %;县级财政支出43197万元,占全年预算的100.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7.3亿元,比年初增加4.2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9.8亿元,比年初增加3.4亿元;贷款余额12亿元,比年初增加3.5亿元。

  (七)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79人,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实现率达到101.3%,初中升高中阶段比例达到9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与率达到99%。人口自然增长率1.27‰,符合政策生育率99.1%。全年解决绝对贫困人口3000人的温饱问题和低收入人口6000人的基本脱贫问题,完成了1001人扶贫搬迁建房任务。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2007年是新一届政府行政的第一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呈现速度较快、运行较稳、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后劲较足、民生改善的特点。宏观调控成效进一步显现,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所缓解。但我们也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挑战和潜在风险,价格上涨压力更加明显,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民生领域仍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把挑战和风险估计得更充分,把对策和措施考虑得更周全,把工作和部署做得更扎实。

  二、200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预期目标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经济增长率11%以上。

  ——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

  ——出口总额500万美元以上。

  ——利用外资100万美元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源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

  三、2008年计划安排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努力培育壮大工业支柱。认真执行和积极应对宏观调控政策,做好拟建工业项目的申报、核准工作,促成其开工和投产。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立足本地资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强项目储备。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进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推动管理创新。加强银企沟通,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努力破解困扰工业经济发展的难题,营造良好的工业经济发展软硬环境。抓好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群,提高产业竞争力,培育新的工业增长极。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上档升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组织逐项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方案和办法。

  (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稳定、完善、强化各项行之有效的惠农支农政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继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做好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全面落实涉农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和植保工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化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加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力度。突出抓好水、气、路、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重点抓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文化设施等方面工作。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有序进城务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健全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和异地搬迁扶贫工作。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稳定农资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全面推进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建设。突出自然资源和土家文化特色,整合文化旅游资源,精心打造清江画廊旅游品牌。高起点、高水平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提升宾馆饭店和旅游车船接待能力和档次。加强导游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创造优良的旅游软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努力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加强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高新技术产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重点抓好以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工业项目建设,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点开发、交通项目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农业、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积极支援国家重点项目,支持清江流域开发。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扩大居民消费。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投资和消费关系趋向合理的政策,为扩大消费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采取各种有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措施,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积极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推进农村通信发展。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健身消费。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实施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抑制价格水平过快上涨,加强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市场调控,做好价格应急预案。

  (六)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助学启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民福、城乡贫困救助工程和科技富民计划,完善机制,增加投入。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镇低保制度。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计划生育等事业。加强安全生产。继续做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计划,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扎实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平安长阳、信用长阳、文化长阳、生态长阳、富裕长阳做出新的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向松林

  大会主席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7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抢抓机遇,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定目标。经济社会呈现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县当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实现财政收入2.68亿元,比上年增长25.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8%;规模内工业产值11.96亿元,比上年增长32.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925元,比上年增长8.8%;农民人均纯收入2601元,比上年增长13.3%;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7.25亿元,增加4.23亿元;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实现率、初中升高中阶段比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和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达到101.3%、91.5%、99.0%和99.1%;全年解决3000人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6000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脱贫问题,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等社会经济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全县对外开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仍较薄弱;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仍然不够平衡;价格上涨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仍然较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努力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认真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率11%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000人。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计划目标符合我县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自治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做强新型工业,做优特色农业,做活生态文化旅游业,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社会建设,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上述目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奋斗。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的决议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本级预算,批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全局,认真落实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圆满完成了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加强公共服务、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2007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7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26802万元,占预算267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38%,同比增长25.55%。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11245万元,占预算11200万元的100.40%,同比增长42.79%;地税部门完成14170万元,占预算14150万元的100.14%,同比增长20.93%;财政部门完成1387万元,占预算1350万元的102.74%,同比下降20.92%。按分税制体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538万元,占预算9500万元的100.40%,同比增长39.1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908万元,占预算3890万元的100.46%,同比增长21.9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356万元,占预算13310万元的100.35%,同比增长18.33%。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完成17875万元,占预算17800万元的100.42%,同比增长40.44%;乡镇级完成8927万元,占预算8900万元的100.30%,同比增长3.57%。

  200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43197万元(不含省市专款支出),占预算43141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13%,同比增长21.2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763万元,占预算35707万元的100.16%,同比增长28.32%;补助下级支出6569万元,占预算6569万元的100.00%,同比下降3.79%;上解上级支出865万元,占预算865万元的100.00%,同比下降6.99%。

  2007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为4319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356万元,转移性收入26513万元,上年结算批复补助3165万元,上年结余16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7年,全县完成基金预算收入7689万元,占预算7600万元的101.17%。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64万元,占预算60万元的106.6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7625万元,占预算7540万元的101.13%。

  2007年,全县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737万元,占预算7600万元的101.80%,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完成64万元,占预算60万元的106.6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完成7673万元,占预算7540万元的101.76%。

  2007年全县基金收入总来源为7749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7689万元,上年结余6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万元。

  (二)200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7年县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7875万元,占预算17800万元的100.4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356万元。

  200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执行35763万元,占预算35707万元的100.16%。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5871万元,占预算的100.00%;公共安全2593万元,占预算的100.00%;教育12463万元,占预算的100.00%;科学技术349万元,占预算的100.00%;文化体育与传媒621万元,占预算的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万元,占预算的101.22%;医疗卫生3482万元,占预算的100.00%;环境保护169万元,占预算100.00%;城乡社区事务968万元,占预算的100.00%;农林水事务2212万元,占预算100.55%;交通运输100万元,占预算的100.00%;工业商业金融事务506万元,占预算的100.00%;其他支出4349万元,占预算的100.44%。

  2007年上解上级支出完成865万元,占预算的100.00%,同比下降6.99%。

  2007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3662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356万元,转移性收入23944万元,上年结算批复补助3165万元,上年结余16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由于乡镇没有基金收支预算,上述全县的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即为县本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07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发挥保障职能,全力支持了项目建设。一是集中财力支持了水电开发,支持了锰矿、铁矿、煤矿等系列矿产品开发,支持了湖北三源水泥进一步发展,支持了以泰榕生态药业为龙头的制药业、酿酒业、饮水制品业和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二是扶持了一批发展前景好、后劲足的中小企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三是支持了湖北长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促进了一批竞争优势明显、支撑作用突出的骨干财源的形成。

  注重税源管理,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稽查力度,对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监控和专项目标管理,确保了税收及时、均衡、足额入库。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票据管理,确保了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严格履行国资监管职能和政府出资人职责,强化了国有资产收益征管。

  落实涉农政策,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生资增支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通过“一折通”共发放各种惠农资金3113万元,比上年2452万元增长26.96%。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整合县域支农资金,支持了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扶贫投入,创新了扶贫开发机制;大力改善农业交通环境,支持实施了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为“阳光工程”补贴资金 78万元,培训学员1786人,比上年增加800人。三是大力支持实施“一建三改”工程,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支持畜禽疫病和农作物病虫防治工作,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四是大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和社保基金征缴工作,推行社会保险费“五险一单”征管办法,确保了应收尽收。五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社会保险四项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六是积极筹集资金落实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特困救助政策,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和五保户基本生活。

  优化支出结构,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一是把保工资发放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干部、教师工资网络化发放办法,多方筹措资金,补发了2006年元至12月的调资部分,保证了县乡干部、教师工资按新工资标准按时发放。二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文化科技卫生和社会保障的投入。三是综合运用财政职能,逐步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深入进行了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分析,进一步加大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支持力度。四是继续支持“五大工程一项计划”,扩大了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出了努力。

  深化各项改革,完善了公共财政体系。一是完善了县、乡财政体制,制定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财政财务监管。二是扎实推进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三是细化县直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强化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四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了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五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六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化了政府性基金征缴。

  坚持依法理财,提升了财政监管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财政政策执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扎实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全面规范和整顿了会计工作秩序。三是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把公正透明体现在各项财政工作中,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2007年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县乡财政运行仍较困难;财政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县乡政府债务负担沉重,仍存在较大压力和风险;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8年预算草案

  2008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各项改革,严格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持续又好又快的发展。

  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原则是:积极稳妥,有保有压,收支平衡。

  (一)2008年全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0500万元,同比增长13.80%。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预算安排13000万元,同比增长15.61%;地税部门预算安排15500万元,同比增长9.39%;财政部门预算安排2000万元,同比增长44.20%。按分税制体制口径划分: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安排10800万元,同比增长13.23%;上划省级收入预算安排4200万元,同比增长7.47%;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5500万元,同比增长16.05%。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预算安排20900万元,同比增长16.92%;乡镇级预算安排9600万元,同比增长7.54%。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42044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同比增长6.3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4404万元,同比增长7.23%;补助下级支出6750万元,同比增长2.76%;上解上级支出890万元,同比增长2.89%。

  2008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4204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500万元,转移性收入25800万元,调入资金7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08年,全县安排基金预算收入77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预算70万元,同比增长9.3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77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8年,全县基金预算支出77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70万元,同比增长9.3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预算77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8年全县基金收入总来源预算7782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7770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万元。

  (二)2008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2008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09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0800万元。

  2008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344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5114万元,同比下降10.81%;公共安全2882万元,同比增长11.15%;教育13093万元,同比增长18.56%;科学技术403万元,同比增长15.47%;文化体育与传媒832万元,同比增长33.98%;社会保障和就业1652万元,同比增长4.49%;医疗卫生3043万元,同比增长2.94%;环境保护100万元,同比增长6.38%;城乡社区事务1542万元,同比增长59.30%;农林水事务1360万元,同比增长0.82%;交通运输54万元,与上年持平;工业商业金融事务439万元,同比增长11.99%;其他支出3890万元,同比下降10.55%。

  2008年上解上级支出预算安排890万元,同比增长2.89%。

  2008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安排为3529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800万元,转移性收入23750万元,调入资金7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由于乡镇没有基金收支预算,上述全县的基金预算安排草案即为县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三、完成2008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围绕全年财政预算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服务保重点,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围绕做强优势产业、壮大骨干企业,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培育财政经济增长点,壮大经济实力。二是发挥财政综合职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全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二)扶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保障和农村改革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支持解决统筹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等关系民生的问题。二是认真清理、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三是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开展绩效考评试点。二是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范围,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并向乡镇延伸。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四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六是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高支出效益。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财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及联合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效率。三是加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提高投资效益。四是完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强化增收节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做好收入的组织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特别是一般性支出的增长。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08年财政预算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依靠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团结奋进,乘势快上,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

自治县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向松林

  大会主席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的2007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县财政总收入26802万元,比上年增长25.55%,占年初预算23800万元的112.61%,占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数26700万元的100.38%。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11245万元,占预算112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40%,同比增长42.79%;地税部门完成14170万元,占预算14150万元的100.14%,同比增长20.93%;财政部门完成1387万元,占预算1350万元的102.74%,同比下降20.92%。按分税制划分:上划中央收入9538万元,占预算100.40%,同比增长39.12%;上划省级收入3908万元,占预算100.46%,同比增长21.97%;一般预算收入13356万元,占预算13310万元的100.35%,同比增长18.33%。按县乡两级划分:县本级完成17875万元,占预算17800万元的100.42%,同比增长40.44%;乡镇完成8927万元,占预算8900万元的100.30%,同比增长3.57%。

  200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43197万元(不含省市专款支出),占预算43141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13%,同比增长21.2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763万元,占预算35707万元的100.16%,同比增长28.32%;补助下级支出6569万元,占预算6569万元的100.00%,同比下降3.79%;上解上级支出865万元,占预算865万元的100.00%,同比下降6.99%。2007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为4319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356万元,转移性收入26513万元,上年结算批复补助3165万元,上年结余163万元。全县财政总支出4319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007年,全县完成基金预算收入7689万元,占预算7600万元101.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625万元,占预算7540万元的101.13%;全县基金预算支出7737万元,占预算7600万元的101.8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673万元,占预算7540万元的101.76%。当年基金收入总来源为7749万元,基金支出7737万元,收支相低,结余12万元。

  2007年县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7875万元,占预算17800万元的100.42%;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35763万元,占预算35707万元的100.16%。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社区事务、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支出达到24768万元,占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70%,比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007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3662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356万元,转移性收入23944万元,上年结算批复补助3165万元,上年结余163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3662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7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需要,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民生成效显著;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公共财政体系日趋完善,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在政策性支出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全县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教育、科技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县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历史包袱较重,债务化解难度仍然较大;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运行仍较困难,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源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30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80%;财政总支出预算42044万元(不含上级专款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39%。2008年全县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4204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500万元,转移性收入25800万元,调入资金744万元;财政总支出420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008年,全县安排基金预算收入77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预算支出777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均为7700万元,分别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县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09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算10800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44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882万元、教育13093万元、科学技术40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652万元、医疗卫生3043万元、农林水事业136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54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5%、18.56%、15.47%、4.49%、2.94%、0.82%、59.30%。2008年,县本级财政资金总来源预算为3529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800万元,转移性收入23750万元,调入资金744万元;县本级财政总支出35294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8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预算草案,体现了自治县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符合本县实际,预算草案和保证完成预算的各项措施是可行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县本级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县财政局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明寿同志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7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人民和全体代表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我县政治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08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突出发展和谐这个主题,加强和改进民族立法工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继续做好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自治县人大代表的作用,为自治县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做好服务工作。要继续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加快长阳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明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07年,是本届常委会履行职责的第一年。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人民和全体代表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2007年,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大事、抓重点、求实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退耕还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进、规范城区客运交通秩序等5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常委会坚持抓好会前调查、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督办等重要环节,监督实效不断增强。如第2次常委会议审议教育工作报告的过程中,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会前深入到县一中、职业教育中心、津洋口小学、龙舟坪镇中心学校,实地察看校园建设、设施设备、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各学校负责人对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会议审议提供第一手材料;召开会议时,专门邀请4名教育系统的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针对我县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会议提出了要“加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等建议。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后,得到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为打造全省民族教育强县奠定了基础。第5次常委会议审议政府关于全县招商引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之前,常委会组织专题调查组,历时近1个月,先后到长阳经济开发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等12个部门和三源水泥、宏发纸业、铠榕锰业、古城锰矿等11家招商引进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和座谈,并专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我县部分招商引进企业。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我县招商引进工作成效的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解决生产要素瓶颈制约、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招商引进基础工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加强招商队伍建设”等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招商引进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此外,第5次常委会议还听取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通报。

  组织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常委会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3项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5至6月,常委会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和11个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由2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先后到都镇湾、贺家坪、高家堰等6个乡镇和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公路施工现场以及部分企业实地检查。第3 次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并审议了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针对该法实施中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加大土地管理和监察力度、加强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自身建设”等意见和建议。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取得了好的效果。9至10月,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县农业局关于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先后对龙舟坪、磨市等6个乡镇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与部分村干部、基层兽医及农户进行座谈,检查了乡镇畜牧中心、养殖场、屠宰场,走访了养殖户。通过执法检查了解到,自治县在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饲料、兽药市场监管还有待加强;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后,一些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消化;乡镇和村一级的防疫体系比较薄弱,畜牧兽医队伍有待进一步巩固;防疫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深化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大防疫工作格局”等建议。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专题研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常委会从11月上旬开始,历时2个月,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形成了内容详实的执法检查报告,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常委会配合省、市人大检查组,对义务教育法、会计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等进行了检查、调查和视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推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作的开展。同时,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报送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增强经济工作监督实效。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06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2006年度财政决算。针对计划和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了要“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审议意见,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同时,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对自治县人民政府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抽查,提出了对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使用要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意见和建议,推进了部门预算的改革和管理。

  二、立法工作不断加强,立法质量逐步提高

  常委会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改进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完成了制定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和废止自治县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条例的法律程序,正式公布施行。二是组织召开全县立法工作会议,对近几年的立法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统一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三是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制定了2007至2011年立法规划和2007年立法计划。四是认真组织起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这两部条例,关系到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常委会结合我县实际,突出“管用”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在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条例。将条例草案在三峡长阳网、长阳人大信息网上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并提请常委会两次审议,先后8易其稿,使条例草案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条例草案已呈报省政府原则同意,已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

  三、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认真审议处理相关议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作出了4项决议、决定。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常委会第2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五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第6 次常委会议审议政府关于200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作出了批准该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主任会议听取政府部门预算的报告后,批准了2007年度部门预算。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任命前认真了解组织部门推荐任免对象的情况,举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命时认真听取提名人介绍拟任人员的情况,拟任命人员到会作供职报告。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保障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07年,常委会积极探索,锐意创新,代表工作渠道不断拓宽,代表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提高办理质量。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34件。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围绕一个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问题,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快制订长榔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搞好水土流失治理”、“构建愚人岛生态旅游新村”、“加快长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等4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的建议,交政府办理。议案和建议交办后,常委会采取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办,推动了办理工作,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截止12月底,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123件建议中,代表书面撤回建议1件,其余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理结束并回复代表,代表满意率达到99.6%。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9件建议也已办结。议案和建议的办结率、见面率均达到100%。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一是建立和完善代表激励机制。为县级人大代表印制了《代表履职手册》,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制定了人大代表“争先创优”活动方案,将居住在我县的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居住地域、行业组成 91 个活动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代表活动。在常委会召开会议、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年底,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进行了年度述职。11月下旬,组织在长阳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对我县部分重点项目、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为期2天的集中视察和调研活动。三是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在各乡镇设立了1—2个“代表活动示范组”,配备相应设施,建立学习、述职、评先等制度,使代表开展活动有阵地、有内容。四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代表的服务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进一步畅通民情渠道,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的作用,常委会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代表接待日”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征询他们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100多名,征求各类意见建议50多条。

  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以后,代表结构发生了变化,为迅速提高代表素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分别对新一届代表进行了以人民代表大会知识和代表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并由常委会领导亲自授课。通过培训,代表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有了全面的了解,对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代表履行职务的主动性和能力得到了提高。

  五、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2007年,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扎实做好向上争取政策工作。年初,争取政策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对2007年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向上争取政策的重点、目标和要求。会后,各成员单位在争取上级扶持政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争取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民族自治地方税费返还优惠政策、落实清江库区移民后扶持政策等工作,深入调研、主动汇报,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一是“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实行税费返还的优惠政策”在省委〔2006〕3号文件中得到落实。一年来,通过积极争取,对照省委文件,已有20多项具体政策在我县得到较好落实。二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政策落实更显成效。财政无偿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额度明显增长。三是清江库区移民后扶持政策的争取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促成解决清江隔河岩水利枢纽工程工区征地移民遗留问题,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尽快解决清江隔河岩水利枢纽工程工区征地移民遗留问题的建议”,委托我县的省人大代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得到省政府和移民局的高度重视,省移民局于4月下旬给予回复,由省移民局协调我县和清江公司,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此外,在跟踪了解中央和省关于中部崛起政策措施动态、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方面也有了一些突破。

  积极参与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常委会抽调一名副主任参与了我县一些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在火烧坪铁矿开发项目中,承担了征地拆迁、矛盾调处、基础设施建设等协调工作;围绕三源水泥二期项目建设,开展了项目评审、新征土地、环保、融资、矿区勘探和居民搬迁等协调服务;组织协调专班妥善解决了原清江纸厂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遗留问题,保障了 “清江山水”花园小区暨四星级酒店项目的顺利建设。抽调两名县级干部具体参与了土家风情街、助学启智等项目的协调服务。同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还分别到各自的联系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制定发展目标,落实了发展措施。

  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2007年,常委会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围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针对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新人员多、对人大工作不熟悉等情况,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工作制度和业务知识。安排6名机关干部分别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并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双学双争”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常委会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常委会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凡是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一年来,常委会组织修订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决议和决定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修改,使常委会的议事程序更加规范科学。同时,根据监督法的精神,废止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此外,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对常委会的思想、作风、业务、制度、组织、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转变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决策、提高审议质量的重要抓手。一年来,常委会就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等6个专题深入到有关乡镇和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有一定份量的调研报告,以《人大参阅件》形式印送给县“四大家”领导及相关部门,推动了各项工作。常委会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查报告在中央党校、宜昌市委主办的《发展导刊》上全文刊载,产生了良好反响。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人大机关共有 6人获得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不断加强,常委会机关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288 件次,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直接受理或参与处理来信来访94 件次,接待人民群众126人次,通过督办信访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培训人大宣传业务知识,部署人大宣传工作。开办长阳人大信息网站,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三峡长阳网站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人大新闻宣传笔会,加大对县乡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人大意识。进一步强化对外宣传,提升了我县人大工作对外影响力。据初步统计,我县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各类宣传稿件达1100 多件,其中省级以上的宣传稿件达104件。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到乡镇就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对开展代表活动、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指导。6月下旬,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总结交流全县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探讨改进代表工作、加强乡镇人大建设的措施和办法,为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作用, 整体推进全县人大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12月中旬,常委会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赴广东深圳、珠海等地学习考察立法工作经验,开阔了视野,增长了乡镇人大工作者的见识。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新一届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和积极工作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在“四个坚持”上下功夫。一是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努力使党委的意图变为人民的意志。县委历来十分重视人大工作,多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讨论和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对常委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以及重大活动安排等都及时批复和大力支持,为提高人大工作地位、发挥人大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开展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合心合拍,尽力尽智,确保县委意图的实现。二是必须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常委会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出发,立足我县实际,围绕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既不越权、也不失职。在决定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常委会坚持与“一府两院”加强联系和沟通,求同存异,达成共识。三是必须坚持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力量,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既是党的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常委会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坚持代表民意,反映民情、关注民生,注意解决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赢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四是必须坚持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创新是人大工作发展的动力。一年来的人大工作是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在开拓中不断前进的。常委会只有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才能使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富于时代性和时效性。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民族立法中如何更好地行使变通权,突出民族特色,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与监督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还需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突出发展和谐这个主题,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常委会在组织制定自治法规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思想,紧密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不断完善立法机制,为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重点抓好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废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初审等工作。

  二、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工作程序,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自治县“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旅游、交通、水电、房地产和“五五”普法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审查和批准200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0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县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对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县人大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四是认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人大的决策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围绕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以及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进一步行使好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采取任前调查了解情况、法律知识考试等办法,加强任职资格审查,切实把好法律素质关。

  四、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等制度,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活动方式,引导和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积极性。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和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

  五、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建设

  常委会要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在积极参与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优势,继续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好政策的争取工作。要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不断出台的新政策,研究争取的方法和策略,不断开拓争取政策的新路子。

  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抓好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和解决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根据新情况,总结新经验,采取新举措,努力把我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县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而努力奋斗!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同志所作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08年2月2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正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关注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以和谐司法观谋划法院工作、以“公正高效权威”的新要求做好法院工作,贯彻“政治建院、审判立院、改革强院、文化兴院”的工作思路,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30件,其中诉讼案件945 件,执行案件285件,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211件,总结案率98.46%;大力开展非诉调解工作,案外调处各类纠纷160件,相当于全年所办案件的13.2%。

  (一)狠抓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2件178人,已全部审结,审结率100 %。在生效判决中,宣告无罪1人,给予刑事处分159人,其中,被判处15年以上至20年有期徒刑1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8人,3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26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122人,判处拘役2人,并处罚金97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打黑除恶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成功审理了以朱江为首的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其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3至12年不等的刑罚;打击了李强、李磊等8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其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2至4年不等的刑罚;严惩了冒充警察抢劫犯罪的覃佐方等5人犯罪团伙,其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3至10年不等的刑罚。通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治安得到了好转,环境得到了净化,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二是加强“两抢一盗”专项整治,保证了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良好的县域经济投资环境。随着“三大工程”在我县的开工建设,盗窃犯罪逐渐猖獗,一年来共审理3至9人以上的团伙犯罪案件10起,对冯华、李发、郎之龙等罪犯均给予了1至14年不等的刑罚 ,有力的震慑了犯罪,确保了一方平安。三是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切实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使所判案件做到司法机关认同、社会各界认可、被告人认罪服判、被害人息诉服气,取得了社会公信。四是协助省高院、市中院审理重大犯罪案件8起,配合市中院首次采用注射方式对故意杀人犯胡庆华执行了死刑。

  (二) 稳妥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营造和谐社会环境。2007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08件,审结797件,审结率为98.64%,结案标的额4304.13万元。在进入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252件,占31.62%;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264件,占33.12%;各类合同纠纷273件,占34.25%。一是认真审理好涉及国家三大重点工程和火烧坪高山蔬菜经济的案件,妥善处理了大量施工合同、劳务报酬、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高山蔬菜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与县妇联联合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审慎、稳妥地审理了一批离婚、继承、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纠纷案件。三是大力服务新农村建设。针对农村特点,着力调处了大量山林土地侵权、承包经营权流转、相邻关系和损害赔偿等纠纷,促进了广大农村的安定有序与和谐发展。

  (三)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官民平等和谐。一是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其中要求履行法定职责3件,不服山林土地确权5件,请求行政赔偿2件,不服国有土地管理1件,不服气象行政处罚1件,不服撤销林权证1件,不服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件,不服工伤认定1件。审结15件,审结率100%。二是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年来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0件,执结40件,执结率100%。其中广电管理1件,质量监督管理1件,林业管理2件,畜牧管理1件,城镇建设管理1件,计划生育管理34件。去年6—7月,根据县计生局申请,我院对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办案人员走遍了全县11个乡镇56个自然村,深入到了91个违法生育户家中,执行了34起违法生育案件,有力地规范了全县的计划生育秩序。

  (四)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85件,执结277件,执结案件标的额1687.65万元,执结率97.19%。一是利用年初县人大审议执行工作专题报告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创优执行工作环境。二是加大执行力度,惩治恶意逃债,维护法律尊严。先后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覃德金、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中铁十一局荆宜高速公路项目部采取了强制措施;对伤害他人、拒不赔偿的王启兵依法撤销缓刑,予以收监。三是针对“执行难”呈现的新特点,进一步创新执行方法,拓宽执行思路,穷尽执行措施。一年来,我院推行了债权凭证制度,大胆尝试了冻结股权、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一些新的执行方式,使一批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五)强化审判监督,提高案件质量 ,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建立执法档案。全年共评查案件1200件,尚未发现不合格案件及徇私枉法、违法审判、执行的现象,评查情况均记入了办案人员个人执法档案。12月,在省、市政法委组织的执法质量检查中,均获得了高度评价。二是对矛盾突出、确有问题的案件,依法及时进行再审和重审。全年共审理各类再审案件5件,审理发回重审案件9件。

  (六)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一是加强信访接待和申诉复查,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8件,其中来信41件,来访197件;接待处理老上访户18人次。县委、县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案件9件,已全部办结。二是做好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制定了《涉诉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全年共排查出重大涉诉上访案件5件,并分别落实了“四定五包”措施,确保了“两会”、省“九代会”“十七大”等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无涉诉上访事件发生。三是积极稳妥审理群体性诉讼案件,维护全县工作大局。原告刘俊敏等11人、第三人田昌令等20人与县国土资源局不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涉及群众房屋拆迁、补偿等切身利益,同时案件与县政府招商引资及龙舟坪城镇规划等全县大局密切相关。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情绪异常激动,由于工作细致,稳控措施得当,该案得以平稳结案。

  二、强化教育培训,深化文明创建,队伍建设展现新形象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贯彻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八条禁令”》,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各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开展党政干部“廉政轮训”,组织进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及“第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院领导亲自讲授党风廉政课,并向社会公开作出了“作风建设五项承诺”。四是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通过大力宣传学习覃发国同志的先进事迹,促进全院干警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吸取外地法院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的教训,教育大家珍惜岗位、自尊自重。五是在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中设立了11名兼职廉政监督员,对干警行为随时进行监督和约束,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六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申“五条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了八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的转变。

  (二)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一年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新进大学生参加了省、市法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2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市委党校学习,4名同志参加了县委党校党政班学习。二是进一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以案析理”活动,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的实践要求。三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一年来,选派2名同志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的业务培训,1 名同志通过自学获得本科学历,全院干警参加了全县公务员培训班的学习。

  (三)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果,法院形象得到新提升。一是我院被授予为“全市先进法院”,并已连续三届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二是进一步推出了覃发国同志这一极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去年以来,覃发国同志先后被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省“政法先进工作者”、市政府授予“宜昌市劳动模范”称号、市委表彰为“宜昌市优秀共产党员”、市委宣传部确定为2007年全市“感动宜昌”10大先进典型之一,他作为“为民法官”的代表,还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喜迎十七大,荆楚和谐数风流”全省12个先进典型人物之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长阳县委分别发出了向覃发国同志学习的决定,县委于10月22日举行了覃发国事迹报告会。今年元月18日,覃发国同志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确定为“全国模范法官”候选人,并进行了公示。三是部分干警相继获得省、市荣誉称号。2人被批准荣立三等功,1人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1人被宜昌市人大、三峡日报等21家单位联合授予“宜昌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三、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深化审判、执行方式改革,贯彻和谐司法理念。一是在民事审判方面,推行“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做到情与法相结合,尽可能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从根本上定纷止争,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 67%。二是在刑事审判方面,实行“打击重点、教育一般”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通过“严打”消除不和谐因素的同时,也通过“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和谐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具有立功、自首情节的被告人以及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等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均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对轻型财产犯罪准确适用财产刑,做到自由刑、财产刑合理结合,全年判处财产刑案件55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做到被害人权益最大化实现,全年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率达到50%。三是在行政审判方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机制,从根本上化解“官民矛盾”,解决行政争议,全年行政案件协调率达到64%,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100%。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实行“先执行后收费”的原则,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围绕和谐抓执行,遏制社会矛盾,执行和解率达到62.09 %;发挥网络监管功能,将全部执行案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了全程上网公开,提高了执行效率。

  (二)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非诉调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2007年以来,我院大力开展非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对各类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使大量纠纷被“过滤”在诉讼之外,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节省了司法资源,受到了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予以推广。一是以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对其日常工作积极参与、指导和协助,使大量民间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二是延伸司法职能,注重在诉前、诉中、诉后发现并调处与案件相关的各种矛盾,不留后患。三是以人民陪审员为纽带,切实解决偏远地区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四是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并出谋划策,当好参谋。2007年5月,江西水电公司在承建水布垭超高压输电线路时,需跨越我县一重晶石矿,因矿区补偿问题未落实,矿主组织数十人阻拦施工。如不及时处理,不但影响工期,还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了确保国家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又使当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通过艰苦的协调工作,施工方愿先提供100万元补偿担保金交法院保管,待日后双方再行解决补偿问题。协议达成后,施工方如期完成了施工。锦龙公司在开发东流溪电站时,发生安全事故致李某死亡,因赔偿问题有关部门几次组织座谈未果,尸体停放了数天,死者亲属10多人声称要赴上级上访,我院及时派人协助调处,并从法律上帮助当事人明辨是非,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三)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彰显人文关怀,减少社会矛盾。一是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收费标准,将中央的惠民、利民政策切实贯彻好、实施好。二是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根据我院实际,制定了《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资金管理及审批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去年12月,组织专班对需要实施救助的当事人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确定救助对象20案35人,需救助资金50余万元,目前已对19名重点特困当事人进行了部分救助,支付救助基金5万元。三是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依法准予缓交或减免诉讼费,全年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45件57人,共减免缓交诉讼费19.5万元.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自身建设呈现新面貌

  (一)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一是为改善基层法庭交通条件,更新办案用车4台。二是为执行局购置了摄像和照像设备,解决了执行现场的实况记录和取证问题;为都镇湾、资丘两个法庭装配了空调,改善了基层办案条件。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添置了部分电脑及配套设备,建成了内外网相互配套的网络体系,并实现了与上级法院及部分兄弟法院的联网和信息共享,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

  (二)法庭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都镇湾、资丘两个人民法庭的迁址重建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正在规划之中。二是数字化审判法庭已基本建成,并在审理朱江涉黑案等重大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龙舟坪人民法庭完成设备更新,已建成标准化审判庭。三是加大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争取力度,弥补了基建资金缺口和办案经费不足。四是挤出资金,为各人民法庭全体法官、法警大队、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各位代表:2007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断层、空编现象严重,已影响到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成本增加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少数干警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方面存在差距,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待增强;四是“执行难”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无理上访、缠诉等现象依然困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

  五、2008年的工作目标及措施

  200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大力弘扬覃发国同志忠于职守、真情为民的崇高精神,深化改革、克难奋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又好又快完成,为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先导。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全院掀起一个大学习、大宣讲、大讨论的热潮。一是把学习十七大精神放在首位,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搞好理论武装,把握好政治方向;二是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高举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意识,树立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高效权威的观念,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

  (二)坚持以和谐稳定、案结事了为目标。在全体干警中确立审判执行工作新思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并把被告人积极赔偿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对刑事自诉案件,着重进行刑事和解,避免矛盾升级。二是民商事案件要贯彻和谐主义审判方式,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工伤保险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三是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促进行政管理的和谐;加大执行和解的力度,减少执行对抗。四是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非诉案件的调处工作,尽力减少“对簿公堂”。

  (三)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一是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基金的投入,充分体现司法为民,切实解决执行到位率难以提高、社会矛盾突出的问题;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人员断层和法官流失的问题,不断充实法官队伍;三是要解决个别干警工作热情不高、办案质量不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四是要解决信访申诉突出问题,做到有序、有效接访,完善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努力形成让当事人息诉罢访的合力。

  (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一是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二是着力构建“四不为”的自律、防范、惩戒和保障机制,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完善各项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结率、执结率、裁判正确率和调解率;四是进一步健全审务公开和执行公开制,加大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

  (五)坚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核心。一是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办案质量;二是尽快启动部分人民法庭的迁址重建工作,改善基层执法环境;三是完善办公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增加投入,提升局域网应用水平;四是完善数字化审判法庭建设,完成电子监控、安全检查和证据展示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坚持以文明创建为动力。要以覃发国同志为楷模,巩固文明建设的成果,将“争优创先”作为全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形成争创先进法院、先进法庭、优秀法官的良好风尚,使全院各项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取得更好的位次,力争连续第四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法院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各项工作更加繁重。但我们相信,有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有全院干警的团结拼搏,法院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同志所作的《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8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建设小康长阳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落实检察权,努力使检察工作符合法律监督属性的要求

  一年来,我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以业务为中心,切实体现法律监督属性,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部署,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81件128人,与上年相比,件数下降30%,人数下降21%。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74件117人,不批捕7件10人,移送单位撤回1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38件205人(含上年积存1件8人),与上年相比,件数上升16%,人数上升21.6%。经审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113件172人,不起诉6件7人,退查3件4人,移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6件8人,移送单位撤回4件6 人,积存6件8人。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我们始终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的犯罪,尤其是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该类犯罪案件35件67人。如李贺、陈炼等故意伤害案,虽然伤害结果是轻伤,但由于该团伙在县行政服务大楼公开持刀伤人,社会影响极坏,严重破坏社会治安。我们在办理此案时,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3名在逃人员建议公安机关报捕,对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与法院、公安密切配合,在稳准狠和及时性上充分体现打击力度和效果。全年共提前介入各类案件19件。如在办理朱江等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时,我们专门安排一名主诉检察官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系会议,商讨该案的侦查方向,列出详细的侦查提纲。正是由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使得该团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我院的指控,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社会效果,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工作中慎重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把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犯罪,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办案始终,对其实行轻缓刑事政策。全年对罪行较轻的案件、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涉嫌犯罪不捕7件10人。如在办理某高中学生涉嫌盗窃案时,经调查该生学习成绩较好,平时表现不错,因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对其疏于教育,考虑其即将面临高考,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遂对他做出不起诉决定,并成立帮教小组进行教育。该生在2007年高考中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

  参与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通过运用非刑罚处置方法化解矛盾,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一是抓好诉讼环节的调解关。针对被告人给被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给社会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我们紧紧抓住捕前、诉前两个关口的调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把矛盾消化在诉讼环节。全年有8件8人在起诉前进行了调解。二是抓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关。积极支持被害人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做好法律教育疏导工作,让其对被害人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弥补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全年在办案过程中经过调解有4件4人赔偿到位。三是抓好群众来访接待关。以抓息诉和清理排查涉检信访为重点,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尽可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对2件涉检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积极协调,全部消化处理。四是抓好民事行政检察环节申诉和解关。积极探索“执行和解”的办案机制,用非诉讼手段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完毕。抓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跟踪帮教关。对于轻微的刑事违法并且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推行不捕、不起诉制度,从正面积极引导,防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禁造成交叉感染,并组成帮教小组进行帮教,防止再次误入歧途。

  (二)集中力量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共受理初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4件16人,立案侦查12件13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10件11人,移送审查不起诉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重点查办党委重视、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正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2人,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件6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2件2人。如立办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涂某某受贿16.9万元大案。

  改变侦查方式,落实检察一体化机制。坚持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抓好内部资源的整合,提高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在宜昌市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反贪部门认真侦查,侦监、公诉部门积极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开展了对云南路桥公司沪蓉西高速公路第四标段项目部管理人员涉嫌贿赂犯罪案件线索的摸排。通过周密部署,精心谋划,秘密初查,在该项目部立办了5件5人。根据宜昌市院交办,立办了宜昌市地税局伍家岗地税分局征收管理科原科长陈某某受贿案,宜昌市鄂西电力设备修造总厂材料科原科长、经营部原副主任杨某某受贿案。

  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推进了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前发展。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系统预防。认真开展廉政文化预防活动,与县电力公司开展“检企共建学习型组织”活动,编印了16万字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读本》,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国家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赠送1500本。在4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县委党校科干班、干部轮训班等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2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我们在注重协调配合的同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有效地维护公平正义。

  立案监督工作稳步发展。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7起,经调查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积极开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与11家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各个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意见》,对2006年来的行政案件进行了全部自查,我院重点检查了三家,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起。

  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重点监督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另案处理、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情况和漏捕漏诉等问题。按照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调查办法》,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合法收取证据,确保侦查活动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全年共追捕6人,不诉6件7人,追诉漏犯3人。

  审判监督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使1件再审程序违法案件得以纠正。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增加量刑透明度。共出庭支持公诉48件,全部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推行监外罪犯“一卡跟踪监管”考察工作流程,解决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难题。对2名脱管监外罪犯进行监督并收监执行刑罚。积极开展以“执法犯法、跑风漏气、通风报信”为内容的专项监督工作,纠正1起律师违法会见在押人员行为。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进一步深化。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1件,立案5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2件,提请抗诉2件,和解1件。同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注意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共息诉6件,占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54.5%。

  二、坚持从严治检,努力使检察队伍符合时代形势发展的要求

  我们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以政治建检为根本,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支撑,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着重在“四个加强”上下功夫。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聘请党校教师为全院干警上辅导课,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觉服务大局的意识。二是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反思自查以及开展走出去“访”,请进来“评”等活动,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形成了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三是认真开展2007年“廉政轮训”、第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迎十七大党建知识测试”,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以“以案析理”活动为契机,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把执法办案中权力相对集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反贪污贿赂等7个部门作为“以案析理”活动重点查摆部门。组织各科室和干警进行自查,清理了2006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429件536人,并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班集中进行清理检查,找出瑕疵案例3件,组织干警重点查摆和剖析,进行整改。通过“以案析理”活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果进一步增强。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我们从抓学习入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组织4名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拟晋升高级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培训学习,56人次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党校学习,积极支持未取得检察官资格的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1名干警顺利通过。全年有2名干警分别被省院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宣传报道员”,2名干警分别被市院评为“优秀检察官”和“检察机关业务尖子”。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成立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实施方案,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创办《我们检察官》内部刊物,制作干警个人愿景牌,开通电子阅览室、网上论坛,成立兴趣小组,干警的学习热情高涨,工作的主动性增强,敢与争先的氛围逐步形成。全年检察信息被省、市院转发24期,检察调研文章被各级采用19篇,检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172篇。

  三、坚持机制创新,努力使检察改革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工作中,我们以打造检察工作品牌为目标,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认真贯彻《湖北省政法部门执法质量检查考评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质量评审办法》,完善业务管理监督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执法质量考评办公室,制定《领导责任制》、《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对全院各个办案部门所办理的案件在各个环节、各个程序进行跟踪监督,对执法部门和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通过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做到一案一反思,一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全年所办案件无冤假错案,无捕后不诉或判无罪案件。

  强化司法人权保障机制。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侦查讯问活动,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保障依法、文明办案。依法准确运用逮捕强制措施,加强刑事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积极推行不捕、不诉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继续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进行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协商,推荐产生9名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对2件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该立案不立案或立案不当、违法搜查、扣押等“五种情形”的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办案质量、增进司法民主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在认真抓好检察工作的同时,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中心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院农村小康工作队认真履行“指导、帮扶、督促、服务”职责,帮助都镇湾镇重溪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发展主导产业。扶持资金5000元帮助成立重溪村椪柑专业合作社和注册“重溪椪柑”商标,筹资3万元购买12000株椪柑苗支持发展椪柑200亩,购买50套会议桌椅,帮助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群众捐款4470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执法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对人大交办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案件、事项均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结果。

  各位代表,我院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扎实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工作思路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和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够,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三是科技强检步伐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干警应用科技手段办公、办案能力偏低,这些需要在新的一年加以改进。

  2008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上下功夫,突出职责,强化职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着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全体检察干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集中制。持之以恒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正规化分类培训力度,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健全执法责任制,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一要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检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二要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着力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案件等;进一步推进社会预防网络机制建设,以预防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为重点,配合搞好防控治理。三要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完善监督机制,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办案工作机制,将这一政策全面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

  (三)以接受监督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把代表、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作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描绘了新的宏伟蓝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长阳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接受刘晓宁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

备  案  报  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6次会议接受了刘晓宁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

  安全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国瑄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过充分论证、调研和起草,目前已形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现将这个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背景与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县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中虽已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各县(市、区)的前列。但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实施中还有一些不适合自治县实际的情况,特别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方面、农产品生产者权利义务等方面,需要作更进一步的规范。因此,根据自治县实际,充分利用自治县民族自治立法的优势,及时起草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于提升长阳农产品市场价值,维护农民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促进长阳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主要起草工作情况

  2007年5月,自治县成立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条例起草专班,制定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日程安排,确定县农业局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起草的责任单位。条例起草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6月10日以前完成了条例草案的初稿。6月中下旬,条例起草工作专班到磨市、都镇湾、火烧坪、榔坪等乡镇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起草专班还通过不同形式征求了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我们慎重地进行了研究,进一步完善了条例草案,形成草案第三稿。7月23日,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后形成草案第四稿。之后,又分别征求了县级领导意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先后形成了第五稿和第六稿。9月送市、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修改形成第七稿。10月起草专班在通过考察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后,报市人民政府并转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12月12日正式批复原则同意。12月28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内容,一是变通现有国家法规,如《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等;二是借鉴、参考其他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立法的经验作法,对于成熟有用的条文直接移植过来,如《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无公害农产品条例》等;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对现有需要规范的行为予以明确。现有条例草案不分章节,共四十二条。

  2.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主要特点。根据自治县实际,一是针对我县高山蔬菜面积大、产量多的实际,为了确保高山蔬菜质量安全,在国家法律法规未作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规定禁止在高山蔬菜主产区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第十八条第二款),并设立了相应的处罚依据(第三十三条);二是参考《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无公害农产品条例》的做法,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常开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纳入财政预算(第五条第二款);三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做出了更具体的规范(第十条),特别提出了“在无公害农产品主产区设立工矿企业,环境评估机构在进行环境评估时应征求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第二款);四是进一步规范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等;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础上,增强了可操作性,具体规定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监督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3.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没有设定新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一)制定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背景与必要性

  我县是矿产资源大县,矿产资源储量十分丰富,全县已发现矿种9类32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17种,全县主要矿产资源潜在总值为332.10亿元。随着我县矿产资源的逐步开发利用,矿业以及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的产业已经逐步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之一,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加工、经营,保护矿区居民合法权益,保护自治县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迫切需要一部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单行条例。

  1.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自治县特别是清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需要。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县独特的生态环境不仅是自治县的宝贵财富,而且是人类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目前我们正在申报清江国家级地质公园,自治县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天然气管道、超高压输变电线等横贯东西,分别长达数十公里,矿产资源开发必须与自治县风景名胜保护、地质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保护有机结合。

  2.加强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尽管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对非法采矿进行整治,但是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等非法采矿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面临监管范围过大、执法依据不充分、执法手段不够等不利于矿产资源管理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法律武器,必须制定符合自治县实际的单行条例。

  3.保护矿区居民合法权益的需要。由于自治县特殊的自然条件,矿产资源开发极有可能导致矿区周边自然环境变化,从而对矿区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甚至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矿产资源开发必须兼顾矿区居民的利益,确保居民生产生活不能因采矿而受到危害。   

  4.保护民族经济的需要。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此必须把在我县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加工的企业尽量留在长阳,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资源大县向经济强县转变。

  (二)立法的主要过程

  根据2007年的立法计划,从2007年5月开始,由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成立矿产条例起草专班,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同时借鉴了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二十多个自治州、县矿产资源立法成果,于六月上旬形成了初稿,6月下旬至7月中旬,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的修改建议,同时还到磨市、都镇湾、火烧坪、榔坪等乡镇征求县内各级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矿主的意见,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交流和学习,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矿产资源条例草案第三稿。 2007年8月,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程序报宜昌市人民政府审查并转报省人民政府,2007年12月17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原则同意。

  (三)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总的原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赋予的立法权限和程序进行。

  1.最大限度的争取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在采矿权、探矿权设立,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等方面争取自治县有更多的权限;尽最大的可能争取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分配上给予自治县适当的优惠。

  2.针对自治县矿产管理体制制定相对符合自治县实际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如何有效制止、打击非法采矿的问题;二是妥善解决农村公益事业所需砂石、沾土等矿产品开采使用,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三是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地质生态环境问题。

  (四)矿产资源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草案全文共五章四十八条,为了保持法律的完整性,我们将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省级以上矿产管理文件相对实用的部分进行了综合,同时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1.明确了自治县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所辖区域矿产资源的权利。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其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国家,但是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各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管理矿产资源的权利,没有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管理矿产资源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处在最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因此,根据实际需要和自治县管理矿产资源的经验,结合矿区安全管理、矿产品市场管理等管理模式,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矿产资源的权利。

  2.争取了自治县更多的矿产资源管理权限。为方便管理和防止因盲目批准采矿对重大基础设施、水库堤坝、风景名胜区造成破坏,条例规定由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发证的采矿权登记、采(探)矿权转让实行先从县级申报;同时条例规定对于乡、村道路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所需普通砂、石、粘土等材料,在征得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不办理采矿许可证。这样规定既符合长阳实际,又减轻了乡村组织和农民的负担。

  条例草案还规定,由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发证的可以委托自治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这些规定为今后进一步争取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对我县的支持和照顾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3.加大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力度。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我县部分储量较大而又十分重要的矿产资源分布点多面广,在产品开发、营销等方面监管难度较大。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重要矿产品目录。”根据这项规定,自治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需要重点管理的矿产品纳入自治县重要矿产品目录进行管理。

  条例草案第三十条还规定:“自治县禁止一切非法采矿行为。对非法采矿点(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关闭。”这些办法对于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采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4.体现了保护少数民族地区利益、矿区居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条例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利用自治县矿产资源设立矿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应当优先安排在自治县区域内,企业的从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自治县居民中录用。”对因采矿引起自然水源消落、山体滑坡及其他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损害的,除及时进行治理和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者赔偿。

  5.突出了自然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重要设施保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隔河岩电站、招来河电站、铁路、高速公路、天然气等重大工程相继建成投产,清江画廊风景区被列为AAAA景区,为自治县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因此必须对这些重要设施和旅游风景区加强保护。条例草案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不得在这些重要设施保护范围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此外,条例草案在劳动就业、矿区安全、卫生防疫等行业管理与矿产资源管理有机结合方面,以及加强各部门协调等方面也做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以上说明,连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请予以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年2月29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条例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田文大

  大会主席团:

  在本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农产品质量在农产品贸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县是农产品外销大县,其中特色农产品较多,如高山蔬菜、柑桔、茶叶等等。近年来,我县农产品特别是高山蔬菜大量进入全国大中城市,部分产品已经走出国门,其质量安全对我县农产品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虽然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时间不长,有些需要变通执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有些问题还需要作更进一步的规范。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是我县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是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战略选择。依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可以确保我县农产品始终保持良好的质量信誉,始终保持良好的产销势头,更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根据自治县实际,及时起草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意义十分重大,十分必要。

  代表们还认为:我县矿产资源储量十分丰富,随着我县矿产资源的逐步开发利用,矿业以及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的产业已经逐步成为我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尽管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对非法采矿进行整治,但不利于矿产资源管理的问题仍然突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加工、经营,保护矿区居民合法权益,保护自治县生态环境,迫切需要一部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矿产资源管理的单行条例。因此,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长阳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自治县整体经济实力,构建和谐长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条例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1.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二条“农产品”的范围应当包含烟叶,审查认为,烟草属于农产品范畴,应予明确。增加后的条款为:“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经种植、养殖、采集、捕捞形成的粮食、蔬菜、水果、油料、菌类、茶叶、烟叶、中草药、畜禽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2.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中的“高山蔬菜产区”应当确定范围。此条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禁止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高山蔬菜产区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

  3.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暂时不宜,经审查,该条第二款予以删除。

  4.根据有的代表建议,条例第三十三条“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于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罚款”予以修改。经审查删除“警告或者”四字,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高山蔬菜产区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经营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产品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其农产品禁止出售;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1.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一条的立法依据不宜过多,因此经审查删除“《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地质资源堪查管理条例》”等字,修改为“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对自治县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充分。该条第二款修改为“矿产资源补偿费、采(探)矿权价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上缴的以外,全额用于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

  3.根据有的代表建议,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禁止开采地表矿产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自然保护区,因此增加一项作为第二项“经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原二、三项依次顺延为第三、四项。

  在审议过程中,代表们还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完全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细节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湖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

  条例审查委员会建议将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纳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以审议。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

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的说明

——2008年2月29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田文大

  各位代表:

  在本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代表们认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农产品质量在农产品贸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县是农产品外销大县,其中特色农产品较多,如高山蔬菜、柑桔、茶叶等等。近年来,我县农产品特别是高山蔬菜大量进入全国大中城市,部分产品已经走出国门,其质量安全对我县农产品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虽然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时间不长,有些需要变通执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有些问题还需要作更进一步的规范。建设特色农业大县是我县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是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战略选择。依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可以确保我县农产品始终保持良好的质量信誉,始终保持良好的产销势头,更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根据自治县实际,及时起草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意义十分重大,十分必要。

  代表们还认为:我县矿产资源储量十分丰富,随着我县矿产资源的逐步开发利用,矿业以及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的产业已经逐步成为我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尽管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对非法采矿进行整治,但不利于矿产资源管理的问题仍然突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加工、经营,保护矿区居民合法权益,保护自治县生态环境,迫切需要一部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矿产资源管理的单行条例。因此,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长阳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自治县整体经济实力,构建和谐长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条例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1.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二条“农产品”的范围应当包含烟叶,审查认为,烟草属于农产品范畴,应予明确。增加后的条款为:“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经种植、养殖、采集、捕捞形成的粮食、蔬菜、水果、油料、菌类、茶叶、烟叶、中草药、畜禽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2.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中的“高山蔬菜产区”应当确定范围。此条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禁止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高山蔬菜产区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

  3.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暂时不宜,经审查,该条第二款予以删除。

  4.根据有的代表建议,条例第三十三条“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于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罚款”予以修改。经审查删除“警告或者”四字,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高山蔬菜产区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经营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产品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其农产品禁止出售;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

  1.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一条的立法依据不宜过多,因此经审查删除“《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地质资源堪查管理条例》”等字,修改为“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有的代表提出,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对自治县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充分。该条第二款修改为“矿产资源补偿费、采(探)矿权价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上缴的以外,全额用于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

  3.根据有的代表建议,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禁止开采地表矿产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自然保护区,因此增加一项作为第二项“经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原二、三项依次顺延为第三、四项。

  在审议过程中,代表们还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完全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细节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湖北省制定地方性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处理。

  今天上午,本次大会第3次主席团会议审议了条例审查委员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同意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提交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意见,连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请予以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李晓英(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田玉宇    李祖炳    邹维端    覃建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向松林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刘晓宁    杨传国    杨德芬(女)  何国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条例审查委员会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田文大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邓守海   田第元   李书华   赵毓潮

关于设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

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田文大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设立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条例的审查工作,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拟设立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等三个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只限于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结束,三个委员会的任务即行终止。

  二、国民经济计划预算审查、议案审查和条例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是从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决定: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8日下午4: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和建议的规定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制定本规定。

  二、本次代表大会设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议案和建议的审查工作,写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

  三、大会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可以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

  四、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包括题目、案由、方案三方面的内容。

  五、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审查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六、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转作建议处理。

  七、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单位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八、议案应在截止日期以前提出。

  九、代表个人或联名(人数不限)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提建议,应包括题目、具体意见。

  十、议案和建议,均应一事一案、一事一议,代表在填写议案和建议专用纸时,字迹要工整,切忌潦草。

  十一、代表在大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属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办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交办。属于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单位和组织承办的,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交办。

  十二、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负责议案和建议收集、归类、整理以及提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各项工作。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大普高经费投入、促进教育

持续发展的议案》的决定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田第元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高经费投入 促进教育持续发展的议案》,会议决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实施“碑坳—青树包”公路

维修改造,确保高山蔬菜顺畅销售的议案》的

决    定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吴建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碑坳—青树包”公路维修改造,确保高山蔬菜顺畅销售的议案》,会议决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8年2月29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晓英

  大会主席团:

  我受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请予以审议。

  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结合我县实际,以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从招商引进、项目建设、发展支柱产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截止到2月28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8件。按照类别分,属于工业、交通、邮电通讯方面的4件,属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方面的4件;按照承办单位分,归口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的7件,归口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理的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及本次会议有关议案、建议的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建议将田第元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高经费投入,促进教育持续发展》的议案和吴建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碑坳——青树包”公路维修改造,确保高山蔬菜顺畅销售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其他6件议案转作代表建议处理。

  截止到2月28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6件。在大会闭幕之前,代表们还将陆续提出一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在会后连同6件转作建议办理的议案,一并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办理,并督促办理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并反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质询案的规定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做好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质询案的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制定本规定。

  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所属的工作部门和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三、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可以不限于同一代表团的代表,但联名的代表人数必须在10人以上,代表不能在同一质询案上重复签名。

  四、质询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五、质询案提出后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受质询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按照主席团指定时间认真作出答复。

  六、受质询机关答复的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可以书面答复,也可以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上、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但主席团不能否决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的质询案而不交受质询机关答复。

  七、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时,应请提质询案的代表及其所在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参加会议,发表意见。

  八、受质询机关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九、代表提出的质询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对不符合质询案成立法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代表提出的询问,并由大会主席团指定有关机关派人向这些代表说明不作质询案处理。

  十、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作出答复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该质询案即行销案。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52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志明      马尚云     王小君      王功平       王平昌

  王新祝      田大甲     田文大      皮艳春(女) 吕学锋

  向松林      刘光红     刘志敏      许  冰       许水铭

  孙金健      杜家法     杨传国      杨明寿       杨德芬(女)

  李云达(女)李书华     李世金      李兰林       李永华

  李国全     李祖炳      李晓英(女)肖发喜(女) 吴  凯    

  何国周     余志鹏      邹维端      张武先       郑国瑄    

  官守国     赵毓潮      姜  华      洪丕源      秦伟文    

  郭永金     黄正钢      覃  红      覃宏明      覃建国    

  覃晓玉     覃晓玲(女) 覃高轩     蔡金波      谭丛卉(女) 

  翟宏远     熊显耀

  秘书长:田文大(兼)

关于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杜家法

  各位代表: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拟由52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县委常委;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

  3.自治县政协主席、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中的副县级领导干部;

  5.各乡镇代表团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以审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常务主席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王新祝        马尚云      杨明寿      李世金

  王平昌        田文大      杜家法      向松林

  余志鹏        李晓英(女)

  召集人:王新祝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王新祝   杨明寿   李世金   田文大

  第二次全体会议

  马尚云   王平昌   杜家法   向松林

  第三次全体会议

  杨明寿   田文大   余志鹏   李晓英(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08年2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郭永金     周近群     秦道军     杨长安   

  向紫玉(女)  覃德双     宋方军     秦尚瑛(女)  

  刘光红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8年2月27日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田文大

  主席团:

  现在,我就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是经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研究提出的。

  二、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本次会议共三次大会,分别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轮流担任。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县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王新祝同志在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2月26日)

    

  同志们:

  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明天就要开幕了。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团结和鼓舞全县人民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要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自治县人民法院和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会议内容很多、意义重大,全县人民十分关注,并寄予厚望。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多次专题听取汇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做了认真的筹备工作。下面,我就开好这次大会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明确会议的指导思想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显著成绩。2008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审议决定2008年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动员全县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开拓前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完成2008年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集中精力,把这次大会开好。

  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2007年,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在民族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能、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组织全体代表开好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讨论决定全县的重大问题,共商我县改革和发展大计,能够进一步增强信心,鼓舞斗志,统一全县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激发广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努力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因此,我们一定要动员全体代表,增强代表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决议,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努力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开成加快我县发展的动员大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加强对大会的组织领导是开好这次会议的根本保证。根据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要成立临时党委,各代表团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加强对会议的组织领导。县委要求,各代表团负责同志既要认真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职责,又要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各项活动,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第一,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会议期间,每个代表都要讲政治、讲团结、守纪律、顾大局,严肃认真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贯彻县委的意图和主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各代表团要引导代表实事求是地总结全县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把代表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第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好分组讨论,积极组织和引导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听取和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决议,引导代表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敞开思想,开动脑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议大事、讲真话、献良策,使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大会在作出决议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使大会按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三,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这次大会任务繁重,全体代表一定要集中精力,善始善终开好大会。一是要树立良好的会风。各位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报告,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中的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列席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有关机关、部门的负责人,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询问。二是要严格遵守大会的各项纪律。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要认真参加大会和小组讨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不得参与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它活动,保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三是要做好大会保密和安全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大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报告。四是要认真搞好会议服务工作。为做好会议服务工作,大会秘书处下设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组织组、议案建议组、法规组和后勤保卫组。各工作组要在大会秘书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做到万无一失。

  同志们,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我们相信,在县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让我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鼓劲的大会,开成一个体现人民意志、凝聚各方力量、谋划科学发展的大会。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王新祝同志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08年2月29日)

  各位代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委和大会主席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圆满成功!

  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过认真审议,大会通过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表达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忠实体现了县委的意图。会议开得很成功,大会自始至终洋溢着民主、团结、奋进的气氛,体现出务实、创新、发展的精神,是一次民主和谐、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大会,是一次凝聚人心、激励斗志、谋划发展的大会。

  刚刚过去的2007年,我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速度快、质量高、效益好、后劲足、斗志旺的良好态势。一年来,全县上下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总体思路,坚持把发展作为中心,稳步推进改革,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经济建设取得新的成绩,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社会建设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共同努力的结果,也饱含着所有人大代表和从事人大工作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

      在过去的一年里,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人事任免、改进代表工作和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我县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人大常委会及其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和全县人民向自治县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科学制定发展目标,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保障。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今年全县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发展举措已经明确。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权力行使好,把作用发挥好。在开展立法工作时,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及时把县委的重要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形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在行使监督权时,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把监督寓于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之中,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要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程序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任免工作水平。要特别注重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人大代表不仅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而且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要牢记宗旨,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当代表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和权利义务,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好代表职责。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要常怀亲民之心,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实现民愿,关注热点问题,了解群众疾苦,真正履行好代表的神圣职责;要充分反映民意,既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做到下情上达。在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架起桥梁和纽带,更好地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一府两院”直接担负着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要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把人民的希望、要求、呼声与建议当作鼓舞和鞭策,当作改进工作的动力,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好落实上,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使代表满意,让人民受益。法律是老百姓追求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司法人员要高举公平正义的旗帜,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真正做到为民执法、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已经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吹响了前进的号角,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克难攻坚的拼搏精神,埋头苦干、只争朝夕,为加快建设美丽富强和谐长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公安干警、宾馆员工默默无闻地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名单

(共333人,其中代表217人,列席116人)

  龙舟坪代表团

  (共84人,其中代表58人,列席26人)

  第一组

  (共28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9人)

  召集人:覃高轩    方秉喜

  王小君      王新祝      方秉华      皮艳春(女)

  许大新      刘小波      李书开      陈传勋

  郑国煊      罗文雄      赵运红(女)郭永金

  覃世清      程文清      谢自义      翟宏远     

  潘兴兰(女)

  列  席:

  田兴国      田科录      朱琼英(女)熊  华

  吕有富      李四年      吴  平(女)杨  涛

  姚荣光

  第二组

  (共28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9人)

  召集人:田玉宇    邓守海

  王仁菊(女)王功平      王家品      方正照

  方秉浩      邓长新      向祖德      毕如寿

  李永华      李晓英(女)周耀望      胡玉元

  龚立金      彭绪清      覃立国      覃孟华

  熊名礼

  列  席:

  张革会      田国亮      白书明      陈兴宏

  陈  明      陈宗仁      覃春林      丁天宴

  郑金泉

  第三组

  (共28人,其中代表20人,列席8人)

  召集人:李国全    田第元

  田大甲      刘小红(女)刘红武      刘晓宁     

  刘志敏      李书平      李永清      周明继

  赵必敬      赵毓潮      洪丕源      徐帮德

  董新华      覃  勇      覃守轩      覃晓玲(女)

  覃德双      谭承梅(女)

  列  席:

  毛明球      熊  虎      毛爱萍(女)曾华斌

  吴新华      蔡  龙      赵祖高      石  波

  磨市代表团

  (共26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8人)

  召集人:李兰林    欧阳劲松

  马尚云      方自高      方金娥(女)刘甫寿

  李作琼      李茂勤      肖兴由      余志鹏     

  邹国春      张文华      张必虎      陈年云     

  陈纯菊(女)孟庆法      喻承明      廖全新

  列  席:

  向贤海      金克勤      林爱和      高圣国

  郭荷香(女)颜复新      邱  华      牟继秋

  大堰代表团

  (共26人,其中代表18人,列席8人)

  召集人:官守国    杨  胜

  王书桂      王德雄      田文大      杨传国

  严武成      吴  凯      余建妯(女)汪宗银

  陈支香(女)苟宗敏(女)胡金兰(女)胡维智(女)

  高家荣      覃立海      覃家清      戴述刚

  列  席:

  侯贵润      熊兆安      覃远茂      戴  勇

  王晓林      游顺林      陈哈林      覃纯武

  都镇湾代表团

  (共34人,其中代表27人,列席7人)

  召集人:覃宏明    覃新勤

  王义柏      王芳敏(女)王芳斌(女)田红艳(女)

  吕  英(女)吕学锋      刘光红      刘民安

  刘爱国      杨远昌      李三元      李世金

  李作滨      李建元      肖远翠(女)邹春莲(女)

  张执修      张伏超      张济平      张武先

  庞道发      郑代洲      柳  毅      骆胜金    

  谭丛卉(女)

  列  席:

  聂德媛(女)秦  群      覃守甫      覃远洲

  吴祚森      艾  国      胡  军

  鸭子口代表团

  (共20人,其中代表12人,列席8人)

  召集人:丁志明    黄昌英(女)

  李云达(女)李双双      李金生      李桃元(女)

  陈艳妮(女)陈晓琴      姜  华      黄光富

  黄昌寿      章开金

  列  席:

  胡士国      吕登高      黄昌桃(女)陈仁全

  许文功      王卫华      李云怒      蒋大平

  资丘代表团

  (共28人,其中代表21人,列席7人)

  召集人:蔡金波    田太华

  田太池      田开玉      田文生      田贞徐

  田拥军      田地军      吕正元      吕忠琼

  向松林      吕学银      刘宗艳      刘德俭

  许水铭      何国周      张柏春      禹代虎

  黄正钢      覃玉琼(女)覃庆世   

  列  席:

  范智新      肖正兴      胡士春(女)漆昌锦

  王桂元      李永红      王  鹏

  渔峡口代表团

  (共25人,其中代表16人,列席9人)

  召集人:覃  红    胡学君

  田贞祥      刘诗武      刘继玲(女)孙金健

  李长轩      李奉阶      李祖炳      吴克金

  张仕清      钟和平      覃  榔      覃守兵

  覃桂兰(女)覃建国     

  列  席:

  覃唯波      李  萌      汤吉阶      毛兴华

  郑安成      林  宁      薛传斌      郑泽生

  苏云峰

  火烧坪代表团

  (共16人,其中代表4人,列席12人)

  召集人:许  冰    刘汉军

  田地周      秦士香(女)

  列  席:

  陈生俊      张念国      杨长安      李作俊

  方  义      宋方军      秦明军      张国振

  朱多春(女)许汝山      覃万谋      毛长红

  榔坪代表团

  (共27人,其中代表19人,列席8人)

  召集人:覃晓玉    程  刚

  王元海      王忠全      毛世斌      向玉芳(女)

  齐红见      汤吉庭      杨明寿      杨德芬(女)

  李伦华(女)李枚远      吴建文      邹维端    

  秦明君      曹绪珍(女)董德忠      雷长清

  谭福映

  列  席:

  饶树声      闫洪南      秦道军      杨家成

  何士亮      姚习付      张小宝      徐铁牛

  贺家坪代表团

  (共25人,其中代表13人,列席12人)

  召集人:秦伟文    刘  准

  王平昌      艾玉萍(女)皮玉伟      杜家法

  李玉桥      张书菊(女)林学夫      郝中华

  夏业权(女)黄玉红      覃福星

  列  席:

  郭子槐      周近群      雷明金      刘春阳

  刘忠列      伍雪松      何士军      李  平

  尹晓瑜      王道喜      王道圣      彭行桂    

  高家堰代表团

  (共22人,其中代表11人,列席11人)

  召集人:肖发喜(女)邓福周

  邓长文      向克洪      李书华      李德钦

  陆金培(女)陈开清      姚德峰      曾丽宇(女)

  熊显耀

  列  席:

  张裕国      宋发智      关成喜      任德新

  郑家相      覃继红      邓启国      赵  平

  左维农      朱美全      樊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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